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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营商环境,减少企业开办环节,各社保经办机构应在2019年4月15日早8点前,取消法人一证通办理网点,包括柜台标识、指引牌,法人一证通现场服务人员转到办公区域进行原已开通用户的后续服务。各社保经办机构办事指南中(现场、网上、移动端等所有渠道)取消办理、使用法人一证通的相关内容。
社保综合办事 丽烨|2024-05-11
社保综合办事 liping|2024-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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