北京资讯 社保 办事指南 车主关注 旅游 交通 教育 专业 办理指南

北京大学

[切换城市]
北京站> 北京教育> 北京大学>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信息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英文名:Capital University of Economics and Business 简称:“首都经贸CUEB” 所在地:北京 院校代码:11912 类型:文科类/理科类/财经类/考研院校

市重点大学
  •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招生简章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9年招生章程2019-05-0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上级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办学类型:北京市属重点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办学层次及基本修业年限:博士研究生(3年制)、硕士研究生(2-3年制)、本科(4年制)。  学校地址:校本部位于北京市丰台区花乡张家路口121号;红庙校区位于北京市朝阳门外金台里2号。  办学特点: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是一所以经济学、管理学为重要特色和突出优势,法学、文学、理学、工学等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现代化、多科性财经类大学。学校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培养适应当代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理论基础扎实、知识面较宽、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创新型人才。  第三条  学校颁发学历证书类型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学校名称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第四条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设立本科生招生委员会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招生委员会由相关校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及招生办公室人员等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相关校领导组成。  第六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开展全日制本科生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政策的拟定、执行和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  第七条  招生计划  学校招生办公室严格按照教育部、北京市教委和学校对普通类招生计划编制的要求,根据学科专业建设和发展及各专业毕业生就业状况等,编制学校年度分省分专业、分文理科招生计划,经招生委员会审议、校长办公会审定后,上报教育部和北京市教委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预留计划  按教育部规定,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九条  提档比例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学校在当地招生计划数的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学校在当地招生计划数的105%。  第十条  录取总规则  在录取考生时,严格按照在当地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部门确定的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对于已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全面审核,分专业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录取说明  1.学校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加分政策。  2.专业录取时,高考分数优先,依据进档考生专业志愿情况进行录取,不设专业级差。同等分数下,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理)、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科目的成绩,对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3.招收外语类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有关文件规定录取。  4.面向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招生,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录取。  5.面向农村贫困地区定向专项招生,按照教育部和扶贫专项计划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录取。  6.面向华侨、港澳台地区招生,按照中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有关文件规定录取。免试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有关事项的通知》(教港澳台厅函〔2019〕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录取。  7.依据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高等学校高水平人才交叉培养计划的通知》(京教高〔2015〕1号)文件规定,实施分区投放“双培计划”和“外培计划”。依据《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京招考委〔2019〕5号)文件规定,我校不同区、科类、专业之间的“双培计划”和“外培计划”不互调;录取时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不进行专业调剂。  8.根据教育部有关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的相关精神,我校在北京市城市发展新区和生态涵养发展区投放的“农村专项计划”,只招收户籍和学籍均在上述区的农业户口考生。  9.依据内蒙古自治区的要求,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执行江苏省普通招生录取办法,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执行上海市普通招生录取办法,实行专业组录取,我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经济统计学专业招收专业组科目为物理,其他专业科目不限, 学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在同排位考生录取专业时参考;执行浙江普通招生录取办法,我校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选测科目为物理,其他专业选测科目不限,学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在同排位考生录取专业时参考。  10.学校招生计划以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二条  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条件  1.外语语种要求:(1)商务英语、法语专业只招英语考生;(2)除商务英语、法语专业限招英语考生外,其他专业不限外语应试语种。新生入校后,本科专业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日语。  2.英文教学专业:金融学院金融学(国际金融英文班)专业、华侨学院工商管理(国际会计)专业和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金融信息管理)专业、国际经济管理学院金融学(数据与计量分析)专业为英文教学。  3.身体健康要求: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等文件规定为依据,执行《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招生体检标准》。凡有色盲、色弱者我校不予录取的专业有:广告学、安全工程(注安师)专业,有色盲者我校不予录取的专业有:传播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金融信息管理)专业。新生入学报到时,校医院对新生进行健康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考生,根据实际情况按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办理。  4.学校各专业对男女生比例均无特殊要求。  5.学校各专业对往届生均无附加要求。  第十三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  考生可通过省级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查询电话或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十四条 学校收费标准如下:  1.学费标准:商务英语6000元/学年;法语6000元/学年;安全工程(注安师)5500元/学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5500元/学年;统计学5500元/学年;数学与应用数学(金融方向)5500元/学年;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5500元/学年;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信息技术)5500元/学年;其他本科专业5000元/学年。  2.住宿标准:750-1500元/学年。  第五章    学生奖励及资助政策  第十五条  奖助学金、贷款、勤工助学  1.健全的学生奖学金评定体系。我校既鼓励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又注重学生个性化发展,设立了1+X学生奖励评价体系,奖励覆盖面达到45%,单项奖金最高可达10000元。具体包括“校长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习优秀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科研创新奖学金”等。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的校园支持体系。我校形成了以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为主要内容的多元化、全覆盖的资助服务机制。主要包括:(1)绿色通道:对于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学校将先办理入学手续,之后根据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对其予以资助。(2)助学贷款:包括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及“学子阳光”助学贷款等。(3)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爱心成就未来助学金”及各类专项补贴等。(4)勤工助学:校内、校外均设立了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学生缓解经济压力,积累社会经验。(5)资助育人:依托“资助管理中心”“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等开展教育指导活动,对经济困难学生实现保障性资助及发展性资助相结合。  第六章    入学  第十六条  录取入学  学校根据经省级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加盖校章,并负责将考生录取通知书连同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已录取考生持录取通知书,按有关规定及要求办理入学等相关手续。对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  资格审查  学校在新生报到时对新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    其他  第十八条  学生转专业  学校在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和新生入学报到环节不更改录取专业。学生入学后可依据学校制定的转专业管理有关办法申请转专业。  第十九条  辅修专业学习  学校实施本科生辅修专业学习制度。学生依据学校本科生辅修专业管理有关办法,完成辅修专业培养方案学习,可申请获得学校颁发的“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辅修专业证书”;同时达到主修专业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和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授予条件,且辅修专业与主修专业属于不同学科门类的,可同时申请获得主修专业和辅修专业的学士学位。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19年本科生招生工作。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相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通信地址、咨询电话及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花乡张家路口121号  邮编:100070  电话:(010)83952090 ,83951799  学校网址:http:// www.cueb.edu.cn  招生网址:http:// zs.cueb.edu.cn  备注:章程内容如有变化,以北京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详情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0年招生章程2020-06-1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上级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办学类型:北京市属重点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办学层次及基本修业年限:博士研究生(3年制)、硕士研究生(2-3年制)、本科(4年制)。  学校地址:校本部位于北京市丰台区花乡张家路口121号;红庙校区位于北京市朝阳门外金台里2号。  办学特点: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是一所以经济学、管理学为重要特色和突出优势,法学、文学、理学、工学等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现代化、多科性财经类大学。学校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培养适应当代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理论基础扎实、知识面较宽、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创新型人才。  第三条  学校颁发学历证书类型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学校名称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第四条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设立本科生招生委员会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招生委员会由相关校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及招生办公室人员等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相关校领导组成。  第六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开展全日制本科生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政策的拟定、执行和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  第七条  招生计划  学校招生办公室严格按照教育部、北京市教委和学校对普通类招生计划编制的要求,根据学科专业建设和发展及各专业毕业生就业状况等,编制学校年度分省分专业、分文理科招生计划,经招生委员会审议、校长办公会审定后,上报教育部和北京市教委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预留计划  按教育部规定,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九条  提档比例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学校在当地招生计划数的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学校在当地招生计划数的105%。  第十条  录取总规则  在录取考生时,严格按照在当地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部门确定的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对于已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全面审核,分专业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录取说明  1.学校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加分政策。  2.专业录取时,高考分数优先,依据进档考生专业志愿情况进行录取,不设专业级差。同等分数下,依次比较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选考科目总成绩/文科综合成绩/理科综合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3.招收外语类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有关文件规定录取。  4.面向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招生,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录取。  5.面向农村贫困地区定向专项招生,按照教育部和扶贫专项计划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录取。  6.面向华侨、港澳台地区招生,按照中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有关文件规定录取。免试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验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通知》(教港澳台厅函﹝2020﹞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录取。  7.依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高等学校高水平人才交叉培养计划的通知》(京教高〔2015〕1号)文件规定,实施分区投放“双培计划”和“外培计划”。依据《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北京市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安排与录取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规定,我校不同区、科类、专业之间的“双培计划”和“外培计划”不互调,在本科提前批普通类B段录取,实行平行志愿,不设置征集志愿。  8.根据教育部有关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的相关精神,我校在北京市城市发展新区和生态涵养发展区投放的“农村专项计划”,只招收户籍和学籍均在上述区的农业户口考生。9.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考生须满足我校相关专业当年对选考科目的要求,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在同排位考生录取专业时参考;依据内蒙古自治区的要求,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执行江苏省普通招生录取办法,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  10.学校招生计划以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二条  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条件  1.外语语种要求:(1)外国语言文学类只招英语考生;(2)除外国语言文学类限招英语考生外,其他专业不限外语应试语种。新生入校后,本科专业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日语。  2.英文教学专业:金融学院金融学(国际金融英文班)专业、华侨学院工商管理(国际会计)专业和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金融信息管理)专业、国际经济管理学院金融学(数据与计量分析)专业为英文教学。  3.身体健康要求: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等文件规定为依据,执行《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招生体检标准》。我校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有:安全工程(注安师);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有:广告学、传播学(以上为“双培计划”招生专业)、新闻传播学类、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安全工程(注安师)、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金融信息管理)。新生入学报到时,校医院对新生进行健康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考生,根据实际情况按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办理。  4.学校各专业对男女生比例均无特殊要求。  5.学校各专业对往届生均无附加要求。  第十三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  考生可通过省级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查询电话或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十四条 学校收费标准如下:  1.学费标准:外国语言文学类6000元/学年;安全工程(注安师)5500元/学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5500元/学年;统计学5500元/学年;数学与应用数学(金融方向)5500元/学年;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5500元/学年;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信息技术)5500元/学年;其他本科专业5000元/学年。  2.住宿标准:750-1500元/学年。  第五章    学生奖励及资助政策  第十五条  奖助学金、贷款、勤工助学  1.健全的学生奖学金评定体系。我校既鼓励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又注重学生个性化发展,设立了1+X学生奖励评价体系,奖励覆盖面达到45%,单项奖金最高可达10000元。具体包括“校长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习优秀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科研创新奖学金”等。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的校园支持体系。我校形成了以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为主要内容的多元化、全覆盖的资助服务机制。主要包括:(1)绿色通道:对于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学校将先办理入学手续,之后根据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对其予以资助。(2)助学贷款:包括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及“学子阳光”助学贷款等。(3)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爱心成就未来助学金”及各类专项补贴等。(4)勤工助学:校内、校外均设立了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学生缓解经济压力,积累社会经验。(5)资助育人:依托“资助管理中心”“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等开展教育指导活动,对经济困难学生实现保障性资助及发展性资助相结合。  第六章    入学  第十六条  录取入学  学校根据经省级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加盖校章,并负责将考生录取通知书连同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已录取考生持录取通知书,按有关规定及要求办理入学等相关手续。对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  资格审查  学校在新生报到时对新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    其他  第十八条  学生转专业  学校在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和新生入学报到环节不更改录取专业。学生入学后可依据学校制定的转专业管理有关办法申请转专业。  第十九条  辅修专业学习  学校实施本科生辅修专业学习制度。学生依据学校本科生辅修专业管理有关办法,完成辅修专业培养方案学习,可申请获得学校颁发的“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辅修专业证书”;同时达到主修专业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和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授予条件,且辅修专业与主修专业属于不同学科门类的,可同时申请获得主修专业和辅修专业的学士学位。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20年本科生招生工作。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相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通信地址、咨询电话及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花乡张家路口121号  邮编:100070  电话:(010)83952090 ,83951799  学校网址:http:// www.cueb.edu.cn  招生网址:http:// zs.cueb.edu.cn备注:章程内容如有变化,以北京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密云分校2020年招生章程一、院校代码:1102二、学校名称: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密云分校 三、学校地址:北京市密云区西大桥路7号四、办学层次:专科五、办学性质:公办六、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七、办学特点:学校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素质教育为核心,以能力教育为本位”的办学宗旨,培养适应首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一专多能、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八、招生计划及说明:招生对象:参加当年北京市普通高考的考生招生计划:按照北京市教委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办学条件,编制并报送招生来源计划。招生计划以北京市招生机构公布为准。招生专业:会计(注册会计师)财务管理(会计师事务所定向班)国际经济与贸易(跨境电商)旅游管理(旅游开发与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移动APP设计与开发)空中乘务(首都机场航空服务定向班)金融管理(银行定向班)证券与期货(金融与证券公司定向班)人力资源管理(物美集团“管培生项目经理”储备班)市场营销(物美集团“管培生项目经理”储备班)物流管理(物流运营管理)社会工作(社区服务管理)网络新闻与传播(新网络生活)九、录取规则:严格执行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录取。十、录取结果公布渠道: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及高招办规定的方式公布录取结果,并且按考生所填的地址寄发考生录取通知书。十一、收费标准:学费6000元/生·学年十二、毕业与证书:按规定修完专业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经考试成绩合格者,由学校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十三、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89096725    89098173   89098550网    址:www.cuebmc.cnQQ交流群:328360647微信公众号:sjmmyfx(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密云分校)E-mail: jfzhsh3103@163.com十四、乘车路线:自驾车:1.京承高速密云城区出口下高速路,直行第二个灯岗左转1000米路北。        2.101国道(京顺路)进入密云地界第三个灯岗向前100米路北。公交车:1.东直门乘980路(快),密云西大桥站下车,向西行400米路北。        2.东直门乘980路(慢),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密云分校下车。 详情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高水平运动队2项目招25人2018-01-18
记者从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获悉,2018年学校拟招收高水平运动员25人,其中男子篮球项目计划招5人,游泳项目计划招20人。学校招生办主任崔颖介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要在1月12日9时至15时到校本部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审核材料包括打印后由所在中学主管校长签字盖章的《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8年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运动员等级证书(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与报名测试项目一致)原件及复印件;A4纸打印的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中考生本人运动技术等级查询结果截图;近三年参加省级(含)以上比赛的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三年参加省级(含)以上比赛的秩序册复印件(完整复印);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在有效期限内,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学生证原件(往届生持高中毕业证书原件);所在中学介绍信。学校将与审核通过的考生现场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或抽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1月13日、14日分别在校本部体育馆进行游泳、男子篮球体育专项测试。录取阶段,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第一志愿报考首经贸并经学校认定的高水平运动员,经规定程序公示无异议的,分以下三种类型录取:对于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的考生,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经本人申请,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核准后,可免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由学校对其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与文化课统考成绩全面考核后决定是否录取。学校确定并公示的此类考生拟录取人数不超过学校今年招收高水平运动队总数的20%。对于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突出(二级运动员以上)、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高考成绩要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学校确定并公示的此类考生拟录取人数不超过学校今年招收高水平运动队总数的30%。对于经体育专项测试认为确有培养前途、学校体育运动队建设确实需要的部分考生,高考成绩要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此外,对游泳项目现场测试成绩未达到二级运动员标准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记者 邓 菡)详情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2017-03-16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是北京市属重点大学,是一所已有60年建校历史,经济学、管理学为重要特色和突出优势,兼有法学、文学、理学、工学等六大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财经类大学。学校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队资格,有着优良的体育传统,非常重视高水平运动队的招生和培养工作。根据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的需要,2017年我校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一、招生项目男子篮球、游泳。二、招生计划2017年我校拟招收高水平运动员25人,其中男子篮球项目计划5人,游泳项目计划20人。注: 1.未列举的运动项目不招收高水平运动员。2.本年度不招收专业注册运动员。三、报名条件(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具有本简章所列项目体育特长,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5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考生。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学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二)考生必须按照户籍所在地省级招办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并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三)对于设置省级高水平运动员资格测试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须首先获得相应的省级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认定。四、报名与测试(一)个人申报考生通过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科招生网站(http://zs.cueb.edu.cn)下载并填写《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附件1),由中学主管校长签字盖章,并将以下材料按规定顺序装订成册,于2017年2月17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通过顺丰速运快递寄至“北京市丰台区花乡张家路口121号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招生办公室(博纳楼534房间)”,并在信封注明“高水平运动员材料”字样。(申请者无论录取与否,申请材料恕不退还)邮寄材料装订顺序(A4纸标准):1.《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中学主管校长签字盖章);2.运动员等级证书(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名测试项目一致)复印件;3.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中考生本人运动技术等级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在一张A4纸上);4.近三年参加省级(含)以上比赛的成绩证明复印件;5.近三年参加省级(含)以上比赛的秩序册复印件;6.身份证复印件(须在有限期限内,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二)现场报名确认1.报名考生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往届生须持高中毕业证书)及所在学校介绍信。2.报名考生须携带近三年参加省级(含)以上比赛的成绩证明原件、运动员等级证书(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名测试项目一致)原件。3.我校将与每一位考生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或抽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4.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3月3日9:00—15:00(不接受现场报名)5.现场确认地点: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招生办公室(北京市丰台区花乡张家路口121号博纳楼534房间,邮编:100070 ,咨询电话:010-83952090)(三)体育专项测试1.测试时间:2017年3月4日,详见准考证(游泳)2017年3月5日,详见准考证(男子篮球)2.测试地点: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体育馆3.测试项目与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和附件34.凡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须事先购买人身意外保险5.体育部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010-83952393(四)文化课测试对于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测试合格入围名单将于3月15日后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符合教育部关于高水平运动员单招条件、拟申请我校单独招生考试资格的考生,需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上述考生应于2017年3月20日至25日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om.cn;gaokao.chsi.cn)或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的“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文化考试报名系统”自主报名、缴费。4月10日起,考生可在报名网站下载准考证,根据准考证上的要求,按时在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考场参加文化课考试。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和英语4科,每科满分为150分,4科满分为600分。考试时间为2017年4月22日至23日。具体考试大纲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和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公布,考试时间安排如下:详情参见《关于做好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试点高校有关文化课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6〕11号)。(五)考生须严格遵守报考条件,如实提供报考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材料弄虚作假的考生,将被取消考试资格。严禁考生替、代考或服用违禁药品,否则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并依据教育部规定追究相关人员及单位的责任。五、选拔与认定1.学校成立由校级领导、相关党政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策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并审核、批准由体育专项测试专家工作组提交的拟招收高水平运动队名单。2.学校成立高水平运动队领导小组审核并通过体育专项测试标准和测试程序。3.体育专项测试专家工作组依据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以及项目建设需求,确定拟招收高水平运动队名单。4.拟招收高水平运动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作为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生与学校签订预录协议。5.被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统一安排在贸易经济专业学习。6.学生在校期间,须认真参加并完成运动队的训练和比赛任务,不得因运动员转会、到俱乐部试训等任何理由提出休学申请。学生无故不参加运动队正常训练及比赛的,将按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六、录取规则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经我校认定的高水平运动员,经规定程序公示无异议者,分以下三种类型录取。1.对于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的考生,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经本人申请,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核准后,可免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由我校对其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与文化课测试成绩(文化课考试的有关要求参见《关于做好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试点高校有关文化课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6〕11号))全面考核后决定是否录取。我校确定并公示的此类考生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今年招收高水平运动队总数的20%。2.对于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突出(二级运动员以上),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高考成绩需达到生源所在省(市、区)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我校确定并公示的此类考生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今年招收高水平运动队总数的30%。3.对于经体育专项测试认为确有培养前途、我校体育运动队建设确实需要的部分考生,高考成绩需达到所在省(市、区)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4.游泳项目现场测试成绩未达到二级运动员标准的不予录取。录取办法按教育部有关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的文件执行。对于上海市、浙江省和其他合并本科批次(含合并二本、三本批次)省份的考生,二本线按照相关省份确定的高水平运动队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执行,具体录取办法按照相关省份招生规定执行。七、入学复查对于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学校将开展入学专业复测和复核,对于专业测试不达标、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情况,将认真核实确认。一经查实属替考、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新生,一律取消录取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八、约束与监督1.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10号)要求,确保招录工作各项环节的公平、公正、公开。2. 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我校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10-83952130)3.学校确定拟招收高水平运动队名单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zs.cueb.edu.cn)和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上公示;公示后名单将按规定报送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备案。4.未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九、本简章由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教育部公布新政策,本简章相关规定将按最新政策调整。详情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8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2018-01-10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是北京市属重点大学,是一所已有62年建校历史,经济学、管理学为重要特色和突出优势,兼有法学、文学、理学、工学等六大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财经类大学。学校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队资格,有着优良的体育传统,非常重视高水平运动队的招生和培养工作。根据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的需要,2018年我校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一、招生项目男子篮球、游泳。二、招生计划2018年我校拟招收高水平运动员25人,其中男子篮球项目计划5人,游泳项目计划20人。项目小项或位置拟招生名额游泳1、男子蛙泳:100米、200米 2、女子蛙泳:100米、200米 3、女子仰泳:100米、200米 4、男子混合泳:200米、400米 5、女子混合泳:200米、400米 6、女子蝶泳:100米、200米 7、男子蝶泳:100米、200米 8、男子自由泳:100米、200米、400米 9、女子自由泳:100米、200米、400米 10、男子仰泳:100米、200米每个小项拟招生0~3人,本项目拟招生总人数不超过20人; 小项顺序为2018年项目建设需要顺序。男子篮球中锋、前锋、后卫每个位置拟招生0~3人,本项目拟招生总人数不超过5人。注: 1.未列举的运动项目不招收高水平运动员。2.本年度不招收专业注册或有专业注册经历的运动员。3.游泳项目招生不设男女比例,择优录取。三、报名条件(一)凡具有本简章所列项目体育特长的考生,报名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学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备注:以上所列“集体项目”与“个人项目”均不含游泳接力项目。(二)考生必须按照户籍所在地省级招办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并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三)对于设置省级高水平运动员资格测试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须首先获得相应的省级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认定。四、报名与测试(一)现场资格审核1.审核所需材料(1)《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8年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见附件一,须打印后由中学主管校长签字盖章);(2)运动员等级证书(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名测试项目一致)原件及复印件;(3)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中考生本人运动技术等级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在一张A4纸上);(4)近三年参加省级(含)以上比赛的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5)近三年参加省级(含)以上比赛的秩序册复印件(须完整复印);(6)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须在有效期限内,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7)学生证原件(往届生须持高中毕业证书原件);(8)所在中学介绍信;(9)我校将与每一位审核通过的考生现场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或抽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2.审核时间:2018年1月12日9:00-15:003.审核地点: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校本部博纳楼5层第七会议室(北京市丰台区花乡张家路口121号)4.咨询电话:010-83952090(二)体育专项测试1.测试时间:2018年1月13日,详见准考证(游泳)2018年1月14日,详见准考证(男子篮球)2.测试地点: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校本部体育馆3.测试项目与评分标准:详见附件二、附件三4.凡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测试的考生须事先购买人身意外保险5.体育部联系人:赵老师,咨询电话:010-83952393(三)文化课统考对于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测试合格入围名单将于1月16日后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符合教育部关于高水平运动员单招条件、拟申请我校单独招生考试资格的考生,需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文化课统考。上述考生应于2018年3月1日至15日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 (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手机APP上进行考试报名。文化课统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和英语4科,每科满分均为150分。考试时间为2018年4月21日至22日。具体考试大纲将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公布,考试时间安排如下:时 间上午下午9:00-10:3014:00-15:304月21日语文数学4月22日政治英语详情参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有关考试招生工作的补充通知》(教学司[2017]13号)。(四)考生须严格遵守报考条件,如实提供报考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材料弄虚作假的考生,将被取消考试资格。严禁考生替、代考或服用违禁药品,否则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并依据教育部规定追究相关人员及单位的责任。五、选拔与认定1.学校成立由校级领导、相关党政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策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并审核、批准拟招收高水平运动队名单。2.学校成立高水平运动队专项测试领导小组审核并通过体育专项测试标准和测试程序。3.学校随机抽取体育专项测试专家库中的专家组成体育专项测试专家工作组,依据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以及项目建设需求,确定拟招收高水平运动队名单。4.拟招收高水平运动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作为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生与学校签订预录协议。5.被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统一安排在贸易经济专业学习。6.学生在校期间,须认真参加并完成运动队的训练和比赛任务,不得因运动员转会、到俱乐部试训等任何理由提出休学申请。学生无故不参加运动队正常训练及比赛的,将按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六、录取规则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经我校认定的高水平运动员,经规定程序公示无异议者,分以下三种类型录取。1.对于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的考生,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经本人申请,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核准后,可免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由我校对其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与文化课统考成绩(文化课统考有关要求参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有关考试招生工作的补充通知》(教学司[2017]13号))全面考核后决定是否录取。我校确定并公示的此类考生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今年招收高水平运动队总数的20%。2.对于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突出(二级运动员以上),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高考成绩需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我校确定并公示的此类考生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今年招收高水平运动队总数的30%。3.对于经体育专项测试认为确有培养前途、我校体育运动队建设确实需要的部分考生,高考成绩需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4.游泳项目现场测试成绩未达到二级运动员标准的不予录取。录取办法按教育部有关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的文件执行。对于上海市、浙江省和其他合并本科批次(含合并二本、三本批次)省份的考生,二本线按照相关省份确定的高水平运动队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执行,具体录取办法按照相关省份招生规定执行。七、入学复查对于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学校将开展入学专业复测和复核,对于专业测试不达标、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情况,将认真核实确认。一经查实属替考、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新生,一律取消录取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八、约束与监督1.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5号)要求,确保招录工作各项环节的公平、公正、公开。2.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我校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10-83952130)3.学校确定拟招收高水平运动队名单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zs.cueb.edu.cn)和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上公示;公示后名单将按规定报送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备案。4、未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九、本简章由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教育部公布新政策,本简章相关规定将按最新政策调整。----  点击下载: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8年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doc  点击下载: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8年男子篮球高水平运动队测试内容与标准.pdf  点击下载: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8年游泳高水平运动队测试内容与标准.pdf详情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9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2019-02-25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是北京市属重点大学,是一所已有63年建校历史,经济学、管理学为重要特色和突出优势,兼有法学、文学、理学、工学等六大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财经类大学。学校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队资格,有着优良的体育传统,非常重视高水平运动队的招生和培养工作。根据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的需要,2019年我校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一、招生项目男子篮球、游泳。二、招生计划2019年我校拟招收高水平运动员25人,其中男子篮球项目计划不超过5人,游泳项目计划不超过20人。项目小项或位置拟招生名额及说明游泳  1、男子蛙泳:100米、200米  2、女子蛙泳:100米、200米  3、女子仰泳:100米、200米  4、男子自由泳:100米、200米、400米  5、女子混合泳:200米、400米  6、男子蝶泳:100米、200米  7、女子蝶泳:100米、200米  8、女子自由泳:100米、200米、400米  9、男子混合泳: 200米、400米  10、男子仰泳:100米、200米  每个小项拟招生0~3人,本项目拟招生总人数不超过20人;    小项顺序为2019年项目建设需要顺序;    优先录取建设需要顺序靠前项目的现场测试达到一级或以上成绩的考生。男子篮球  1、中锋  2、得分后卫  3、大前锋  4、组织后卫  5、小前锋  中锋、得分后卫、大前锋每个位置拟招生0~2人,组织后卫、小前锋每个位置拟招生0~1人,本项目拟招生总人数不超过5人;    小项顺序为2019年项目建设需要顺序。注:1.未列举的运动项目不招收高水平运动员。2.本年度不招收专业注册或有专业注册经历的运动员。3.游泳项目招生不设男女比例,择优录取。三、报名条件(一)凡具有本简章所列项目体育特长的考生,报名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学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备注:游泳接力项目成绩不作为以上所列“集体项目”或“个人项目”的成绩认定。(二)考生必须按照户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并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三)对于设置省级高水平运动员资格测试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须首先获得相应的省级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认定。四、报名与测试(一)现场资格审核1.审核所需材料(1)《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9年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见附件一,须打印后由中学主管校长签字盖章);(2)运动员等级证书(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名测试项目一致)原件及复印件;(3)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中考生本人运动技术等级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在一张A4纸上);(4)近三年参加省级(含)以上比赛的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5)近三年参加省级(含)以上比赛的秩序册复印件(须完整复印);(6)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须在有效期限内,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7)学生证原件(往届生须持高中毕业证书原件);(8)所在中学介绍信。2.审核时间:2019年1月11日9:00-15:003.审核地点: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校本部博纳楼5层第七会议室(北京市丰台区花乡张家路口121号)4.咨询电话:010-839520905.体育专项测试之前,我校将与每一位审核通过的考生现场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或抽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二)体育专项测试1.测试时间:2019年1月13日,详见准考证2.测试地点: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校本部体育馆3.测试项目与评分标准:详见附件二、附件三4.凡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测试的考生须事先购买人身意外保险5.体育部联系人:李老师,咨询电话:010-83952393(三)文化课考试对于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测试合格入围名单将于1月15日后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符合教育部关于高水平运动员单招条件、拟申请我校单独招生考试资格的考生,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文化课统考。上述考生应于2019年3月1日至15日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 (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APP” 上进行考试报名。文化课统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和英语4科,每科满分均为150分。考试时间为2019年4月20日至21日。具体考试大纲将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公布,考试时间安排如下:时 间上午下午9:00-10:3014:00-15:304月20日语文数学4月21日政治英语详情参见关于印发《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体科字〔2018〕132号)(四)考生须严格遵守报考条件,如实提供报考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材料弄虚作假的考生,将被取消考试资格。严禁考生替、代考或服用违禁药品,否则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并依据教育部规定追究相关人员及单位的责任。五、选拔与认定1.学校成立由校级领导、相关党政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策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并审核、批准拟招收高水平运动队名单。2.学校成立高水平运动队专项测试领导小组审核并通过体育专项测试标准和测试程序。3.学校随机抽取体育专项测试专家库中的专家组成体育专项测试专家工作组,依据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以及项目建设需求,确定拟招收高水平运动队名单。4.拟招收高水平运动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作为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生与学校签订预录协议。5.被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统一安排在贸易经济专业学习。6.学生在校期间,须认真参加并完成运动队的训练和比赛任务,不得因运动员转会、到俱乐部试训等任何理由提出休学申请。学生无故不参加运动队正常训练及比赛的,将按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六、录取规则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经我校认定的高水平运动员,经规定程序公示无异议者,分以下三种类型录取。1.对于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的考生,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经本人申请,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核准后,可免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由我校对其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与文化课考试成绩(文化课考试有关要求及录取标准参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3号)、关于印发《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体科字〔2018〕132号))全面考核后决定是否录取。我校确定并公示的此类考生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今年招收高水平运动队总数的20%。2.对于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突出(二级运动员以上),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我校确定并公示的此类考生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今年招收高水平运动队总数的30%。3.对于经体育专项测试认为确有培养前途、我校体育运动队建设确实需要的部分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办法按教育部有关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的文件执行。对于合并本科批次(含合并二本、三本批次)省份的考生,二本线按照相关省份确定的高水平运动队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执行,具体录取办法按照相关省份招生规定执行。备注:游泳项目现场测试成绩未达到二级运动员标准的不予录取。七、入学复查对于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学校将开展入学专业复测和复核,对于专业测试不达标、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情况,将认真核实确认。一经查实属替考、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新生,一律取消录取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八、约束与监督1.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3号)要求,确保招录工作各项环节的公平、公正、公开。2.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我校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10-83952130)3.学校确定的拟招收高水平运动队名单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zs.cueb.edu.cn)和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上公示;公示后名单将按规定报送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备案。4、未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九、本简章由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教育部公布新政策,本简章相关规定将按最新政策调整。详情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8年保送生招生简章2019-01-04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的相关规定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5号)要求,制定本简章。一、招生计划我校2018年计划面向全国范围招收保送生。我校2018年招收保送生的计划总数不超过10人,择优进行录取,保送生计划列入国家招生计划总数内。二、招生条件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经所在中学推荐、个人申请、学校招生办公室对保送生进行资审,资审合格者,可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考核。1.在高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的应届高中毕业生。2.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思想品德和学习成绩优秀且高中阶段均在本校就读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具有保送生资格的考生名单以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上公布的名单为准。三、申报方式1.报名考生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cueb.edu.cn)下载并填写《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8年保送生申请表(申请人用表)》(附件一)、《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8年保送生申请表(所在中学用表)》(附件二)及《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8年保送生申请表(推荐人用表)》(附件三),由申请人、所在中学及推荐人负责填写,中学主管校长在相应位置签字盖章。2.材料邮寄请将以下材料装订成册,于2018年3月2日前(以邮戳为准)以顺丰速运邮寄至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招生办公室,并在信封注明“保送生报名材料”(申请者无论录取与否,申请材料恕不退还)。邮寄材料装订顺序(A4纸标准):(1)《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8年保送生申请表(申请人用表)》;(2)《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8年保送生申请表(所在中学用表)》;(3)《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8年保送生申请表(推荐人用表)》;(4)身份证复印件(须在有效期限内,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5)成绩单原件;(6)获奖证书复印件。四、综合考核1.时间:2018年3月15日-16日2.科目:文化课笔试(考试科目英语)、面试(含英语口语面试)3.安排:项目时间地点现场资格审核3月15日9:00-11:30博纳楼534室文化课笔试3月15日14:00-16:00另行通知面试(含英语口语面试)3月16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另行通知备注:现场资格审核时考生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学生证。五、录取1.录取规则:贯彻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按考生文化课笔试、面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参考综合能力以及提交的保送生申请材料对考生进行全面审核,综合评价,分专业择优录取。2.外语类保送生录取专业为外国语言文学类。3.经学校申报、省市招办批准,被录取的保送生可免于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预录取结果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和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zs.cueb.edu.cn)公示。被录取的保送生随当年新生进入我校学习。4.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专业。六、监督机制1.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5号)要求,确保招录工作各项环节的公平、公正、公开。2.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我校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10-83952130)3.保送生预录取名单须由考生所在中学、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我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予以公示,拟录取名单以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布的名单为准。4.中学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一定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推荐工作,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被推荐学生的保送资格和该生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5.入学复查。对于录取的保送生,学校将开展入学专业复测和复核,对于入学前后成绩差异显著的情况,将认真核实确认。一经查实属替考、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保送生,一律取消录取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七、联系方式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花乡张家路口121号博纳楼534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70咨询电话:010-83952090网 址:http://zs.cueb.edu.cn八、本简章由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教育部公布新的保送生政策,本简章相关规定将按最新政策调整。相关附件附件一: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8年保送生申请表(申请人用表)附件二: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8年保送生申请表(所在中学用表)附件三: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8年保送生申请表(推荐人用表)----  点击下载:附件一: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8年保送生申请表(申请人用表).doc  点击下载:附件二: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8年保送生申请表(所在中学用表).doc  点击下载:附件三: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8年保送生申请表(推荐人用表).doc详情
详细地址
  • 详细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花乡张家路口121号
  • 电话:
    %u0030%u0031%u0030-%u0038%u0033%u0039%u0035%u0032%u0030%u0039%u0030%u0038%u0033%u0039%u0035%u0031%u0037%u0039%u0039
  • 邮编:
    100070
相关推荐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职工工学院招生简章 西安铁路工程职工大学招生简章 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简章 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武汉冶金管理干部学院招生简章 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相关专题
[查看更多]
其他地区 热门标签 常见问题

本文内容和图片部分来自网络公开信息,如有侵犯您的版权或著作权请速与我们联系 (在线客服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或给我们发邮件(1078189145@qq.com)), 我们承诺核实后工作时间1小时内删除;2、本文内容、观点以及数据是根据网站大数据算法得来,仅代表本站观点,我们不保证其绝对真实和数据可靠,仅做参考,勿引用做其他用途, 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法律后果本站概不承担。3、本文排序、排版、内容组成、设计的知识产权(版权)为城帮网city12580.com所有;转载、引用本文数据内容、排序结果请注明来源“城帮网”, 且要有来源链接指向本文。全文转发或抓取、抄袭本文内容,我们将提起法律诉讼保障本网站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