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资讯 社保 办事指南 车主关注 旅游 交通 教育 专业 办理指南

北京大学

[切换城市]
北京站> 北京教育> 北京大学> 中国农业大学信息

中国农业大学

英文名:China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简称:“中国农大”,“CAU” 所在地:北京 院校代码:10019 类型:综合类

211工程985工程研究生院校教育部直属院校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中管副部级高校
  • 中国农业大学招生简章

中国农业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拟录取标准公示2021-01-20
各位考生:按照《中国农业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根据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和校测成绩,结合我校在各省招生计划数,经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各省拟录取综合成绩分数线,公示如下。省份生物科学拟录取综合成绩线北京630.87天津646.01河北655.64浙江639.37山东649.70河南638.68所有考生可登录强基计划报名系统(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019)查询成绩、是否拟录取状态等基本情况。温馨提示:强基计划录取考生的录取通知书预计将于8月中下旬随各省其他类别通知书一起邮寄,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咨询电话:010-62737682 中国农业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2020年8月5日详情
中国农业大学“强基计划”学校考核须知2021-01-20
各位考生及家长:学校定于2020年8月1日组织“强基计划”现场综合素质测试。受疫情影响,我校综合素质测试为笔试和面试,不进行体质测试。一、考试安排1.测试时间:8月1日8:30-10:30进行笔试,笔试后进行面试,每名考生面试时间10分钟左右。 2.测试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17号中国农业大学东校区第一教学楼3.准考证打印自行打印准考证和考生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入围考生请于7月30日登录报名系统(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019)自行打印《中国农业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测试准考证》(以下简称《准考证》),下载并打印《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以下简称《采集表》,见附件1)。二、防疫要求:1.考生在打印准考证的同时,务必下载打印《采集表》并如实填写。测试当日考生从我校东校区(清华东路17号)东南门进入校园,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健康码”绿码、《采集表》并监测体温正常后方可进校。2.考生如存在以下情形,须要求出具相应的医学报告及证明,方可参加考试,且考试当天需全程服从并配合考点工作人员防疫管理。(1)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2)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开考前14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未痊愈且未排除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未满14天者;(3)有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21天者;考生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者;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已满14天但不满28天者;(4)开考前14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者。3.所有考生进入考点前须佩戴口罩、按要求出示健康码并接受体温测量。体温高于37.3℃的考生,由医务人员引导至临时留观区再次进行体温测试,并进行登记,如体温仍然高于37.3℃,不得进入集体考场,经专业评估和综合研判,能继续参加考试的,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不能参加考试的,则启动相关程序进行处置。 4.考生应随时做好手卫生,进入考点或考场前应用速干手消毒剂进行手卫生或洗手。应随身携带备用一次性医用口罩,科学合理佩戴口罩(在核验身份时应摘口罩)。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考生可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5.考生应排队有序入场和离场,尽量错峰、分流入场,严格保持人员1米间隔,听从工作人员管理,实行单向流动三、注意事项1.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只允许携带一张且正反面不得有任何涂写的《准考证》)、《采集表》提前45分钟到达指定考场,参加考试。2.进入考点时须进行两次安检,并接受身份核验(此时考生会被要求摘下口罩,请配合)、体温监测等。为了避免交通拥堵、其他不可预测因素,为入场检测预留充足时间,请考生提前到达考点,以免耽误考试。3.因疫情防控要求,不允许考生提前进入考点进行“踩点”。 4.除口罩、HB-2B铅笔、黑色字迹水笔、橡皮等考试必需用品及相关证件材料外,其他各类非必需物品(包括手机、手表、其他电子通讯工具、书包等)不准带入考场,考生应提前清理并妥善保存好个人物品,如已携带非考试用品,请考生通过安检进入考区后,将手机关闭放入包里,存放在工作人员指定区域。5.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维护考试工作秩序。所有送考、陪考人员及车辆不得进入考点,为了大家的自身健康及安全,请勿在考点门前逗留、聚集。6.考试一律按照规定时间进行。考试开始后15分钟及以上者禁止考生进入考点。考试结束前考生不允许提前退场。7.测试当天学校提供就餐,考生也可自带方便食品,就餐需保持1米以上距离。四、录取查询我校拟于2020年8月5日公布录取学生名单,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五、联系方式招生办:010-62737682如因疫情防控要求变化,考试安排须进行调整,我校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系统及中国农业大学本科招生网。附件1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docx附件2学校示意图.pdf中国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2020年7月28日详情
中国农业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入围结果查询通知2021-01-20
各位考生:中国农业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入围结果已经公布,请各位考生登录中国农业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点击进入)查询。中国农业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各省分科类入围分数线分别为北京市(综合改革)638分,天津市(综合改革)665分,浙江省(综合改革)655分,山东省(综合改革)648分,河北省(理工类)661分,河南省(理工类)654分。中国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2020年7月27日详情
中国农业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宣传解读2021-01-20
解民生多艰,育天下英才立足特色学科优势,培养拔尖创新人才中国农业大学是我国现代农业高等教育的起源地,是一所以农学、生命科学、农业工程和食品科学为特色和优势的研究型大学。根据《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中国农业大学招收生物科学专业强基计划学生,旨在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有强烈的专业兴趣、科研志向和吃苦耐劳精神的青年学生进行本硕博衔接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解民生之多艰,育天下之英才”,是中国农业大学百年不变的追求。数代农大人情系乡土,忧患苍生,为实现中国人千百年来的温饱和富庶之梦不遗余力,形成了拥有勤勉持重、爱国忧民的精神传统和严谨求实、厚德博学的办学传统。中国农业大学强基计划招生专业是生物科学专业,招生规模为30人,面向部分省份招生。报名条件有两类:第一类是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第二类是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结合到中国农业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的专业设置,要求高中阶段获得生物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等奖。对于第一类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依据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我校分省招生计划数的4倍确定各省入围高校考核考生名单;对于第二类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即可入围学校考核。对于非高考改革省份,仅招收理科学生,对于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为物理或化学或生物。传统优势学科,立足时代发展中国农业大学生物科学专业是本校传统优势专业,生物学科列入“双一流”大学建设A类高校重点建设学科。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评估结果为A,位列参评院校第4-8位(前2-5%)。学科具有完备的人才培养体系,是生物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学位点(最早获批单位之一),拥有“国家理科教学与科研人才培养基地”、“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承担教育部“农业生命科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和“专业点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生物科学专业2019年入选教育部“双万计划”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名录。中国农业大学围绕生命科学广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通过共建伙伴(联合)实验室、本硕博不同阶段联合培养、短期访学、召开与支持学生参与国际会议等模式与康奈尔大学等30所国际知名大学建立合作,搭建广泛人才培养国际交流平台。先进培养理念,科学培育人才中国农业大学坚持“德才兼备、全面发展、通专平衡、追求卓越”的人才培养理念。针对强基计划学生,将以立德树人为根本,着力培养具有爱国情怀和社会责任感、综合素质高、基础知识宽、科研创新能力强、知农爱农的生命科学高素质拔尖创新人才,满足生命科学领域和国家农业发展对生命科学领军人才的需求。中国农业大学强基计划实行本硕博衔接培养,采用“3+5”培养模式,学习时间不少于8年;实施“一体两制三化”协同育人,即以“强基计划”为载体,实施学分制、导师制,探索小班化、混合化、国际化育人机制,对学生开设特色课程,实行独立班级小班教学,实施个性化的科研训练与科研创新计划,专业课中推进本硕博授课混合化教学,优先选送进入项目的学生参加国外一流大学的学习、实践和交流活动;实行动态进出机制,淘汰的学生将转入本专业普通班学习,在校优秀学生可以通过选拔进入强基计划班级。雄厚师资力量,宽广科研平台中国农业大学生物科学(强基计划)专业师资队伍雄厚。拥有院士3人,“973”项目首席科学家6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8人、讲座教授5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13人,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3人,北京市教学名师3人,青年长江学者2人、青年千人6人、优秀青年科学基金8人、教育部“新世纪人才”18人,是一支能够承担国家重大研究任务、具有国际视野和较高学术造诣的师资队伍。同时,学校拥有一流的国家级教学科研平台条件。现有农业生物技术、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两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农业农村部土壤微生物重点实验室,国家生命科学理科基础研究和人才培养基地、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生命科学实验教学中心是国家级生命科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模式动物表型与遗传研究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平台已经启动建设。国际一流的科研条件、开放的教学和科研平台,为高素质人才培养提供了优质的教学、科研支撑和坚实保障。统筹学校资源,畅通绿色通道中国农业大学强基计划将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强基计划各项工作的开展。设立专项基金,用于支持强基计划学生在读阶段开展自主科研创新项目、学科竞赛及社会实践等活动。设立专项奖学金,奖励优秀学生。入选强基计划学生,研究生阶段优先推荐参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博士生联合培养计划。聘请国内外杰出学者作为强基计划 “导师制”基础,专业课程由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北京市名师为骨干组成专业课授课教师;所有课程小班授课;学生可在全校相关各重点实验室、高精尖中心等机构开展科学研究训练,保证“宽口径、厚基础、强科研、重创新、国际化”的目标实现。习近平总书记给全国涉农高校的书记校长和专家代表回信中寄语全国涉农高校广大师生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强农兴农为己任”。中国农业大学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依托强基计划,牢记立德树人育人理念,着力培养具有爱国情怀和社会责任感的新时代科研领军人才,朝着建设中国特色、农业特色的世界一流大学目标阔步迈进。详情
中国农业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2021-01-20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我校2020年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中国农业大学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有强烈的专业兴趣、科研志向和吃苦耐劳精神的青年学生进行本硕博衔接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一、领导机构  我校强基计划招生由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由招生办公室组织和实施。  二、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  第二类: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该类考生须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中获得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以下简称五大联赛)二等奖及以上。  三、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我校强基计划招收专业为生物科学专业,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招收理科生;高考综合改革省份选考科目为物理或化学或生物。  我校强基计划招生规模为30人,面向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浙江省、山东省、河南省招生。分省招生计划以我校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公布为准。  四、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5月10日-30日考生可登录中国农业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019),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报名我校强基计划不得兼报其他高校。  (二)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三)入围校考办法  7月27日前公布入围学校考核名单。对于第一类考生,须达到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依据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从高到低排序,按我校分省招生计划数的4倍确定各省入围高校考核考生名单(末位同分考生全投);对于第二类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达到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即可入围学校考核。  (四)高校考核  8月1日—2日进行学校考核(含笔试、面试和体质测试)。面试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测试全程录音录像。学校考核工作方案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做出相应调整,届时会再进行通知。  1.笔试:考生需参加专业能力笔试。笔试满分为50分。  2.面试:主要考察考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创新精神等方面。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作为面试参考材料。面试满分为50分。  3.体质测试:测试项目包括身高/体重(BMI)、肺活量、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50米跑。学生因病或残疾向学校申请免予体质测试的,须提交三级甲等医院证明。  4.学校考核成绩折算办法  高校考核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五)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85%+高校考核成绩×(当地高考满分值/100)×15%  2.确定录取名单  对于第一类考生,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和在相关省份强基计划的招生名额,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将依次比较高考总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简称理综)科目的成绩;综合改革省份以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中物理、化学、生物三科中最高成绩作为理综的成绩。同等情况下根据体质测试结果优先录取。  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第一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予以录取。  中国农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招生计划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于8月5日前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五、培养方案  依托于中国农业大学优秀的师资力量,从本科开始实行导师制,小班化、本硕博衔接培养,单独制定培养方案。  (一)阶段性考核和分流补入办法  采用“3+5”培养模式,本硕博学习时间不少于8年。大一学年末进行动态调整,淘汰考核不合格者,同时从相近专业择优补录。大三学年末进行推荐免试综合考核,通过的学生优先获得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的资格,不通过的学生将转入本专业普通班学习。  (二)本硕博衔接培养方案  强基计划学生本科专业培养和研究生培养打通,从四年级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选修研究生课程,同时进入实验室开始科研工作。  (三)激励机制  1.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强基计划各项工作的开展。  入选强基计划学生,研究生阶段优先推荐参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博士生联合培养计划。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强基计划学生在读阶段开展自主科研创新项目、学科竞赛及社会实践等活动。设立专项奖学金,奖励优秀学生。  2.聘请国内外杰出学者作为强基计划导师,所有课程小班授课。  六、其他说明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直接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尚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三)强基计划录取考生入学后原则上入学后本科阶段不允许转专业。  (四)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高校考核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  (五)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七、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在中国农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中国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中国农业大学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接受中国农业大学纪委(监察处)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八、咨询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17号中国农业大学  邮编:100083  招生咨询电话:010-62737682  传真:010-62737682  电子邮箱:zsb@cau.edu.cn  中国农业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jwzs.cau.edu.cn/  中国农业大学纪委(监察处):电话:010-62736994,举报电子邮箱:jubao@cau.edu.cn。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om.cn  九、本简章由中国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国农业大学  2020年5月7日详情
中国农业大学2019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19-06-06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有关规定和《中国农业大学章程》,结合本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第二条 学校校名为中国农业大学,简称中国农大,英文名称为China Agricultural University,英文简称CAU,学校网址为www.cau.edu.cn。上级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学校东校区位于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17号,西校区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西路2号。第三条 学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是进入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2017年入选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统招普通本科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中国农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四条 学校设立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国家关于招生工作的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实际,领导开展学校本科招生的各项工作。第五条 中国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制定本科招生章程、编制招生计划、开展招生宣传、组织实施本科生录取等日常工作。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七条 我校2019年继续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本科学生(港澳台地区计划单列)。招生专业涉及农学、工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等7大学科门类。学校统筹考虑各省考生数量、生源质量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源计划落实情况,确定各省招生计划,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我校安排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计划1%的名额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第八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投档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来源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第九条 我校2019年按学科大类招生的有:理科试验班(生命科学)、理科试验班(信息科学)、生物科学类(包括生物科学、生物技术2个专业)、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包括生态学、资源环境科学、应用气象学、环境工程4个专业)、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包括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生物工程、葡萄与葡萄酒工程4个专业)、农业工程类(包括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农业工程2个专业)、电子信息类(包括电子信息工程、自动化、通信工程3个专业)、计算机类(包括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2个专业)、水利类(包括农业水利工程、水利水电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3个专业)、经济学类(包括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农林经济管理3个专业)、工商管理类(包括工商管理、会计学、电子商务3个专业)、化学类(包括化学、应用化学2个专业)、地理科学类(包括土地资源管理、地理信息科学2个专业)等13个,共涵盖32个专业。按专业招生的有:农学、种子科学与工程、园艺、园林、植物保护、动物科学、草业科学、动物医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工业设计、车辆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土木工程、数学与应用数学、工程力学、法学、社会学、英语、传播学、农村区域发展、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传播学(中外合作办学)、农林经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水产养殖学、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市场营销、公共事业管理等29个。除动物医学专业学制为5年以外,其余专业学制均为4年。第十条 按学科大类录取的学生,入学以后将按学科大类统一组织基础教学,1-2学年以后,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兴趣、就业意向、教学资源等情况,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继续学习,毕业时获得所选专业的毕业证书。第十一条 水产养殖学、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市场营销、公共事业管理等4个专业只在山东省招生;新生到北京报到,在北京完成第一年的学习后,从第二年起到我校烟台研究院进行教学和实习直至毕业;这4个专业的本科生不得转入其他专业继续学习。第四章   收费标准第十二条 我校的收费严格按北京市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2019年普通本科学生(含港澳台地区学生)收费标准为:农学、种子科学与工程、园艺、园林、植物保护、动物科学、草业科学、动物医学、水产养殖学、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等专业学费3000元/(生?年),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传播学(中外合作办学)、农林经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等专业学费按北京市中外合作办学收费标准执行,其余专业学费5000元/(生?年)。住宿费标准:900-1200元/(生?年)。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十三条 招生条件我校招收的本科学生应符合教育部颁布的有关考生报名资格的规定。第十四条 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我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第十五条 加(降)分政策对于符合国家政策享受加分、降分的考生,我校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的全国性加、降分投档政策,但最大加分不得超过20分,按照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专业安排。第十六条 专业安排我校对进档考生(内蒙古自治区考生除外)的专业安排以投档成绩作为主要依据,采取分数优先,根据考生成绩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分数相同的考生竞争同一专业时,将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简称理综)/文科综合(简称文综)科目的成绩,优先录取单科成绩高者,直至完成该专业计划。没有理综、文综的省份,以选测科目等级作为理综或文综的成绩进行比较。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参考考生成绩、所报专业倾向等调剂到其它按志愿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第一志愿实施平行志愿的省份如投档考生服从专业调剂一般不予退档。第十七条 外语语种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且需要口语成绩优良。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传播学(中外合作办学)、农林经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等专业建议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第十八条 相关科目要求报考工业设计、园林两个专业的考生宜有一定的绘画基础。第十九条 男女比例我校各专业对男女生比例均无特殊要求。第二十条 往届生我校各专业对往届生没有附加要求。第二十一条 定向就业生我校招收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学生为国家指令性计划,列有招生计划省份的考生可自愿填报。我校只录取填报定向就业专业志愿,有书面申请并由家长或监护人签署意见,且投档分数在我校当地调档分数线下40分以内、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应届高中毕业考生。被录取到定向就业专业的考生,必须在入学前与我校及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对拒签协议的已录取学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录取到定向就业专业的考生,入学以后不得申请转专业,毕业时直接到定向单位就业,不能报考研究生。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等类型的招生计划为国家指令性定向就业培养计划,学生毕业后鼓励回生源地就业、创业,同时允许在内地就业。第二十二条  国家专项计划我校承担国家专项计划,2019年继续面向教育部规定区域招生,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当地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有关省份录取分数不低于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第二十三条 高校专项计划我校承担高校专项计划,2019年面向部分省(区、市)招生。获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资格的考生,录取时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择优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当地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有关省份录取分数不低于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第二十四条  高水平艺术团我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开展招收高水平艺术团试点工作的普通高校之一,2019年我校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艺术团考生。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若组织高水平艺术团统测的,考生须统测合格,且须通过我校组织的高水平艺术团测试,经公示无异议,与我校签订招收意向书。录取时,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为各省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增加一定分值予以录取;其他省份,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予以降分录取。第二十五条  高水平运动队我校是经教育部备案的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的普通高校之一,2019年我校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队考生。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若组织高水平运动队统测的,考生须统测合格,且须通过我校的高水平运动队水平测试,经公示无异议,与我校签订招收意向书。录取时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予以降分录取。第二十六条 中外合作办学我校的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传播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农林经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安排在部分省(区、市)本科第一批次或指定批次录取,且仅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第二十七条 上海市、浙江省录取方案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我校各招生专业(类)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要求,按我校提前公布的2019年拟在上海、浙江招生的各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执行。录取规则根据教育部及相关省份制定的录取办法执行。第二十八条 江苏省录取方案1.理科试验班(生命科学)、农学、种子科学与工程、园艺、园林、植物保护、生物科学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动物科学、草业科学、动物医学、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化学类等理科专业建议选测科目为化学或生物。2.报考我校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等级要求为“AB”及以上。第二十九条 内蒙古自治区录取规则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第三十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规定我校招收身心健康,体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考生。除规定的条目外,根据我校专业培养的实际要求,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作以下补充规定:有以下情况者,学校有关专业不予录取1.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理科试验班(生命科学)、农学、种子科学与工程、园艺、园林、植物保护、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态学、资源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动物医学、动物科学、草业科学、生物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葡萄与葡萄酒工程、化学、应用化学、水产养殖学、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等专业。2.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应用气象学、工业设计、地理信息科学、传播学等专业。3.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II度两类列出专业外,还包括理科试验班(信息科学)、土地资源管理、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自动化、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农林经济管理、工商管理、会计学、电子商务、农村区域发展、公共事业管理等专业。有以下情况者,不宜就读相关专业1.《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相关条目。2.嗅觉迟钝或丧失,不宜就读理科试验班(生命科学)、化学、应用化学、生物科学、生物技术、应用气象学、生态学、资源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农学、种子科学与工程、园艺、园林、植物保护、动物科学、草业科学、动物医学、生物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葡萄与葡萄酒工程、水产养殖学、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等专业。3.色盲不宜就读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土木工程、农业水利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等专业。4.严重口吃或患有发音妨碍者,不宜就读通信工程、英语、法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等专业。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按照招生体检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第六章    其他第三十一条  我校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学生资助工作体系,通过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经济措施,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同时大力推进发展型资助项目,助力学生成才。相关申请程序由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咨询电话:010-51423187。第三十二条 我校目前只提供英语教学,非英语考生报考我校原则上应有一定的英语基础。第三十三条 我校的有关招生政策及录取结果等将及时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布,考生可自行查询,网址:jwzs.cau.edu.cn,招生咨询电话:010-62737682。第三十四条 考生对录取结果有疑义,可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反映,电话:010-62736994。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经2019年第19次党委常委会讨论通过,自通过之日起执行。本章程由中国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详情
中国农业大学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20-06-29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有关规定和《中国农业大学章程》,结合本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第二条 学校校名为中国农业大学,简称中国农大,英文名称为China Agricultural University,英文简称CAU,学校网址为www.cau.edu.cn。上级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学校东校区位于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17号,西校区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西路2号。第三条 学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入选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普通本科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中国农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四条 学校设立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国家关于招生工作的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实际,领导开展学校本科招生的各项工作。第五条 中国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制定本科招生章程、编制招生计划、开展招生宣传、组织实施本科生录取等日常工作。第六条 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七条 我校2020年继续面向全国招生。招生专业涉及农学、工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等7大学科门类。学校统筹考虑各省考生数量、生源质量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源计划落实情况,确定各省招生计划,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我校安排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计划1%的名额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第八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投档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来源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第九条 我校2020年按专业大类招生的有:理科试验班(生命科学)、理科试验班(信息科学)、农学(包括农学、种子科学与工程2个专业)、生物科学类(包括生物科学、生物技术2个专业)、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包括生态学、资源环境科学、应用气象学、环境工程4个专业)、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包括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生物工程、葡萄与葡萄酒工程4个专业)、农业工程类(包括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农业工程、农业智能装备工程3个专业)、机械类(包括机械电子工程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车辆工程专业、工业设计专业4个专业)、电子信息类(包括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人工智能4个专业)、计算机类(包括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2个专业)、水利类(包括农业水利工程、水利水电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土木工程5个专业)、经济学类(包括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农林经济管理3个专业)、工商管理类(包括工商管理、会计学、电子商务3个专业)、化学类(包括化学、应用化学2个专业)、地理科学类(包括土地资源管理、地理信息科学、土地整治工程3个专业)等15个,共涵盖43个专业。按专业招生的有:生物科学(强基计划)、园艺、园林、植物保护、动物科学、草业科学、动物医学、数学与应用数学、工程力学、法学、社会学、英语、传播学、农村区域发展、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传播学(中外合作办学)、农林经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水产养殖学、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市场营销、公共事业管理等21个。除动物医学专业学制为5年以外,其余专业学制均为4年。第十条 按专业大类录取的考生,入学以后将按专业大类统一组织基础教学,1-2学年以后,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兴趣、就业意向、教学资源等情况,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继续学习,毕业时达到毕业要求获得相应专业的毕业证书。第十一条  水产养殖学、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市场营销、公共事业管理等4个专业只在山东省招生;新生到北京报到,在北京完成第一年的学习后,从第二年起到中国农业大学烟台研究院进行教学和实习直至毕业;以上专业本科生仅限在烟台研究院4个专业内申请转专业。 第四章 收费标准第十二条 我校的收费严格按北京市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2020年普通本科(含港澳台地区)收费标准为:农学、种子科学与工程、园艺、园林、植物保护、动物科学、草业科学、动物医学、水产养殖学、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等专业学费3000元/(生?年),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传播学(中外合作办学)、农林经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等专业学费按北京市中外合作办学收费标准执行,其余专业学费5000元/(生?年)。住宿费标准:900-1200元/(生?年)。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十三条  招生条件我校招收的本科考生应符合教育部颁布的有关高考报名资格的相关规定。第十四条  调档比例我校根据各省(区、市)的生源情况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我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各省公布计划的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各省公布计划的105%以内。第十五条  加(降)分政策对于符合国家政策享受加分的考生,在普通类统考招生中,我校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的全国性加分投档政策,但最大加分不得超过20分,按照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专业安排。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的各类招生项目。第十六条  专业安排我校对普通类招生的进档考生(内蒙古自治区考生除外)的专业安排以投档成绩作为主要依据,采取分数优先,根据考生成绩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分数相同的考生竞争同一专业时,将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简称理综)/文科综合(简称文综)科目的成绩,优先录取单科成绩高者,直至完成该专业计划。综合改革省份以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中选测科目的最高成绩作为理综(文综)成绩进行比较。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参考考生成绩、所报专业倾向等调剂到其它按志愿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第一志愿实施平行志愿的省份如投档考生服从专业调剂一般不予退档。第十七条  外语语种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其他专业不限语种。第十八条  相关科目要求报考工业设计、园林2个专业的考生宜有一定的绘画基础。第十九条  男女比例我校各专业对男女生比例均无特殊要求。第二十条  往届生我校各专业对往届生没有附加要求。第二十一条  定向就业生我校招收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考生为国家指令性计划,列有招生计划省份的考生可自愿填报。我校只录取填报定向就业专业志愿,有书面申请并由家长或监护人签署意见,且投档分数在我校当地调档分数线下40分以内、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应届高中毕业考生。被录取到定向就业专业的考生,必须在入学前与我校及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对拒签协议的已录取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录取到定向就业专业的考生,入学以后不得申请转专业,毕业时直接到定向单位就业,不能报考研究生。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等类型的招生计划,学生毕业后鼓励回生源地就业、创业,同时允许在内地就业。第二十二条  强基计划我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开展基础学科招生的首批改革试点高校之一(也称“中国农业大学强基计划”),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当地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录取批次省份以各省划定分数线为准),按照分省计划依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中高考成绩占85%,校考成绩占15%。 第二十三条  国家专项计划我校承担国家专项计划,2020年继续面向国家规定区域招生,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当地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录取批次省份以各省划定分数线为准)。第二十四条  高校专项计划我校承担高校专项计划,2020年面向有关省(区、市)招生规定的区域招生。获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资格的考生,录取时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择优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当地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录取批次省份以各省划定分数线为准)。第二十五条  高水平艺术团2020年我校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艺术团考生。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若组织高水平艺术团统测的,考生须统测合格,且须通过我校组织的高水平艺术团测试,经公示无异议。录取时,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为各省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增加一定分值予以录取;其他省份,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予以降分录取。第二十六条  高水平运动队2020年我校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队考生。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若组织高水平运动队统测的,考生须统测合格,且须通过我校的高水平运动队水平测试,经公示无异议。录取时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予以降分录取。第二十七条  中外合作办学我校的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传播学(中外合作办学)、农林经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等专业安排在部分省(区、市)本科第一批次录取,且仅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第二十八条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区、市),我校各招生专业(类)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要求,按我校提前公布的2020年拟在高考综合改革省(区、市)招生的各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执行。 第二十九条  江苏省录取规则1.理科试验班(生命科学)、农学、园艺、园林、植物保护、生物科学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动物科学、草业科学、动物医学、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化学类等理科专业建议选测科目为化学或生物。2.报考我校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等级要求为“AB”及以上。第三十条  内蒙古自治区录取规则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第三十一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规定我校招收身心健康,体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的考生。除规定的条目外,根据我校专业培养的实际要求,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作以下补充规定:有以下情况者,学校有关专业不予录取1.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理科试验班(生命科学)、农学、园艺、园林、植物保护、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态学、环境工程、动物医学、动物科学、生物工程、化学、应用化学、水产养殖学等专业。2.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应用气象学、地理信息科学等专业。3.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II度两类列出专业外,还包括土地资源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农林经济管理、工商管理、会计学、电子商务、农村区域发展、公共事业管理等专业。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蓝、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录取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有以下情况者,不宜就读相关专业1.《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相关条目。2.严重口吃或患有发音妨碍者,不宜就读法学专业。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按照招生体检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第六章 其他第三十二条  我校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学生资助工作体系,通过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经济措施,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同时大力推进发展型资助项目,助力学生成才。相关申请程序由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咨询电话:010-51423187。第三十三条 我校目前只提供英语教学,非英语考生报考我校原则上应有一定的英语基础。第三十四条 我校的有关招生政策及录取结果等将及时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布,考生可自行查询,网址:jwzs.cau.edu.cn,招生咨询电话:010-62737682。第三十五条 考生对录取结果有疑义,可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反映,电话:010-62736994。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经2020年第17次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自通过之日起执行。本章程由中国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详情
详细地址
  • 详细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17号
  • 电话:
    %u0030%u0031%u0030-%u0036%u0032%u0037%u0033%u0037%u0036%u0038%u0032
相关推荐
西安铁路工程职工大学招生简章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招生简章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石家庄职工大学招生简章 昌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招生简章
相关专题
[查看更多]
其他地区 热门标签 常见问题

本文内容和图片部分来自网络公开信息,如有侵犯您的版权或著作权请速与我们联系 (在线客服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或给我们发邮件(1078189145@qq.com)), 我们承诺核实后工作时间1小时内删除;2、本文内容、观点以及数据是根据网站大数据算法得来,仅代表本站观点,我们不保证其绝对真实和数据可靠,仅做参考,勿引用做其他用途, 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法律后果本站概不承担。3、本文排序、排版、内容组成、设计的知识产权(版权)为城帮网city12580.com所有;转载、引用本文数据内容、排序结果请注明来源“城帮网”, 且要有来源链接指向本文。全文转发或抓取、抄袭本文内容,我们将提起法律诉讼保障本网站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