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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家庭原住房为承租公房且应腾退,但无法退给原产权单位的怎么办?

公租房 小编:子尤 时间:2023-06-19 来源: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

产权单位已不存在或不收回房屋或没有其他承租人的,承租人应当将原住房腾退给户口所在地区县住房保障部门或其委托的单位,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或其委托单位与公房产权单位办理承租人变更手续。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可按照腾退住房面积给予腾退家庭一次性的腾房经济补助,经济补助标准由各区县政府按照本区(县)实际情况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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