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须知
1、 报名所需提交的证件:
①报名时需交身份证原件(可用临时身份证),外地学员还需交暂住证原件。
注:身份证原件需提交给车辆管理所进行审核与扫描,经审核通过、备案完成后方可退还。
临时身份证有效期的截止日期须距离法规入班时间有三个月的时间。
②军人、武警身份的学员需交军官证、武警证等证件,以及团级以上政治部的证明信。
2、 照片要求:
①照片必须为半年以内近照,正面、正身、免冠、1寸(32MM×22MM)、白色背景彩色照片,人头 约占相片长度的三分之二,有底片、数码照片(分辨率为300dpi)均可。
②头发不能遮耳、眉毛,不能佩带任何饰品,不能穿露肩膀衣服、吊带和白色衣服。
③如果身份证上本人戴眼镜或学习驾驶时需戴眼镜的学员,照片上也必须戴眼镜(隐形除外)。
④军人、公安或执法人员的照片必须着便装。
3、 暂住证要求:
当驾校将您提交的资料递交给车管所后,车管所会对暂住证进行审核检验是否合格。
审验要求如下:
①暂住证的有效期必须在一年,有效期的截止日期须距离法规入班时间有三个月的时间。
②暂住证上的发证机关盖章必须清晰可识别。
③暂住证的照片上必须有钢印。
④暂住证上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址,必须和身份证上的地址一字不差。
⑤暂住证上的暂住地址,必须有“北京市XX区”字样,并且要详细到“门牌号”。
⑥现服务处所不能留空白。
4、 军人证明信要求:
①出生日期:年、月、日都要填写。
②证件名称:以证件封面实际名称为准,如军官证、文职干部证等。
③证件号要写全:例如“后文字第12345号”。
④现住址:必须有“北京市XX区”字样,并且要详细到“门牌号”。
⑤如证件上的部队番号与证明信上的政治部或处的番号不同时,请注明他们的级别和隶属关系。
⑥落款日期必须是工作日的日期,不能为周六、日日期。
⑦须用A4纸打印。
二、体检合格后凭《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和《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以及身份证到各区所在地的交警支队宣传科领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副表》后,再缴还驾校。
三、原有E照、F照的加考学员须具备初领驾驶证一年以上的条件,另须携带原驾驶证复印件、原驾驶证副表(到户籍所在区、县交警支队宣传科抽取底卡)。
驾校、教练场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南苑大红门南路149号报名处东高地分部丰台区东高地万源路9号院底商(航天总医院往南,50米路东 G104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