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

分享

税务师考试、资产评估师考试可否抵继续教育学分?

会计证 小编:思敏 时间:2024-01-23 来源:北京人民政府网


1.根据财政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十条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以自愿选择参加继续教育的形式。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有:参加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统称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高端会计人才培训、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会计相关考试、会计类专业会议等。
2.按照《北京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会计人员开展继续教育的通知》要求,税务师考试的《财务与会计》、资产评估师考试的《资产评估相关知识》科目通过后,上传成绩单可以折算考试当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90学分。
继续教育时间: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学习完成,并成功导入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对于通过北京市高级、正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会计人员可通过提交职称证书,对于通过全国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考试成绩折算学分的会计人员可通过提交成绩单,于次年3月31日前折算考试当年学分。
相关推荐
  • 我在北京,很想考初级会计师,但我是90届毕业于杭州商学院的大专生,88年毕业于温州中学,由于年代久远,高中证书和大专毕业证书都找不到了,人才交流中心档案也没有了。但我又很想考,能提交现在上班公司的证明材料可以吗?

    会计证 嘉美|2024-05-23

  • 我取得从业资格证之后,还要每年进行继续教育么?继续教育是怎么回事?会计从业资格证有效期多少年?

    会计证 思敏|2024-05-23

其他地区会计证资讯
郑重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城帮网无关。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城帮网对本文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和承诺,请网友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粤ICP备09180838号  版权所有2024 ©城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