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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师范大学

英文名:Capital Normal University 简称:“首都师大”,“首师大”,“CNU” 所在地:北京 院校代码:10028 类型:综合类

卓越计划省部共建大学市属重点大学
  • 首都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20年本科招生简章2020-06-07
首都师范大学创建于1954年,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北京市与教育部“省部共建”高校。学校是一所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门类的综合性师范大学,六十多年来已培养各类高级专门人才二十余万名,是北京市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学校现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7个,博士点100个,博士后流动站1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6个,硕士点142个。r  音乐学院是国家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硕士学位授权点和艺术硕士学位授权点,本科层次设有音乐学(师范)、舞蹈学(师范)、音乐表演、录音艺术四个专业。学院于2001年被教育部批准为国家体育与艺术师资培养培训基地,2007年被教育部、财政部联合批准为21世纪音乐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国家级实验区,2008年音乐学获评北京市重点学科,2018年艺术类学科群获批北京市高精尖学科建设,2019年音乐学获评国家“双万计划”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音乐领域在全国首次专业学位艺术水平评估中,皆进入全国同类学科的前10%-20%。学院现有专业教师82名,其中正高职称17名、副高职称33名,博士生导师11名、硕士生导师54名。学院现拥有国务院学科评议组委员、全国艺术专业学位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各1名,北京市教学名师2名、北京市青年拔尖人才5名。此外,一批教师承担了国家和省部级人文社科基金课题或艺术创作基金项目,创、演、录的作品获“金钟奖”“华表奖”“文华奖”“桃李杯”“声音学院奖”等国家和省部级奖项。拥有《钢琴》《音乐教育学》两门国家精品课程,音乐教育专业师生在教育部主办的全国音乐教育专业教学基本功展示活动中连获佳绩。近年,学院学科发展和专业建设更积极融入国家艺术教育改革的时代行列,一批批新型艺术师资和各类艺术人才彰显出学院鲜明的办学特色,成为国家实施美育和人文素养教育战略的强有力后备军。r  一、招生计划、招生省份以及学费标准rr r r 专业名称r 招生计划r 学制r 学费r 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招生省份)r 招生科类r r r 音乐学(师范)r 55r 四年r 免收学费r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海南、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新疆、港澳台侨联合招生。r 在福建、陕西只招文科,其他招生省份文理兼招r r r 音乐表演r 25r 四年r 10000元/年r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浙江、山东、河南、湖南、海南、甘肃、新疆、港澳台侨联合招生。r 文理兼招r r r 录音艺术r 15r 四年r 10000元/年r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海南、贵州、云南、新疆、港澳台侨联合招生。r 在福建只招理科,其他招生省份文理兼招r r r 舞蹈学(师范)r 30r 四年r 免收学费r 北京(北京市常住户口考生除外)、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海南、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新疆、港澳台侨联合招生。r 在福建、陕西只招文科,其他招生省份文理兼招r r r 舞蹈学(师范,京籍单列)r 10r 四年r 免收学费r 北京。只招收已报名参加北京市2020年高考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含因升学原因将户口迁入北京市集体户口的考生)的考生。r  r r rr  1.我校艺术类专业按分省计划招生。分省计划根据各招生省份考生校考合格情况按比例编制。r  2.实行高考改革的省份,上述招生专业选测科目均为不限。r  二、报考条件r  1.符合教育部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文件的要求,符合招生省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文件的要求。如招生省份招生文件与教育部文件有不一致的情况,以教育部文件要求为准。r  2.考生身体健康条件应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r  3、报考师范类专业的考生还应符合《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标准(试行)》以及我校的专业学习要求:r  音乐学(师范)专业要求五官端正,无口吃;r  舞蹈学(师范)、舞蹈学(师范,京籍单列)专业要求五官端正,无口吃;形象、形体等其他条件须符合舞蹈专业培养基本要求,原则上要求女生身高160厘米以上(含)、男生身高170厘米以上(含)。r  三、报名及考试安排r  1.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专业rr r r 专业名称r 网上报名时间r 开放网上打印准考证r 一试(技能测试)r 二试(笔试考试)r 二试(技能测试)r r r 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r 2020年1月14日至2月3日r 2月8日r 2月11日开始具体见准考证r 2月15日9:00开始r 2月15日下午开始r r rr  1)音乐学(师范)和音乐表演专业考点设在首都师范大学东一区(北京市海淀区白堆子甲23号),京外不设考点。r  (2)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选择报考专业和一试考试时段。网上报名不设名额上限,但为保证考试顺畅有序进行,将对每个考试时段的人数进行均衡控制。各时段初始容量报满后,不保证所有时段都可选择。(3)报考音乐学(师范)专业的考生须选择主副项类型;报考音乐表演专业的考生须选择民族器乐或西洋器乐。r  (4)具体考试报到时间、地点等相关安排及考试要求、一试发榜时间及方式见准考证。r  (5)专业一试结果发布时,同时公布专业二试现场交费的时间和地点,交费时现场安排二试考试时段。r  2.录音艺术专业rr r r 专业名称r 网上报名时间r 开始打印准考证时间r 笔试考试时间r 技能测试时间r r r 录音艺术r 2020年1月14日至2月3日r 2月8日r 2月15日全天上午9:00开始下午14:00开始r 2月16日开始r r rr  (1)录音艺术专业考点在首都师范大学东一区(北京市海淀区白堆子甲23号),京外不设考点。r  (2)2月15日下午笔试结束后,现场安排技能测试考试时段。r  (3)具体考试报到时间、地点等相关安排及考试要求见准考证。r  3.舞蹈学(师范)、舞蹈学(师范,京籍单列)专业rr r r 专业名称r 网上报名时间r 开始打印准考证时间r 一试时间r 二试时间r r r 舞蹈学(师范)舞蹈学(师范,京籍单列)r 2020年1月21日至2月10日r 2月16日r 2月19日开始r 2月22日开始r r rr  (1)舞蹈学(师范)、舞蹈学(师范,京籍单列)专业考点设在首都师范大学北一区(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3号)体育馆,京外不设考点。具体报到时间地点和要求见准考证。r  (2)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选择报考专业和一试考试时段。网上报名不设名额上限,但为保证考试顺畅有序进行,将对每个考试时段的人数进行均衡控制。各时段初始容量报满后,不保证所有时段都可选择。r  (3)具体考试报到时间、地点等相关安排及考试要求、一试发榜时间及方式见准考证。r  (4)专业一试结果发布时,同时公布专业二试现场交费的时间和地点,交费时现场安排二试考试时段。r  四、专业校考报名办法r  1.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录音艺术、舞蹈学(师范)、舞蹈学(师范,京籍单列)五个专业,考生只能选择一个专业报考,不能兼报。r  2.报考上述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网上交费,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现场交费。报名期间每天0点至6点系统维护,暂停报名。r  3.一试报名费100元,在网上报名时网上交费。二试报名费80元,在一试结束并出榜后现场收取。一试发榜、二试交费地点等信息见准考证。r  4.网上交费视为考生已确认所有报名信息无误。交费成功后,所有报名信息(包括考生姓名、基本身份信息、专业等)不能修改。考生也不可取消报名,缺考考生费用不退。若网上交费不成功,则报名无效。r  5.报名方式r  我校音乐学院艺术类校考报名使用“艺术升网上报名平台”。详细流程、注意事项和要求,请查看我校招办网站(bkzs.cnu.edu.cn)发布的“2020年艺术类网上报名操作说明”。r  (1)考生在手机安装APP、实名注册、按系统要求填写基本身份信息、上传照片、选择考点、填报专业志愿信息并完成网上交费。r  (2)报考我校艺术专业交费成功后无需在APP中“网上确认”。开放打印准考证前,确认状态会自动变更为“已确认”。r  (3)准考证打印开放后考生用电脑登陆网页版自行打印准考证。r  4)不方便使用手机APP的考生也可使用电脑“网页版”报名。但由于网页版不能上传照片,考生需在交费成功后再通过手机APP上传照片。r  6.网上交费成功的考生,可以通过电脑网页版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未通过APP上传照片或照片审核不合格的考生无法正常打印准考证,不能参加考试。r  7.考生填报各类信息时应在系统中仔细核对,确认所有信息准确无误后再保存提交。考生须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和正确性负责,因考生提供的信息有误、照片有误或不符合要求,造成不能参加考试或不能向招生省份教育考试院上报成绩信息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r  8.港、澳、台、侨考生的专业考试报名及考试时间、科目、内容和方法与内地考生相同。文化课考试请咨询港澳台侨联合招生办公室,按有关规定参加文化课考试。专业考核及录取原则参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r  9.考生报名后应关注我校招办网站后续发布的相关公告及通过报名APP推送的消息。r  10.考生考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二代证)。身份证丢失的,可用临时身份证等国家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代替。r  五、专业考试r  1.音乐学(师范)专业r  (1)考试科目及所占分数比例rr r r 专业r 一试r 二试r r r 技能测试r 技能测试r 笔试考试r r r 音乐学(师范)r 声乐主项钢琴副项r 声乐主项(48%)钢琴副项(32%)视唱(5%)r 音乐听辨(8%)基本乐理(7%)r r r 钢琴主项声乐副项r 钢琴主项(48%)声乐副项(32%)视唱(5%)r r rr  一试为技能测试,科目为声乐和钢琴,考生选择其中一个为主项,另一个为副项。r  二试包含技能测试和笔试考试。技能测试包含声乐、钢琴和视唱,主副项须与一试相同。笔试科目为音乐听辨和基本乐理。r  专业满分100分,一试成绩不带入最终成绩、二试成绩为最终成绩。r  (2)考试要求r  声乐一试清唱。二试时,考生如需伴奏,须准备两份伴奏谱(五线谱原谱)。在二试现场交费时提出申请并提交1份,另1份二试时提交给现场钢伴。伴奏由考务组统一安排,不收取费用。考生不能自带伴奏,不能使用伴奏带。r  一试:r  ·声乐主项:歌曲一首,不含通俗唱法。要求背谱。r  ·声乐副项:歌曲一首,不含通俗唱法。要求背谱。r  ·钢琴主项:任选一首作品。要求背谱。r  ·钢琴副项:任选一首作品。要求背谱。r  二试:r  ·声乐主项:歌曲二首,可重复一试曲目,不含通俗唱法。要求背谱。r  ·声乐副项:歌曲二首,可重复一试曲目,不含通俗唱法。要求背谱。r  ·钢琴主项:①基本练习:两升两降调号以内的大小调音阶、主三和弦琶音,双手同向四个八度;②练习曲一首;③从复调作品、奏鸣曲快板乐章、中外乐曲中任选一首作品。④可重复一试曲目。⑤前三项要求背谱。r  ·钢琴副项:①练习曲一首;②从复调作品、奏鸣曲快板乐章、中外乐曲中任选一首作品。③可重复一试曲目。④前两项要求背谱。r  ·视唱:无升降号与一升或一降调号的单声部旋律。r  ·音乐听辨:包括听记音程(旋律音程及和声音程)、和弦、节奏节拍、单声部旋律(无升降号与一升或一降调号的旋律)等内容。r  ·基本乐理:包括记谱法、节拍节奏、音程、和弦、调式调性、音乐记号等音乐基础理论知识与技能。r  2.音乐表演专业r  (1) 考试科目及所占分数比例rr r r 专业r 一试r 二试r r r 技能测试r 技能测试r 笔试考试r r r 音乐表演r 民族器乐r 民族器乐(70%)视唱(8%)r 音乐听辨(12%)基本乐理(10%)r r r 西洋器乐r 西洋器乐(70%)视唱(8%)r r rr  一试为技能测试,考试科目分为民族器乐和西洋器乐。r  民族器乐招生器种:二胡、琵琶、笛子、古筝、扬琴、古琴、三弦、阮、笙r  西洋器乐招生器种: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单簧管、长笛、巴松、圆号、打击乐、手风琴r  考生从上述招生器种中选择一种乐器参加考试,二试时器种须与一试一致。r  二试包含技能测试和笔试考试。技能测试包含视唱和器乐演奏。笔试为音乐听辨和基本乐理。r  专业满分100分,一试成绩不带入最终成绩、二试成绩为最终成绩。r  (2)考试要求r  考生不得使用任何形式的伴奏。r  一试r  ·民族器乐:乐曲一首。要求背谱。r  ·西洋器乐:乐曲一首。r  二试r  ·民族器乐:乐曲两首。可重复一试曲目。要求背谱。r  ·西洋器乐:乐曲两首。可重复一试曲目。r  ·视唱:无升降号与一升或一降调号的单声部旋律。r  ·音乐听辨:包括听记音程(旋律音程及和声音程)、和弦、节奏节拍、单声部旋律(无升降号与一升或一降调号的旋律)等内容。r  ·基本乐理:包括记谱法、节拍节奏、音程、和弦、调式调性、音乐记号等音乐基础理论知识与技能。r  3.录音艺术专业r  (1)考试科目及所占分数比例rr r r 专业r 笔试考试r 技能测试r r r 录音艺术r 音乐听辨(15%)基本乐理(15%)音乐声学基础知识 (20%)r 综合才艺展示(20%)音乐作品听辨、分析及模仿(30%)r r rr  专业满分为100分。r  (2)考试要求r  ·音乐听辨:包括听记音程(旋律音程及和声音程)、和弦、节奏节拍、单声部旋律(无升降号与一升或一降调号的旋律)等内容。r  ·基本乐理:包括记谱法、节拍节奏、音程、和弦、调式调性、音乐记号等音乐基础理论知识与技能。r  ·音乐声学基础知识:主要考察与本专业相关的音乐声学基础知识,中学数学、物理基本知识和方法,以及录音技术发展史、声学史、音乐史等方面的内容。r  ·综合才艺展示:①器乐(含钢琴)演奏或声乐演唱任选一首。②如有其他艺术类特长(含器乐和声乐)或作品可展示。③前两项不允许使用伴奏。r  ·音乐作品听辨、分析及模仿:可以从乐器分析、情绪情感及变化、音乐元素及风格等角度分析音乐作品,并进行模唱或节奏模仿。r  4.舞蹈学(师范)、舞蹈学(师范,京籍单列)r  (1) 考试科目及所占分数比例rr r r 专业r 一试r 二试r r r 舞蹈学(师范)舞蹈学(师范,京籍单列)r 舞蹈基本功及个人条件(30%)舞蹈表现力(70%)r 技巧组合(20%)即兴(20%)舞蹈表现力(60%)r r rr  专业满分100分,一试成绩不带入最终成绩、二试成绩为最终成绩。r  (2)考试要求r  一试:r  ·舞蹈基本功及个人条件:①考试内容:软开度、单一技术技巧。②服装要求:女生盘头、不化妆不带头饰、穿体操服、浅粉色裤袜、舞蹈软鞋;男生白色短袖练功衣、黑色练功裤、舞蹈软鞋。r  ·舞蹈表现力:2分钟以内剧目(或组合)表现。自备音乐(使用MP3格式,必须存储在U盘中提交),舞种风格不限。不允许穿演出服及化妆,可穿风格类课堂训练服。r  二试:r  ·技巧组合:1分钟以内,无音乐伴奏,包含跳、转、翻类技术技巧组合。r  ·即兴:音乐即兴r  ·舞蹈表现力:2分钟以内剧目(或组合)表现。自备音乐(使用MP3格式,必须存储在U盘中提交),舞种风格不限,可穿演出服装、化淡妆。r  六、录取原则r  1.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录音艺术、舞蹈学(师范)、舞蹈学(师范,京籍单列)等专业只录取参加相应专业当年校考且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r  2.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艺术类专业凡涉及招生省份艺术类统考的,考生必须参加招生省份艺术类统考并成绩本科合格,才可按我校艺术类录取原则参加录取。我校艺术类各招生专业在各招生省份对应统考科类、统考子科类的情况,以考生所在招生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r  3.我校音乐学(师范)和舞蹈学(师范)专业在福建和陕西只招收文科生,录音艺术专业在福建只招收理科生;音乐学院所有艺术类专业在其他区分文理科的招生省份文理兼招、统一排队录取。在高考改革省份,音乐学院所有艺术类专业选测科目均为不限。r  4.各专业录取排序规则如下:r  (1)音乐学(师范)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招生省份艺术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1.1倍(四舍五入,取整),按照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参考体检情况择优录取。专业校考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r  (2)音乐表演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招生省份艺术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参考体检情况择优录取。专业校考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r  (3)录音艺术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招生省份艺术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专业校考成绩(按招生省份高考文化课成绩满分折合)占50%,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占50%,两项相加计算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校考成绩÷专业校考满分×高考文化课成绩满分×50%+高考文化课成绩×50%),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参考体检情况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依次比较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r  (4)舞蹈学(师范)、舞蹈学(师范,京籍单列)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招生省份艺术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参考体检情况择优录取。专业校考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其中在京招生的舞蹈学(师范,京籍单列)专业招生计划单列,录取时单独排队。r  5.学校在录取时全面考察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专业成绩及体检等情况。填报我校多个艺术类专业志愿的,采用专业志愿优先方式进行录取。因考生填报志愿与校考合格专业不符,造成不能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r  6.海南省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采用标准分进行录取。r  七、其它说明r  1.各位考生应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认可本简章所述的各项考试、录取规则等有关要求后再进行报名。r  2.首都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校考成绩在2020年4月15日以后发布,具体发布方式请关注招办网站公告。学校将考试合格名单报送各省招生主管部门,不再向考生寄发合格证。r  3.毕业生就业执行国家和北京市当年的就业政策。师范生就业还须按照《北京市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细则》(京教人【2019】11号)文件要求执行,同时入学前,须与学校和本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北京市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r  4.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现象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r  5.我校的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r  6.本招生简章由首都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  八、联系方式及乘车路线r  首都师范大学校本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5号r  邮政编码:100048r  本科招生网:http://bkzs.cnu.edu.cnr  联系电话:010-68902995(招生办公室)/010-68902346(音乐学院)r  微信公众号:cnuzhaobanr  首都师范大学(校本部)地址及乘车路线:r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5号r  地铁:6号线花园桥站,D2口出站,沿三环路向南步行约100米r  公交:乘坐特8外、运通103、701路、323路、运通201、73路、27路、693路、645路、86路、77路、374路、653路、967路、437路等公交车在“花园桥南”站下车。r  首都师范大学(东一区)地址及乘车路线:r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白堆子甲23号r  地铁:9号线白堆子站,A口出站r  公交:乘坐61,92路公交车在“首体南路南口”下车;乘坐121路,56路,61路,运通106路,快速公交4号线等公交车在“白堆子口东”下车;乘坐612路,92路,快速公交4号线在“白堆子口西”下车。r  首都师范大学(北一区)地址及乘车路线:r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3号r  地铁:6号线花园桥站,出D2口向南步行即到r  公交:乘坐27、运通201、374、437、701、634、86、653、693、967、645、运通103路公交车在“花园桥南”下车;乘坐73路公交车在“花园桥南”(北行)下车;乘坐323、特8、77路公交车到“花园桥南”(南行)下车。r详情
首都师范大学2019年本科招生章程2019-05-16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本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第二条 校名全称:首都师范大学,上级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第三条 首都师范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和北京市省部共建高校、北京市属重点大学;为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培养包括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在内的各类高级专门人才,对合格本科毕业生颁发学校名称为“首都师范大学”的普通本科学历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第四条 学校办学地点:校本部(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5号)、北一区、北二区、东一区、东二区、良乡校区第五条 学校网址:www.cnu.edu.cn;本科招生网:bkzs.cnu.edu.cn;咨询电话:010-68902995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七条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第八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是我校本科招生的实施机构,负责处理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九条 学校纪委、监察室作为招生监察机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十条 学校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数量、生源质量、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并结合学校近年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来源计划落实情况,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2019年各专业分省招生计划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发布的《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我校预留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第十一条 我校组织专业考试的艺术类专业,分省计划根据各专业合格生源情况下达。对于合格生源不充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录音艺术、舞蹈学(师范)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零”,录取时计划数视考生填报而定。第四章  录取第十二条 招生录取规则1.我校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录取时,我校将根据生源状况在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适量调整招生计划。2.录取时,进档考生以高考实考分和专业志愿为录取依据,采取分数优先的方法确定专业,不设专业级差。在实考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政策性加分的考生;在政策性加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文科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和文科综合,理科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和理科综合。3.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进行调剂录取。专业调剂原则:学校根据考生分数从高到低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全部是非师范专业者,只在非师范专业范围内调剂;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中有师范专业者,则在师范和非师范两类专业范围内调剂。4.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5.对享受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政策性加分投档的考生,我校认可考生其中最高一项加分,但原则上最高不超过20分。投档后,我校按照考生实考分数进行录取。6.在京招生的“双培计划”、“外培计划”、“农村专项计划”、“乡村教师支持计划”,依据北京市相关政策和我校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乡村教师支持计划” 按考生高考报名所在区投放招生计划,只招收已报名参加北京市2019年高考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含因升学原因将户口迁入北京市集体户口的考生)的考生;同时“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只录取一志愿报考且有专业志愿的考生。7.在内蒙古自治区,我校采取“专业志愿清”的录取原则。8.在江苏省,我校对进档的考生采取“先分数后等级”方式录取,选测等级要求为AB。9.与我校签订了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协议的考生,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以及我校有关规定录取。10.2019年凡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艺术类统考涉及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该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应类别的统考且成绩达到本科合格,方可按我校艺术类录取规则录取。具体情况依据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招生考试有关文件执行。11.我校音乐学院各专业和初等教育学院的音乐学(初等教育,师范)专业只录取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我校美术学院各专业和初等教育学院的美术学(初等教育,师范)专业的专业成绩采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美术类统考成绩。文理分科编制计划数的招生专业,文理科考生按照分科招生计划数分别排序录取;文理不分科编制计划数的省份,文理科考生统一排序录取。12.美术学院各专业录取办法:在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的前提下:(1)北京考生美术统考成绩须达到220分,京外考生美术统考成绩须达到满分的75%(四舍五入取整)。(2)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满分150分)(3)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录取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实行一档多投的福建省,我校按综合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综合分=美术统考成绩÷美术统考满分×高考文化满分×50%+高考文化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50%,综合分出现同分情况时,我校将依次比较美术统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成绩。(4)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我校按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计算的投档成绩规则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5)考生填报我校多个美术类专业的,录取分专业时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不设专业级差。13.音乐学院各专业录取办法:在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且专业校考合格的考生:(1)音乐学(师范)专业:在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1.1倍(四舍五入取整)的前提下,按照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参考体检情况择优录取。(2)音乐表演专业:按照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参考体检情况择优录取。(3)录音艺术专业:按照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参考体检情况择优录取。综合分=专业校考成绩÷专业校考满分×高考文化满分×50%+高考文化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50%。(4)舞蹈学(师范)、舞蹈学(师范,京籍单列)专业:按照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参考体检情况择优录取。(5)海南省考生录取时,高考文化成绩采用标准分。14.初等教育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在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北京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且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合格的考生:(1)美术学(初等教育,师范)专业:考生美术统考成绩需达到210分,外语成绩不得低于50分。该专业由北京教育考试院负责按照相关投档原则对考生进行投档,学校招办进行审核录取。(2)音乐学(初等教育,师范)专业:在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北京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1.1倍(四舍五入取整)且专业校考合格的前提下,按照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参考体检情况择优录取。第十三条 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条件1.语种要求:外语类各专业及小学教育(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其它专业不限考生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地理信息科学和遥感科学与技术专业主要专业课采用英语授课;国际经济与贸易、心理学、生物科学类等专业(类),部分课程采用英语授课。2.口试要求:报考外语类各专业、小学教育(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地理信息科学和遥感科学与技术等专业(不含在京招生的双培与外培计划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生源地高招办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以上专业对外语口试成绩有一定要求,具体分数视当年考生总体水平而定。3.外语单科成绩要求:外语类各专业(不含在京招生的双培计划的外语类专业)、小学教育(英语)、法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历史学(基地班)、世界史、数学类(含数理实验班)、生物科学(师范)、生物科学类、地理信息科学和遥感科学与技术等专业,对外语单科成绩有一定要求,具体分数视当年考生总体水平而定。在京招生的“外培计划”专业,外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120分。4.数学单科成绩要求: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数学类(含数理实验班)、物理学(师范)、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师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以及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在录取时对数学单科成绩有一定要求,具体分数视当年考生总体水平而定。5.体检要求:我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首都师范大学2019年本科招生体检实施细则》中的有关规定,及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有关补充规定。6.师范类体检要求:报考师范类专业的考生应符合《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标准(试行)》,如有不符,不能录取到师范类专业。7.教师资格认定: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师范类专业学生须参加教师资格考试。8.师范生签约:根据《北京市关于加强和改进师范生培养与管理的意见》(京教人【2016】22号)文件要求,师范生入学前,须与学校和本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9.师范生就业与升学:《关于加强和改进师范生培养与管理的意见》(京教人【2016】22号)规定:师范生毕业时在全市基础教育系统双向选择就业,毕业后须从事本市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含教育行政及相关部门审核注册的中等及中等以下的学历教育机构)满五年以上。师范生违反教育协议的需要缴纳在校期间的专业奖学金和培养费用(含免缴的学费、取得的生活补助等),具体标准参照《关于对违反师范毕业生服务期制度者追缴专业奖学金和培养费若干问题的通知》(京教财【1998】018号)执行。录取到“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的考生按照定向区教委以及北京市相关政策执行,入学前须与区教委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毕业后由定向区教委安排就业。京外师范生参照执行。10.面试:在京本科提前批录取的小学教育、学前教育、美术学(初等教育,师范)以及音乐学(初等教育,师范)专业,需要进行面试。面试时间:2019年6月9日,面试地点:首都师范大学东一区。面试考生须于2019年5月27日至6月3日,登陆学校本科招生网(bkzs.cnu.edu.cn),进行网上报名。面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11.大类招生与培养:我校数学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文学院、管理学院和美术学院部分专业实施宽口径大类招生和培养。数学科学学院非师范专业设置的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统计学三个专业按数学类(含数理实验班)录取;生命科学学院非师范专业设置的生物科学、生物技术两个专业按生物科学类录取;文学院非师范专业设置的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秘书学三个专业按中国语言文学类录取;管理学院设置的劳动与社会保障、公共事业管理两个专业按公共管理类录取;美术学院设置的美术学(艺术市场)、绘画(油画)、绘画(国画)三个专业方向按美术学类录取;美术学院设置的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三个专业按设计学类录取。被以上专业类录取的学生于第一学年末或者第二学年在本院大类招生所含专业内,(按一定比例)根据学生意愿和在校学习成绩等因素相结合的方式自主选择专业方向。12.学习校区:除外国语学院、音乐学院、历史学院世界史专业2019级新生之外,其它专业第一学年均在良乡校区就读;2-4年级根据学校安排在校本部、北一区、北二区、东一区、东二区和良乡校区学习。第五章 收费标准第十四条 我校学费标准为:文理科专业5000元/年;外语类专业6000元/年;艺术类专业8000—10000元/年;师范类专业免收学费。我校将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用,一般为每学年650-900元。以上费用标准以2019年北京市教委审核结果为准。第六章 附则第十五条 我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规则以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第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未尽事宜请参见我校艺术类各专业招生简章。第十七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招生政策调整,我校将根据当地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第十八条 新生报到后,学校将对录取学生进行资格复查,凡不符合招生规定或有舞弊行为的学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第十九条 本章程由首都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详情
首都师范大学2020年本科招生章程2020-07-03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本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第二条 校名全称:首都师范大学,上级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第三条 首都师范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和北京市省部共建高校、北京市属重点大学;为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培养包括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在内的各类高级专门人才,对合格本科毕业生颁发学校名称为“首都师范大学”的普通本科学历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第四条 学校办学地点:校本部(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5号)、北一区、北二区、东一区、东二区、良乡校区 第五条 学校网址:www.cnu.edu.cn;本科招生网:bkzs.cnu.edu.cn;咨询电话:010-68902995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七条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第八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是我校本科招生的实施机构,负责处理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九条 学校纪委、监察室作为招生监察机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十条 学校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数量、生源质量、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并结合学校近年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来源计划落实情况,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2020年各专业分省招生计划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发布的《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我校预留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第十一条 我校组织专业考试的艺术类专业,分省计划根据各专业合格生源情况下达。对于合格生源不充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录音艺术、舞蹈学(师范)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零”,录取时计划数视考生填报而定。第四章  录取第十二条 招生录取规则 1.我校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录取时,我校将根据生源状况在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适量调整招生计划。2.高考改革省份(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东、海南)投档考生须满足我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3.录取时,进档考生以高考实考分和专业志愿为录取依据,采取分数优先的方法确定专业,不设专业级差。在实考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政策性加分的考生;在政策性加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相关科目比较顺序:语文、数学、外语。4.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进行调剂录取。专业调剂原则:学校根据考生分数从高到低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全部是非师范专业者,只在非师范专业范围内调剂;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中有师范专业者,则在师范和非师范两类专业范围内调剂。5.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6.对享受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政策性加分投档的考生,我校认可考生其中最高一项加分,但原则上最高不超过20分。投档后,我校按照考生实考分数进行录取。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7.在京招生的“双培计划”、“外培计划”、“农村专项计划”、“乡村教师支持计划”,依据北京市相关政策和我校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乡村教师支持计划” 按考生高考报名所在区投放招生计划,只招收已报名参加北京市2020年高考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含因升学原因将户口迁入北京市集体户口的考生)的考生;同时“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8.在内蒙古自治区,我校普通类采取“专业志愿清”的录取原则。9.在江苏省,我校对进档的考生采取“先分数后等级”方式录取,选测等级要求为AB。10.与我校签订了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协议的考生,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以及我校有关规定录取。 11.2020年凡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艺术类统考涉及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该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应类别的统考且成绩达到本科合格,方可按我校艺术类录取规则录取。具体情况依据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招生考试有关文件执行。12.我校音乐学院各专业和初等教育学院的音乐学(初等教育,师范)、书法学(初等教育,师范)专业只录取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我校美术学院各专业和初等教育学院的美术学(初等教育,师范)专业的专业成绩采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美术类统考成绩。文理分科编制计划数的招生专业,文理科考生按照分科招生计划数分别排序录取;文理不分科编制计划数的招生省份及招生计划中注明文理统一排队录取的招生省份,文理科考生统一排序录取。13.美术学院各专业录取办法:在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的前提下:(1)北京考生美术统考成绩须达到220分,京外考生美术统考成绩须达到满分的75%(四舍五入取整)。(2)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满分150分)(3)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录取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含在湖南实行的非平行组)以及实行一档多投的福建省,我校按综合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综合分=美术统考成绩÷美术统考满分×高考文化课成绩满分×50%+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50%,综合分出现同分情况时,我校将依次优先录取美术统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4)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我校按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计算的投档成绩规则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5)录取时按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考生录取专业,不设专业级差。(6)美术学(师范)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14.音乐学院各专业录取办法:在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且专业校考合格的考生:(1)音乐学(师范)专业:按照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参考体检情况择优录取。综合分=专业校考成绩÷专业校考满分×高考文化课成绩满分×50%+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50%。综合分相同时,依次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2)音乐表演专业:按照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参考体检情况择优录取。专业校考成绩相同时,依次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3)录音艺术专业:按照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参考体检情况择优录取。综合分=专业校考成绩÷专业校考满分×高考文化课成绩满分×40%+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60%。综合分相同时,依次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4)舞蹈学(师范)、舞蹈学(师范,京籍单列)专业:按照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参考体检情况择优录取。专业校考成绩相同时,依次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5)海南省考生录取时,高考文化成绩采用标准分。15.初等教育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在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北京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的前提下:(1)美术学(初等教育,师范)专业:考生美术统考成绩需达到210分,外语成绩不得低于50分。该专业在本科提前批艺术类B段投档录取,北京教育考试院负责按照相关投档原则对考生进行投档。学校招办进行审核录取。(2)音乐学(初等教育,师范)专业:在专业校考合格的前提下,按照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参考体检情况择优录取。综合分=专业校考成绩÷专业校考满分×高考文化课成绩满分×50%+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50%。综合分相同时,依次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3)书法学(初等教育,师范)专业:在专业校考成绩合格的前提下,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及体检情况择优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依次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第十三条 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条件 1.语种要求:外语类各专业及小学教育(英语师范)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其它专业不限考生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地理信息科学和遥感科学与技术专业主要专业课采用英语授课;国际经济与贸易、心理学、生物科学类等专业(类),部分课程采用英语授课。2.外语单科成绩要求:在京招生的“外培计划”专业,外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120分。 3.体检要求:我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首都师范大学2020年本科招生体检实施细则》中的有关规定,及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有关补充规定。4.师范类体检要求:报考师范类专业的考生应符合《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标准(试行)》,如有不符,不能录取到师范类专业。 5.教师资格认定: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师范类专业学生须参加教师资格考试。6.师范生签约:根据《北京市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细则》(京教人【2019】11号)文件要求,师范生入学前,须与学校和本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北京市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7.师范生就业与升学:要按照《北京市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细则》(京教人【2019】11号)和签订的《北京市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相关规定和要求执行。《北京市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细则》(京教人【2019】11号)规定:师范生毕业时在全市基础教育系统双向选择就业,毕业后须从事本市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含教育行政及相关部门审核注册的中等及中等以下的学历教育机构)满五年以上。师范生违反教育协议的需要缴纳在校期间的专业奖学金和培养费用(含免缴的学费、取得的生活补助等),具体标准参照相关文件执行。录取到“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的考生还应按照定向区教委以及北京市相关政策执行,入学前须与区教委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毕业后由定向区教委按照公开招聘相关工作程序安排就业,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京外师范生参照执行。8.大类招生与培养:我校数学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文学院、管理学院和美术学院部分专业实施宽口径大类招生和培养。数学科学学院非师范专业设置的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统计学三个专业按数学类(含数理实验班)录取;生命科学学院非师范专业设置的生物科学、生物技术两个专业按生物科学类录取;文学院非师范专业设置的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秘书学三个专业按中国语言文学类录取;管理学院设置的劳动与社会保障、公共事业管理两个专业按公共管理类录取;美术学院设置的美术学(艺术市场)、绘画(油画)、绘画(国画)三个专业方向按美术学类录取;美术学院设置的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三个专业按设计学类录取。被以上专业类录取的学生于第一学年末或者第二学年在本院大类招生所含专业内,(按一定比例)根据学生意愿和在校学习成绩等因素相结合的方式双向选择专业方向。9.学习校区:除外国语学院、音乐学院、历史学院世界史专业2020级新生之外,其它专业第一学年均在良乡校区就读;2-4年级根据学校安排在校本部、北一区、北二区、东一区、东二区和良乡校区学习。第五章 收费标准第十四条 我校学费标准为:文理科专业5000元/年;外语类专业6000元/年;艺术类专业8000—10000元/年;师范类专业免收学费。我校将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用,一般为每学年650-900元。以上费用标准以2020年北京市教委审核结果为准。第六章 附则第十五条 我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规则以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第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未尽事宜请参见我校艺术类各专业招生简章。第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如遇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招生政策调整,我校将根据当地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第十八条 新生报到后,学校将对录取学生进行资格复查,凡不符合招生规定或有舞弊行为的学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第十九条 本章程由首都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详情
首都师范大学 北京联合大学 两高校部分师范专业首次本科提前批招生2017-05-04
记者从首都师范大学和北京联合大学获悉,这两所高校部分师范类专业今年首次在本科提前批A段招生。部分师范专业招生有调整北京市教委等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北京市关于加强和改进师范生培养与管理的意见》指出,进一步发挥师范院校在师范生培养中的主体作用,重点建设好市属师范院校。通过调整师范院校招生指标结构,扩大师范生的培养规模,适度调整师范专业的结构,改革师范专业的招生方式,将师范专业纳入提前批次招生。今年主要涉及首师大和北联大两所市属高校师范类专业。首师大招生就业处副处长臧强介绍,2017年学校将以往在本科二批次录取的小学教育和学前教育专业,调整到本科提前批次A段录取,执行二批控制线。这两个专业的招生计划与去年基本持平,为400人左右。与去年一样,首师大的“乡村教师支持计划”依然在本科提前批A段录取,该计划分配到北京市各区,入学前考生要与区教委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毕业后由定向单位安排就业。北联大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副处长鲍桂莲介绍,学院的汉语言文学、英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字媒体技术、小学教育、学前教育、应用心理学和音乐学等8个师范类专业今年全部安排在本科提前批A段招生,共计划招生约340人。去年音乐学专业按艺术类在本科提前批A段招生,其他7个专业在本科二批招生。报考提前批师范专业要面试臧强表示,目前北京市对师资的需求量很大,尤其是小学老师和幼儿园老师,每年都有一定的缺口。欢迎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潜质,有志于长期从教的考生报考。报考时,考生分数要达到北京市本科二批控制线,同时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且合格。计划报考首师大小学教育专业和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生,5月25日至6月5日要登录学校本科招生网(bkzs.cnu.edu.cn)报名。6月10日、11日,考生任选一天到首师大东一区参加面试。面试内容主要包括语言素质、体态仪表、汉字书写、音乐素质以及心理测试等方面。与首师大这两专业往年都要面试不同,北联大首次要求报考师范学院师范类专业的考生参加面试。该院副院长汪艳丽介绍,北联大今年6月10日、11日组织报考师范类的考生面试。学校除了采用本校面试成绩外,还认可首师大面试成绩。有关专家提醒,市属高等学校招收的师范生实行免费教育。师范生在4年修读年限内免学费,并补助生活费,所需经费由市级财政安排。报考本科提前批A段师范类专业的考生,如果被招生院校录取,不能参加后续批次录取;如果没被录取,不影响后面批次录取。创新师范生培养模式《北京市关于加强和改进师范生培养与管理的意见》要求创新师范生培养模式,建立高等院校与区政府、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联合培养师范生的新机制,发挥好行业企业在培养“双师型”教师中的作用。臧强介绍,首师大小学教育专业是国家级特色专业,从1999年开始招生以来,已经培养了5500多名本科生、研究生,几乎全部进入北京市各小学一线工作。学校形成了“综合培养、发展专长、注重研究、全程实践”的人才培养模式。学校设计出一套强化教学能力的“主教+兼教”课程方案,要求每名学生在“主教”学科外,从少先队辅导员、心理咨询与辅导、舞蹈、电教与信息技术、社会实践指导和国学、书法等13个“兼教”学科中选择一个方向修满学分。该专业还强化教育实习实践,建设教育实习基地151个,社会实践基地23个,艺术实践基地2个,野外科学考察基地1个。学前教育培养围绕学生自主学习和开放性课堂,着重培养学生的学习力。学校以学科为基础,坚持实践取向培养学生。本市优秀幼儿园中有70所是该专业学生的实习实践基地。学校实行实践导师制,聘请优秀幼儿园园长、优秀教师作为学生的导师。在课程设置上,除了通识课程、专业通识课程、专业核心课程、专业方向课程外,钢琴、声乐、美术、手工、舞蹈、艺术欣赏也是每名学生的必修课。另外,首师大自2016年开始实施“选派优秀本科师范生赴境外学习交流”计划,分别赴澳大利亚、美国和加拿大及台湾地区学习。2017年将有60人左右的小学教育和学前教育本科生参加该计划。北联大师范学院院长张志斌表示,学院坚持全科教育和单科教育并行的教师教育格局,注重学生综合素质与实践能力培养。师范类专业的学生,除了学好本专业外,还会结合用人单位需求,学习舞蹈、钢琴、二胡等各种特长,造就“一专多能”、“一能多专”的本领。学院还强化实践教学,建立50所左右校外教学实践和就业基地,实行“双导师制”指导师范生实习实践,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此外,学院还推进国际化发展,探索合作办学和人才培养新模式。这两所高校在本科提前批招生的师范类专业招生计划以北京教育考试院最终公布的数据为准。(记者 邱乾谋)详情
首都师范大学健美操高水平运动队招27人2018-02-08
记者日前从首都师范大学获悉,学校2018年高水平运动队健美操项目计划招生原则上不超过27人。符合条件考生要在规定时间按学校要求报名,并在2月22日至3月1日把相关材料邮寄到学校体育教研部。3月3日上午,已报名的考生携带相关证件到学校报到。测试时间为3月3日至4日。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拟申请该校单独招生考试资格的考生,要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手机APP上报名,参加全国文化课统考。首师大招生就业处副处长臧强介绍,学校根据考生文化课测试成绩、体育测试水平、综合表现和体育代表队的需求等确定合格名单,与其签订认定协议。与学校签订认定协议的考生,录取时其高考文化成绩要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部分运动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其高考文化成绩要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线的65%。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的考生,学校将根据考生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确定名单,参加全国文化课统考,对达到学校划定的全国文化课考试合格资格线的考生,学校根据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求,按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择优单独录取。详情
首都师范大学2017年健美操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2017-03-21
首都师范大学创建于1954年,是一所包括文、理、工、管、法、教育、外语、艺术等专业的综合性师范大学,是教育部、北京市“省部共建大学”,也是教育部批准建设高水平运动队的学校之一。为推动学校体育运动的开展,提高运动队竞技水平,2017年我校将继续招收运动水平突出、学习成绩良好、道德品质优秀的高水平运动员。一、报名条件1、考生须符合教育部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报考条件,具备健美操项目国家二级以上等级运动员称号(含二级等级运动员)。2、考生须通过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水平运动员测试。二、招生计划2017年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总计划控制在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 %以内,健美操项目招生计划原则上不超过27人。三、测试内容1、成套动作测试(自备音乐、MP3格式的u盘)。2、难度动作测试。3、身体素质测试。4、一分钟特长展示。四、报名、报到及测试安排(一)报名1、符合条件的考生可通过首都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bkzs.cnu.edu.cn)下载《首都师范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员测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学生本人如实填写,并由考生所在单位(学校)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2017年高水平运动员测试报名表.docx2、高一和高二各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3、相关证件、证书的复印件。主要包括:身份证、学生证、国家运动员等级证书、近两年参加比赛的成绩证书和秩序册以及成绩册。4、运动员技术等级证明,通过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http://jsdj.sport.gov.cn/)相关页面打印。以上报名材料以特快专递方式寄送首都师范大学体育教研部(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5号,首都师范大学体育教研部收,邮编100048,联系电话68903499;请在信封上注明“高水平运动员申请材料”字样),材料寄送日期为2017年2月16日-22日(以当地邮戳为准)。(二)报到1、报到时间:2017年2月25日上午8:30—11:30;报到地点:首都师范大学体育教研部(首都师范大学校本部田径场主席台)二层会议室。2、报到时须携带体检表、本人2张1寸与报名表上同版的照片,出示已邮寄报名材料中所有证件、证书复印件的原件,并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本人高中毕业的证明(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以及近两年参加比赛的成绩证书、秩序册、成绩册等原件以备核对。(三)测试安排1、测试时间:2017年2月25日-26日;测试地点:首都师范大学北一区体育馆。2、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拟申请我校单独招生考试资格的考生,需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考试的有关要求参见《关于做好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试点高校有关文化课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6]11号)。3、参加体育测试期间的其它费用自理。五、招生录取政策1、凡有意报考我校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测试。2、考生必须按当地省级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并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时符合考生高考所在地招生录取政策要求。3、学校根据考生文化课测试成绩、体育测试水平、综合表现和体育代表队的需求等确定合格名单,与其签订《首都师范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员认定协议》,以下称“认定协议”。4、与我校签订认定协议的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时其高考文化成绩应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部分运动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其高考文化成绩需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线的65%。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的考生,我校将根据考生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确定名单,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对达到我校划定的国家文化课考试合格资格线的考生,学校根据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求,按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择优单独录取。具体录取要求以我校与考生所签协议为准。5、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取消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省份),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准。6、签约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应第一志愿填报首都师范大学,实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将我校放在在第一顺次填报,否则不能享受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政策。7、被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根据其高考成绩以及预留专业的计划数,进行专业选择。考生在校期间,必须参加我校运动队的各项活动,遵守《首都师范大学本科特长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及运动队的各项规定。8、与学校签订协议的测试合格者名单,我校负责报送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公室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备案。教育部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对考生名单进行集中公示。未经教育部集中公示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具体录取办法根据教育部下发的有关文件执行。六、其它未尽事宜后续通知;如果教育部关于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政策有所调整,将以教育部最新政策为准。七、联系方式:学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5号,邮编:100048招办网址:http://bkzs.cnu.edu.cn咨询电话:首都师范大学体育教研部:010-68903499首都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010-68902995新浪微博:weibo.cn/shoushida微信公众号:cnuzhaoban首都师范大学(校本部)地址及乘车路线: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5号地铁:6号线花园桥站,D2口出站,沿三环路向南步行约100米公交:乘坐27,323,374,437, 653, 693,701,74,77,86,944,967,968,特8外,运通103,运通201等公交车在“花园桥南”站下车。首都师范大学(北一区)地址及乘车路线: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3号地铁:6号线花园桥站,A口出站,沿三环路向北步行约400米公交:乘坐323,374,944,968,特8外,运通103,运通201等公交车在“紫竹桥南”站下车;乘坐公交77路(开往外文印刷厂西门方向),74路,323快,特8内,300内,300外等在“花园桥北”站下车。八、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在首都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首都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首都师范大学体育教研部2017年1月19日详情
首都师范大学2018年健美操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2018-01-31
首都师范大学创建于1954年,是一所包括文、理、工、管、法、教育、外语、艺术等专业的综合性师范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与北京市“省部共建大学”、也是教育部批准建设高水平运动队的学校之一。为推动学校体育运动的开展,提高运动队竞技水平,2018年我校将继续招收运动水平突出、学习成绩良好、道德品质优秀的高水平运动队。一、报名条件1、考生须符合教育部招收高水平运动队报考条件,具备健美操项目国家二级以上等级运动员称号(含二级等级运动员)。2、考生须通过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水平运动队测试。二、招生计划2018年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总计划控制在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健美操项目招生计划原则上不超过27人。三、测试内容1、 成套动作测试(自备音乐、MP3格式的u盘)。2、 难度动作测试。3、 身体素质测试。4、一分钟特长展示。四、报名、报到及测试安排(一)报名1、符合条件的考生可通过首都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bkzs.cnu.edu.cn)下载《首都师范大学2018年高水平运动队测试报名表》(见本文下方附件)(以下简称“报名表”),学生本人如实填写,并由考生所在单位(学校)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2、高一和高二各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3、相关证件、证书的复印件。主要包括:身份证、学生证、国家运动员等级证书、近两年参加比赛的成绩证书和秩序册以及成绩册。4、运动员技术等级证明,通过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http://jsdj.sport.gov.cn/)相关页面打印。以上报名材料以特快专递方式寄送首都师范大学体育教研部(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5号,首都师范大学体育教研部收,邮编100048,联系电话68903499;请在信封上注明“高水平运动队申请材料”字样),材料寄送日期为2018年2月22日-3月1日(以当地邮戳为准)。(二)报到1、报到时间:2018年3月3日上午9:00—11:30;报到地点:首都师范大学体育教研部(首都师范大学校本部田径场主席台)二层会议室。2、报到时须携带体检表、本人2张1寸与报名表上同版的照片,出示已邮寄报名材料中所有证件、证书复印件的原件,并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本人高中毕业的证明(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以及近两年参加比赛的成绩证书、秩序册、成绩册等原件以备核对。(三)测试安排1、测试时间:2018年3月3日-4日;测试地点:首都师范大学北一区体育馆。2、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拟申请我校单独招生考试资格的考生,应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手机APP上进行考试报名,参加全国文化课统考;考试的有关要求参见教育部学生司《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有关考试招生工作的补充通知》。3、参加体育测试期间的其它费用自理。五、招生录取政策1、凡有意报考我校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高水平运动队测试。2、考生必须按当地省级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并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时符合考生高考所在地招生录取政策要求。3、学校根据考生文化课测试成绩、体育测试水平、综合表现和体育代表队的需求等确定合格名单,与其签订《首都师范大学2018年高水平运动队认定协议》,以下称“认定协议”。4、与我校签订认定协议的高水平运动队,录取时其高考文化成绩应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部分运动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其高考文化成绩需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线的65%。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的考生,我校将根据考生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确定名单,参加全国文化课统考,对达到我校划定的全国文化课考试合格资格线的考生,学校根据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求,按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择优单独录取。具体录取要求以我校与考生所签协议为准。5、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取消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省份),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准。6、签约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应第一志愿填报首都师范大学,实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将我校放在在第一顺次填报,否则不能享受高水平运动队录取政策。7、被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根据其高考成绩以及预留专业的计划数,进行专业选择。考生在校期间,必须参加我校运动队的各项活动,遵守《首都师范大学本科特长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及运动队的各项规定。8、与学校签订协议的测试合格者名单,我校负责报送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公室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备案。教育部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对考生名单进行集中公示。未经教育部集中公示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具体录取办法根据教育部下发的有关文件执行。六、其它未尽事宜后续通知;如果教育部关于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的政策有所调整,将以教育部最新政策为准。七、联系方式:学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5号,邮编:100048招办网址:http://bkzs.cnu.edu.cn咨询电话:首都师范大学体育教研部:010-68903499首都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010-68902995新浪微博:weibo.cn/shoushida微信公众号:cnuzhaoban首都师范大学(校本部)地址及乘车路线: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5号地铁:6号线花园桥站,D2口出站,沿三环路向南步行约100米公交:乘坐特8外、运通103、701路、323路、运通201、73路、27路、693路、645路、86路、77路、374路、653路、967路、437路等公交车在“花园桥南”站下车。首都师范大学(北一区)地址及乘车路线: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3号地铁:6号线花园桥站,A口出站,沿三环路向北步行约400米公交:乘坐323路,374路,645路,634路,特8外,运通103,运通201等公交车在“紫竹桥南”站下车;乘坐公交77路(开往外文印刷厂西门方向),118路,394路,74路,323快,特8内,300内,300外等在“花园桥北”站下车。八、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在首都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首都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首都师范大学体育教研部2018年1月27日----  点击下载:首都师范大学2018年高水平运动队测试报名表.docx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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