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资讯 社保 办事指南 车主关注 旅游 交通 教育 专业 办理指南

北京大学

[切换城市]
北京站> 北京教育> 北京大学> 国际关系学院信息

国际关系学院

英文名:University of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简称:“国关&amp”,“UIR” 所在地:北京 院校代码:10042 类型:综合类

教育部直属院校全国重点大学中央部直属高校
  • 国际关系学院招生简章

关于国际关系学院在湖北省2013年招生面试有关事项通知2013-06-28
导语:2013年国际关系学院在湖北招生,安排在提前批文理类本科录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招生学校要求,报考国际关系学院的考生都要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和政审,面试和政审合格的考生才能国际关系学院的录取。现将国际关系学院招生面试的有关事项公布如下。2013年国际关系学院在湖北招生,安排在提前批文理类本科录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招生学校要求,报考国际关系学院的考生都要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和政审,面试和政审合格的考生才能国际关系学院的录取。现将国际关系学院招生面试的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报考要求  1、一般为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20周岁以下。  2、共产党员或共青团。  3、优先录取第一院校志愿的考生。  4、考生成绩要达到第一本科分数线。  5、身高要求:男生,170cm以上;女生,160cm以上。  6、按照文科(男、女)、理科(男、女)1:3的生源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分数线。  二、面试时间、地点  1.时间:2013年7月2日(星期二)上午8:00-12:00,13:00-17:00。  2.地点:武汉市武昌珞瑜路459号银湖宾馆(武汉体育学院正门)。  3.联系电话:010-62861579/62861191  三、注意事项  1、参加面试考生须带上自己的准考证、身份证和高考成绩单,以及签字笔等。  2、考生可通过登录国际关系学院网站(www.uir.cn)下载打印《国际关系学院2013年本科招生面试登记表》填写后,再按要求参加面试。  3、各市县招办要将参加面试的名单通知到中学和考生,考生可到市县招办和中学咨询面试有关情况或登录省招办网上填报志愿系统中的“湖北省高校招生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查询个人的参检名单,按面试的有关要求准时到面试点参加面试。同时省招办通过“10639678湖北阳光招生短信服务平台”,免费向考生发送本人参加面试提示短信。  湖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6月25日详情
国际关系学院6月30日面试2014-06-27
2014年国际关系学院继续在上海市开展招生面试工作。面试对象为第一志愿填报“国际关系学院”且达到该校面试资格分数线的本市考生。6月27日,考生可登录国际关系本科招生网查询面试资格分数线,还可电话咨询学校招办查询是否具有面试资格。具有面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学校网站下载打印面试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后,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间:6月30日8:00-12:00,13:00-17:00。面试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吴兴路96号。咨询电话:010-62861579,62861191。详情
国际关系学院2008年本科招生章程2008-05-01
一、学校全称:国际关系学院二、办学类型:普通公办高等学校三、办学性质:教育部所属全国重点大学四、办学层次:大学本科,学制4年五、学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坡上村12号六、学习形式:全日制 七、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国际关系学院八、录取规则:1、国际关系学院2008年本科各专业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2、国际关系学院为提前录取院校。学院按照教育部批准的招生计划,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高考成绩公布后,在当地第一批(重点)本科分数线以上,根据学院规定的录取考生标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有必要或遇有问题,学院将在正式录取前对考生做进一步审查,不合格者不能录取。3、对加分考生的录取办法。对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给予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省级三好学生的加分,以及文艺、体育特长生的加分,录取时计入考生的总成绩,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4、专业录取办法。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和报考专业的顺序,兼顾各专业对单科成绩的要求,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5、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的规定。在报考我院第一志愿,并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生源不足时,从报考我院第二志愿,并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中择优录取。6、录取女生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的30%。7、江苏省考生进档后排序规则是“先分数后等级”。8、内地新疆高中毕业生招生办法执行教育部统一要求。毕业后回新疆就业。九、报考条件报考我院的考生,除符合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要求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1、考生须是应届高中毕业生(年龄20周岁以下),党员或团员。忠于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思想表现好,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集体观念和荣誉感,无不良嗜好。家庭及主要社会关系历史清楚,无重大问题。2、考生综合素质良好,身心健康。有较突出学业、专业特长或学生干部经历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考生高考报考语种为英语。4、高考成绩须达到当地第一批(重点)本科录取分数线。报考英语、日语和法语专业的考生须参加高考英语口试,且高考英语笔试和口试成绩良好;报考国际政治、法学、传播学、行政管理专业的考生,高考英语和语文成绩良好;报考公共管理专业的考生,高考英语和数学成绩良好;报考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考生高考语文、数学和英语成绩良好;报考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的考生,高考数学成绩良好。 5、身体条件。除符合国家教育部颁发的《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外,还须符合下列要求: ① 男生身高应在170厘米以上,体重50公斤以上;女生身高应在160厘米以上,体重45公斤以上;体型匀称,不能过胖或畸瘦,体重参考标准为:(身高[厘米]-110)×1.25,考生体重以高考体检结果为准。② 左右眼矫正视力在4.8以上,无色盲、色弱、斜视、对眼等眼疾。③ 听觉、嗅觉正常,无影响外语学习的听力和发音系统疾病,无口吃。④ 心脏、血液、血压、肝功正常,无甲肝、乙肝、澳抗阳性(各地区的考生必须有肝功检查结果);无严重急慢性疾病,无传染病、无心理健康明显异常和精神疾患。⑤ 五官端正,面部及身体暴露部位无明显特征和缺陷,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平足、跛足,无斜肩、纹身、少白头、驼背,无各种残疾,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内地新疆高中毕业生报考条件与普通本科生报考条件相同。学生入校后,学院将对新生进行身体复查和资格条件审查。凡不符合上述条件者,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学院的规定退回原籍,取消入学资格。有弄虚作假者将追究其责任。十、收费标准学费标准为:国际政治、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传播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公共管理、行政管理专业5000元/人年;英语、日语和法语专业6000元/人年。学生一律住校,实行公寓制管理,住宿费750-900元/人年。 十一、对特困考生的补助办法 对于经济特别困难的考生,通过国家助学贷款、特困生补助或勤工助学等形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对品学兼优的特困生,可依照有关规定发给国家励志奖学金。十二、报考办法和注意事项我院为提前批次录取院校,报考我院的考生,须将志愿填写在“提前录取院校”栏内。2008年本科专业招生,学院不统一组织考生面试,要求高考考生报名表格内项目必须如实、准确、清楚、详细填写;高考成绩公布以后,根据学院规定的录取考生标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凡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将不能进入下一个院校志愿的录取;未被我院录取的考生,不影响考生其他院校志愿的录取。十三、联系方式学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坡上村12号邮政编码:100091咨询电话:010-62877037,010-62861579学院网址:http://www.uir.cn 电子信箱:zhaosheng@uir.cn详情
国际关系学院2009年本科招生章程2009-04-20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我院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全称:国际关系学院。第三条 办学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坡上村12号。第四条 学校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全国重点大学。第五条 主管部门:教育部。第六条 办学层次:大学本科,基本学制4年,本科毕业且经学位审核通过者,由学院颁发国际关系学院普通本科学历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第七条 国际关系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招生委员会由学院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招生委员会依据有关政策规定,讨论制定学院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确定招生规模。第八条 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具体领导,学院成立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执行招生政策,并对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进行处理和决策。第九条 国际关系学院招生办公室是招生委员会常设机构,也是招生工作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本科招生的具体工作。其职责包括:(1)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及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2)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本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3)制订并向社会公布本校招生章程;(4)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5)组织实施本校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6)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7)接受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组织本校有关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并负责对违规考生进行处理;(8)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第三章 录取规则第十条 国际关系学院2009年本科各专业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十一条 国际关系学院为提前批次录取院校。学院按照教育部批准的招生计划,实行网上远程录取。高考成绩公布后,学院在当地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且符合学院录取标准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十二条 对各省级招办给予的省级优秀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省级三好学生、文艺和体育特长生的加分,学院在录取时计入考生的总成绩,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第十三条 各专业录取时,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和报考专业的顺序,兼顾各专业对单科成绩的要求,择优录取。第十四条 在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符合学院录取标准的考生生源不足时,我院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并根据学院录取标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十五条 录取女生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的30%。第十六条 江苏省普通类考生进档后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方式排序,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指标,择优录取。第十七条 内地新疆高中毕业生招生办法执行教育部统一要求。第四章 报考条件第十八条 报考我院的考生(含内地新疆班高中毕业生),除符合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要求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1、考生须是应届高中毕业生(年龄20周岁以下),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忠于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思想表现好,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集体观念和荣誉感,无不良嗜好;家庭及主要社会关系历史清楚,无重大问题。2、考生综合素质良好,身心健康。学业突出、有专业特长或担任学生干部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3、考生高考报考语种为英语。4、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当地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报考英语、日语和法语专业的考生须参加高考英语口试,且高考英语笔试、口试和语文成绩良好;报考国际政治、法学、传播学、行政管理专业的考生,高考英语和语文成绩良好;报考国际经济与贸易和公共管理专业的考生,高考英语和数学成绩良好;报考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的考生,高考数学成绩良好。第十九条 报考我院的考生(含内地新疆班高中毕业生),除符合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外,还须符合下列要求:  1、男生身高应在170厘米以上,体重50公斤以上;女生身高应在160厘米以上,体重45公斤以上;体型匀称,不能过胖或畸瘦,体重上限的参考标准为:(身高[厘米]-110)×1.25,考生体重以高考体检结果为准。  2、左右眼矫正视力在4.8以上,无色盲、色弱、斜视、对眼等眼疾。  3、听觉、嗅觉正常,无影响外语学习的听力和发音系统疾病,无口吃。  4、心脏、血液、血压、肝功正常,无甲肝、乙肝、澳抗阳性(各地区的考生必须有肝功检查结果);无严重急慢性疾病,无传染病、无心理健康明显异常和精神疾患。  5、五官端正,面部及身体暴露部位无明显特征和缺陷,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平足、跛足,无斜肩、纹身、少白头、驼背,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第二十条 学生入校后,学院将对新生进行身体复查和资格条件审查。凡不符合上述条件者,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学院的规定退回原籍,取消入学资格,对弄虚作假者将追究其责任。第五章 其他第二十一条 2009年学费为:国际政治、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传播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公共管理、行政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学年5000元人民币;英语、日语和法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学年6000元人民币。第二十二条 学院实行公寓制管理,住宿费标准为每学年750-900元人民币。第二十三条 学院实行奖学金制度,并依据国家规定评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对于经济特别困难的考生,学院按照国家规定建立新生入学“绿色通道”,通过国家助学贷款、特困生补助或勤工助学等形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第二十四条 学院联系方式:北京·国际关系学院,邮编:100091。 招生咨询电话:010-62861579? 010-62861191学院网址:http://www.uir.cn 电子信箱:zhaosheng@uir.cn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五条 我院2009年本科专业招生,不统一组织考生面试。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为依据。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不一致,以本章程为准。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国际关系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2009年3月24日经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施行。详情
国际关系学院2010年本科招生章程2010-04-02
国际关系学院2010年本科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我院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全称:国际关系学院。第三条 办学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坡上村12号。第四条 学校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全国重点大学。第五条 主管部门:教育部。第六条 办学层次:大学本科,基本学制4年,本科毕业且经学位审核通过者,由学院颁发国际关系学院普通本科学历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第七条 国际关系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招生委员会由学院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招生委员会依据有关政策规定,讨论制定学院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确定招生规模。第八条 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具体领导,学院成立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执行招生政策,并对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进行处理和决策。第九条 国际关系学院招生办公室是招生委员会常设机构,也是招生工作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本科招生的具体工作。其职责包括:(1)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及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2)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本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3)制订并向社会公布本校招生章程;(4)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5)组织实施本校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6)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7)接受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组织本校有关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并负责对违规考生进行处理;(8)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第三章 录取规则第十条 国际关系学院2010年本科各专业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十一条 国际关系学院为提前批次录取院校。学院按照教育部批准的招生计划,实行网上远程录取。高考成绩公布后,学院在当地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且符合学院录取标准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十二条 对各省级招办给予的省级优秀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省级三好学生、文艺和体育特长生的加分,学院在录取时计入考生的总成绩,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第十三条 各专业录取时,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和报考专业的顺序,兼顾各专业对单科成绩的要求,择优录取。第十四条 在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符合学院录取标准的考生生源不足时,我院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并根据学院录取标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十五条 录取女生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的30%。第十六条 江苏省普通类考生进档后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方式排序,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指标,择优录取。第十七条? 2010年高考成绩公布后,仅在北京市和海南省组织学院与当地省招办划定的面试资格线上考生面试,面试资格线、时间及地点由当地省招办通知。其他省份考生2010年不组织面试。第十八条 内地新疆高中毕业生招生办法执行教育部统一要求。第四章 报考条件第十九条 报考我院的考生(含内地新疆班高中毕业生),除符合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要求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1、考生须是应届高中毕业生(年龄20周岁以下),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忠于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思想表现好,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集体观念和荣誉感,无不良嗜好;家庭及主要社会关系历史清楚,无重大问题。2、考生综合素质良好,身心健康。学业突出、有专业特长或担任学生干部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3、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当地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报考英语、日语和法语专业的考生须参加高考英语口试,且高考英语笔试、口试和语文成绩良好;报考国际政治、法学、传播学、行政管理专业的考生,高考英语和语文成绩良好;报考国际经济与贸易、公共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的考生,高考英语和数学成绩良好。第二十条 报考我院的考生(含内地新疆班高中毕业生),除符合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外,还须符合下列要求:  1、男生身高应在170厘米以上,体重50公斤以上;女生身高应在160厘米以上,体重45公斤以上;体型匀称,不能过胖或畸瘦,体重上限的参考标准为:(身高[厘米]-110)×1.25,考生体重以高考体检结果为准。  2、左右眼矫正视力在4.8以上,无色盲、色弱、斜视、对眼等眼疾。  3、听觉、嗅觉正常,无影响外语学习的听力和发音系统疾病,无口吃。  4、心脏、血液、血压、肝功正常;无严重急慢性疾病,无传染病、无心理健康明显异常和精神疾患。  5、五官端正,面部及身体暴露部位无明显特征和缺陷,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平足、跛足,无斜肩、纹身、少白头、驼背,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第二十一条 学生入校后,学院将对新生进行身体复查和资格条件审查。凡不符合上述条件者,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学院的规定退回原籍,取消入学资格,对弄虚作假者将追究其责任。第五章 其他第二十二条 2010年学费为:国际政治、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传播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公共管理、行政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学年5000元人民币;英语、日语和法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学年6000元人民币。第二十三条 学院实行公寓制管理,住宿费标准为每学年750-900元人民币。第二十四条 学院实行奖学金制度,并依据国家规定评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对于经济特别困难的考生,学院按照国家规定建立新生入学“绿色通道”,通过国家助学贷款、特困生补助或勤工助学等形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第二十五条 学院联系方式:北京·国际关系学院,邮编:100091。 招生咨询电话:010-62861579? 010-62861191学院网址:http://www.uir.cn 电子信箱:zhaosheng@uir.cn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为依据。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不一致,以本章程为准。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国际关系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详情
国际关系学院2011年本科招生章程2011-04-13
国际关系学院2011年本科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全称:国际关系学院。第三条 办学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坡上村12号。第四条 学校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全国重点大学。第五条 主管部门:教育部。第六条 办学层次:大学本科。基本学制四年。本科毕业且经学位审核通过者,由学校颁发国际关系学院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第七条 国际关系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招生委员会由学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招生委员会依据有关政策规定,讨论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确定招生规模。第八条 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具体领导,学校成立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执行招生政策,并对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进行处理和决策。第九条 国际关系学院招生办公室是招生委员会常设机构,也是招生工作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本科招生的具体工作。其职责包括:1、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及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2、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本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3、制订并向社会公布本校招生章程;4、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5、组织实施本校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6、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7、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第三章 录取规则第十条 国际关系学院2011年本科各专业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十一条 本校为提前批次录取院校。学校按照教育部批准的招生计划,实行网上远程录取。高考成绩公布后,学校在当地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且符合学校录取标准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十二条 对各省级招办给予的省级优秀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省级三好学生、文艺和体育特长生的加分,学校在录取时计入考生的总成绩,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第十三条 各专业录取时,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和报考专业的顺序,兼顾各专业对单科成绩的要求,择优录取。第十四条 在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符合学校录取标准的考生生源不足时,我校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并根据学校录取标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十五条 录取女生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的30%。第十六条 江苏省普通类考生进档后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方式排序,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指标,择优录取。第十七条? 我校在部分地区组织面试。2011年高考成绩公布后,在北京市、天津市、辽宁省、云南省和海南省组织学校与当地省招办划定的面试资格线上考生面试,面试资格线、时间及地点由当地省招办通知。其他省份考生2011年不组织面试。第十八条 内地新疆和内地西藏高中毕业生招生办法执行教育部统一要求。第四章 报考条件第十九条 报考我校的考生(含内地新疆班和内地西藏班高中毕业生),除符合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要求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1、考生须是应届高中毕业生(年龄20周岁以下),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忠于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思想表现好,品德优良,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集体观念和团结合作精神,无不良嗜好;家庭及主要社会关系历史清楚,无重大问题。2、考生综合素质良好,身心健康。学业突出、有专业特长或担任学生干部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3、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当地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报考英语、日语和法语专业的考生须参加高考英语口试,且高考英语笔试、口试和语文成绩良好;报考国际政治、法学、传播学、行政管理专业的考生,高考英语和语文成绩良好;报考国际经济与贸易、公共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的考生,高考英语和数学成绩良好。第二十条 报考我校的考生(含内地新疆班和内地西藏班高中毕业生),除符合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外,还须符合下列要求:  1、男生身高应在170厘米以上,体重50公斤以上至上限标准以下;女生身高应在160厘米以上,体重45公斤以上至上限标准以下;体型匀称,不能过胖或畸瘦。体重上限的参考标准为:(身高[厘米]-110)×1.25。考生体重以高考体检结果为准。  2、左右眼矫正视力在4.8以上,无色盲、色弱、斜视、对眼等眼疾。  3、听觉、嗅觉正常,无影响外语学习的听力和发音系统疾病,无口吃。  4、心脏、血液、血压、肝功正常;无严重急慢性疾病,无传染病、无心理健康明显异常和精神疾患。  5、五官端正,面部及身体暴露部位无明显特征和缺陷,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平足、跛足,无斜肩、纹身、少白头、驼背,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第二十一条 学生入校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身体复查和资格条件审查。凡不符合上述条件者,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的规定退回原籍,取消入学资格,对弄虚作假者将追究其责任。第五章 其他第二十二条 2011年学费为:国际政治、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传播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公共管理、行政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学年5000元人民币;英语、日语和法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学年6000元人民币。第二十三条 学校实行公寓制管理,住宿费标准为每学年750-900元人民币。第二十四条 学校实行奖学金制度,并依据国家规定评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对于经济特别困难的考生,学校按照国家规定建立新生入学“绿色通道”,通过国家助学贷款、特困生补助或勤工助学等形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第二十五条 学校联系方式:北京市海淀区坡上村12号,国际关系学院,邮编:100091。招生咨询电话:010-62861579/010-62861191,学院网址:http://www.uir.cn ,电子信箱:zhaosheng@uir.cn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不一致,以本章程为准。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国际关系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详情
国际关系学院2012年本科招生章程2012-04-06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全称:国际关系学院。第三条 办学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坡上村12号。第四条 学校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全国重点大学。第五条 主管部门:教育部。第六条 办学层次:大学本科。基本学制四年。本科毕业且经学位审核通过者,由学校颁发国际关系学院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第七条 国际关系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招生委员会由学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招生委员会依据有关政策规定,讨论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确定招生规模。第八条 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具体领导,学校成立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执行招生政策,并对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进行处理和决策。第九条 国际关系学院招生办公室是招生委员会常设机构,也是招生工作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本科招生的具体工作。其职责包括:1、执行国家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及教育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2、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本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3、制订并向社会公布本校招生章程;4、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5、组织实施本校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6、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7、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第三章 录取规则第十条 国际关系学院2012年本科各专业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十一条 本校为提前批次录取院校。学校按照教育部批准的招生计划,实行网上远程录取。高考成绩公布后,学校在当地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且符合学校录取标准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十二条 对各省级招办给予的省级优秀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省级三好学生、文艺和体育特长生的加分,学校在录取时计入考生的总成绩,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第十三条 各专业录取时,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和报考专业的顺序,兼顾各专业对单科成绩的要求,择优录取。第十四条 在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符合学校录取标准的考生生源不足时,我校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并根据学校录取标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十五条 录取女生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的30%。第十六条 江苏省普通类考生进档后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方式排序,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指标,择优录取。第十七条 我校在部分地区组织面试。2012年高考成绩公布后,在北京市、天津市、重庆市、辽宁省、云南省、海南省和湖北省组织学校与当地省级招办划定的面试资格线上考生面试,面试资格线、时间及地点由当地省招办通知。其他省份考生2012年不组织面试。第十八条 内地新疆和内地西藏高中毕业生招生办法执行教育部统一要求。第四章 报考条件第十九条 报考我校的考生(含内地新疆班和内地西藏班高中毕业生),除符合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要求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1、考生须是应届高中毕业生(年龄20周岁以下),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忠于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思想表现好,品德优良,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集体观念和团结合作精神,无不良嗜好;家庭及主要社会关系历史清楚,无重大问题。2、考生综合素质良好,身心健康。学业突出、有专业特长或担任学生干部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3、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当地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报考英语、日语和法语专业的考生须参加高考英语口试,且高考英语笔试、口试和语文成绩良好;报考国际政治、法学、传播学、行政管理专业的考生,高考英语和语文成绩良好;报考国际经济与贸易、公共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的考生,高考英语和数学成绩良好。第二十条 报考我校的考生(含内地新疆班和内地西藏班高中毕业生),除符合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外,还须符合下列要求:  1、男生身高应在170厘米以上,体重50公斤以上至上限标准以下;女生身高应在160厘米以上,体重45公斤以上至上限标准以下;体型匀称,不能过胖或畸瘦。体重上限的参考标准为:(身高[厘米]-110)×1.25。考生体重以高考体检结果为准。  2、左右眼矫正视力在4.8以上,无色盲、色弱、斜视、对眼等眼疾。  3、听觉、嗅觉正常,无影响外语学习的听力和发音系统疾病,无口吃。  4、心脏、血液、血压、肝功正常;无严重急慢性疾病,无传染病、无心理健康明显异常和精神疾患。  5、五官端正,面部及身体暴露部位无明显特征和缺陷,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平足、跛足,无斜肩、纹身、少白头、驼背,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第二十一条 学生入校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身体复查和资格条件审查。凡不符合上述条件者,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的规定退回原籍,取消入学资格,对弄虚作假者将追究其责任。第五章 其他第二十二条 2012年学费为:国际政治、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传播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公共管理、行政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学年5000元人民币;英语、日语和法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学年6000元人民币。第二十三条 学校实行公寓制管理,住宿费标准为每学年750-900元人民币。第二十四条 学校实行奖学金制度,并依据国家规定评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对于经济特别困难的考生,学校按照国家规定建立新生入学“绿色通道”,通过国家助学贷款、特困生补助或勤工助学等形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第二十五条 学校联系方式:北京市海淀区坡上村12号,国际关系学院,邮编:100091。招生咨询电话:010-62861579/010-62861191,学院网址:http://www.uir.cn ,电子信箱:zhaosheng@uir.cn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不一致,以本章程为准。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国际关系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详情
详细地址
  • 详细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坡上村12号
  • 电话:
    %u0030%u0031%u0030-%u0036%u0032%u0038%u0036%u0031%u0035%u0037%u0039/%u0030%u0031%u0030-%u0036%u0032%u0038%u0036%u0031%u0031%u0039%u0031
相关推荐
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云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简章 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招生简章 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广西教育学院招生简章 西安电力机械制造公司机电学院招生简章
相关专题
[查看更多]
其他地区 热门标签 常见问题

本文内容和图片部分来自网络公开信息,如有侵犯您的版权或著作权请速与我们联系 (在线客服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或给我们发邮件(1078189145@qq.com)), 我们承诺核实后工作时间1小时内删除;2、本文内容、观点以及数据是根据网站大数据算法得来,仅代表本站观点,我们不保证其绝对真实和数据可靠,仅做参考,勿引用做其他用途, 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法律后果本站概不承担。3、本文排序、排版、内容组成、设计的知识产权(版权)为城帮网city12580.com所有;转载、引用本文数据内容、排序结果请注明来源“城帮网”, 且要有来源链接指向本文。全文转发或抓取、抄袭本文内容,我们将提起法律诉讼保障本网站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