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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成绩如何录入,没有适合的选项类别

会计证 小编:嘉美 时间:2024-07-17 来源:北京市财政局
【导语】:去年报名考初级的培训班,在网上学习上课,由于疫情,今年没有考试。我的这个继续教育怎么录入成绩。培训机构不负责继续教育成绩录入

根据《北京市会计人员

继续教育实施办法》(京财会

〔2020〕190号)第九条,您可以

自愿选择参加以下形式的继续教

育:

1.参加会计继续教育机构

(公示在北京市财政局网站)面

授、网络教育或用人单位组织的会

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1)符合拥有会计人员100人以上

(主要指市属行政企事业单位)的

用人单位可组织单位内部会计专业

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

2.通过六种折算学分方式完成继续

教育:

(1)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等会计相关考试(包括会计职

称考试和注册会计师考试),每通

过一科考试或被录取的,在通过考

试的当年可折算继续教育90学分。

(2)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是指

会计方面的专业会议。例如会计学

会组织的年会,每天可折算继续教

育10学分。

(3)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

(学位)教育,通过当年度一门学

习课程(会计专业)考试或考核

的,在通过考试的当年可折算继续

教育90学分。

(4)独立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

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研究

课题,课题结项的,每项研究课题

可折算当年继续教育90学分;与他

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课

题主持人可折算当年继续教育90学

分,其他参与人每人可折算当年继

续教育60学分。

(5)独立在有国内统一刊号

(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

会计类论文的,每篇论文可折算当

年继续教育30学分;与他人合作发

表的,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可折算

当年继续教育30学分,其他作者每

人可折算当年继续教育10学分。

(6)独立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

的,每本会计类书籍可折算当年继

续教育90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

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作者可

折算当年继续教育90学分,其他作

者每人可折算当年继续教育60学

分。

3.市、区财政部门认可的其他形

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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