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两种方式可以变更单位法定代表人:
第一种方式为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办理。
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gjj.beijing.gov.cn),点击页面右侧“单位网上业务平台”,进入“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业务平台”办理业务。登录成功后,按以下步骤办理。
第一步:网上申请。
点击页面左侧“公积金”,点击“单位信息管理”中的“单位信息变更”,进入单位信息变更页面后,点击“法定代表人姓名”右侧的“变更”,在弹出的页面中录入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姓名,点击“确认”,变更后的信息显示为黄色。按照上述步骤,分别变更“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和“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最后点击页面下方的“提交”。
第二步:申请生效。
阅读弹出的提示后点击“确定”,系统显示“业务办理完成”,变更结果即时生效。如单位需要留存变更信息回单,点击“打印变更记录单”。
已经开通网上业务,却不能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办理的,需补充登记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后才能办理。
第二种方式为通过住房公积金业务柜台办理。
未开通网上业务的单位或已开通网上业务但住房公积金系统未登记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单位,由单位经办人持身份证原件、变更后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单位证件原件、《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信息变更登记表》(住房公积金表203),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任意管理部或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信息变更登记表》正面加盖单位公章,在“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单位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和“单位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后填写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相应信息,其他未变更信息保持空白;背面“缴存单位委托经办人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授权委托书”栏填写完整,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