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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关系学院

英文名:University of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简称:“国关&amp”,“UIR” 所在地:北京 院校代码:10042 类型:综合类

教育部直属院校全国重点大学中央部直属高校
  • 国际关系学院招生简章

国际关系学院2013年本科招生章程2013-05-06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全称:国际关系学院。第三条 办学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坡上村12号。第四条 学校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全国重点大学。第五条 主管部门:教育部。第六条 办学层次:大学本科。基本学制四年。本科毕业且经学位审核通过者,由学校颁发国际关系学院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第七条 国际关系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招生委员会由学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招生委员会依据有关政策规定,讨论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确定招生规模。第八条 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具体领导,学校成立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执行招生政策,并对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进行处理和决策。第九条 国际关系学院招生办公室是招生委员会常设机构,也是招生工作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本科招生的具体工作。其职责包括:1、执行国家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及教育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2、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本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3、制订并向社会公布本校招生章程;4、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5、组织实施本校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6、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7、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第三章 录取规则第十条 国际关系学院2013年本科各专业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十一条 本校为提前批次录取院校。学校按照教育部批准的招生计划,实行网上远程录取。高考成绩公布后,学校在当地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且符合学校录取标准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十二条 对各省级招办给予的省级优秀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省级三好学生、文艺和体育特长生的加分,学校在录取时计入考生的总成绩,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第十三条 各专业录取时,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和报考专业的顺序,兼顾各专业对单科成绩的要求,择优录取。第十四条 在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符合学校录取标准的考生生源不足时,接收非第一志愿且高于一志愿最低分数线30分以上的考生。 第十五条 录取女生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的30%。第十六条 江苏省普通类考生进档后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方式排序,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指标,择优录取。第十七条 我校在部分地区组织面试。2013年高考成绩公布后,在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重庆市、辽宁省、山东省、湖北省、海南省和云南省组织学校与当地省级招办划定的面试资格线上考生面试,面试资格线、时间及地点由当地省招办通知。其他省份考生2013年不组织面试。第十八条 内地新疆和内地西藏高中毕业生招生办法执行教育部统一要求。第四章 报考条件第十九条 报考我校的考生(含内地新疆班和内地西藏班高中毕业生),除符合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的要求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1、考生须是应届高中毕业生(年龄20周岁以下),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忠于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思想表现好,品德优良,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集体观念和团结合作精神,无不良嗜好;家庭及主要社会关系历史清楚,无重大问题。2、考生综合素质良好,身心健康。学业突出、有专业特长或担任学生干部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3、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当地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报考英语、日语和法语专业的考生须参加高考英语口试,且高考英语笔试、口试和语文成绩良好;报考国际政治、法学、传播学、行政管理专业的考生,高考英语和语文成绩良好;报考国际经济与贸易、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的考生,高考英语和数学成绩良好。第二十条 报考我校的考生(含内地新疆班和内地西藏班高中毕业生),除符合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外,还须符合下列要求:  1、男生身高应在170厘米以上,体重50公斤以上至上限标准以下;女生身高应在160厘米以上,体重45公斤以上至上限标准以下;体型匀称,不能过胖或畸瘦。体重上限的参考标准为:(身高[厘米]-110)×1.25。考生体重以高考体检结果为准。  2、左右眼矫正视力在4.8以上,无色盲、色弱、斜视、对眼等眼疾。  3、听觉、嗅觉正常,无影响外语学习的听力和发音系统疾病,无口吃。  4、心脏、血液、血压、肝功正常;无严重急慢性疾病,无传染病、无心理健康明显异常和精神疾患。  5、五官端正,面部及身体暴露部位无明显特征和缺陷,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平足、跛足,无斜肩、纹身、少白头、驼背,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第二十一条 学生入校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身体复查和资格条件审查。凡不符合上述条件者,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的规定退回原籍,取消入学资格,对弄虚作假者将追究其责任。第五章 其他第二十二条 2013年学费为:国际政治、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传播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行政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学年5000元人民币;英语、日语和法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学年6000元人民币。第二十三条 学校实行公寓制管理,住宿费标准为每学年750-1200元人民币。第二十四条 学校实行奖学金制度,并依据国家规定评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对于经济特别困难的考生,学校按照国家规定建立新生入学“绿色通道”,通过国家助学贷款、特困生补助或勤工助学等形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第二十五条 学校联系方式:北京市海淀区坡上村12号,国际关系学院,邮编:100091。招生咨询电话:010-62861579/010-62861191,学院网址:http://www.uir.cn ,电子信箱:zhaosheng@uir.cn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不一致,以本章程为准。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国际关系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详情
国际关系学院2014年本科招生章程2014-04-17
国际关系学院2014年本科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全称:国际关系学院。第三条 办学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坡上村12号。第四条 学校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全国重点大学。第五条 主管部门:教育部。第六条 办学层次:大学本科。基本学制四年。本科毕业且经学位审核通过者,由学校颁发国际关系学院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第七条 国际关系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招生委员会由学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招生委员会依据有关政策规定,讨论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确定招生规模。第八条 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具体领导,学校成立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执行招生政策,并对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进行处理和决策。第九条 国际关系学院招生办公室是招生委员会常设机构,也是招生工作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本科招生的具体工作。其职责包括:1、执行国家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及教育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2、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本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3、制订并向社会公布本校招生章程;4、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5、组织实施本校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6、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7、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第三章 录取规则第十条 国际关系学院2014年本科各专业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十一条 本校为提前批次录取院校。学校按照教育部批准的招生计划,实行网上远程录取。高考成绩公布后,学校在当地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且符合学校录取标准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十二条 对各省级招办给予的省级优秀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省级三好学生、文艺和体育特长生的加分,学校在录取时计入考生的总成绩,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第十三条 各专业录取时,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和报考专业的顺序,兼顾各专业对单科成绩的要求,择优录取。第十四条 在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符合学校录取标准的考生生源不足时,接收非第一志愿且高于一志愿最低分数线30分以上的考生。第十五条 录取女生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的30%。第十六条 江苏省普通类考生进档后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方式排序,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指标,择优录取。第十七条 我校在部分地区组织面试。2014年高考成绩公布后,在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重庆市、辽宁省、山东省、湖北省、云南省和河南省组织学校与当地省级招办划定的面试资格线上考生面试,面试资格线、时间及地点由当地省招办通知。其他省份考生2014年不组织面试。第十八条 内地新疆和内地西藏高中毕业生招生办法执行教育部统一要求。第四章 报考条件第十九条 报考我校的考生(含内地新疆班和内地西藏班高中毕业生),除符合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要求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1、考生须是应届高中毕业生(年龄20周岁以下),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忠于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思想表现好,品德优良,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集体观念和团结合作精神,无不良嗜好;家庭及主要社会关系历史清楚,无重大问题。2、考生综合素质良好,身心健康。学业突出、有专业特长或担任学生干部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3、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当地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报考英语、日语和法语专业的考生须参加高考英语口试,且高考英语笔试、口试和语文成绩良好;报考国际政治、法学、传播学、行政管理专业的考生,高考英语和语文成绩良好;报考国际经济与贸易、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的考生,高考英语和数学成绩良好。第二十条 报考我校的考生(含内地新疆班和内地西藏班高中毕业生),除符合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外,还须符合下列要求:  1、男生身高应在170厘米以上,体重50公斤以上至上限标准以下;女生身高应在160厘米以上,体重45公斤以上至上限标准以下;体型匀称,不能过胖或畸瘦。体重上限的参考标准为:(身高[厘米]-110)×1.25。考生体重以高考体检结果为准。  2、左右眼矫正视力在4.8以上,无色盲、色弱、斜视、对眼等眼疾。  3、听觉、嗅觉正常,无影响外语学习的听力和发音系统疾病,无口吃。  4、心脏、血液、血压、肝功正常;无严重急慢性疾病,无传染病、无心理健康明显异常和精神疾患。  5、五官端正,面部及身体暴露部位无明显特征和缺陷,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平足、跛足,无斜肩、纹身、少白头、驼背,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第二十一条 学生入校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身体复查和资格条件审查。凡不符合上述条件者,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的规定退回原籍,取消入学资格,对弄虚作假者将追究其责任。第五章 其他第二十二条 2014年学费为:国际政治、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传播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行政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学年5000元人民币;英语、日语和法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学年6000元人民币。第二十三条 学校实行公寓制管理,住宿费标准为每学年750-1200元人民币。第二十四条 学校实行奖学金制度,并依据国家规定评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对于经济特别困难的考生,学校按照国家规定建立新生入学“绿色通道”,通过国家助学贷款、特困生补助或勤工助学等形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第二十五条 学校联系方式:北京市海淀区坡上村12号,国际关系学院,邮编:100091。招生咨询电话:010-62861579/010-62861191,学院网址:http://www.uir.cn ,电子信箱:zhaosheng@uir.cn。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不一致,以本章程为准。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国际关系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详情
国际关系学院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2016-06-03
国际关系学院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全称:国际关系学院。第三条 办学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坡上村12号。第四条 学校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全国重点大学。第五条 主管部门:教育部。第六条 办学层次:大学本科。基本学制4年。本科毕业且经学位审核通过者,由学校颁发国际关系学院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第七条:办学类型:学校主要教育形式为全日制学历教育。学校根据国家和社会需要,促进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协调发展,适当开展继续教育,积极发展多领域、高层次的中外合作教育,不断深化国际交流与合作。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第八条 国际关系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招生委员会由学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招生委员会依据有关政策规定,讨论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确定招生规模。第九条 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具体领导,学校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执行招生政策,并对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进行决策。第十条 国际关系学院招生办公室是招生委员会常设机构,也是招生工作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本科招生的具体工作。其职责包括:1、执行国家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及教育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2、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本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3、制订并向社会公布本校招生章程;4、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5、组织实施本校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6、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7、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第三章 录取规则第十一条 国际关系学院2016年本科各专业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用人单位需求、各地生源情况等,按照教育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分配。第十三条 学校预留计划约占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实际生源情况与计划间的不平衡。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原则。第十四条 本校为提前批次录取院校。学校按照教育部批准的招生计划,实行网上远程录取。高考成绩公布后,学校在当地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且符合学校录取标准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十五条 对于符合国家政策享受加分的考生,我校原则上认可各省级招生部门确认的全国性加分,但最大加分不得超过20分,并按照加分后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专业安排。第十六条 各专业录取时,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和报考专业的顺序,兼顾各专业对单科成绩的要求,择优录取。第十七条 在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符合学校录取标准的考生生源不足时,接收非第一志愿且高于一志愿最低分数线30分以上的考生。第十八条 录取女生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的50%。第十九条 我校在部分地区组织面试。2016年高考成绩公布后,在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重庆市、云南省组织学校与当地省级招办划定的面试资格线上考生面试,面试资格线、时间及地点见我校本科招生网站通知。其他省市2016年不组织面试。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考生无需参加面试。第二十条 内地新疆和内地西藏高中毕业生招生办法执行教育部统一要求。第四章 报考条件第二十一条 报考我校的考生,除符合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要求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1、考生须是应届高中毕业生(年龄20周岁以下),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忠于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思想表现好,品德优良,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集体观念和团结合作精神,无不良嗜好;家庭及主要社会关系历史清楚,无重大问题。2、考生综合素质良好,身心健康。学业突出、有专业特长或担任学生干部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3、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当地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报考英语、日语和法语专业的考生须参加高考英语口试,且高考英语笔试、口试和语文成绩良好;报考国际政治、法学、传播学、行政管理专业的考生,高考英语和语文成绩良好;报考国际经济与贸易、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的考生,高考英语和数学成绩良好。第二十二条 报考我校的考生,除符合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外,还须符合下列要求:  1、男生身高应在170厘米以上,体重50公斤以上至上限标准以下;女生身高应在160厘米以上,体重45公斤以上至上限标准以下;体型匀称,不能过胖或畸瘦。体重上限的参考标准为:(身高[厘米]-110)×1.25。考生体重以高考体检结果为准。  2、左右眼矫正视力在4.8以上,无色盲、色弱、斜视、对眼等眼疾。  3、听觉、嗅觉正常,无影响外语学习的听力和发音系统疾病,无口吃。  4、心脏、血液、血压、肝功正常;无严重急慢性疾病,无传染病、无心理健康明显异常和精神疾患。  5、五官端正,面部及身体暴露部位无明显特征和缺陷,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平足、跛足,无斜肩、纹身、少白头、驼背,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第二十三条 学生入校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身体复查和资格条件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的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保留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权利。第五章 其他第二十四条 2016年学费:国际政治、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传播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行政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学年5000元人民币;英语、日语和法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学年6000元人民币。第二十五条 学校实行公寓制管理,住宿费标准为每学年750-1200元人民币。第二十六条 学校实行奖学金制度,并依据国家规定评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对于经济特别困难的考生,学校按照国家规定建立新生入学“绿色通道”,通过国家助学贷款、特困生补助或勤工助学等形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第二十七条 学校联系方式:北京市海淀区坡上村12号,国际关系学院,邮编:100091。招生咨询电话:010-62861579、010-62861191,学校网址:http://www.uir.edu.cn ,电子信箱:zhaosheng@uir.edu.cn。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不一致,以本章程为准。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国际关系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详情
关于国际关系学院在湖北省2016年招生面试有关事项通知2016-06-23
各市、州、县招生办公室:2016年国际关系学院在湖北招生,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文理类录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招生学校要求,报考国际关系学院的考生都要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的考生才能国际关系学院的录取。现将国际关系学院招生面试的有关事项公布如下。一、报考要求1、招生计划20名,其中文科男生计划4名,文科女生计划4名,理科男生计划6名,理科女生计划6名。2、一般为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20周岁以下。3、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4、考生成绩要达到第一本科分数线。报考英语、日语和法语专业的考生须参加高考英语口试,且高考英语笔试、口试和语文成绩良好;报考国际政治、法学、传播学、行政管理专业的考生,高考英语和语文成绩良好;报考国际经济与贸易、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的考生,高考英语和数学成绩良好。5、男生身高应在170厘米以上,体重50公斤以上至上限标准以下;女生身高应在160厘米以上,体重45公斤以上至上限标准以下;体型匀称,不能过胖或畸瘦。体重上限的参考标准为:(身高[厘米]-110)×1.25。考生体重以高考体检结果为准。6、其他要求详见本校招生章程。(http://duirap3.uir.cn/news.php?id=9705)二、面试时间、地点1、时间:2016年7月3日-4日,8:00-12:00,13:00-16:00。2、地点:武汉市洪山区卓刀泉北路楚源蓝天花园酒店(楚源大厦楼)。3、联系电话:010-62861579三、工作程序1、报考数据提取。省招办于6月29日将一本线上报考国际关系学院的考生名单提供给学校。2、国际关系学院根据生源情况划定面试分数线,并在学校网站(www.uir.cn)公告,同时将参检名单报省招办。3、省招办将参加面试的名单通过网络通知各市县招办,各市县招办要通知到中学和考生。考生可登录国际关系学院网站查询面试分数线,或到市县招办和中学咨询面试有关情况,同时也可登录省招办网上填报志愿系统中的“湖北省高校招生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查询个人的参检名单。省招办通过“10639678湖北阳光招生短信服务平台”,免费向考生发送本人参加面试提示短信。4、符合面试条件的考生可通过登录国际关系学院网站(http://duirap3.uir.cn/news.php?id=9027)下载打印《国际关系学院本科招生面试登记表》,填写相关内容后,按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考生参加面试需查看《国际关系学院本科招生考生面试须知》(须知见http://duirap3.uir.cn/news.php?id=9025)相关内容。5、面试工作由国际关系学院派专家组负责,同时接受当地纪检部门监督。详情
详细地址
  • 详细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坡上村12号
  • 电话:
    %u0030%u0031%u0030-%u0036%u0032%u0038%u0036%u0031%u0035%u0037%u0039/%u0030%u0031%u0030-%u0036%u0032%u0038%u0036%u0031%u0031%u0039%u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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