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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可申请北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信息变更,如何办理呢?

公积金问答 小编:子尤 时间:2024-04-24 来源:北京人民政府网

 下列情况可申请办理个人信息变更:
  (1)住房公积金系统中记录的个人姓名、证件类型或身份证件号码与实际不一致;
  (2)住房公积金系统中记录的住房地址、住房支出金额等房屋信息与实际不一致;
  (3)住房公积金系统中记录的提取限额与住房实际支出不一致;
  (4)离婚后解除住房公积金系统中双方的配偶关系关联;
  (5)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信息,包括:变更联名卡卡号、重置住房公积金查询密码、终止联名卡制卡流程、联名卡恢复;
  (6)变更约定提取日、变更约定提取周期、停止约定提取;
  (7)住房公积金系统中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政治面貌、户籍所在地、籍贯、婚姻状况、执业资格、参加工作时间、学历、学位、毕业学校、职业、职务、职称、户口类型、家庭月收入、家庭地址、家庭邮编、电子信箱、固定电话号码、手机号码等个人信息不正确或不完整。
  有两种方式可以办理个人信息变更:
  第一种方式为通过住房公积金业务柜台办理。
  上述7类信息本人或单位经办人可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任意管理部或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
  本人办理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根据变更内容提供相应材料,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变更申请表》(住房公积金表501),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任意管理部或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其中:变更个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时,《个人信息变更申请表》(住房公积金表501)应加盖单位公章或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其他信息变更无需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经办人办理的,除了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个人信息变更申请表》(住房公积金表501)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变更人本人在“个人住房信息核查授权、承诺书”申请人处签字。
  第二种方式为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办理。
  上述变更事项中,第(7)类信息变更还可以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办理,但婚姻状况不能通过网上业务系统变更。
  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gjj.beijing.gov.cn),点击右侧“个人网上业务平台”,进入“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北京中心)”,点击“注册用户登录”,使用已注册的账号、密码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业务平台”办理业务。首次登录的职工需注册为注册用户。登录成功后,按以下步骤办理。
  点击页面上方的“个人信息”,进入个人信息页面,在“辅助信息”部分,输入或选择变更后的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提交”,阅读弹出的提示后点击“确定”,系统显示“业务办理完成”,变更内容即时生效。
  注意:1、只有上述第(7)类信息可以通过网上业务系统办理。2、修改手机号码时系统将向原手机号码发送验证码,验证无误后方可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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