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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继续教育步骤

会计证 小编:嘉怡 时间:2024-07-05 来源:北京市财政局
【导语】:我是2017年取得会计初级职称一直没有进行过继续教育,请问对我有什么影响吗?如果有影响该如何弥补呢?今年我想参加继续教育,但是我找不到入口,是需要自己选择培训机构参加网课?有没有免费的继续教育培训呢?我看见发的那些可以抵学分的情况我都没有

根据财政部《会计专业

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会计专

业技

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

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得结

转以后年度。目前会计人员信息管

理系统暂不支持补学以前年度继续

教育。以前年度没有申请继续教

育,目前对您已取得的职称证书没

有影响。

1.\t参加会计继续教育机构

(公示在北京市财政局网站)面

授、网络教育或用人单位组织的会

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1)符合拥有会计人员100人以上

(主要指市属行政企事业单位)的

用人单位可组织单位内部会计专业

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

2.通过六种折算学分方式完成继续

教育:

(1)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等会计相关考试(包括会计职

称考试和注册会计师考试),每通

过一科考试或被录取的,在通过考

试的当年可折算继续教育90学分。

(2)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是指

会计方面的专业会议。例如会计学

会组织的年会,每天可折算继续教

育10学分。

(3)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

(学位)教育,通过当年度一门学

习课程(会计专业)考试或考核

的,在通过考试的当年可折算继续

教育90学分。

(4)独立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

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研究

课题,课题结项的,每项研究课题

可折算当年继续教育90学分;与他

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课

题主持人可折算当年继续教育90学

分,其他参与人每人可折算当年继

续教育60学分。

(5)独立在有国内统一刊号

(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

会计类论文的,每篇论文可折算当

年继续教育30学分;与他人合作发

表的,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可折算

当年继续教育30学分,其他作者每

人可折算当年继续教育10学分。

(6)独立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

的,每本会计类书籍可折算当年继

续教育90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

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作者可

折算当年继续教育90学分,其他作

者每人可折算当年继续教育60学

分。

3.市、区财政部门认可的其他形

式。

所以,我们不再认可会计人员通过

自学形式参加继续教育。目前关于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北京市财政局网

站没有提供免费的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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