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
分享
本市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按照以下方式进行更改: ①由单位通过“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进行变更。 ②由单位通过社保企业版软件报盘至参保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变更。 ③个人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或“医保北京”公众号进行自主办理: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选择“职工个人业务”——申请“定点医疗机构变更”—— 选择被变更医院 ——择新的定点医院——变更成功,次日生效。
通过“医保北京”公众号菜单栏——选择“医保查询”——进入“个人定点查询修改”——进入“城镇职工定点医院查询与修改”后,系统直接跳转至“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后续步骤与“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自助变更步骤相同。 城镇职工退休人员还可通过居住地社保所办理定点医院变更手续。
本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可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变更: ①向参保地社保所申请变更。 ②个人通过“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或“医保北京”公众号进行自主办理:通过“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个人居民医疗登录”(输入身份证号、密码、验证码登录成功后)——“账户信息采集和变更”——“定点医疗机构变更”——选择“待变更的定点医疗机构”,点击“修改”后,搜索查询“新的定点医疗机构”,选择后进行“提交”。
通过“医保北京”公众号菜单栏——选择“医保查询”——进入“个人定点查询修改”——进入“城乡居民定点医疗机构修改”后,系统直接跳转至“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后续步骤与“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自助变更步骤相同。
粤ICP备09180838号 版权所有2024 ©城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