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

分享

北京地区财务相关考试都取消了,还有什么方式能继续教育?

会计从业资格证 小编:嘉美 时间:2023-04-24 来源:北京市财政局
【导语】:请问各位领导,北京地区今年把中级考试取消了,备考已基本能一次通过三科的注会也给突然取消了,备考的三科税务师考试能不能如期考试还不给明确答复,即便能考成绩出来了还能来得及作为今年的继续教育吗? 请问以上这些继续教育的方式都被取消了,是只能选择官方指定合作的教育机构再花钱参加基础培训吗? 请明示还有没有其他方式可以解决继续教育问题?

根据《北京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京财会〔2020〕190号)第九条,您可以自愿选择参加以下形式的继续教育:1.参加会计继续教育机构面授、网络教育或用人单位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2.通过六种折算学分方式完成继续教育:(1)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会计相关考试(包括会计职称考试和注册会计师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或被录取的,在通过考试的当年可折算继续教育90学分。(2)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是指会计方面的专业会议。例如会计学会组织的年会,每天可折算继续教育10学分。(3)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通过当年度一门学习课程(会计专业)考试或考核的,在通过考试的当年可折算继续教育90学分。(4)独立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结项的,每项研究课题可折算当年继续教育90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课题主持人可折算当年继续教育90学分,其他参与人每人可折算当年继续教育60学分。(5)独立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每篇论文可折算当年继续教育30学分;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可折算当年继续教育3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可折算当年继续教育10学分。(6)独立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每本会计类书籍可折算当年继续教育90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作者可折算当年继续教育9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可折算当年继续教育60学分。3.市、区财政部门认可的其他形式。所以,今年我们不再认可会计人员通过自学形式参加继续教育。
其他地区会计考试资讯
郑重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城帮网无关。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城帮网对本文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和承诺,请网友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粤ICP备09180838号  版权所有2024 ©城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