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起草、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名义发布的公文。
(二)负责区政府会议的会务组织工作。
(三)负责研究各街镇、区政府各部门以及其他机构请示(商洽)区政府的有关事项,提出拟办意见,并报请区政府领导审批;承办上级公文、机要文件及其他文件的传递工作;负责区政府、区政府办文件的制发和传递。
(四)负责协调处理各街镇、区政府各部门反映的重要问题,并向区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安排区政府领导的重要政务活动。
(五)负责督促检查市、区政府文件的执行落实情况;负责区政府重大决策、重要部署、重要会议议定事项、规范性文件、领导同志批示指示和交办事项的督促检查、协调和反馈工作。
(六)负责为区政府提供重要信息及社会舆情。
(七)负责组织区政府有关部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
(八)负责本区外事管理、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
(九)负责本区行政机关绩效管理、绩效考评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