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我之前在武汉考取了会计从业,之后考过了中级会计,现在已完成了武汉的继续教育,湖北省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全部免费,现我在北京工作,是否需要再完成一次继续教育,可否直接由湖北省完成的继续教育记录转至北京市,两边重复继续教育的话是否会对后续评定职称有影响。
根据财政部相关要求,
信息采集和继续教育工作实行属地
管理,原则上会计人员应在工作所
在地(没有工作的在户籍所在地)
进行信息采集和继续教育。您如果
2020年已经在武汉进行了继续教
育,2021年应在工作所在地教育。
目前各省之间暂不支持继续教育记
录的调转,具体还要等财政部文件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