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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自由还款方式还款逾期了,如何在非还款日偿还?

公积金贷款 小编:嘉怡 时间:2023-07-11 来源:北京人民政府网

  可以通过以下五种方式在非还款日偿还逾期贷款。
  一是通过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办理。
  对于通过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认证的借款人,在除还款日以外的工作日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gjj.beijing.gov.cn),点击页面右侧“个人网上业务平台”,点击“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北京中心)”,进入个人网上业务平台首页。在页面左侧点击“我的贷款”,选择“我要还款”菜单中的“偿还逾期贷款”,在业务办理界面选择拟偿还逾期贷款的日期,点击“请点击计算应还金额”,系统显示应还金额。点击“提交”,核对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业务办理成功。
  二是通过北京公积金APP办理。
  对于通过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认证的借款人,在除还款日以外的工作日登录北京公积金APP,在页面下方选择“服务”—“偿还逾期贷款”功能,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偿还逾期贷款的日期,计算应偿还逾期贷款金额,确认无误后提交即可。
  三是通过北京通APP办理。
  对于通过北京通APP实名认证的借款人,在除还款日以外的工作日登录北京通APP,选择“公积金”—“偿还逾期贷款”功能,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偿还逾期贷款的日期,计算应偿还逾期贷款金额,确认无误后提交即可。
  四是通过政务服务便民自助终端办理。
  在还款日以外的工作日,借款人在政务服务便民自助终端首页选择“住房置业”—“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偿还逾期贷款”功能,使用身份证及人脸识别进行身份认证,成功后点击“选择”查看贷款信息,点击“计算偿还逾期贷款金额”进入计算金额界面,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偿还逾期贷款的日期,计算应偿还逾期贷款金额,确认无误后提交即可。
  五是通过贷款业务柜台办理。
  借款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在还款日以外的工作日,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的十个远郊管理部、住房公积金贷款中心及受托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代办点办理。
  对于借款申请人编号为G或Z开头的贷款(G指的是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Z指的是组合贷款),业务申请人为借款人之一即可;对于借款申请人编号不是G或Z开头的贷款,业务申请人为预留还款账户的借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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