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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英文名:Beijing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llege 简称:“北京信息学院” 所在地:北京 类型:工科类/理工类/专科

  • 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2020-06-12
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的具体情况,为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全称: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院校国标代码:10857第三条 办学性质:国家公办第四条 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第五条 办学层次:大学专科,学制三年。第六条  办学类型: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第七条  办学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芳园西路5号(院本部)北京市朝阳区东坝红松园北里甲1号(东校区)北京市丰台区花乡辛庄90号(南校区)北京市密云县西大桥路7号(首经贸密云分校)第八条  办学特点:学院具有60多年建校历史,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院是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国家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国家职业教育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项目单位、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黄炎培优秀学校、北京市示范性高职院校、北京市“一带一路”国家人才培养基地、北京市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示范校、北京地区高校示范性创业中心、北京市职业院校信息技术类专业教师培训基地、北京电子信息职业教育集团牵头单位,2019年被评为北京市特色高水平职业院校建设单位和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第九条  招生对象:1. 北京:参加当年普通高考的考生(含美术类考生);2. 外省:参加当年普通高考的考生(部分省市含美术类考生)。第十条  招生条件: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对于报考我院美术类专业的考生,我院不组织专业课加试。第十一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按照北京市教委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办学条件,编制并报送招生来源计划。招生计划及专业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为准。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1.严格执行教育部、北京市高等学校招生规定、政策和原则。在录取过程中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2.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合格,考生的考试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及其它录取条件;3.体检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考生身体状况应适合专业所要求的体质;考生须如实填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院按照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条例执行;4.对于北京考生:在高考成绩达到高职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同一科类的考生按分数(语、数、外三科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投档,投档时顺序检索考生志愿,(应届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合格、往届生会考成绩合格)符合所报志愿的要求且该专业招生计划未满,考生将被此专业录取。投档后,若有招生计划未满的专业,将向社会公布,重新征集考生志愿并仍按上述办法进行录取;5.对于美术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当地组织的美术科加试,且成绩达到专科合格线,按照文化课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6.对于外省考生: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的录取有关规定执行;7.不设男女生录取比例。第十三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方式公布录取结果,学院负责寄发录取通知书。第十四条  学费标准:美术类专业学费8000元/学年;其它专业学费6000元/学年。第十五条  住宿费标准:按照物价部门规定的住宿费标准收取,每年550-900元。第十六条  其它情况:1.凡我院正式录取的全日制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成绩优秀、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有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均可争取奖学金。我院高职学生奖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校内奖学金。2.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各类大赛,在科技成果、精神文明、文体竞赛等方面成绩突出者,可获得特殊奖学金。3.家庭贫困的学生符合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4.为加强我院高职生自主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凡高职学生都可在入学后申报学院科技创新项目或大学生创业项目,并可获得每个项目1万-3万元的经费资助。 招生咨询电话:010-64353978、64374282、85305088学院网址:www.bitc.edu.cn招生咨询邮箱:zsb@bitc.edu.cn附则:本章程由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执行时间为一年。  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2020年5月  详情
2017年高会统招招生章程2017-04-24
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学校名称: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院校代号:10857(国标)   1105(北京)办学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芳园西路5号(院本部)          北京市朝阳区东坝红松园北里甲1号(东校区)          北京市丰台区花乡辛庄90号(南校区)          北京市密云县西大桥路7号(首经贸密云分校)办学性质:国家公办办学层次:大学专科,学制三年。办学类型:经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办学特点:学院具有60多年建校历史,现是国家骨干高职院校,是北京市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是国家 “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建设单位之一;是国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批准的“电子信息产业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专业领域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院校;是北京市信息技术类专业教师培训基地依托单位;是教育部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所在单位;是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在几十年的办学过程中,为我国培养了七万余名具有较高综合素质和较强职业能力的电子信息技术及综合类专门人才,为国家的电子工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学院开设面向高新技术产业、生产性服务业和文化创意产业等领域的39个招生专业,培养高素质高技能型专门人才;人才培养目标与北京市产业发展方向高度相符,充分体现出高等职业教育的特色。学院拥有一支教学经验丰富、敬业精神强、整体水平较高的师资队伍,高级职称(含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教师近77 %。现有各层次在校学生6000余人。学院注重学生基础学习能力、职业能力、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的培养,开展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举办科技艺术节、体育节和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学生社团蓬勃发展,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学院培养的毕业生深受电子、通信、航天、科研、金融、地铁、公安系统及各界用人单位的欢迎,多年来毕业生就业率一直在99 %以上。学院秉承“博学笃行,术道精诚”的校训精神,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树立先进的教育服务理念,充分依托行业办学的优势,深度开展产学合作,形成校企人才共育、过程共管、成果共享、责任共担的人才培养模式,营造“校中有企、企中有校”的良好育人环境,使教学过程理论联系实际。学院拥有校内实践基地46个,校外实习基地420处,为保障高质量的职业教育提供了良好条件。学校2008年获得留学生招生资格,并具有港澳台学生的招生资质,先后有来自法国、英国、美国、德国、日本、哈萨克斯坦、马来西亚、俄罗斯、埃及等92个国家的1156名留学生进校学习汉语;有90余名留学生在校学习专业学历课程;自2006年11月至今,学校与新加坡南洋理工学院开展师生合作交流项目达42期。经教育部主管部门批准,自2016年起,我院应届毕业生可报考台湾科技大学专升本二年制学士班,毕业后获得教育部认可的台湾科技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学位。两岸文化的对接,不仅增强了学生的职场竞争力,也为我院培养未来首都国际大都市所需的高素质人才奠定坚实的基础。招生对象:1. 北京:参加当年高会统招的考生(含艺术类考生);2. 外省:参加当年普通高考的考生。招生条件: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对于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我院不组织专业课加试。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为准。录取规则:1.严格执行教育部、北京市高等学校招生规定、政策和原则。在录取过程中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2.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合格,考生的考试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及其它录取条件;3.体检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考生身体状况应适合专业所要求的体质;考生须如实填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院按照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条例执行;4.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优秀学生、运动成绩突出、有特长的考生;5.对于北京考生:在高考成绩达到高职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同一科类的考生按分数(语、数、外三科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投档,投档时顺序检索考生志愿,只要考生会考成绩符合所报志愿的要求且该专业招生计划未满,考生将被此专业录取。投档后,若有招生计划未满的专业,将向社会公布,重新征集考生志愿并仍按上述办法进行录取;6.对于艺术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当地组织的术科加试,且成绩达到专科合格线,按照文化课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7.对于外省考生: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的录取有关规定执行;8.不设男女生录取比例。录取结果公布渠道: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方式公布录取结果,学院负责寄发录取通知书。学费标准:艺术类专业学费8000元/学年;其它专业学费6000元/学年。住宿费标准:按照物价部门规定的住宿费标准收取,每年550-900元。其它情况:1.凡我院正式录取的全日制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成绩优秀、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有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均可争取奖学金。我院高职学生奖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校内奖学金。2.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各类大赛,在科技成果、精神文明、文体竞赛等方面成绩突出者,可获得特殊奖学金。3.家庭贫困的学生符合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4. 为加强我院高职生自主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凡高职学生都可在入学后申报学院科技创新项目或大学生创业项目,并可获得每个项目1万-3万元的经费资助。 咨询电话:010-64353978、64374282、85305088学院网址:www.bitc.edu.cn招生咨询邮箱:zsb@bitc.edu.cn附则:本章程由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执行时间为一年。  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4月  详情
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2018-06-13
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招生章程学校名称: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院校代号:10857(国标)   1105(北京)办学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芳园西路5号(院本部)          北京市朝阳区东坝红松园北里甲1号(东校区)          北京市丰台区花乡辛庄90号(南校区)          北京市密云县西大桥路7号(首经贸密云分校)办学性质:国家公办办学层次:大学专科,学制三年。办学类型:经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办学特点:学院具有60多年建校历史,现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是国家骨干高职学院、北京市示范性高职院校,是国家35所“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建设单位之一,是北京市职业院校信息技术类专业教师培训基地所在单位,是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是全国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先进集体,是北京市“一带一路”国家人才培养基地,是北京市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示范校和高校示范性创业中心,荣获“第五届黄炎培优秀学校奖”。在63年的办学过程中,为我国培养了八万余名具有较高综合素质和较强职业能力的电子信息技术及综合类专门人才,为国家的电子工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学院开设面向高新技术产业、生产性服务业和文化创意产业等领域的42个招生专业,培养高素质高技能型专门人才;人才培养目标与北京市产业发展方向高度相符,充分体现出高等职业教育的特色。学院拥有一支教学经验丰富、敬业精神强、整体水平较高的师资队伍,高级职称(含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教师近77 %。现有各层次在校学生6000余人。学院注重学生基础学习能力、职业能力、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的培养,开展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举办科技艺术节、体育节和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学生社团蓬勃发展,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学院培养的毕业生深受电子、通信、航天、科研、金融、地铁、公安系统及各界用人单位的欢迎,多年来毕业生就业率一直在99 %以上。学院秉承“博学笃行,术道精诚”的校训精神,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树立先进的教育服务理念,充分依托行业办学的优势,深度开展产学合作,形成校企人才共育、过程共管、成果共享、责任共担的人才培养模式,营造“校中有企、企中有校”的良好育人环境,使教学过程理论联系实际。学院拥有校内实践基地46个,校外实习基地420处,为保障高质量的职业教育提供了良好条件。学校2008年获得留学生招生资格,并具有港澳台学生的招生资质,先后有来自法国、英国、美国、德国、日本、哈萨克斯坦、马来西亚、俄罗斯、埃及等92个国家的2600名留学生进校学习汉语;有300余名留学生在校学习专业学历课程;自2006年11月至今,学校与新加坡南洋理工学院开展师生合作交流项目达45期。经教育部主管部门批准,自2016年起,我院应届毕业生可报考台湾科技大学专升本二年制学士班,毕业后获得教育部认可的台湾科技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学位。两岸文化的对接,不仅增强了学生的职场竞争力,也为我院培养未来首都国际大都市所需的高素质人才奠定坚实的基础。招生对象:1. 北京:参加当年高会统招的考生(含美术类考生);2. 外省:参加当年普通高考的考生。招生条件: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对于报考我院美术类专业的考生,我院不组织专业课加试。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为准。录取规则:1.严格执行教育部、北京市高等学校招生规定、政策和原则。在录取过程中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2.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合格,考生的考试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及其它录取条件;3.体检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考生身体状况应适合专业所要求的体质;考生须如实填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院按照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条例执行;4.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优秀学生、运动成绩突出、有特长的考生;5.对于北京考生:在高考成绩达到高职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同一科类的考生按分数(语、数、外三科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投档,投档时顺序检索考生志愿,只要考生会考成绩符合所报志愿的要求且该专业招生计划未满,考生将被此专业录取。投档后,若有招生计划未满的专业,将向社会公布,重新征集考生志愿并仍按上述办法进行录取;6.对于美术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当地组织的术科加试,且成绩达到专科合格线,按照文化课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7.对于外省考生: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的录取有关规定执行;8.不设男女生录取比例。录取结果公布渠道: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方式公布录取结果,学院负责寄发录取通知书。学费标准:美术类专业学费8000元/学年;其它专业学费6000元/学年。住宿费标准:按照物价部门规定的住宿费标准收取,每年550-900元。其它情况:1.凡我院正式录取的全日制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成绩优秀、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有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均可争取奖学金。我院高职学生奖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校内奖学金。2.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各类大赛,在科技成果、精神文明、文体竞赛等方面成绩突出者,可获得特殊奖学金。3.家庭贫困的学生符合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4. 为加强我院高职生自主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凡高职学生都可在入学后申报学院科技创新项目或大学生创业项目,并可获得每个项目1万-3万元的经费资助。 咨询电话:010-64353978、64374282、85305088学院网址:www.bitc.edu.cn招生咨询邮箱:zsb@bitc.edu.cn附则:本章程由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执行时间为一年。  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              2018年5月 详情
2008年招生章程2008-04-16
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学校名称: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院校招生代号:1105(原院校代号:658)办学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芳园西路5号(院本部) 北京市朝阳区东坝红松园北里甲1号(东校区) 北京市丰台区花乡辛庄90号(南校区) 北京市密云县西大桥路7号(密云办学点)办学性质:公办办学层次:专科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办学特点:以培养适应生产、经营、技术、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技术应用型专门人才为教育目标;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首都经济建设为宗旨,人才培养充分体现高职特色,努力为社会输送品学兼优、一专多能的实用型、复合型人才。招生条件:招生条件按照《2008年北京市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招生专业及计划:我院2008年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北京教育考试院高招办公布的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为准。录取规则: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录取体制。在录取过程中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1、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单考单招考生要求专业课成绩合格;2、体检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指导意见中患有不宜就读专业疾病的不建议报考,考生身体状况应适合专业所要求的体质;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按照市教委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条例执行;3、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按考生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对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择优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对所报志愿都未能录取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择优调剂到计划未满专业;如果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4、不设男女生录取比例。关于升学:毕业生可选择成人教育,通过专升本考试进入本科专业学习。关于就业:学院是“北京市高校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设有专门的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为学生就业提供规范、优质、高效的服务,并与各方面用人单位建立了良好、稳定、广泛的联系,学生择业渠道宽广,近几年的高职毕业生就业率一直在北京市名列前茅。录取结果公布渠道:按照北京教育考试院高招办规定的方式公布录取结果,给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学制:各专业学制均为三年。学费标准:文理专业学费60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学费8000元/学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为12000元/学年。其它情况:学生享有国家规定的大学生的一切待遇。国家奖学金由学院按财政部、教育部和市财政局所下达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指标和金额进行办理;学院奖学金分为个人奖学金和特殊奖学金两种。个人奖学金每学期按学生总数的40%评定一次,特殊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每学年按国家规定办理助学贷款;学院有专门机构协助安排学生校内外的勤工助学。咨询电话:院本部 : 01064353978、01064374282东校区 : 01065414700南校区 : 01063742631密云办学点: 01089099115、01069029441学院网址: http://www.bitc.edu.cn附 则:1、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2、本章程的解释权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 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08年3月详情
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2009-04-17
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学校名称: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院校代号:1105办学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芳园西路5号(院本部) 北京市朝阳区东坝红松园北里甲1号(东校区) 北京市丰台区花乡辛庄90号(南校区) 北京市密云县西大桥路7号(密云办学点)办学性质:国家公办办学层次:大学专科,学制三年。办学类型:经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办学特点:充分依托IT行业,密切与企业的合作,树立先进的教育服务理念,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以培养适应生产、经营、技术、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技术应用型专门人才为教育目标;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为宗旨,人才培养充分体现高职特色,努力为社会输送品学兼优、一专多能的实用型、复合型人才。招生对象:全国统考考生(含艺术类考生)。?招生条件: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为准。录取规则:1、严格执行教育部、北京市高等学校招生规定、政策、原则。在录取过程中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2、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合格,考生的考试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及其它录取条件;3、体检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考生身体状况应适合专业所要求的体质;考生须如实填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院按照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条例执行;4、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优秀学生、运动成绩突出、有特长的考生;5、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按考生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对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择优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对所报志愿都未能录取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择优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计划未满专业,如果不服从调剂做退档处理;6、不设男女生录取比例。录取结果公布渠道: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方式公布录取结果,学院负责寄发录取通知书。学费标准:文、理专业学费60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学费8000元/学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为13000元/学年。其它情况:1、凡我院正式录取的全日制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成绩优秀、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有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均可争取奖学金。我院高职学生奖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校内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评定一次,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校内奖学金分为个人奖学金和特殊奖学金,个人奖学金根据学生综合测评总分,按在校学生40%比例分为三个等级,每学期评定一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各类大赛,在科技成果、精神文明、文体竞赛等方面成绩突出者,可获得特殊奖学金。2、家庭贫困的学生符合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咨询电话:院本部:(010)64353978、(010)64374282东校区:(010)65414700南校区:(010)63742631学院网址:www.bitc.edu.cn附则:1、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不符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准。2、本章程由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09年3月详情
2010年招生章程2010-04-16
学校名称: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院校代号:10857(国标) 1105(北京)办学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芳园西路5号(院本部) 北京市朝阳区东坝红松园北里甲1号(东校区) 北京市丰台区花乡辛庄90号(南校区) ?北京市密云县西大桥路7号(密云办学点)办学性质:国家公办办学层次:大学专科,学制三年。办学类型:经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办学特点:学院隶属北京电子行业,具有55年建校历史。学院充分依托IT行业,密切与企业的合作,树立先进的教育服务理念,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以培养适应生产、经营、技术、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技术应用型专门人才为教育目标;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为宗旨,人才培养充分体现高职特色。开设专业与社会人才需求紧密。招生对象: 1. 北京:参加当年高会统招的考生(含艺术类考生),单考单招考生参见我校《单考单招章程》; 2. 外埠:参加当年普通高考的考生。?招生条件: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为准。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北京市高等学校招生规定、政策、原则。在录取过程中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合格,考生的考试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及其它录取条件; 3、体检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考生身体状况应适合专业所要求的体质;考生须如实填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院按照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条例执行; 4、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优秀学生、运动成绩突出、有特长的考生; 5、对于北京考生:同一科类的考生按分数(语、数、外三科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投档,投档时顺序检索考生志愿,只要考生会考成绩符合所报志愿的要求且该专业招生计划未满,考生将被此专业录取。投档后,若有招生计划未满的专业,将向社会公布,重新征集考生志愿并仍按上述办法进行录取; 6、对于外埠考生: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的录取有关规定执行; 7、不设男女生录取比例。录取结果公布渠道: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方式公布录取结果,学院负责寄发录取通知书。学费标准:文、理专业学费60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学费8000元/学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为13000元/学年。其它情况: 1、凡我院正式录取的全日制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成绩优秀;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学校活动;有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均可争取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校内奖学金。 2、家庭贫困的学生符合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和学生困难补助。咨询电话:010-64353978、64374282学院网址:www.bitc.edu.cn招生咨询邮箱:zsb@bitc.edu.cn附则:本章程由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详情
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2011-04-01
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学校名称: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院校代号:10857(国标) 1105(北京)办学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芳园西路5号(院本部) 北京市朝阳区东坝红松园北里甲1号(东校区) 北京市丰台区花乡辛庄90号(南校区) 北京市密云县西大桥路7号(密云办学点)办学性质:国家公办办学层次:大学专科,学制三年。办学类型:经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办学特点:学院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树立先进的教育服务理念,充分依托行业办学的优势,深度开展产学合作,形成校企人才共育、过程共管、成果共享、责任共担的人才培养模式,营造“校中有企、企中有校”的良好育人环境,使教学过程理论联系实际,人才培养目标与北京市产业发展方向高度相符,充分体现出高等职业教育的特色。重点面向北京高新技术产业、生产性服务业和文化创意产业,培养生产、管理、技术、服务第一线需要的技术应用型专门人才。学院的毕业生就业水平高,是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被列入国家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招生对象:1. 北京:参加当年高会统招的考生(含艺术类考生);2. 外省:参加当年普通高考的考生。?招生条件: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为准。录取规则:1、严格执行教育部、北京市高等学校招生规定、政策、原则。在录取过程中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2、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合格,考生的考试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及其它录取条件;3、体检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考生身体状况应适合专业所要求的体质;考生须如实填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院按照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条例执行;4、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优秀学生、运动成绩突出、有特长的考生;5、对于北京考生:在高考成绩达到高职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同一科类的考生按分数(语、数、外三科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投档,投档时顺序检索考生志愿,只要考生会考成绩符合所报志愿的要求且该专业招生计划未满,考生将被此专业录取。投档后,若有招生计划未满的专业,将向社会公布,重新征集考生志愿并仍按上述办法进行录取;6、对于外省考生: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的录取有关规定执行;7、不设男女生录取比例。录取结果公布渠道: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方式公布录取结果,学院负责寄发录取通知书。学费标准:一般专业学费60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学费8000元/学年;中德合作办学专业学费12000元/学年;中英合作办学专业学费13000元/学年。住宿费标准:按照物价部门规定的住宿费标准收取,每年550-650元。其它情况:1、凡我院正式录取的全日制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成绩优秀;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学校活动;有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均可争取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校内奖学金。2、家庭贫困的学生符合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和学生困难补助。咨询电话:010-64353978、64374282学院网址:www.bitc.edu.cn招生咨询邮箱:zsb@bitc.edu.cn附则:本章程由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11年3月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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