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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

所在地:北京 院校代码:12733 类型:工科类/财经类/专科

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 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招生简章

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2018年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简章2020-02-1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章程制定原则  我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循“公平公正、严格程序、择优录取、接受监督”的原则,特制定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  学校名称: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教育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校校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顺沙路6号院  基本情况:我院是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具有独立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学历(高职)资格的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二章 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  第三条 招生专业(见附件)  第四条 招生条件及对象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健康;具有北京市正式户口或通过北京市高招办审查的京外户籍考生;参加2018高考报名的考生。  第五条 收费  收取报名考试费:100元,其它费用请查看我院年度高职自主招生简章。  第三章 报名与考试  第六条 报名办法及时间 报考我院的考生一律在我院网上报名,提交报名信息后本人还需按规定时间来校确定报名信息。  一、网上报名时间:3月18日8:00—3月22日18:00期间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站(www.1985edu.com)按照要求填写信息。  二、报名现场确认时间:3月24日8:30—17:00。  三、报名现场确认地点: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顺沙路6号院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招生办(北门)。  四、报名确认时须携带的材料:  (一)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一寸免冠同底照片2张。  (二)自主招生报名表(在我院官网下载打印),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字后,现场确认时交我院招生办公室。  (三)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提供《北京市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册》,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由档案所在单位提供北京市高中毕业生成绩登记表、高中学生评语表(学籍卡正反面),三校生(中专、职高、技校生)提供在校期间各学年的各科考试成绩单及评定正反面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在复印件上加盖毕业学校公章。  (四)所在学校推荐表。  (五)高中阶段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考生本人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及“本人户籍页”的复印件(1份)。  (七)免试学生须下载免试申请表(在我院官网下载打印),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字后,现场确认时交我院招生办公室。  (八)考生须携带《体检表》复印件一份 。  以上材料统一使用A4纸张打印并装订成册,连同我院要求携带的原件于报名现场确认时交予我院招生办公室。  第七条 考试  考试分为初试、复试、免试入学。  一、初试  采用笔试和免笔试两种形式。  (一)初试要求:凡报考我院并报名现场确认的考生须参加笔试,符合免笔试要求的须具备相应的免笔试条件。  (二)初试内容:主要考核考生文化基础知识,内容包括:语文、数学、英语、基础知识及基本常识(人文、自然、生活常识、当前时事政治、社会经济、法律常识等),总分300分。免笔试考生成绩统一折算为240分,计入初试成绩,如考生对成绩有更高要求可参加笔试考试,最终以考试成绩为准。  (三)初试时间及地点:3月31日上午9:30—11:30考生在我院(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顺沙路6号院)初试。  二、复试  采用面试和免面试形式。  复试分为:考生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评。  (一)复试内容:  主要将考生专业素质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评相结合,其中考生专业素质测试主要是采取面试的形式重点考察考生报考专业的相关潜能(认知能力、动手能力、逻辑判断、创新思维等);综合素质测评主要是对考生表达能力、行为举止和在校期间相关表现进行考察。复试总分300分(其中:专业素质测试总分200分、综合素质测评100分),免面试考生成绩统一折算为240分,计入复试成绩,如考生对成绩有更高要求可参加复试考试,最终以考试成绩为准。  (二)专业素质测试内容(任选两项,见我院年度高职自主招生简章)。  (三)复试时间及地点:3月31日下午13:00—17:00考生在我院(北京市昌平区顺沙路6号院招生办)复试。  三、免笔试或免面试条件(只允许选择一种免试方式,满足其中一条均可)  (一)语数外三门任意二门会考成绩达到“B”以上(含“B”)其他一门达到“C”以上(含“C”)的考生  (二)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初级及以上者  (三)获得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考生  (四)区级以上各类职业技能大赛获奖  (五)区级以上学科竞赛获奖  (六)退役士兵  四、免试入学(满足其中一条均可)  (一)语数外三门会考成绩均达到“B”以上(含“B”)  (二)高中阶段获得市级(含)以上各类竞赛三等及以上奖项者  (三)高中阶段获得市、区级三好、优干、优团  (四)获得职业资格中级以上  (五)高中阶段政府奖学金及其他市级以上智育奖学金者(含宏志奖学金)  (六)退役士兵获个人或集体三等功及以上  (七)服役期间获得优秀士兵称号的考生  第四章 录取原则及流程  第八条 录取原则  一、成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制定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办法,确定招生计划,集体讨论决定重大事宜。  二、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有关招生的日常工作,并按照上级要求和批准的相关招生计划进行招生,并负责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考生综合成绩计算:按照一定比重对初试和复试的成绩进行评定,并得出最终分数,评定方法如下: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x40%+复试成绩x60%  四、免试入学考生综合成绩计满分。  五、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分数相同情况下可优先录取退役士兵考生和农村户口考生。  六、录取名单确定以后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并在我院网站公示。  七、报考我院艺术类美术专业的考生录取时须美术统考合格。  八、我院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补充规定严格执行。  九、根据市教育考试院规定被录取的自主招生考生不再参加今年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今年高考。  第九条 录取流程  参加我院自主招生的新生录取流程为:学生本人申请报名,我院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确定预录取名单,经审核后上报北京市教育考试院审批确定录取名单并公示,同时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十条 毕业证书颁发方法  按规定修完专业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一条 章程适用范围  本章程适用于北京市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  第十二条 章程解释权和执行时间  以上各项政策由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51731888 51731836  传真:010-51731836  邮编:102206  招生信息网:www.1985edu.com  学校网址:www.jgy1985.cn    附件:  2018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专业情况:  注:招生计划与专业学费按相关主管部门最终公布为准!详情
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2019年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简章2020-02-12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章程制定原则我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循“公平公正、严格程序、择优录取、接受监督”的原则,特制定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章程。第二条 学校概况学校名称: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校校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顺沙路6号院基本情况:我院是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具有独立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学历(高职)资格的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第二章 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第三条 招生专业(见附件)第四条 招生条件及对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健康;具有北京市正式户口或通过北京市高招办审查的京外户籍考生;参加2019高考报名的考生。 第五条 收费收取报名考试费:100元,其它费用请查看我院年度高职自主招生简章。第三章 报名与考试第六条 报名办法及时间 报考我院的考生一律在我院网上报名,提交报名信息后本人还需按规定时间来校确定报名信息。 一、网上报名时间:3月22日8:00—3月26日18:00期间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站(www.1985edu.com)按照要求填写信息。二、报名现场确认时间:3月30日8:30—17:00。三、报名现场确认地点: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顺沙路6号院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招生办(北门)。四、报名确认时须携带的材料: (一)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一寸免冠同底照片2张。 (二)自主招生报名表(在我院官网下载打印),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字后,现场确认时交我院招生办公室。 (三)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提供《北京市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册》,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由档案所在单位提供北京市高中毕业生成绩登记表、高中学生评语表(学籍卡正反面),三校生(中专、职高、技校生)提供在校期间各学年的各科考试成绩单及评定正反面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在复印件上加盖毕业学校公章。 (四)所在学校推荐表。 (五)高中阶段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考生本人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及“本人户籍页”的复印件(1份)。 (七)免试学生须下载免试申请表(在我院官网下载打印),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字后,现场确认时交我院招生办公室。(八)考生须携带《体检表》复印件一份 。 以上材料统一使用A4纸张打印并装订成册,连同我院要求携带的原件于报名现场确认时交予我院招生办公室。第七条 考试考试分为初试、复试、免试入学。一、初试采用笔试和免笔试两种形式。(一)初试要求:凡报考我院并报名现场确认的考生须参加笔试,符合免笔试要求的须具备相应的免笔试条件。(二)初试内容:主要考核考生文化基础知识,内容包括:语文、数学、英语、基础知识及基本常识(人文、自然、生活常识、当前时事政治、社会经济、法律常识等),总分300分。免笔试考生成绩统一折算为240分,计入初试成绩,如考生对成绩有更高要求可参加笔试考试,最终以考试成绩为准。(三)初试时间及地点:4月5日上午9:30—11:30考生在我院(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顺沙路6号院)初试。 二、复试采用面试和免面试形式。复试分为:考生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评。(一)复试内容:主要将考生专业素质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评相结合,其中考生专业素质测试主要是采取面试的形式重点考察考生报考专业的相关潜能(认知能力、动手能力、逻辑判断、创新思维等);综合素质测评主要是对考生表达能力、行为举止和在校期间相关表现进行考察。复试总分300分(其中:专业素质测试总分200分、综合素质测评100分),免面试考生成绩统一折算为240分,计入复试成绩,如考生对成绩有更高要求可参加复试考试,最终以考试成绩为准。(二)专业素质测试内容(任选两项,见我院年度高职自主招生简章)。(三)复试时间及地点:4月5日下午13:00—17:00考生在我院(北京市昌平区顺沙路6号院招生办)复试。 三、免笔试或免面试条件(只允许选择一种免试方式,满足其中一条均可)(一)语数外三门任意二门会考成绩达到“B”以上(含“B”)其他一门达到“C”以上(含“C”)的考生(二)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初级及以上者(三)获得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考生(四)区级以上各类职业技能大赛获奖(五)区级以上学科竞赛获奖(六)退役士兵四、免试入学(满足其中一条均可)(一)语数外三门会考成绩均达到“B”以上(含“B”)(二)高中阶段获得市级(含)以上各类竞赛三等及以上奖项者(三)高中阶段获得市、区级三好、优干、优团(四)获得职业资格中级以上(五)高中阶段政府奖学金及其他市级以上智育奖学金者(含宏志奖学金)(六)退役士兵获个人或集体三等功及以上(七)服役期间获得优秀士兵称号的考生 第四章 录取原则及流程第八条 录取原则一、成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制定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办法,确定招生计划,集体讨论决定重大事宜。 二、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有关招生的日常工作,并按照上级要求和批准的相关招生计划进行招生,并负责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三、考生综合成绩计算:按照一定比重对初试和复试的成绩进行评定,并得出最终分数,评定方法如下:综合成绩=初试成绩x40%+复试成绩x60%四、免试入学考生综合成绩计满分。五、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分数相同情况下可优先录取退役士兵考生和农村户口考生。六、录取名单确定以后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并在我院网站公示。 七、报考我院艺术类美术专业的考生录取时须美术统考合格。八、我院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补充规定严格执行。九、根据市教育考试院规定被录取的自主招生考生不再参加今年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今年高考。第九条 录取流程 参加我院自主招生的新生录取流程为:学生本人申请报名,我院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确定预录取名单,经审核后上报北京市教育考试院审批确定录取名单并公示,同时发放录取通知书。第五章 后续管理第十条 毕业证书颁发方法按规定修完专业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第六章 附则第十一条 章程适用范围本章程适用于北京市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第十二条 章程解释权和执行时间以上各项政策由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10-51731888 51731836传真:010-51731836邮编:102206招生信息网:www.1985edu.com学校网址:www.jgy1985.cn 附件:2019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专业情况:院校代号院校名称专业代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招生计划计划数其中:招收农村户籍1120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合计20010001610201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子竞技运动)三15702540301建筑工程技术三15803630601工商企业管理(工商管理)三301504630302会计(银行定向班)三301505650101艺术设计(传媒艺术与设计)三10506650101艺术设计(人物造型设计)三201007670301文秘(空中乘务与管理)三10508670301文秘(高铁乘务与礼仪)三10509670101早期教育(国际早教)三301510670101早期教育(美吉姆定向班)三3015注:招生计划与专业学费按相关主管部门最终公布为准!详情
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2019年自主招生专业及计划表2020-02-12
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10-51731888 51731836传真:010-51731836邮编:102206招生信息网:www.1985edu.com学校网址:www.jgy1985.cn详情
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2020年自主招生专业及计划2020-04-20
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计划数合计200610201计算机应用技术(智能机器人)三年15610201计算机应用技术(大数据技术)三年15630601工商企业管理(永辉店长定向班)三年30630302会计(银行定向班)三年30650101艺术设计(VR虚拟现实与视觉设计)三年10600409飞机机电设备维修(机务维修)三年20670301文秘(空中乘务)三年10670301文秘(地勤服务)三年10670301文秘(高铁-城铁-游轮乘务)三年20650202戏剧影视表演(影视表演)三年20670101K早期教育(美吉姆定向班)三年20详情
2020年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招生章程2020-06-01
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章程制定原则为了积极探索高职院校人才选拔的机制,选拔具有适合高职培养潜质的热爱职业教育的优质生源,为高职录取模式改革提供有益经验,促进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为保证学院2020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第二条 学校全称: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第三条 办学类型:民办高职(专科)学历教育;第四条 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学校;第五条 学校校址:沙河校区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顺沙路6号院  邮编:102206第六条 基本情况: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1985年建成并开始招生。2001年4月5日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为一所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学历证书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面向全国统一招生。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七条 招生组织机构构成: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委员由主管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招生委员会讨论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规模、招生计划,负责指导和审定招生政策,并对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进行讨论和决策。第八条 招生办公室职责: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高职(专科)、校设专业、培训等招生的日常工作。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第九条 招生计划:依据教育部统一下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制定学院的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通过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第十条 录取原则:1.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印发《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学院普通高等教育的具体情况和要求制定本章程。2.按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不予录取。3.录取男女比例不受限制。4.外语考试语种要求:不限。学院只开设英语公共外语课。5.根据北京市的文件精神,录取考生不迁户口,学生毕业后,可由工作单位根据国家及所在地政府有关文件,办理农转非和户口迁移手续。6.贫困学生在入学注册后,可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7.学生毕业后就业,学院推荐,双向选择。8.报考艺术类的考生注意: A. 外省考生参加省一级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有效;北京艺术类考生须取得北京市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合格证方可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 B.我院艺术类是文理兼收,参加文化课考试。C.艺术类录取原则:专业课、文化课均上线,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9.学院按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录取的学生,在校期间经考试成绩合格者,由学校按照规定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教育学历的专科毕业证书。10.学院根据投档考生情况按考生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遵循平行志愿录取原则。11.考生志愿和总分相同的,择相关科目成绩高者录取(文、艺专业参考语文科目成绩,理工类专业参考数学科目成绩),北京总分相同的将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科目的成绩,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12.对于享受加分的考生,按照当地高招办对考生的加分投档处理。第十一条 录取方法:录取专业时,按投档考生的实际考分和专业志愿顺序,按照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专业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其他第十二条 报到:被学院录取的考生应持考生身份证、录取通知书、个人档案、学杂费和通知书中的其它要求,按通知书规定时间到学院报到。第十三条 入学资格复查: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第十四条 收费标准:当年度各专业学费标准按北京市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学杂费。各专业收费标准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或见当年度《招生简章》。第十五条 学生资助相关政策:国家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设立了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奖励和资助项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院为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开通“绿色通道”,以保障其顺利入学。学院关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生活和就业,为这一学生群体提供精神和物质上的双重扶持,为其成长、成才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第四章  附则第十六条 联系方式学院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顺沙路6号院 邮编:102206咨询电话:400-180-1985、010-51731888、51731836(Fax)在线咨询QQ:  800180985学院网址:http://www.jgy1985.cn 招生网址:http://www.1985edu.com乘车路线:公交乘车路线:乘公交670、945、昌52、昌66路到城铁沙河站下;地铁乘车路线:乘地铁昌平线至沙河站下车B2口出站向南行200米即到;自驾车路线:京藏高速22号(百沙路、小汤山)出口出,见红绿灯右转,直行过地铁高架桥50米见中石化加油站右转200米路西。第十七条 章程解释权:本章程由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详情
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2019-04-26
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章程制定原则为了积极探索高职院校人才选拔的机制,选拔具有适合高职培养潜质的热爱职业教育的优质生源,为高职录取模式改革提供有益经验,促进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为保证学院2019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第二条 学校全称: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第三条 办学类型:民办高职(专科)学历教育;第四条 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学校;第五条 学校校址:沙河校区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顺沙路6号院  邮编:102206第六条 基本情况: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1985年建成并开始招生。2001年4月5日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为一所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学历证书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面向全国统一招生。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七条 招生组织机构构成: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委员由主管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招生委员会讨论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规模、招生计划,负责指导和审定招生政策,并对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进行讨论和决策。第八条 招生办公室职责: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高职(专科)、校设专业、培训等招生的日常工作。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第九条 招生计划:依据教育部统一下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制定学院的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通过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第十条 录取原则:1.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印发《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学院普通高等教育的具体情况和要求制定本章程。2.按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不予录取。3.录取男女比例不受限制。4.外语考试语种要求:不限。学院只开设英语公共外语课。5.根据北京市的文件精神,录取考生不迁户口,学生毕业后,可由工作单位根据国家及所在地政府有关文件,办理农转非和户口迁移手续。6.贫困学生在入学注册后,可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7.学生毕业后就业,学院推荐,双向选择。8.报考艺术类的考生注意: A. 外省考生参加省一级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有效;北京艺术类考生须取得北京市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合格证方可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 B.我院艺术类是文理兼收,参加文化课考试。C.艺术类录取原则:专业课、文化课均上线,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9.学院按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录取的学生,在校期间经考试成绩合格者,由学校按照规定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教育学历的专科毕业证书。10.学院根据投档考生情况按考生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遵循平行志愿录取原则。11.考生志愿和总分相同的,择相关科目成绩高者录取(文、艺专业参考语文科目成绩,理工类专业参考数学科目成绩),北京总分相同的将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科目的成绩,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12.对于享受加分的考生,按照当地高招办对考生的加分投档处理。第十一条 录取方法:录取专业时,按投档考生的实际考分和专业志愿顺序,按照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专业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其他第十二条 报到:被学院录取的考生应持考生身份证、录取通知书、个人档案、学杂费和通知书中的其它要求,按通知书规定时间到学院报到。第十三条 入学资格复查: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第十四条 收费标准:当年度各专业学费标准按北京市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学杂费。各专业收费标准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或见当年度《招生简章》。第十五条 学生资助相关政策:国家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设立了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奖励和资助项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院为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开通“绿色通道”,以保障其顺利入学。学院关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生活和就业,为这一学生群体提供精神和物质上的双重扶持,为其成长、成才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第四章  附则第十六条 联系方式学院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顺沙路6号院 邮编:102206咨询电话:400-180-1985、010-51731888、51731836(Fax)在线咨询QQ:  800180985学院网址:http://www.jgy1985.cn 招生网址:http://www.1985edu.com乘车路线:公交乘车路线:乘公交670、945、昌52、昌66路到城铁沙河站下;地铁乘车路线:乘地铁昌平线至沙河站下车B2口出站向南行200米即到;自驾车路线:京藏高速22号(百沙路、小汤山)出口出,见红绿灯右转,直行过地铁高架桥50米见中石化加油站右转200米路西。第十七条 章程解释权:本章程由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详情
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2018-05-31
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章程制定原则为了积极探索高职院校人才选拔的机制,选拔具有适合高职培养潜质的热爱职业教育的优质生源,为高职录取模式改革提供有益经验,促进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为了保证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2018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我院2018年招生章程。第二条 学校全称: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第三条 办学类型:民办高职(专科)学历教育;第四条 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学校;第五条 学校校址:沙河校区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顺沙路6号院 邮编:102206第六条 基本情况: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1985年建成并开始招生。2001年4月5日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为一所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学历证书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面向全国统一招生。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七条 招生组织机构构成:我院设立招生委员会,委员由主管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招生委员会讨论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规模、招生计划,负责指导和审定招生政策,并对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进行讨论和决策。第八条 招生办公室职责: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招生办公室是我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高职(专科)、校设专业、培训等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第九条 招生计划:我院2018年在北京市招生500人第十条 录取原则:1.我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印发《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我院普通高等教育的具体情况和要求制定本章程。  2.按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不予录取。  3.录取男女比例不受限制。  4. 外语考试语种要求:不限。学院只开设英语公共外语课。  5.根据北京市的文件精神,录取考生不迁户口,学生毕业后,可由工作单位根据国家及所在地政府有关文件,办理农转非和户口迁移手续。  6.贫困学生在入学注册后,可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7.学生毕业后就业,学院推荐,双向选择。  8.报考艺术类的考生注意: A. 外省考生参加省一级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有效;北京美术类考生须取得北京市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合格证方可报考我院美术类专业;报考我院影视表演类专业的考生,户口所属北京的考生需参加我院统一组织的专业课考试。B.我院艺术类是文理兼收,参加文化课考试。C.艺术录取原则:专业课、文化课均上线,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9.按规定在校期间经考试成绩合格者,由学校按照规定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教育学历的专科毕业证书。10.我院根据投档考生情况按考生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遵循平行志愿录取原则。11.志愿和总分相同的,择相关科目成绩高者录取(文、艺专业参考语文课成绩,理工类专业参考数学成绩),北京总分相同的将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科目的成绩,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12.对于享受加分考生,按照当地高招办对考生的加分投档处理。第十一条 录取方法:录取专业时,按投档考生的实际考分和专业志愿顺序,按照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专业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其他第十二条 报到: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应持考生身份证、录取通知书、个人档案及学杂费按通知书规定时间到我院报到。第十三条 入学资格复查: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第十四条 收费标准:当年度各专业学费标准按北京市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学杂费。各专业收费标准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或见当年度《招生简章》。第十五条 学生资助相关政策:国家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设立了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奖励和资助项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院为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开通“绿色通道”,以保障其顺利入学。学院关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生活和就业,为这一学生群体提供精神和物质上的双重扶持,为其成长、成才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第四章  附则第十六条 联系方式学院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顺沙路6号院    邮编:102206咨询电话:400-180-1985、010-51731888、51731836(FAX)在线咨询QQ:  800180985 学院网址:http://www.jgy1985.cn  招生网址:http://www.1985edu.com乘车路线:公交乘车路线:乘公交670、945、昌52、昌66路到城铁沙河站下;地铁乘车路线:乘地铁昌平线至沙河站下车A口向南150米即到;自驾车路线:京藏高速22号(百沙路、小汤山)出口出,见红绿灯右转,直行过地铁高架桥50米见中石化加油站右转200米路西。第十七条 章程解释权:本章程由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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