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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月1日之前发放(非自由还款方式)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如何办理提前全部还清?

公积金贷款 小编:晓荧 时间:2024-04-26 来源:北京人民政府网

  可以通过以下五种方式办理提前全部还清业务。
  一是通过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办理。
  对于通过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认证的主借款人(即已预留还款账户的借款人,以下同),在除还款日以外的工作日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gjj.beijing.gov.cn),点击页面右侧“个人网上业务平台”,点击“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北京中心)”,进入个人网上业务平台首页。在页面左侧点击“我的贷款”,选择“我要还款”菜单中的“提前还清全部贷款”,在业务办理界面选择拟还清贷款的日期,点击“请点击计算还清金额”,系统显示还清金额。点击“提交”,核对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业务办理成功。
  二是通过北京公积金APP办理。
  对于通过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认证的主借款人,在除还款日以外的工作日登录北京公积金APP,选择“服务”—“提前还清全部贷款”功能,根据自身情况选择还清贷款的日期,计算应偿还贷款金额,确认无误后提交即可。
  三是通过北京通APP办理。
  对于通过北京通APP实名认证的主借款人,在除还款日以外的工作日登录北京通APP,选择“公积金”—“提前还清全部贷款”功能,根据自身情况选择还清贷款的日期,计算应偿还贷款金额,确认无误后提交即可。
  四是通过政务服务便民自助终端办理。
  在还款日以外的工作日,主借款人在政务服务便民自助终端首页选择“住房置业”—“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提前还清全部贷款”功能,使用身份证及人脸识别进行身份认证,成功后点击“选择”查看贷款信息,点击“计算还清金额”进入计算金额界面,根据自身情况选择还清贷款的日期,计算应偿还贷款金额,确认无误后提交即可。
  五是通过贷款业务柜台办理。
  主借款人持身份证原件至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的十个远郊管理部、住房公积金贷款中心及受托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代办点办理。
  委托建行发放的贷款在每月1-24日的工作日办理,委托其他银行发放的贷款须在还款日以外的工作日办理。如果有尚未偿还的逾期贷款,则不能办理提前还清全部贷款业务,需待贷款状态转为正常后方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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