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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条件是什么

结婚证 小编:丽烨 时间:2023-10-08 来源:北京人民政府网

  根据《北京市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九十条之规定,当事人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条件:(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二)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三)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三十二条至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现役军人同时持有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四)申请补领结婚证的,双方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申请补领离婚证的,当事人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五)因婚姻登记证损毁或者与所持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申请补领的,当事人提交原婚姻登记证;(六)当事人提交加盖查档专用章的婚姻登记档案复印件;(七)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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