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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石油化工学院

英文名:Beijing Institute of Petrochemical Technology 简称:“北石化”,“BIPT” 所在地:北京 院校代码:10017 类型:理科类/文科类/工科类/理工类/考研院校

市属普通高等院校卓越计划全国CDIO工程教育联盟
  •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招生简章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2016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2016-02-03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是北京市属,以工为主,工、理、管、经、文相结合,多学科相互渗透、协调发展、具有鲜明工程实践特色的普通高等学校。2016年根据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在全国范围内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一、招生项目:400米以上径赛项目,侧重中长跑、竞走、马拉松。二、招生计划:招生计划17人,文理兼收,招生专业为公共事业管理、旅游管理。三、报名条件考生须同时符合以下要求:1、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报考:(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田径项目)(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田径项目)(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院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2、考生须符合教育部和生源地省级招办对高水平运动队考生的报名要求,并参加生源地省级招办统考且成绩必须为合格及以上。四、报名相关1、考生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主页(http://zhaosheng.bipt.edu.cn)下载《北京石油化工学院2016年高水平运动员测试报名表》。2、考生可将报名表邮寄或发电子邮件至我校。邮寄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清源北路19号北京石油化工学院体育部 吴老师收 邮政编码:102617 电话:18618229109邮箱:gaoshuiping@bipt.edu.cn。3、考生报到时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并交复印件一套:(1)身份证(或户口簿)(2)运动员等级证书(3)运动成绩证书(4)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截屏打印运动员资料4、报名截止日期:2016年1月14日 (可现场报名)五、体育专项测试和文化课考试安排1、报到时间:2016年1月14日上午8:00地点:北京石油化工学院体育馆 二楼办公室2、体育专项测试时间:2016年1月14日13:00地点:北京石油化工学院 体育场注:(1)考生体育专项测试前须签订《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反兴奋剂承诺书》,测试全过程进行录像。(2)考生最终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参考本次专项测试成绩和省级以上比赛成绩,根据学校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标准综合评定(没有省级以上比赛成绩的参考本次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得A多者排名靠前。3、文化课考试所有考生(包括一级、二级运动员)均需参加文化课考试。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考试内容: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文化课考试大纲》考试时间:语文 2016年1月14日18:00—20:30数学 2016年1月15日 8:00—10:00英语 2016年1月15日10:10—12:10六、录取原则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专项测试合格,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经公示无异议者,分以下三个层次录取。(1)达到一级运动员标准(含一级)以上者,由我校对其文化课进行单独考试,择优录取。此类考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本年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2)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突出(一级或接近一级),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线的65%,按照我校体育专项测试排名顺序予以录取,此类考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本年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3)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合格(二级以上),认为有培养前途和运动队建设需要,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线,按照我校体育专项测试排名顺序予以录取。注:将第二批次、第三批次合并的省份,按照近三年该省份文理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线的平均值(取整数)计算。七、监督咨询电话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测试工作全程参与监督。纪 委:010-81292275招 办:010-81292225体育部:18618229109(吴老师)本简章由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果教育部关于高水平运动员的招生政策有所调整,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政策将进行相应调整。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招生办公室、体育部2015年12月31日附件1:2016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测试报名表.doc附件2:2016年高水平运动员测试内容及标准.doc详情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2011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2011-02-16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是一所中央与北京市共建,以北京市管理为主的,以工为主,理、工、经、管、文相结合,多学科相互渗透、协调发展、具有鲜明工程实践特色的普通高等学校。   2011年根据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在全国范围内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我校将以集中测试的办法组织选拔高水平运动员。  一、招生项目及人数:   1、项目:田径 2、招生人数:约17人   二、报名条件:   1.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2.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院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三、录取原则:   被我校认定的学生,如所在省市组织高水平运动员测试,必须测试合格。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降分录取,若教育部政策有所调整,以教育部当年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具体办法如下:   1、达到一级运动员标准(含一级)以上者,由我校对其文化课进行单独考试,择优录取。   2、经我校及各省市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测试均为合格的考生,文化成绩可降至考生所在省市第二批次最低控制线,按照我校测试排名顺序予以录取。   3、少数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文化成绩可降至考生所在省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线65%,按照我校测试排名顺序予以录取。 四、报名:   1、考生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报名:   (1)考生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北京石油化工学院2011年高水平运动员测试报名表》,用A4纸打印,按要求认真填写后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   收件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清源北路19号 邮政编码:102617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 体育教学部高水平运动队管理中心 吴爱华收   (2)接受电话报名和现场报名   2、考生报到时交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同时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运动员等级证书、运动成绩证书的原件以便核对,并交复印件一套。   注:测试期间食宿费用自理,如需帮助安排住宿,请提前联系。  五、测试时间:  1、测试时间:2011年3月12日(上午报到,下午测试)   2、报到地点: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清源北路19号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体育馆 二楼办公室   六、咨询电话:   张老师(体育部):010-81292218   吴老师(体育部):010-81292983   冀老师(招 办):010-81292200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招生办公室、体育教学部   2011年1月10日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doc详情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举办2011年校园开放日暨高招联合咨询会2011-04-28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拟定于2011年4月30日(星期六)上午8:00-12:00在大兴区黄村清源北路清源校区举办校园开放日活动,同时邀请部分北京市属高校如北京工业大学,首都师范大学、首都经贸大学、首都医科大学、北京工商大学、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北京农学院、北京物资学院、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北方工业大学、北京印刷学院、北京服装学院、北京联合大学、北京工业大学耿丹学院、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等二十多所高校进行联合咨询活动,这也是北京市最后一场比较大型的联合咨询活动。   学校位于北京市大兴区,北京至开封高速公路大兴段西侧,从市区有多条公交线路可到达学校。乘456路在清源北路站下车即到学校清源校区;乘410路、610路、631路、937支6路、968路、957路在清源西里下车,乘坐地铁大兴线可在清源路站下,往北第一个路口沿清源北路向西即到。为避免学校周边交通拥挤,欢迎乘公交车来校咨询。开车可从京开高速路第二出口(六号出口)–黄村出口驶出,右转沿清源路行至第二个红绿灯右转,向北行驶200米第一路口左转即可到达。从五环黄村出口(兴业路出口)驶出,沿兴业大街行至清源北路左转即可到达。   欢迎考生和家长来校咨询!其他工作日时间也随时接待考生和家长!详情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6月14日举行校园开放日2015-05-25
学校名称: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时间:2015年6月14日8:00-12:00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清源北路19号清源校区来校路线:学校位于北京市大兴区,京开高速公路大兴段西侧,五环路黄村出口南侧,交通便捷,从市区有多条地铁公交线路到达学校。乘公交车、地铁:乘456路在清源北路站下车即到学校清源校区南门;乘631路在枣园小区站下可到学校清源校区北门。乘410路、610路、968路、829路,在清源西里站下车,或乘坐地铁大兴线在清源路站下,往北第一个路口沿清源北路向西即到学校清源校区南门。自驾车:开车可从京开高速路黄村出口驶出,右转沿清源路行驶至兴华大街右转,向北行驶200米第一个路口左转即可到达;从五环兴旺路(黄村)即原兴业路(黄村)出口驶出,沿兴业大街行至清源北路左转即可到达。联系方式: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清源北路19号(102617)咨询电话:010-81292235,81292236;18618229115,18618229125微信公众账号:biptzs腾讯QQ:1649267494详情
北 京 石 油 化 工 学院 招 生 章 程2008-04-18
北 京 石 油 化 工 学院 招 生 章 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简称本科招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结合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本科招生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工作。民族预科和新疆内地高中班学生录取工作参照此章程进行,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按教育部和各省市规定进行。 第二章 学 校 概 况第二条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是一所中央与北京市共建,以北京市管理为主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为一般本科院校,招生专业均为本科专业。学生成绩合格颁发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并根据《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本科学生学习管理规定》授予学士学位。学校位于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包括清源北路主校区和康庄校区,两校区相距约三公里。第三条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创建于1978年,是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经、管、文相结合,多学科相互渗透,协调发展,具有鲜明工程实践特色的普通高等学校。学校确立了“立足北京,依托行业,服务首都,面向全国”的发展定位;全面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科研和特色兴校”战略。第三章 招 生 机 构第四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本科招生工作;成立由校纪委书记和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录取工作监察小组,监督招生录取工作的全过程,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第五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务由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第四章 录 取 规 则第六条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和北京市教委领导下,根据教育部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各省市的招生录取相关规章制度进行,由高等学校和省级招办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新生录取。实施高考“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择优录取。第七条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全部在网上进行,按照招生计划人数录取考生,参照各省的生源情况确定我校在当地的提档比例,提档比例在100%—120%之间。按照各省市投档原则接收考生电子档案。平行志愿间各志愿同等对待。对于非平行志愿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将依次从后续志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考生政策性照顾加分投档时计入总分,录取时以考生实际考分安排专业。第八条 录取专业时,按照投档考生的实际考分和专业志愿顺序,由高到低采用“专业级差”方式录取,即所有投档考生按实际考分排队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下降一个分数级差,以等效成绩进入第二专业志愿排队录取,依此类推。级差分数原则上为1-4分。第九条 如所有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由学校按分数排队调剂到招生计划未满专业,如无专业可调剂的考生将做退档处理;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专业志愿,不服从专业调剂考生将做退档处理。已录取新生如果要求退档则按各省市退档规定执行。第十条 报考我校的考生按专业级差确定专业时总分相当时侧重数学和英语成绩,实际考分相当,有政策性照顾加分考生优先考虑;英语和国际经济与贸易两个专业要求英语高考成绩不低于及格线,同时要求参加各省市组织的英语口试,成绩不低于及格线;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一般要求数学高考成绩不低于及格线。第十一条 实行高考新方案的个别省市录取规则请参见附注。第十二条 学校各专业录取时不限定男女比例,对应届生和往届生同等对待;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课统一为大学英语;第十三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十四条 考生可拨打语音咨询电话或登录学校网站了解学校情况和录取情况,录取专业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第五章 新 生 入 学 及 其 他第十五条 考生凭录取通知书按要求到校报到,对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本科学生学习管理规定》予以处理。对徇私舞弊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退回生源所在地;情节恶劣的,报请有关部门查处。第十六条 学生一律按学年交纳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按北京市教委和物价局审定的标准执行。学费4200-5000元每年每生,详见各省招生专业目录。住宿费为750-1500元每年每生。第十七条 学校实行奖学金制度,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可获得奖学金。学校建立了由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勤工助学、保险等构成的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实行北京市属普通高等学校助学金制度,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第十八条 招生咨询方式:语音咨询电话:010-81292235/81292236(可转人工服务)报考咨询电话: 010-86109966/86109988学 校 网 址:http://www.bipt.edu.cn招生电子信箱: zhaosheng@bipt.edu.cn 第六章 附 则第十九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招生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招生政策为准执行。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注:江苏省按照《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执行。我校要求考生选测科目为物理,另一选测科目不作要求。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为选测B+ B,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采用等级级差法对进档考生进行排序(不含政策性照顾加分),选测科目等级A+、A、B+级差分分别为3、2、1分,安排专业按照“专业级差”方式确定,其它情况参照章程相应条款。详情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2009-04-17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简称本科招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结合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本科招生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工作。少数民族预科和内地新疆班录取工作参照此章程进行,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按教育部和各省市规定进行。?第二章? 学 校 概 况第二条?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是一所中央与北京市共建,以北京市管理为主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为一般本科院校,招生专业均为本科专业。学生成绩合格颁发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并根据《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本科学生学习管理规定》授予学士学位。学校位于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包括清源北路主校区和康庄校区,两校区相距约三公里。第三条?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创建于1978年,是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经、管、文相结合,多学科相互渗透,协调发展,具有鲜明工程实践特色的普通高等学校。学校确立了“立足北京,依托行业,服务首都,面向全国”的发展定位;全面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科研和特色兴校”战略。第三章? 招 生 机 构第四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本科招生工作;成立由校纪委书记和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录取工作监察小组,监督招生录取工作的全过程,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第五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务由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第四章? 录 取 规 则第六条?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和北京市教委领导下,根据教育部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各省市的招生录取相关规章制度进行,由高等学校和省级招办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新生录取。实施高考“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择优录取。第七条?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全部在网上进行,按照招生计划人数录取考生,参照各省的生源情况确定我校在当地的提档比例,提档比例在100%—120%之间。按照各省市投档原则接收考生电子档案。平行志愿间各志愿同等对待。对于非平行志愿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将依次从后续志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考生政策性照顾加分投档时计入总分,录取时以考生实际考分安排专业。第八条? 录取专业时,按照投档考生的实际考分和专业志愿顺序,由高到低采用“专业级差”方式录取,即所有投档考生按实际考分排队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下降一个分数级差,以等效成绩进入第二专业志愿排队录取,依此类推。级差分数原则上设为4、3、2、1分。第九条? 如所有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由学校按分数排队调剂到招生计划未满专业,如无专业可调剂的考生将做退档处理;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专业志愿,不服从专业调剂考生将做退档处理。第十条? 报考我校的考生按专业级差确定专业时总分相当时侧重数学和英语成绩,实际考分相当,有政策性照顾加分考生优先考虑;英语和国际经济与贸易两个专业要求英语高考成绩不低于及格线,同时要求参加各省市组织的英语口试,成绩不低于及格线;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一般要求数学高考成绩不低于及格线。第十一条? 实行高考新方案的个别省市录取规则请参见附注。第十二条? 学校各专业录取时不限定男女比例,对应届生和往届生同等对待;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课统一为大学英语;第十三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十四条 考生可拨打语音咨询电话或登录学校网站了解学校情况和录取情况,录取专业以录取通知书为准。?第五章? 新 生 入 学 及 其 他第十五条? 考生凭录取通知书按要求到校报到,对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本科学生学习管理规定》予以处理。对徇私舞弊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退回生源所在地;情节恶劣的,报请有关部门查处。第十六条? 学生一律按学年交纳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按北京市教委和物价局审定的标准执行。学费4200-5000元每年每生,详见各省招生专业目录。住宿费为750-1500元每年每生。第十七条? 学校实行奖学金制度,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可获得奖学金。学校建立了由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勤工助学、保险等构成的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实行北京市属普通高等学校助学金制度,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第十八条? 招生咨询方式:语音咨询电话:010-81292235/81292236(可转人工服务)报考咨询电话: 010-86109966/86109988学? 校 网 址:http://www.bipt.edu.cn招生电子信箱: zhaosheng@bipt.edu.cn短 信 平? 台:13810692089(仅供短信咨询使用)?第六章? 附 则第十九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招生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招生政策为准执行。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附注:江苏省按照《江苏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执行。我校要求考生选测科目为物理,另一选测科目不作要求。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为选测B+ B,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采用等级级差法对进档考生进行排序(不含政策性照顾加分),选测科目等级A+、A、B+级差分分别为3、2、1分,安排专业按照“专业级差”方式确定,其它情况参照章程相应条款。详情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2010-04-14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简称本科招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结合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本科招生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工作。少数民族预科和内地新疆班录取工作参照此章程进行,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按教育部和各省市规定进行。?第二章?学 校 概 况第二条?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是一所中央与北京市共建,以北京市管理为主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为一般本科院校,招生专业均为本科专业。学生成绩合格颁发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并根据《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本科学生学习管理规定》授予学士学位。学校位于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清源和康庄两校区相距约三公里,为主要学习生活场所,另有燕山校区以学生实习为主。第三条?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创建于1978年,是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经、管、文相结合,多学科相互渗透,协调发展,具有鲜明工程实践特色的普通高等学校。学校确立了“立足北京,依托行业,服务首都,面向全国”的发展定位;全面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科研和特色兴校”战略。第三章?招 生 机 构第四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本科招生工作;成立由校纪委书记和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录取工作监察小组,监督招生录取工作的全过程,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成立由学校主管领导和招生办负责人及录取人员组成网上录取小组,负责具体录取工作。第五条?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务由学校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第四章?录 取 规 则第六条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和北京市教委领导下,根据教育部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各省市的招生录取相关规章制度进行,由高等学校和省级招办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新生录取。实施高考“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择优录取。第七条?我校招生录取工作全部在网上进行,按照招生计划人数录取考生,参照各省的生源情况确定我校在当地的提档比例,按照各省市投档原则接收考生电子档案。对于非平行志愿地区,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提档比例为100-110%,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将依次从后续志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对于实行完全平行志愿的地区,提档比例为100-105%;北京地区考生第一志愿提档比例为100-105%,如果录取后续平行志愿,提档比例为100%。平行志愿各志愿同等对待。第八条?考生政策性照顾加分投档时计入总分,安排专业时以考生的实际考分为基准,兼顾专业志愿顺序,采用“专业级差”方式录取,即所有投档考生按实际考分和专业顺序排队录取,如果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下降一个分数级差,以等效成绩进入第二专业志愿排队录取,依此类推。级差分数原则上设为3、2、1、0、0分。第九条?优先满足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所有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由学校按实际考分由高到低排队调剂到招生计划未满专业,如无专业可调剂的考生将做退档处理;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做退档处理。第十条?报考我校的考生按专业级差确定专业以及调剂安排专业时实际考分相同,政策性照顾加分多者优先考虑;实际考分相同均无加分或加分相同时,优先录取数学、英语成绩合计高的考生;英语和国际经济与贸易两个专业要求英语高考成绩不低于及格线,实际考分相同时优先录取英语成绩优异的考生。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一般要求数学高考成绩不低于及格线,实际考分相同时优先录取数学成绩优异的考生。第十一条?实行高考新方案的个别省市录取规则请参见附注。第十二条?学校各专业录取时不限定男女比例,对应届生和往届生同等对待;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课统一为大学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入学后必修课为英语。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具体体检受限项请参考学校招生信息网内容。第十三条考生可拨打语音咨询电话或登录学校网站了解学校情况和录取情况,录取专业以录取通知书为准。通知书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第五章?新 生 入 学 及 其 他第十四条?考生凭录取通知书按要求到校报到,对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本科学生学习管理规定》予以处理。对于高考违纪及冒名顶替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退回生源所在地;情节恶劣的,报请有关部门查处。第十五条?学生一律按学年交纳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按北京市教委和物价局审定的标准执行。学费4200-5000元每年每生,详见各省招生专业目录。住宿费为750-1500元每年每生。如果实行按学分收费方案,正常一次性完成课程学习,四年总费用不高于按学年收费方式。第十六条?学校实行奖学金制度,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可获得奖学金。学校建立了由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勤工助学、保险等构成的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实行北京市属普通高等学校助学金制度,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第十七条?为了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注重学生的个性发展空间,学校根据教学资源情况,在学生入校一年后,本着尊重学生意愿的原则,通过公开考试,择优录取,允许学生选择调换专业。第十八条?招生咨询方式:语音咨询电话:010-81292235/81292236(可转人工服务)报考咨询电话: 010-86109966/86109988学?校 网 址:http://www.bipt.edu.cn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bipt.edu.cn招生电子信箱: zhaosheng@bipt.edu.cn短 信 平?台:13810692089(仅供短信咨询使用)?第六章?附 则第十九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招生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招生政策为准执行。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附注:1、江苏省按照《江苏省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执行。我校要求考生选测科目为物理,另一选测科目不作要求。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为选测B+ B,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采用等级级差法对进档考生进行排序(不含政策性照顾加分),选测科目等级A+、A、B+级差分分别为15、10、5分,安排专业按照“专业级差”方式确定,其它情况参照章程相应条款。2、考虑内蒙古自治区报考2010年继续实行网上动态排名精确填报的办法,按自治区要求实行“志愿清,专业清”的原则进行,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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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详细地址:
    北京市大兴区黄村清源北路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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