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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英文名:Beijing International Studies University 简称:“BISU 北二外” 所在地:北京 院校代码:10031 类型:理科类/文科类/语言类/考研院校

省部共建重点大学市属重点大学
  •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招生简章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2019年本科招生计划2020-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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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2019年招生计划2020-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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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2019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19-04-30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2019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阳光招生”政策,规范招生工作,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及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件等规定,结合学校本科招生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普通本科高考统一招生工作。保送生招生、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招生、少数民族预科招生、内地新疆班招生、内地西藏班招生以及北京市“双培计划”、“外培计划”、“农村专项计划”招生等工作,将依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北京市和学校的其他相关规定执行。第三条  学校基本信息:中文校名: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英文校名:Beijing International Studies University招生代码:10031学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南里1号(邮政编码:100024)学校网址:http://www.bisu.edu.cn办学性质:北京市主管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本科、硕士修业年限:普通本科学制四年办学特色:学校坚持以服务国家战略和首都需求为导向,以培养“多语种复语、跨专业复合”的具有国际视野、家国情怀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为根本任务,致力构建具有二外特色的高端复合人才培养体系。经过多年的办学实践,形成了“学用结合,注重实践”的办学特色。第四条  学生在修业年限内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颁发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与家长、社会各界监督。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六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学校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第七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作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八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第三章 招生条件第九条  普通本科招生条件按照当年《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第十条  外语语种要求:英语、商务英语、翻译专业和北京市“外培计划”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语种。学校非外语类专业的公共外语为英语,部分专业课教学采用中英双语教学和英文原版教材,请非英语类考生慎重报考。如自愿报考并被录取,须按学校要求修习英语学分和有关专业课学分。第十一条  口语加试要求:除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不组织高考外语口试外,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需参加外语口试且成绩合格。第十二条  录取体检标准: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基本依据,如考生因所患疾病无法完成学业、或对完成专业学习和其他学生有严重影响者,学校将不予录取。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十三条  学校根据事业发展、办学条件、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状况等情况,科学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和教育部审定后,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公布。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总计划的1%,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我校上线生源不平衡问题。第十四条  2019年学校面向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在一本各批次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1600余名。北京市“外培计划”、“双培计划”在北京提前批次招生。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十五条  学校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第十六条  以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及志愿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十七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5%,符合我校招生条件并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进档不退;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对有明确投档比例规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执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第十八条  学校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志愿数量、高考报名模式等具体情况,按总分排序、综合考察,参考相关科目成绩进行录取。学校在专业录取时不设专业志愿级差,采用分数优先原则录取。所有专业录取均参考外语单科成绩。其中英语、商务英语和翻译专业要求英语笔试、口试单科成绩达到良好,北京市“外培计划”专业要求英语笔试成绩达到良好,其他专业外语单科成绩一般需达到及格线。在高考实考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单科成绩较高、外语口试成绩较高、获得省级以上奖励以及有艺术、体育特长的考生。第十九条  对享受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按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投档,投档后以实际考分进行录取。第二十条  对于实行高考招生制度改革试点的上海市、浙江省,根据上海市、浙江省的招生工作文件要求和我校选考科目要求择优录取。第二十一条  录取最终结果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考生可登录学校本科招生网站查询。第二十二条  凡被学校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期限内报到。未按期报到又未向学校提出延期申请的学生,将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一切后果由学生自负。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考生所在省教育主管部门备案。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第二十四条  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学  费:外语类本科5000元/年人、非外语类本科4200元/年人。(如有变动以北京市批复为准)住宿费:住宿费及住宿安排以录取通知书通知内容为准。第二十五条  资助政策: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大一新生设立绿色通道,确保每一名学生顺利入学,并为经济困难学生在学期间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在学期间有机会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级奖学金和企业奖助学金等多种奖励和资助。对赴西部边远地区就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有相应专项资助。对确有特殊经济困难的学生,酌情给予适当减免学费。第七章 附  则第二十六条  学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工作请直接与学校招生部门联系。招办电话:010-65778007(含传真);监督电话:010-65778594;招办邮箱:ewzs@bisu.edu.cn。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校长办公会通过之日起实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如遇国家或生源省份政策调整,学校将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详情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20-06-13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阳光招生”政策,规范招生工作,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及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件等规定,结合学校本科招生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普通本科高考统一招生工作。保送生招生、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招生、少数民族预科招生、内地新疆班招生、内地西藏班招生以及北京市“双培计划”、“外培计划”、“农村专项计划”招生等工作,将依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北京市和学校的其他相关规定执行。第三条  学校基本信息:中文校名: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英文校名:Beijing International Studies University(BISU)招生代码:10031学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南里1号(邮政编码:100024)学校网址:http://www.bisu.edu.cn办学性质:北京市主管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本科、硕士修业年限:普通本科学制四年办学定位:秉承“中外人文交流”使命,以服务国家战略和首都发展为己任,以“融中外、兼知行”为办学理念,以外语、旅游为优势特色学科,坚持内涵发展,强化交叉融合,致力于培养“多语种复语、跨专业复合”、具有家国情怀、国际视野的复合型人才,努力把学校建成具有鲜明北京特色的高水平外国语大学。第四条  学生在修业年限内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颁发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与家长、社会各界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六条  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制定学校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第七条  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作为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八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条件第九条  普通本科招生条件按照当年《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第十条  外语语种要求:英语、商务英语、翻译专业和北京市“外培计划”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语种。学校非外语类专业的公共外语为英语,部分专业课教学采用中英双语教学和英文原版教材,请非英语类考生慎重报考。如自愿报考并被录取,须按学校要求修习英语学分和有关专业课学分。第十一条 口语加试要求:除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不组织高考外语口试及受疫情影响取消高考外语口试外,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需参加外语口试且成绩合格。第十二条  录取体检标准: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基本依据,如考生因所患疾病无法完成学业或对完成专业学习和其他学生有严重影响者,学校将不予录取。鉴于语言学习的特殊性,要求考生双耳听力范围均不低于3米,不能有口吃等言语障碍。 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十三条  学校根据事业发展、办学条件、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状况等情况,科学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和教育部审定后,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公布。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总计划的1%,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我校上线生源不平衡问题。第十四条  2020年学校面向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在一本各批次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1580余名。北京市“外培计划”、“双培计划”在北京提前批次招生。 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十五条  学校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第十六条  以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及志愿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十七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5%,符合我校招生条件并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进档不退;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对有明确投档比例规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执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第十八条  学校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志愿数量、高考报名模式等具体情况,按总分排序、综合考察,参考相关科目成绩进行录取。学校在专业录取时不设专业志愿级差,采用分数优先原则录取。所有专业录取均参考外语单科成绩。其中英语、商务英语、翻译、北京市“外培计划”专业要求英语笔试单科成绩达到良好,其他专业外语单科成绩一般需达到及格线。北京市双培计划金融学专业要求数学单科成绩达到良好。在高考实考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单科成绩较高、获得省级以上奖励以及有艺术、体育特长的考生。第十九条  对享受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按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投档,投档后以实际考分进行录取。第二十条  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市,根据各省市招生工作文件要求和我校选考科目要求择优录取。第二十一条  录取最终结果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考生可登录学校本科招生网站查询。第二十二条  凡被学校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期限内报到。未按期报到又未向学校提出延期申请的学生,将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一切后果由学生自负。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考生所在省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第二十四条  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学  费:外语类本科5000元/年人、非外语类本科4200元/年人。(如有变动以北京市批复为准)住宿费:住宿费及住宿安排以录取通知书通知内容为准。第二十五条  资助政策: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大一新生设立绿色通道,确保每一名学生顺利入学,并为经济困难学生在学期间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在学期间有机会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级奖学金和企业奖助学金等多种奖励和资助。对赴西部边远地区就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有相应专项资助。对确有特殊经济困难的学生,酌情给予适当减免学费。 第七章 附  则第二十六条  学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工作请直接与学校招生部门联系。招办电话:010-65778007(含传真);监督电话:010-65778594;招办邮箱:ewzs@bisu.edu.cn。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校长办公会通过之日起实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如遇国家或生源省份政策调整,学校将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详情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2018年保送生招生简章2017-12-25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是一所以外国语言文学为主体学科、以旅游管理为特色学科,文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等多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的著名高校,是中国外语、翻译、旅游、经贸教学与研究的重要基地。近年来,学校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加强非通用语建设,基本实现“一带一路”沿线中东欧16国语言全覆盖。2018年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在全国范围内招收保送生,凡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具有保送资格的学生,经所在中学推荐,均可报名参加我校组织的保送生入学考试。一、招生条件及专业1.招生条件:符合教育部规定具有保送条件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符合保送条件的学生须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2. 招生专业:(1)外国语言文学类:英语、商务英语、翻译、日语、阿拉伯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俄语、葡萄牙语、朝鲜语(韩国语)。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推荐的学生只能报考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英语、商务英语、翻译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语种。(2)其他类别(经济类、管理类、文学类、法学类):旅游管理、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酒店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贸易经济(国际文化贸易)、会展经济与管理、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市场营销、财务管理、法学、新闻学、国际政治、国际事务与国际关系专业。二、报名与申请办法1、符合保送生条件的申请者须于2017年12月20日至2018年1月3日期间,在学校招生报名系统(http://123.127.226.208/Web/)中进行网上报名。我校不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自制报名表。2、申请者须认真如实填写《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2018年保送生招生报名表》相关信息,确认提交后用A4纸打印,由所在中学校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近期身体健康状况检查表(县级以上医院),将申请者在高中阶段所获各种奖励证书的复印件整理成册,以EMS特快专递方式一并邮寄或送达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招生办公室。请在信封上注明“保送生申请材料”字样,推荐材料概不退还。3、学校以收到的纸质申请材料为有效报名材料,只有网上报名未寄送纸质申请材料的视为无效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1月3日(以当地邮戳为准)。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南里1号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明德楼117室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24;联系电话:010-65778007。4、学校对所有申请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考生请在2018年1月8日至1月9日期间自行打印准考证。三、考核与录取1. 考试时间:2018年1月12日,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我校网站。2. 考试科目:语文笔试、外语笔试(英语科目含听力,其他语种无听力)、口试、面试。其中语文笔试、外语笔试各150分。3. 学校对来校参加测试考生的材料原件进行复核,并根据教育部公布的2018年具有保送生资格的学生名单进行核实,确认其保送生资格。4. 录取时我校将根据考生口试、面试成绩划定资格线,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择优录取。如所填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若其他专业尚有计划未完成,则根据分数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不予录取。5.我校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具有保送资格的名单范围内录取保送生,凡不在该公示名单上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学校将通过“二外招生网”对拟录取保送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公示结束后,按照有关规定报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审核及办理录取手续,并报教育部备案。6. 学校在录取手续办理完毕后,将于2018年7月高考录取期间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四、招生监督与纪律1. 保送生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校纪检监察办公室电话:010-65778594。2. 保送生招生工作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申请人及其所在中学要本着对国家、对学校、对考生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此项工作,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3. 对已被学校录取,后经查实不符合条件的保送生,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其保送生资格,退回原籍,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五、未尽事宜由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教育部公布新的保送生政策,本简章相关规定将按最新的政策执行。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招生办2017年12月18日详情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2019年保送生招生简章2018-12-19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是一所以外国语言文学和旅游管理为优势特色学科,文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等多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的著名高校,是中国外语、翻译、旅游、经贸教学与研究的重要基地。近年来,学校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加强非通用语建设,基本实现“一带一路”沿线中东欧16国语言全覆盖。2019年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在全国范围内招收保送生,凡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具有保送资格的学生,经所在中学推荐,均可报名参加我校组织的保送生入学考试。一、招生条件及专业(一)招生条件:符合教育部规定具有保送条件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符合保送条件的学生须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二)招生专业:1.外国语言文学类:英语、商务英语、日语、阿拉伯语、法语、西班牙语、德语、朝鲜语(韩国语)、翻译、俄语。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推荐的学生只能报考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英语、商务英语、翻译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语种。2.其他类别(文学类、管理学类、经济学类、法学类):旅游管理、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旅游规划与开发)、酒店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贸易经济(国际文化贸易)、会展经济与管理、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市场营销、财务管理、法学、新闻学(国际新闻)、国际事务与国际关系。我校实行《2016年新版人才培养方案》,品学兼优、学有余力的学生可以采取“多语种复语、跨专业复合”的学习模式。二、报名与申请办法(一)符合保送生条件的申请者须于2018年12月12日至12月23日期间,在学校招生报名系统(http://123.127.226.208/Web/)中进行网上报名。我校不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自制报名表。(二)申请者须认真如实填写《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2019年保送生招生报名表》相关信息,确认提交后用A4纸打印,由所在中学校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近期身体健康状况检查表(到高考体检指定医院或县级以上医院,以高考体检标准进行),将申请者在高中阶段所获区(县)级以上奖励证书的复印件整理成册,以EMS特快专递方式一并邮寄或送达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招生办公室。请在信封上注明“保送生申请材料”字样,推荐材料概不退还。(三)学校以收到的纸质申请材料为有效报名材料,只有网上报名未寄送纸质申请材料的视为无效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3日(以当地邮戳为准)。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南里1号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明德楼117室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24;联系人:张燕、何平;联系电话:010-65778007。(四)学校对所有申请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结果请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初审合格考生请在2019年1月1日至1月2日期间自行打印准考证。三、考核与录取(一)考试时间:2019年1月3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二)考试科目:外语口试、中文面试。(三)考试形式:网络在线测试。(四)学校对参加测试考生的材料原件进行复核,并根据教育部公布的2019年具有保送生资格的学生名单进行核实,确认其保送生资格。(五)录取时我校将根据考生外语口试、中文面试成绩划定资格线,按外语口试、中文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择优录取。如所填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剂至其他专业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不予录取。(六)我校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具有保送资格的名单范围内录取保送生,凡不在该公示名单上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学校将通过“二外招生网”对拟录取保送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公示结束后,按照有关规定报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审核及办理录取手续,并报教育部备案。(七) 学校在录取手续办理完毕后,将于2019年7月高考录取期间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四、招生监督与纪律(一)保送生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校纪检监察办公室电话:010-65778594。(二)凡在保送生招生考试中有伪造骗取报名资格、考试作弊行为的考生,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保送生招生考试的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照有关法律处理。五、未尽事宜由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教育部公布新的保送生政策,本简章相关规定将按最新的政策执行。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招生办2018年12月11日详情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两大类专业招收保送生2016-12-23
记者从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招生办获悉,学院2017年招收保送生报名已启动。符合招考条件的考生要在12月28日前,按规定网上报名和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学校招生就业处处长吴炜介绍,2017年北二外在全国范围内招收保送生,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具有保送资格的学生经所在中学推荐,均可报名参加考试。此次北二外招生专业分两类。其中外国语言文学类包括英语、商务英语、日语、阿拉伯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葡萄牙语、波兰语、捷克语、匈牙利语、朝鲜语(韩语)、翻译、俄语14个专业。另一大类招录类别涵盖旅游管理、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酒店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贸易经济(国际文化贸易)、会展经济与管理、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市场营销、财务管理、法学、新闻学、国际政治、国际事务与国际关系15个专业。按规定,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推荐的学生只能报考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中学所学外语为英语的考生可填报所有专业;中学所学外语为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的考生只能填报相对应专业。考生要在北二外招生报名系统(http://xsgl.bisu.edu.cn/bisuzs/web/)网上报名。申请者要如实填写《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2017年保送生招生报名表》所列出的相关信息,确认提交后用A4纸打印,由所在中学校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将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近期身体健康状况检查表及本人在高中阶段所获各种奖励证书的复印件整理成册,以EMS特快专递方式一并邮寄至学院招生办。学院将以收到的纸质申请材料作为有效报名材料。完成网上报名未按时寄送纸质申请材料的视为无效报名。学院对考生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考生要在2017年1月4日至6日自行打印准考证,并在1月7日参加学院组织的综合测试。测试内容包括语文笔试、外语笔试(英语科目含听力,其他语种无听力)、口试以及面试。测试结束后,学校将复核来校参加测试考生的材料原件,并根据教育部公布的2017年具有保送生资格的学生名单进行核实,确认其保送生资格。录取阶段,学校将根据考生口试、面试成绩划定资格线,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择优录取。如考生所填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根据分数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不予录取。学校拟录取保送生名单会通过“二外招生网”公示一周。公示结束后,按照有关规定报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审核及办理录取手续,并报教育部备案。在录取手续办理完毕后,学校将于2017年7月高考录取期间向相应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记者 邓 菡)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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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南里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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