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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跨省问题

会计证 小编:liping 时间:2024-10-14 来源:北京市财政局
【导语】:我之前在武汉考取了会计从业,之后考过了中级会计,现在已完成了武汉的继续教育,湖北省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全部免费,现我在北京工作,是否需要再完成一次继续教育,可否直接由湖北省完成的继续教育记录转至北京市,两边重复继续教育的话是否会对后续评定职称有影响。

根据财政部相关要求,

信息采集和继续教育工作实行属地

管理,原则上会计人员应在工作所

在地(没有工作的在户籍所在地)

进行信息采集和继续教育。您如果

2020年已经在武汉进行了继续教

育,2021年应在工作所在地教育。

目前各省之间暂不支持继续教育记

录的调转,具体还要等财政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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