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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石油化工学院

英文名:Beijing Institute of Petrochemical Technology 简称:“北石化”,“BIPT” 所在地:北京 院校代码:10017 类型:理科类/文科类/工科类/理工类/考研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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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招生简章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2019年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2019-04-3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普通本科招生的具体情况,为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工作。 第二条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考生、社会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二章 学 校 概 况第三条 学校创建于1978年,是一所中央与北京市共建,以北京市管理为主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以工为主,理、工、经、管、文相结合,多学科相互渗透、协调发展、具有鲜明工程实践特色。学校确立了“立足北京、依托行业、服务首都、面向全国”的发展定位,全面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科研和特色兴校”战略。 第四条 学校设有清源、康庄、燕山三个校区。清源、康庄两校区位于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相距约3公里,是学生主要学习生活场所,另有燕山校区以学生实习为主。学生成绩合格颁发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并根据《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本科学生学习管理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第三章 招 生 机 构第五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对普通本科招生录取过程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招生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由校长担任,副主任委员和秘书由校长提名,委员由有关方面负责人及校友代表、师生代表担任。 第六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纪检、招生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实施并监督招生工作。 第七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务由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 第四章 招 生 计 划第八条 学校招生计划根据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统筹考虑社会需求、办学条件、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进行编制,不设置预留计划。学校执行国家指令计划(少数民族预科、新疆内地高中班)。学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列入国家核定的学校年度招生总计划内,高水平运动员录取人数控制在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第九条 年度招生计划报学校招生委员会或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经校长办公会审批后上报北京市教委及教育部,及时准确的向社会公布,未经教育部和有关省(区、市)公布的计划一律不安排招生。 第十条  学校机械类(下设机械工程、机械电子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专业)、旅游管理类(下设旅游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专业)、材料类(下设材料科学与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功能材料专业),实行“大类招生”的模式。学生入学时不分专业,完成基础课程学习后,自主根据兴趣爱好和学习情况填报专业志愿确定所学专业。第五章 录 取 规 则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各省(区、市)的招生录取相关制度进行,由学校和省级招办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录取。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全部在网上进行,按照各省(区、市)规定的投档规则接收考生电子档案。学校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计划进行录取,参照各省(区、市)的生源情况和投档规则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05%。 第十三条学校调档后,采用分数优先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即按照考生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以下同)、生源省份考试院同分投档的排序规则排队,由高到低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确定录取专业,不设专业级差。对进档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一般不退档,如考生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按高考总分由高到低排队调剂到招生计划未满专业;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第十四条 同分投档且同排位考生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文科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和文科综合,理科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和理科综合。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原则上要求英语成绩不低于90分(及格线)。第十五条少数民族预科转入学生参考预科阶段总评成绩,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新疆内地高中班民考汉考生按录取专业入校学习。实行高考新方案的个别省市录取规则参见附注。 第十六条学校各专业录取时不限定男女比例,对应届生和往届生同等对待。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大学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入学后公共外语需改为英语。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具体体检受限项请参考学校招生信息网相关内容。 第六章 新 生 入 学 及 其 他第十七条 考生可拨打报考咨询电话或登录学校网站了解学校情况和录取情况,录取专业以通知书为准,通知书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 第十八条 考生凭录取通知书按要求到校报到,对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本科学生学习管理规定》予以处理。对于高考违纪及冒名顶替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退回生源所在地,情节恶劣的,报请有关部门查处。 第十九条 学生一律按学年交纳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按北京市教委和北京市物价管理部门审定的标准执行,学费4200~5000元每年每生,详见各省招生专业目录,住宿费为750~900元每年每生。 第二十条 学校实行新生奖学金制度,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可获得新生奖学金。学校建立了由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勤工助学、保险等构成的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实行北京市属普通高等学校助学金制度,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一条 为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注重学生的个性发展空间,学校根据教学资源情况,在学生入校一年后,本着尊重学生意愿的原则,通过公开考试,择优录取,允许学生自由转专业。 第七章 附 则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或上级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或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注:1、北京市“高水平人才交叉培养计划”招生按照北京市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外培计划”专业原则上要求英语成绩不低于110分。 2、浙江和上海考生须满足我校相应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学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在同排位考生录取专业时参考。3、江苏省按照当年度《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执行。我校要求考生选测科目为物理,另一选测科目不作要求。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为选测B+B,必测科目合格。采用“先分数后等级”对进档考生进行排序(含政策性加分),其它情况参照章程相应条款。 4、内蒙古自治区按照当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执行。按要求实行考生网上动态排名精确填报的办法,学校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进行,以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安排专业。咨询电话:010-81292235/81292236 18618229115/18618229125学校网址:http://www.bipt.edu.cn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bipt.edu.cn招生电子信箱: zhaosheng@bipt.edu.cn招生微信公众账号:biptzs 详情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2020年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2020-06-05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普通本科招生的具体情况,为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工作。第二条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考生、社会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二章  学 校 概 况第三条 学校创建于1978年,是一所中央与北京市共建,以北京市管理为主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以工为主,理、工、经、管、文相结合,多学科相互渗透、协调发展、具有鲜明工程实践特色。学校确立了“立足北京、依托行业、服务首都、面向全国”的发展定位,全面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科研和特色兴校”战略。第四条  学校设有清源、康庄、燕山三个校区。清源、康庄两校区位于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相距约3公里,是学生主要学习生活场所,另有燕山校区以学生实习为主。学生成绩合格颁发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并根据《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本科学生学习管理规定》授予学士学位。第三章  招 生 机 构第五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对普通本科招生录取过程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招生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由校长担任,副主任委员和秘书由校长提名,委员由有关方面负责人及校友代表、师生代表担任。第六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纪检、招生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招生录取工作组织机构,负责实施并监督招生工作。第七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务由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第四章  招 生 计 划第八条 学校招生计划根据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统筹考虑社会需求、办学条件、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进行编制,不设置预留计划。学校执行国家指令计划(少数民族预科、新疆内地高中班)。学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列入国家核定的学校年度招生总计划内,高水平运动员录取人数控制在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第九条 年度招生计划报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或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经校长办公会审批后上报北京市教委及教育部,及时准确的向社会公布,未经教育部和有关省(区、市)公布的计划一律不安排招生。第五章  录 取 规 则第十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各省(区、市)的招生录取相关制度进行,由学校和省级招办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录取。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全部在网上进行,按照各省(区、市)规定的投档规则接收考生电子档案。学校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计划进行录取,参照各省(区、市)的生源情况和投档规则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05%。第十二条 学校在提档和确定专业时,均承认教育部及各省(区、市)对于特殊考生的加分政策。第十三条 学校调档后,采用分数优先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即按照考生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以下同)、生源省份考试院同分投档的排序规则排队,由高到低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确定录取专业,不设专业级差。对进档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一般不退档,如考生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按高考总分由高到低排队调剂到招生计划未满专业;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第十四条 同分投档且同排位考生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第十五条 新疆内地高中班民考汉考生按录取专业入校学习。实行高考新方案的个别省市录取规则参见附注。第十六条 学校各专业录取时不限定男女比例,对应届生和往届生同等对待。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大学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入学后公共外语需改为英语。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具体体检受限项请参考学校招生信息网相关内容。第六章  新 生 入 学 及 其 他第十七条 考生可拨打报考咨询电话或登录学校网站了解学校情况和录取情况,录取专业以通知书为准,通知书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第十八条 考生凭录取通知书按要求到校报到,对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本科学生学习管理规定》予以处理。对于高考违纪及冒名顶替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退回生源所在地,情节恶劣的,报请有关部门查处。第十九条 学生一律按学年交纳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按北京市教委和北京市物价管理部门审定的标准执行,学费4200~5000元每年每生,详见各省招生专业目录,住宿费为750~900元每年每生。第二十条 学校实行新生奖学金制度,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可获得新生奖学金。学校建立了由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勤工助学、保险等构成的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实行北京市属普通高等学校助学金制度,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第二十一条 为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注重学生的个性发展空间,学校根据教学资源情况,在学生入校一年后,本着尊重学生意愿的原则,通过公开考试,择优录取,允许学生自由转专业。第七章  附 则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或上级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或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注:1、北京市“高水平人才交叉培养计划”招生按照北京市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外培计划”专业原则上要求英语成绩不低于110分。2、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须满足我校相应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学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在同排位考生录取专业时参考。3、江苏省按照当年度《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执行。我校要求考生选测科目为物理,另一选测科目不作要求。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为选测B+B,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采用“先分数后等级”对进档考生进行排序(含政策性加分),其它情况参照章程相应条款。4、内蒙古自治区按照当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执行。按要求实行考生网上动态排名精确填报的办法,学校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进行,以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安排专业。咨询电话:010-81292235/81292236 18618229115/18618229125学校网址:http://www.bipt.edu.cn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bipt.edu.cn招生电子信箱: zhaosheng@bipt.edu.cn 招生微信公众账号:biptzs (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为准) 详情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将举办2017年校园开放日活动2017-05-10
今年,北京市实施普通本科录取批次改革,取消本科三批,将本科二批、三批合并为本科二批。为做好宣传服务工作,方便各位考生家长咨询,科学填报2017年高考志愿,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将举办校园开放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日期:5月21日(星期日)8:00-12:00地点: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清源校区(北京市大兴区清源北路19号)活动内容:1.区教育考试中心2017年高招政策宣讲;2.北京石油化工学院2017年高招政策咨询,免费发放报考资料;3.北京石油化工学院28个本科招生专业咨询服务;4.实验室开放参观活动。欢迎各位考生和家长前往参加!详情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高水平运动队招生17日校测2018-03-14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邓 菡)记者从北京石油化工学院获悉,学校2018年在全国范围内招收田径项目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为文理兼收17人,校测将于17日在学校进行。学校招生办主任魏融介绍,初审合格的考生要在17日8时30分到学校体育馆二楼办公室完成现场确认,将二代居民身份证、运动员等级证书、近三年竞赛成绩证明或获奖证书、运动会秩序册及成绩册的原件交学校进行审定。完成现场确认的考生13时30分在学校体育场,根据等级证书项目安排完成测试。学校在体育专业测试过程中将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为确保专业测试成绩的真实、准确,测试全过程会进行录像。每项测试结束后,运动员、测试员、纪委工作人员要对测试成绩签字确认,完成上述各步骤工作后的运动员成绩方可有效。参加学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测试的所有考生要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或抽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对于国家队或健将级以上运动员如参加比赛和学校测试时间冲突的考生,学校规定可申请单独调整考试时间,但要在3月17日前向学校高水平运动队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校测结束后,学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选材专家组依据考生省级以上比赛成绩和本次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综合评定,集体确定拟录取顺序名单,由高到低排序,经学校招生监督小组复核后,上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批准。详情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2017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2017-03-16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是教育部批准建设高水平运动队的学校,田径项目特别是中长跑、马拉松、竞走等是我校的传统项目,形成了自身的特色、品牌,培养了一批高水平运动员,已成为北京大学生田径项目传统强队,在北京高校乃至全国都有较大影响。2017年根据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在全国范围内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一、招生计划1、招生计划17人,文理兼收。2、招生项目:田径,重点选拔田径项目男女中长跑、竞走、马拉松项目考生;对于其它径赛项目测试及比赛成绩较为突出者(达到二级标准以上),择优选拔部分考生。二、报名资格考生须同时符合以下要求:1、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5年9月1日后出生)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报考:(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田径项目)(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正式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田径项目)(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院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若等级证书因系统延迟或其它原因正在办理中,请将情况说明发送至邮箱gaoshuiping@bipt.edu.cn。认定名单上报教育部前未能提供正式等级证书者,将取消资格。2、考生须符合教育部和生源地省级招办对高水平运动员考生的报名要求,并参加生源地省级招办统考且成绩必须为合格及以上。3、考生须按照户籍所在地省级招办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并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三、报名方式1、凡符合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申请条件的考生需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主页(http://zhaosheng.bipt.edu.cn)下载《北京石油化工学院2017年高水平运动员测试报名表》,认真填写报名信息,于2月23日前发送至邮箱gaoshuiping@bipt.edu.cn。我校不接受考生现场报名。2、邮寄材料请已完成邮件报名的考生于2017年2月14日-2月23日(以寄件日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将报名材料寄往我校招生办公室(若以特快专递形式寄送,我校仅接收“EMS特快专递”方式),邮寄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清源北路19号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招生办收(邮编:102617),信封左下角务必注明“高水平运动员报名材料”报名材料请用A4纸打印并依次装订成册,内容包括:(1)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主页下载后填写的申请表并加盖所在中学公章;(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3)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籍证明),或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证明;(4)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5)比赛秩序册、成绩册复印件(成绩册复印件须在本人姓名处加盖单位公章);(6)获奖证书复印件;(7)通过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http://jsdj.sport.gov.cn/)打印的运动员等级证书(若等级证书正在办理中,请附加情况说明和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考生报名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报名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四、材料初审学校将组织专家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考生可于2017年3月1日至3月5日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获取初审反馈信息。初审合格的学生可下载测试相关通知。五、组织领导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招生监督小组对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过程进行监督,同时由体育部负责人、田径项目专家组成高水平运动员测试工作组和选材专家组。六、体育专项测试安排1、报到时间:2017年3月11日上午8:30地点:北京石油化工学院体育馆二楼办公室现场确认:考生现场确认时须将二代居民身份证、运动员等级证书、近三年竞赛成绩证明或获奖证书、运动会秩序册及成绩册的原件上交学校进行审定。材料审核无误后,发放准考证。2、测试安排时间:2017年3月11日13:30地点:北京石油化工学院体育场测试内容:根据等级证书项目安排测试3、测试要求(1)考生需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测试,证件不齐全者不能参加测试;(2)如发现有替考、提供虚假证件等作弊行为者,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3)体育专业测试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专业测试成绩的真实、准确,测试全过程进行录像。每项测试结束后,运动员、测试员、纪委工作人员在测试成绩后面签字确认,该运动员成绩方可有效;(4)凡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测试的所有考生须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或抽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5)未尽事宜,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解决。4、确定体育专项测试合格名单学校高水平运动员选材专家组依据考生省级以上比赛成绩和本次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综合评定,集体确定拟录取顺序名单,由高到低排序,经学校招生监督小组复核后,上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批准。七、文化课单独考试2017年起,对于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符合教育部关于高水平运动员单招条件、拟申请我校单独招生考试资格的考生,需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考生应于2017年3月20日至25日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或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的“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文化考试报名系统”自主报名、缴费。4月10日起,考生可在报名网站下载准考证,根据准考证上的要求,按时在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考场参加文化课考试。八、录取办法1、录取原则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批准的拟录取考生,经公示无异议者,分以下三个层次录取:(1)对于获得国家一级、健将、国际健将称号的运动员,经本人申请,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核准后,可免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对其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与文化课测试成绩(文化课考试的有关要求参见《关于做好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试点高校有关文化课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6〕11号))全面考核后决定是否录取。我校确定并公示的此类考生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今年招收高水平运动队总数的20%。(2)对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突出(一级或接近一级),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考生,由学校向生源地省级招办申请并提供相关名单,学校和生源地省级招生信息发布平台上进行不少于两周的公示后,经生源地省级招办审核批准,可办理录取手续,这部分考生录取人数不得超过学校当年录取高水平运动员总数的30%。(3)对于经体育专项测试认为确有培养前途、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确实需要,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高考成绩需达到生源所在地本科第二批次控制分数线。2、考生需按照各省级招办提出的高水平运动员报考要求填报高考志愿,且第一志愿(平行志愿第一顺序)报考我校。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批准的拟录取考生,本着自愿原则,与学校签订《北京石油化工学院高水平运动员招考协议》,对于生源地设置省级高水平运动员资格测试的省、市、自治区,获得相应的省级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认定后,上述协议方为有效。3.学校确定的拟录取高水平运动员名单将于第一时间公布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同时该名单将按规定报送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备案。4、高水平运动员原则上安排人力资源管理和旅游管理专业。一级运动员和高考文化课原始成绩达到生源地二本线以上者,经考生申请,学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可根据考生成绩及志愿安排在相关专业就读。对于上海市、浙江省和其它合并本科批次(含合并二本、三本批次)省份的考生,二本线按照相关省份确定的高水平运动队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执行,具体录取办法按照相关省份招生规定执行。九、监督机制1、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同时接受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纪委010-81292275招办010-81292032。2、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申请和参加测试。我校从严查处招生考试中各种作弊行为。对违规考生和有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进行处理。3、未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十、其它事项1、学校未委托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录取工作或提供录取中介服务。2、报名申请材料概不退还,请做好备份。3、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开展入学专业水平复测和复核,对于复测和复核不合格的考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4、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入学后须遵守认定协议的要求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运动队训练和竞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5、咨询方式:北京石油化工学院体育教学部电话:18618229109(女队教练吴老师)18611262121(男队教练赵老师)电子邮件 gaoshuiping@bipt.edu.cn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招生办公室电话:18618229115,18618229125北京石油化工学院2017年1月22日附件: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详情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2018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2018-01-31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是教育部批准建设高水平运动队的学校,田径项目特别是中长跑、马拉松、竞走等是我校的传统项目,形成了自身的特色、品牌,培养了一批高水平运动员,已成为北京大学生田径项目传统强队,在北京高校乃至全国都有较大影响。2018年根据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在全国范围内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一、招生计划1、招生计划17人,文理兼收。2、招生项目:田径,重点选拔田径项目男女中长跑、竞走、马拉松项目考生;对于其它径赛项目测试及比赛成绩较为突出者(达到二级标准以上),择优选拔部分考生。二、报名资格考生须同时符合以下要求:1、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报考:(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田径项目)(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正式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田径项目)(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院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2、考生须符合教育部和生源地省级招办对高水平运动员考生的报名要求,并参加生源地省级招办统考且成绩必须为合格及以上。3、考生须按照户籍所在地省级招办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并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三、报名方式1、填写报名表凡符合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申请条件的考生需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主页(http://zhaosheng.bipt.edu.cn)下载《北京石油化工学院2018年高水平运动员测试报名表》,认真填写报名信息,于3月5日前发送至邮箱zhaosheng@bipt.edu.cn。2、邮寄材料请已完成邮件报名的考生于2018年3月5日前(以寄件日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将报名材料寄往我校招生办公室(若以特快专递形式寄送,我校仅接收“EMS特快专递”方式),邮寄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清源北路19号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招生办收(邮编:102617),信封左下角务必注明“高水平运动员报名材料”报名材料请用A4纸打印并依次装订成册,内容包括:(1)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主页下载后填写的申请表并加盖所在中学公章;(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3)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籍证明),或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证明;(4)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 (如果等级证书正在办理中,请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拟入选资格名单上报教育部前未能提供正式等级证书者,取消拟入选资格)(5)比赛秩序册、成绩册复印件(成绩册复印件须在本人姓名处加盖单位公章);(6)获奖证书复印件;(7)通过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http://jsdj.sport.gov.cn/)打印的运动员等级证书(若等级证书正在办理中,请附加情况说明和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考生报名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报名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3、材料审核我校收到考生的报名材料后,将组织专家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学生由学校通知参加测试。凡网上和报名材料不全、不属实将不能通过初审,申请材料恕不退还。四、组织领导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招生监督小组对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过程进行监督,同时由体育部负责人、田径项目专家组成高水平运动员测试工作组和选材专家组。五、体育专项测试安排1、报到时间:2018年3月17日上午8:30地点:北京石油化工学院体育馆二楼办公室现场确认:考生现场确认时须将二代居民身份证、运动员等级证书、近三年竞赛成绩证明或获奖证书、运动会秩序册及成绩册的原件交学校进行审定。2、测试安排时间:2018年3月17日13:30地点:北京石油化工学院体育场测试内容: 根据等级证书项目安排测试,测试项目包括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0000米、5000米竞走和10000米竞走。3、测试要求(1)考生需持身份证参加测试,证件不齐全者不能参加测试;(2)如发现有替考、提供虚假证件等作弊行为者,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3)体育专业测试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专业测试成绩的真实、准确,测试全过程进行录像。每项测试结束后,运动员、测试员、纪委工作人员在测试成绩后面签字确认,该运动员成绩方可有效;(4)凡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测试的所有考生须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或抽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5)国家队或健将级以上运动员如参加比赛和我校测试时间冲突,可申请单独调整考试时间,但需要在2018年3月17日之前向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6)未尽事宜,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解决。4、确定体育专项测试合格名单学校高水平运动员选材专家组依据考生省级以上比赛成绩和本次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综合评定,集体确定拟录取顺序名单,由高到低排序,经学校招生监督小组复核后,上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六、文化课单独考试对于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符合教育部关于高水平运动员单招条件、拟申请我校单独招生考试资格的考生,需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考生应于2018年3月1日至15日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或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的“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文化考试报名系统”自主报名、缴费,并于2018年4月21日按时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的考试。七、录取办法1、录取原则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批准的拟录取考生,经公示无异议者,分以下三个层次录取:(1)对于获得国家一级、健将、国际健将称号的运动员,经本人申请,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核准后,可免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对其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与文化课测试成绩(文化课考试的有关要求参见《关于做好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试点高校有关文化课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6〕11号))全面考核后决定是否录取。我校确定并公示的此类考生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今年招收高水平运动队总数的20%。(2)对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突出(一级或接近一级),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考生,由学校向生源地省级招办申请并提供相关名单,学校和生源地省级招生信息发布平台上进行不少于两周的公示后,经生源地省级招办审核批准,可办理录取手续,这部分考生录取人数不得超过学校当年录取高水平运动员总数的30%。(3)对于经体育专项测试认为确有培养前途、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确实需要,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高考成绩需达到生源所在地本科第二批次控制分数线。2、考生需按照各省级招办提出的高水平运动员报考要求填报高考志愿,且第一志愿(平行志愿第一顺序)报考我校。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批准的拟录取考生,本着自愿原则,与学校签订《北京石油化工学院高水平运动员招考协议》,对于生源地设置省级高水平运动员资格测试的省、市、自治区,获得相应的省级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认定后,上述协议方为有效。3.学校确定的拟录取高水平运动员名单将于第一时间公布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同时该名单将按规定报送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备案。4、高水平运动员原则上安排人力资源管理和旅游管理专业。一级运动员和高考文化课原始成绩达到生源地二本线以上者,经考生申请,学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可根据考生成绩及志愿安排在相关专业就读。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省份的考生,二本线按照相关省份确定的高水平运动队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执行,具体录取办法按照相关省份招生规定执行。八、监督机制1、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同时接受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纪委010-81292275招办010-81292032。2、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申请和参加测试。我校从严查处招生考试中各种作弊行为。对违规考生和有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进行处理。3、未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九、其它事项1、学校未委托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录取工作或提供录取中介服务。2、报名申请材料概不退还,请做好备份。3、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开展入学专业水平复测和复核,对于复测和复核不合格的考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4、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入学后须遵守认定协议的要求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运动队训练和竞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5、咨询方式:北京石油化工学院体育教学部电话:18618229109(女队教练吴老师) 18611262121(男队教练赵老师)邮箱: gaoshuiping@bipt.edu.cn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招生办公室电话:18618229115,18618229125邮箱:zhaosheng@bipt.edu.cn北京石油化工学院2018年1月30日详情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2019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2019-02-25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建设高水平运动队学校,中长跑、竞走等田径项目是学校的传统项目,已形成了自身的特色、品牌,培养了一批高水平运动员,成为北京大学生田径项目传统强队,在北京高校乃至全国都有较大影响。2019年根据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在全国范围内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一、招生计划1、拟定招生计划0-17人,文理兼收。2、招生项目:田径,重点选拔田径项目男女中长跑、竞走项目考生;对于其它径赛项目测试及比赛成绩较为突出者(达到二级标准以上),择优选拔部分考生。二、报名资格考生须同时符合以下要求:1、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报考:(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田径项目)(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正式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田径项目)(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院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2、考生须符合教育部和生源地省级招办对高水平运动员考生的报名要求,并参加生源地省级招办统考且成绩必须为合格及以上。3、考生须按照户籍所在地省级招办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并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三、报名方式1、填写报名表凡符合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申请条件的考生需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主页(http://zhaosheng.bipt.edu.cn)下载《北京石油化工学院2019年高水平运动员测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测试报名表”),认真填写报名信息,于3月5日前发送至邮箱zhaosheng@bipt.edu.cn。2、邮寄材料已完成邮件报名的考生于2019年3月5日前(以寄件日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将报名材料寄往我校招生办公室(若以特快专递形式寄送,我校仅接收“EMS特快专递”方式),邮寄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清源北路19号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招生办收(邮编:102617),信封左下角务必注明“高水平运动员报名材料”。报名材料请用A4纸打印并依次装订成册,内容包括:(1)填写完成的测试报名表并加盖所在中学公章;(2)本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须在有效期限内,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3)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籍证明),或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证明;(4)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名测试项目一致。如果等级证书正在办理中,请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拟入选资格名单上报教育部前未能提供正式等级证书者,取消拟入选资格);(5)近三年参加省级(含)以上比赛的秩序册、成绩册复印件(成绩册复印件须在本人姓名处加盖单位公章);(6)近三年参加省级(含)以上比赛的获奖证书复印件;(7)通过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打印的运动员等级证书(若等级证书正在办理中,请附加情况说明和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考生报名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报名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3、材料审核我校收到考生的报名材料后,将组织专家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学生由学校通知参加测试。凡网上和报名材料不全、不属实将不能通过初审,申请材料恕不退还。四、组织领导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招生监督小组对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过程进行监督,同时由体育部负责人、田径项目专家组成高水平运动员测试工作组和选材专家组。五、体育专项测试安排1、报到时间:2019年3月16日上午8:30地点:北京石油化工学院体育馆二楼办公室现场确认:考生现场确认时须将二代居民身份证、运动员等级证书、近三年参加省级(含)以上竞赛成绩证明或获奖证书、运动会秩序册及成绩册的原件交学校进行审定。2、测试安排时间:2019年3月16日13:30地点:北京石油化工学院体育场测试内容: 根据等级证书项目安排测试,测试项目包括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0000米、5000米竞走、10000米竞走、20000米竞走。如遇不可抗力,报到及测试时间发生变化将另行通知。请关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bipt.edu.cn)及北石化招办(biptzs)微信公众号。3、测试要求(1)考生需持身份证参加测试,证件不齐全者不能参加测试。如发现有替考、提供虚假证件等作弊行为者,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2)体育专项测试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专业测试成绩的真实、准确,测试全过程进行录像。每项测试结束后,运动员、测试员、工作人员在测试成绩后面签字确认,该运动员成绩方可有效;专项测试过程中出现成绩争议等问题,由异议者提出仲裁申请,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启动仲裁机制;(3)凡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测试的所有考生须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或抽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4)未尽事宜,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解决。4、确定体育专项测试合格名单学校高水平运动员选材专家组依据考生省级以上比赛成绩和本次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综合评定,集体确定拟录取顺序名单,由高到低排序,经学校招生监督小组复核后,上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六、文化课单独考试对于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符合教育部关于高水平运动员单招条件、拟申请我校单独招生考试资格的考生,需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具体要求请见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 http://gaokao.chsi.cn)或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相关通知。七、录取办法1、录取原则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批准的拟录取考生,经公示无异议者,分以下三个层次录取:(1)对于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的运动员,经本人申请,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核准后,可免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对其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与文化课测试成绩(文化课考试的有关要求参见《关于做好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试点高校有关文化课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6〕11号))全面考核后决定是否录取。我校确定并公示的此类考生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今年招收高水平运动队总数的20%。(2)对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突出(一级或接近一级),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地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考生,由学校向生源地省级招办申请并提供相关名单,学校和生源地省级招生信息发布平台上进行不少于两周的公示后,经生源地省级招办审核批准,可办理录取手续,这部分考生录取人数不得超过学校当年录取高水平运动员总数的30%。(3)对于经体育专项测试认为确有培养前途、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确实需要,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高考成绩需达到生源所在地本科第二批次控制分数线。2、考生需按照各省级招办提出的高水平运动员报考要求填报高考志愿,且第一志愿(平行志愿第一顺序)报考我校。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批准的拟录取考生,本着自愿原则,与学校签订《北京石油化工学院高水平运动员招考协议》,对于生源地设置省级高水平运动员资格测试的省、市、自治区,获得相应的省级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认定后,上述协议方为有效。3、学校确定的拟录取高水平运动员名单将于第一时间公布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同时该名单将按规定报送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备案。4、高水平运动员原则上安排人力资源管理和旅游管理专业。一级运动员和高考文化课原始成绩达到生源地本科线以上者,经考生申请,学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可根据考生成绩及志愿安排在相关专业就读。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省份的考生,录取线按照相关省份确定的高水平运动队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执行,具体录取办法按照相关省份招生规定执行。八、监督机制1、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3号)要求,确保招录工作各项环节的公平、公正、公开。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同时接受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纪委010-81292275,招办010-81292032。2、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申请和参加测试。我校从严查处招生考试中各种作弊行为。对违规考生和有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进行处理。3、未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九、其它事项1、学校未委托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录取工作或提供录取中介服务。2、报名申请材料概不退还,请做好备份。3、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开展入学专业水平复测和复核,对于复测和复核不合格的考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4、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入学后须遵守认定协议的要求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运动队训练和竞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学生无故不参加运动队正常训练及比赛的,将按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5、本简章由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教育部相关政策更新或调整,本简章相关规定将按最新政策调整。十、咨询方式北京石油化工学院体育教学部电话:18618229109(女队教练吴老师) 18611262121(男队教练赵老师)邮箱: gaoshuiping@bipt.edu.cn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招生办公室电话:18618229115,18618229125邮箱:zhaosheng@bipt.edu.cn----  点击下载:附件1.北京石油化工学院2019年高水平运动员测试内容及标准.docx  点击下载:附件2.2019年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报名表.doc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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