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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工资扣除住房公积金后低于当年月最低工资或当年月基本生活费时,如何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公积金问答 小编:guanxiang 时间:2023-08-21 来源:北京人民政府网

   职工工资扣除个人住房公积金月应缴额后,低于北京市当年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应降低个人月应缴额,使扣除个人应缴额后的工资与最低工资相等。单位住房公积金月应缴额不受最低工资标准影响。
  下岗、内退职工,工资扣除个人住房公积金月应缴额后,低于北京市当年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标准的,可以降低个人月应缴额,使扣除后的工资与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相等。单位住房公积金月应缴额不受基本生活费标准影响。
  北京市2018年最低月工资为2120元,基本生活费为1484元。
  例如:某职工2017年月平均工资为2200元,则2018年度按照12%的缴存比例计算2200×12%=264元,其工资2200-264=1936,低于2120元。该职工的月缴存额可以降低到80元,单位缴存部分仍为26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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