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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

英文名:China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简称:“法大”,“CUPL” 所在地:北京 院校代码:10053 类型:文科类/理科类/政法类/211/考研院校

211工程985工程自主招生教育部直属院校2011计划中央部直属高校
  • 中国政法大学招生简章

中国政法大学2014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2013-12-04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 “厚德、明法、格物、致公”的人才培养目标及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有关规定,我校2014年继续开展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现将具体方案公布如下:一、招生计划2014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名额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总计划的1%,文理兼收,外语语种仅限英语。各项目根据运动队需要和考生水平确定录取人数。二、招生项目男子排球、男子乒乓球、女子乒乓球、女子羽毛球。三、报名条件1.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限1992年9月1日以后出生)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报名。(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及以上级别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排球)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乒乓球、羽毛球)前三名者。应届高中毕业生限2011年9月1日以后参加的比赛,往届生限2010年9月1日以后参加的比赛且须由所在中学出具往届生证明。(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2010年11月15日后)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排球)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女子乒乓球一级及以上运动员要求未参加全国甲A及以上级别的中国乒乓球联赛。2.根据生源地省级招办要求取得生源地高水平运动员特长生认定资格。3.考生须同时符合以上1、2两款要求。四、资格审查请登陆“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进入“中国政法大学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艺术特长及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报考系统”填写并打印报名表,经毕业高中教务处盖章、校长签字后,连同个人自荐书(包括个人经历、曾获奖项、具有何种才能等,需要考生亲自书写)、身份证复印件、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符合报名条件的获奖证书复印件、比赛秩序册和成绩册的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比赛秩序册和成绩册的复印件必须为同一比赛,且三者缺一即视为报名无效)、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三张(贴到报名表指定位置)等有关材料务必用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寄到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其他快递形式视为报名无效),封面注明“高水平运动员申请材料”。报名申请材料组织顺序依次为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符合报名要求的获奖名次证书和比赛秩序册及成绩册、自荐信、其他材料。申请材料寄送方式若不符合寄送要求,恕不接受报名。无论学生最终录取与否,申请材料恕不退还。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5日—27日,考生邮寄报名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7日(以邮戳为准),超过报名时间视为报名无效。邮寄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邮编:102249 招办电话:010—58909122传真:010—69743924 体育教学部:010—58909494学校根据纸质报名材料,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准予参加测试的考生名单将于2013年12月20日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站上公布。五、专业测试报到时间:2013年12月27日9:00-11:00,适应场地:2013年12月27日13:00-17:00笔试测试时间:2013年12月27日 19:00-21:00专业测试时间:2013年12月28、29日测试地点:中国政法大学(昌平校区)测试内容:(一)笔试1. 测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2. 测试内容:《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文化课考试大纲》所规定的考试内容。3. 测试范围:申请免高考的一级运动员。(二)专业测试1. 排球项目:测试内容包括专项技术(传垫球、扣球、拦网、比赛等,二传手传球另测)和专项身体素质(摸高、36米移动)。2. 乒乓球项目:测试内容包括专项体能(3.5米侧滑步或交叉步摸球台)和比赛。3. 羽毛球项目:测试包括专项技术(后场两点移动高、吊、杀,网前两点移动搓、勾、推)和比赛。4.除身体素质测试外,其他均为技评项目。六、录取办法1.我校2014年高水平运动员入围考生符合报名条件第一款第一项的须参加统一高考,第一批录取的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省级招办有特殊规定的按规定执行),高考实际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者,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录取。2.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录取分数可降至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3.符合报名条件第一款第二项的男子排球项目考生和女子乒乓球项目考生,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通过由我校组织的文化课考试,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核准后,免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我校予以录取。其中,女子乒乓球项目考生相同条件下削球打法运动员优先。被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根据其高考成绩、个人志愿和运动水平,安排在相应专业学习。学生在校期间,须认真参加并完成体育运动队的训练和比赛,无故不参加运动队正常训练视为未参加学校的教学活动,将按学校学籍管理规定处理。七、注意事项1.考生报到时需持有效证件(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经我校资格审查公示的资格证书原件,获奖证书原件及比赛的秩序册原件、成绩册原件),否则不予报到。2.测试期间食宿自理八、领导机构及监督机制2014年高水平运动员录取工作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认真进行监督。电子邮箱:jjw@cupl.edu.cn电话:010-58909067本简章由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详情
中国政法大学2015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2015-01-28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厚德、明法、格物、致公”的人才培养目标及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我校2015年继续开展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现将具体方案公布如下:一、招生计划2015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不超过20人,文理兼收,外语语种仅限英语。招生专业为哲学、经济学、法学、思想政治教育、汉语言文学、英语、新闻学、应用心理学、工商管理、国际商务、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社会学、社会工作及公共管理类等共14个专业及1个招生大类。本年度招生项目为项目男子排球、男子乒乓球、女子乒乓球和女子羽毛球,最终各项目根据运动队需要和考生测试实际水平确定签约数,宁缺毋滥。二、报名条件考生须同时符合以下1、2两款要求。1.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限1993年9月1日以后出生)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报名。(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及以上级别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排球)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乒乓球、羽毛球)前三名者。应届高中毕业生限2012年9月1日以后参加的比赛,往届生限2011年9月1日以后参加的比赛且须由所在中学出具往届生证明。(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2012年1月1日后)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排球)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乒乓球一级及以上运动员要求未参加全国甲A及以上级别的中国乒乓球联赛。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学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2.根据生源地省级招办要求取得生源地高水平运动员特长生认定资格。如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我校测试后举行高水平运动员认定资格考试,考生尚未取得生源地高水平运动员认定资格,考生在材料中须另纸专门说明。三、报名与资格审查(一)报名材料组织报名时间:2015年1月16日—19日(报名系统于19日16:00关闭)。请考生登陆“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进入“中国政法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及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报考系统”(报名结束)填写并打印报名表,经毕业高中教务处和校长签字、盖章后,按照下面顺序组织材料:1.报名表(将三张同一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贴到报名表指定位置)2.个人自荐书(包括个人经历、曾获奖项、具有何种才能等,需要考生亲自书写)3.身份证复印件4.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5. 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 截屏打印的运动员资料(网址为http://jsdj.sport.gov.cn/)6.符合报名条件的获奖证书复印件、比赛秩序册和成绩册的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比赛秩序册和成绩册的复印件必须为同一比赛,且三者缺一即视为报名无效)上述材料必须装订成册。(二)材料寄送报名材料务必用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寄到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以其他形式寄送视为报名无效)。申请材料寄达学校一律不退还,且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材料补充或二次邮寄。考生须尽快报名,保证报名材料于1月23日前(含)寄达学校招生办公室(以我校收到报名材料为准,逾期将不再受理)。邮寄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邮编:102249(三)资格审查对于内容齐全、符合要求的纸质报名材料,学校组织资格审查小组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将于2015年1月25日左右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站上通知。四、专业测试报到时间:2015年1月30日9:00-11:30适应场地时间:2015年1月30日13:00-17:00笔试测试时间:2015年1月30日 19:00-21:00专业测试时间:2015年1月31日、2月1日测试地点:中国政法大学(昌平校区)测试内容:(一)笔试1. 测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2. 测试内容:《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文化课考试大纲》所规定的考试内容。3. 测试对象:申请免高考的一级运动员。(二)专业测试1. 排球项目:测试内容包括专项技术(打防、扣球、拦网、比赛等;二传手传球另测;自由人测试接发球)和专项身体素质(摸高、移动)。主攻、接应和自由人签约时优先考虑。2. 乒乓球项目:测试内容包括专项体能(4米侧滑步或交叉步摸球台)和比赛。3. 羽毛球项目:测试包括专项技术(后场两点移动高、吊、杀,网前两点移动搓、勾、推)和比赛。4.除身体素质测试外,其他均为技评项目。五、签约及录取办法根据考核情况,学校择优确定部分专业水平优秀的考生,列入中国政法大学2015年高水平运动队签约名单,并于2月初公示。签约政策如下:(一)入围考生符合报名条件第一款第一项的须参加统一高考,第一批录取的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省级招办有特殊规定的按规定执行),高考实际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者,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录取。(二)入围考生符合报名条件第一款第一项的,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录取分数可降至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此类考生签约人数不超过我校本年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三)入围考生符合报名条件第一款第二项,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通过由我校组织的文化课考试,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核准后,免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我校予以录取。此类考生签约人数不超过我校本年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2015年允许高水平运动队入围考生报考的14个招生专业和1个招生大类中,凡在考生高考报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科类投放计划的,考生均可报考。我校将在普招录取中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六、注意事项(一)考生报到时需持有效证件(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经我校资格审查通过的运动员等级证书证书原件,获奖证书原件及比赛的秩序册原件、成绩册原件),否则不予报到、不准参加测试。(二)测试期间食宿自理。七、领导机构及咨询方式、监督机制2015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招办咨询电话:010—58909122体育教学部咨询电话:010—58909494 (专业测试问题)传真:010—69743924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认真进行监督。电子邮箱:jjw@cupl.edu.cn电话:010-58909067对在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中存在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生的签约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本简章由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有政策调整,以教育部最新政策为准。中国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2015-1-16详情
中国政法大学2016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2016-04-01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和中国政法大学高水平运动队发展规划,我校2016年继续开展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现将具体方案公布如下。一、 招生计划2016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2016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不超过20人,按照招生计划签约。文理兼收,外语语种仅限英语。招生专业为哲学、经济学、法学、思想政治教育、汉语言文学、英语、翻译、新闻学、应用心理学、工商管理、国际商务、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社会学、社会工作及公共管理类共15个专业及1个招生大类。本年度招生项目为男子排球、男子乒乓球、女子乒乓球、女子羽毛球和男子羽毛球,最终根据考生测试实际水平协调各项目招生计划、确定签约数,宁缺毋滥。中国政法大学2016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  (注:排球项目招生计划包括主攻2名、自由人2名、接应1名和二传1名,根据考生测试实际水平协调各位置招生计划、确定签约数)二、 报名与资格审查(一)报名条件考生须同时符合以下1、2两款要求。1.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限1994年9月1日以后出生)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报名。(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及以上级别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排球)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乒乓球、羽毛球,仅限单打、双打)前三名者。应届高中毕业生限2013年9月1日以后参加的比赛,往届生限2012年9月1日以后参加的比赛且须由所在中学出具往届生证明。(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2013年1月1日后)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排球)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羽毛球一级及以上运动员必须具有参加全国大学生羽毛球锦标赛甲组比赛的参赛资格(未在国家体育总局乒乓球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注册)。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在读证明(或毕业证书)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学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2.报名考生须符合教育部和生源地省级招办对高水平运动队考生的报名要求,并根据生源地省级招办要求取得生源地高水平运动员特长生认定资格,成绩必须为合格及以上。(二)报名方式与材料组织报名时间:2015年12月30日—2016年1月5日(2016年1月5日16:00关闭)。考生不能同时报名高水平艺术团和高水平运动队。请考生登陆我校“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站”在通过简章内的链接进入登陆“中国政法大学2016年高水平艺术团及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报考系统”(直接点击进入)填写并打印报名表,在报名表规定位置经毕业高中教务处和校长填写、签字并盖章后,按照下面顺序组织材料:1.报名表(将三张同一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贴到报名表指定位置)2.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本)3.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报名时必须已经获得运动员等级证书,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高校的运动项目一致)4. 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 截屏打印的运动员资料(网址为http://jsdj.sport.gov.cn/:,彩印黑白均可)5.已获得且符合报名条件的获奖证书、比赛秩序册和成绩册的复印件(提供一次比赛的相关材料即可;获奖证书、比赛秩序册和成绩册的复印件必须为同一比赛,且三者缺一即视为报名无效;请将本人名字标出并将本页折角)上述材料必须装订成册。以上材料若有缺项,报名无效。(若报名系统密码遗失,请考生手写情况说明,写明联系方式,连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010-69743924,招生办公室将与考生联系)(三)材料寄送报名材料务必用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寄到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以其他形式寄送视为报名无效)。申请材料寄达学校一律不退还,且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材料补充或二次邮寄,材料是否收到请自行查询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物流进度。考生须尽快报名,报名材料须于1月10日前(含)寄达学校招生办公室(以我校收到报名材料为准,逾期将不再受理)。邮寄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邮编:102249(四)资格审查对于内容齐全、符合要求的纸质报名材料,学校组织资格审查小组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将于2016年1月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站上通知。三、测试安排报到时间:报到时间为2016年1月25日9:00-11:00适应场地时间为2016年1月25日13:00-17:00笔试测试时间为2016年1月25日 19:00-21:00专业测试时间为2016年1月26日、27日(报到时通知)测试内容:(一)笔试1. 测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2. 测试内容:《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文化课考试大纲》所规定的考试内容。3. 测试对象:符合第一款第二项(必须有一级运动员证书)的男子排球、女子羽毛球项目的考生。(二)专业测试1. 排球项目:测试内容包括专项技术(打防、扣球、拦网、比赛等;二传手传球另测;自由人测试接发球)和专项身体素质(摸高、移动)。2. 乒乓球项目、羽毛球项目:测试内容为比赛。体育专业测试之前,考生须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或抽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三)注意事项1.考生报到时需持有效证件(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经我校资格审查通过的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获奖证书及比赛的秩序册、成绩册原件),否则不予报到、不准参加测试。2.测试期间食宿自理。四、签约及录取根据考核情况,学校择优确定部分专业水平优秀的考生,列入中国政法大学2016年高水平运动队签约名单。签约政策如下:(一)入围考生符合报名条件第一款第一项的须参加统一高考,第一批录取的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省级招办有特殊规定的按规定执行),高考实际成绩(不含加分)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者,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录取。(二)入围考生符合报名条件第一款第一项的,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录取分数可降至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此类考生签约人数不超过我校本年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即6人。(三)入围考生符合报名条件第一款第二项、具有国家一级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考生,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并且通过由我校组织的文化课考试,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核准后,免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我校予以录取。此类考生签约人数不超过我校本年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即4人。2016年允许高水平运动队入围考生报考的15个招生专业和1个招生大类中,凡在考生高考报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科类投放计划的,考生均可报考。我校将在普招录取中按照签约专业进行录取。运动队录取的所有考生入校后均须参加运动队教学训练和竞赛活动。我校将与入围考生签订协议,明确录取专业和入校后参加运动队的义务和责任,如有违反,将按照相关文件规定予以处理。五、监督及咨询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测试工作全程参与进行监督。电子邮箱:jjw@cupl.edu.cn电话:010-58909699对在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中存在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生的签约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招办咨询电话:010—58909122招办自动传真:010-69743924体育教学部咨询电话:010—58909494 (仅专业测试问题)本简章由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有政策调整,以教育部最新政策为准。中国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2015年12月30日详情
中国政法大学2016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2016-04-18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和中国政法大学高水平运动队发展规划,我校2016年继续开展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现将具体方案公布如下。一、 招生计划2016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2016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不超过20人,按照招生计划签约。文理兼收,外语语种仅限英语。招生专业为哲学、经济学、法学、思想政治教育、汉语言文学、英语、翻译、新闻学、应用心理学、工商管理、国际商务、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社会学、社会工作及公共管理类共15个专业及1个招生大类。本年度招生项目为男子排球、男子乒乓球、女子乒乓球、女子羽毛球和男子羽毛球,最终根据考生测试实际水平协调各项目招生计划、确定签约数,宁缺毋滥。中国政法大学2016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注:排球项目招生计划包括主攻2名、自由人2名、接应1名和二传1名,根据考生测试实际水平协调各位置招生计划、确定签约数)二、 报名与资格审查(一)报名条件考生须同时符合以下1、2两款要求。1.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限1994年9月1日以后出生)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报名。(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及以上级别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排球)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乒乓球、羽毛球,仅限单打、双打)前三名者。应届高中毕业生限2013年9月1日以后参加的比赛,往届生限2012年9月1日以后参加的比赛且须由所在中学出具往届生证明。(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2013年1月1日后)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排球)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羽毛球一级及以上运动员必须具有参加全国大学生羽毛球锦标赛甲组比赛的参赛资格(未在国家体育总局乒乓球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注册)。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在读证明(或毕业证书)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学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2.报名考生须符合教育部和生源地省级招办对高水平运动队考生的报名要求,并根据生源地省级招办要求取得生源地高水平运动员特长生认定资格,成绩必须为合格及以上。(二)报名方式与材料组织报名时间:2015年12月30日—2016年1月5日(2016年1月5日16:00关闭)。考生不能同时报名高水平艺术团和高水平运动队。请考生登陆我校“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站”在通过简章内的链接进入登陆“中国政法大学2016年高水平艺术团及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报考系统”(直接点击进入)填写并打印报名表,在报名表规定位置经毕业高中教务处和校长填写、签字并盖章后,按照下面顺序组织材料:1.报名表(将三张同一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贴到报名表指定位置)2.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本)3.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报名时必须已经获得运动员等级证书,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高校的运动项目一致)4. 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 截屏打印的运动员资料(网址为http://jsdj.sport.gov.cn/,彩印黑白均可)5.已获得且符合报名条件的获奖证书、比赛秩序册和成绩册的复印件(提供一次比赛的相关材料即可;获奖证书、比赛秩序册和成绩册的复印件必须为同一比赛,且三者缺一即视为报名无效;请将本人名字标出并将本页折角)上述材料必须装订成册。以上材料若有缺项,报名无效。(若报名系统密码遗失,请考生手写情况说明,写明联系方式,连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010-69743924,招生办公室将与考生联系)(三)材料寄送报名材料务必用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寄到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以其他形式寄送视为报名无效)。申请材料寄达学校一律不退还,且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材料补充或二次邮寄,材料是否收到请自行查询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物流进度。考生须尽快报名,报名材料须于1月10日前(含)寄达学校招生办公室(以我校收到报名材料为准,逾期将不再受理)。邮寄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邮编:102249(四)资格审查对于内容齐全、符合要求的纸质报名材料,学校组织资格审查小组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将于2016年1月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站上通知。三、测试安排报到时间:报到时间为2016年1月25日9:00-11:00适应场地时间为2016年1月25日13:00-17:00笔试测试时间为2016年1月25日 19:00-21:00专业测试时间为2016年1月26日、27日(报到时通知)测试内容:(一)笔试1. 测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2. 测试内容:《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文化课考试大纲》所规定的考试内容。3. 测试对象:符合第一款第二项(必须有一级运动员证书)的男子排球、女子羽毛球项目的考生。(二)专业测试1. 排球项目:测试内容包括专项技术(打防、扣球、拦网、比赛等;二传手传球另测;自由人测试接发球)和专项身体素质(摸高、移动)。2. 乒乓球项目、羽毛球项目:测试内容为比赛。体育专业测试之前,考生须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或抽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三)注意事项1.考生报到时需持有效证件(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经我校资格审查通过的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获奖证书及比赛的秩序册、成绩册原件),否则不予报到、不准参加测试。2.测试期间食宿自理。四、签约及录取根据考核情况,学校择优确定部分专业水平优秀的考生,列入中国政法大学2016年高水平运动队签约名单。签约政策如下:(一)入围考生符合报名条件第一款第一项的须参加统一高考,第一批录取的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省级招办有特殊规定的按规定执行),高考实际成绩(不含加分)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者,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录取。(二)入围考生符合报名条件第一款第一项的,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录取分数可降至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此类考生签约人数不超过我校本年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即6人。(三)入围考生符合报名条件第一款第二项、具有国家一级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考生,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并且通过由我校组织的文化课考试,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核准后,免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我校予以录取。此类考生签约人数不超过我校本年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即4人。2016年允许高水平运动队入围考生报考的15个招生专业和1个招生大类中,凡在考生高考报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科类投放计划的,考生均可报考。我校将在普招录取中按照签约专业进行录取。运动队录取的所有考生入校后均须参加运动队教学训练和竞赛活动。我校将与入围考生签订协议,明确录取专业和入校后参加运动队的义务和责任,如有违反,将按照相关文件规定予以处理。五、监督及咨询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测试工作全程参与进行监督。电子邮箱:jjw@cupl.edu.cn电话:010-58909699对在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中存在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生的签约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招办咨询电话:010—58909122招办自动传真:010-69743924体育教学部咨询电话:010—58909494 (仅专业测试问题)本简章由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有政策调整,以教育部最新政策为准。中国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2015年12月30日详情
中国政法大学2013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2012-12-31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厚德、明法、格物、致公”的人才培养目标及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收艺术特长生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建设健、雅、怡、彩的校园文化,推进素质教育深入实施,我校2013年将继续招收艺术特长生。现将具体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生对象  参加2013年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具有艺术特长的高中毕业生。文理兼收,外语语种仅限英语。  二、招考类别项目具体分类声乐民族唱法、美声唱法舞蹈民族舞、中国古典舞、现代舞管乐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小号、圆号、长号、大号、西洋打击乐弦乐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倍大提琴民乐二胡、琵琶、阮、笛子、笙、唢呐、扬琴、古筝、民族打击乐表演曲艺、主持、话剧、戏曲  说明:凡未列出的项目为本年度不招考项目。  三、招生计划及专业  2013年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总计划的2%。  招生专业: 哲学、经济学、法学、思想政治教育、汉语言文学、英语、新闻学、应用心理学、工商管理、国际商务、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公共管理类、社会学类等共12个专业及2个招生大类。  四、报名条件  1.北京市考生达到北京市2013年艺术特长生测试2级或以上水平。  2.其他省、市和自治区的考生,需参加2013年清华大学冬令营艺术周测试并达到75分(含)以上水平或北京大学冬令营艺术周测试并达到各项目小类排名前50%(含)水平(凭此条件报名的考生在填写网上报名信息时需明确选择,以上两校冬令营时间如与我校测试时间冲突,恕不协调解决,视为考生自行放弃)或已参加国家级等级测试机构统一水平测试并已获得业余考级最高级证书(报名期间未参加测试或已参加测试但尚未取得证书的恕不接受报名)。  国家级等级测试机构为中国音乐学院、中央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家协会、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中国歌剧舞剧院、北京舞蹈学院。  3.对于表演类的考生,若不具备以上报名条件,须在高中阶段获得省部级以上艺术表演荣誉,并提供相应的获奖证书(报名期间未参加比赛或已参加比赛但尚未取得证书的恕不接受报名)、参赛照片等证明材料。  注意:考生必须在到校报到时向学校提供符合报名要求的获奖证书或等级证书原件,未能及时提供者将不能参加测试。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符合条件的高中毕业生请登陆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站进入“中国政法大学2013年自主选拔、艺术特长及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报考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并打印报名表,经毕业高中校长签字、教务处盖章后,将个人自荐书(包括个人经历、曾获奖项、具有何种才能等,需要考生亲自书写)、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符合报名条件的获奖证书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三张(贴到报名表指定位置)等有关材料务必用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寄到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其他快递形式视为报名无效),封面注明“艺术特长生申请材料”。  报名申请材料组织顺序依次为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符合报名条件的等级证书或获奖证书复印件、自荐信、其他材料。考生邮寄报名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25号,以当地邮戳为准。申请材料寄送方式若不符合寄送要求,恕不接受报名。请认真组织材料,本次报名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材料补充或二次邮寄。无论学生最终录取与否,申请材料恕不退还。  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5日—25日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中国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102249  招办咨询电话:010-58909122 自动传真:010-69743924  艺术团咨询电话:010-58909202  学校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根据报名情况择优选拔学生参加测试。准予参加测试的考生名单将于2013年1月上旬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站上公布。  六、考核测试  对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学校将按照不同的项目,聘请校内外专家组成考核小组进行考核测试。考核测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考核语文、数学、英语,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  考核办法:  (一)时间、地点  测试时间:2013年1月18、19日(周五、周六)  测试地点待定  (二)测试内容  舞蹈类:基本功测试、自选舞蹈一个、即兴表演  声乐类:演唱歌曲一首、视唱(五线谱、简谱自选,五线谱在2个升、降号之内)  器乐类:自选曲目或曲目片断一首、试奏及乐理(管弦乐为五线谱,民乐简谱、五线谱自选)  表演类:自选表演、基本功测试、命题测试  (三)其它  1.我校为考生提供钢琴、倍大提琴、定音鼓、马林巴、小军鼓、排鼓,其它乐器等与考试有关的用品请考生自备。  2.器乐类不允许使用任何伴奏,声乐类可以使用CD或MP3格式伴奏,如需使用钢琴伴奏,自带伴奏员。  3.考生报到时需持有效证件(身份证或户口簿、有关获奖及资格证书原件)  4.食宿自理  七、录取原则  根据考核情况,学校择优确定一部分专业水平优秀的学生,列入中国政法大学2013年艺术特长生候选人名单,并向社会和考生所在中学公布,向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部门备案。  被我校列入艺术特长生候选名单的考生,参加统一高考,第一批录取的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省级招办有特殊规定的遵照执行),高考实际成绩在我校调档分数线以下20分且在当地第一批录取分数线上的,学校予以录取;如考生专业测试成绩突出,高考实际成绩达到当地的第一批录取分数线,学校予以录取。  被学校列入艺术特长生候选名单的考生,需签订协议,承诺入学后能够遵守学校艺术团的各项规定,参加学校艺术团的活动,如有违反,将按照相关文件予以处理。  八、领导机构及监督机制  2013年艺术特长生的招生录取工作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  在艺术特长生测试录取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个人或中学,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相关资格。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认真进行监督。  电子邮箱:jjw@cupl.edu.cn 电话:010-58909067  本简章由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详情
中国政法大学2014年艺术特长招生简章2013-12-03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厚德、明法、格物、致公”的人才培养目标及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收艺术特长生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建设健、雅、怡、彩的校园文化,推进素质教育深入实施,我校2014年将继续招收艺术特长生。现将具体方案公布如下:一、招生对象参加2014年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具有艺术特长的高中毕业生。文理兼收,外语语种仅限英语。二、招考类别项目具体分类重点招收声乐民族唱法、美声唱法 舞蹈中国舞(古典舞、民族民间舞)、现当代舞 管弦乐双簧管、单簧管、大管、小号、圆号、长号、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管弦乐组)、倍大提琴(管弦乐组)小号、圆号、大提琴(管弦乐组)民乐二胡、琵琶、古筝、阮、笙、唢呐、民族打击乐、大提琴(民乐组)、倍大提琴(民乐组)唢呐、琵琶、笙三、招生计划及专业2014年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总计划的1%。招生专业: 哲学、经济学、法学、思想政治教育、汉语言文学、英语、新闻学、应用心理学、工商管理、国际商务、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公共管理类、社会学类等共12个专业及2个招生大类。四、报名条件1.北京市考生须达到北京市2014年艺术特长生测试2级及以上水平。2.其他省、市和自治区的考生,须参加国家级等级测试机构统一水平测试并已获得业余考级最高级证书,报名期间未参加测试或已参加测试但尚未取得证书的恕不接受报名。国家级等级测试机构为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北京舞蹈学院、中国音乐家协会、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中国舞蹈家协会及中国歌剧舞剧院。其中,舞蹈类考生要求获得中国舞蹈家协会10级、北京舞蹈学院中国舞考级普及型教材10级、北京舞蹈学院民族民间舞9级、中国歌剧舞剧院少儿舞蹈考级10级(包含青年考级)及以上等级,男生身高173cm以上,女生身高163cm以上。注意:考生必须在到校报到时向学校提供符合报名要求等级证书原件,未能及时提供者将不能参加测试。五、报名与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高中毕业生请登陆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站进入“中国政法大学2014年自主选拔、艺术特长及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报考系统”(直接点击进入)填写报名信息并打印报名表,经毕业高中校长签字、教务处盖章后,将个人自荐书(包括个人经历、曾获奖项、具有何种才能等,需要考生亲自书写)、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符合报名条件的获奖证书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三张(贴到报名表指定位置)等有关材料务必用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寄到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其他快递形式视为报名无效),封面注明“艺术特长生申请材料”。报名申请材料组织顺序依次为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符合报名条件的等级证书和获奖证书复印件、自荐信、其他材料。考生邮寄报名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12号,以当地邮戳为准。申请材料寄送方式若不符合寄送要求,恕不接受报名。请认真组织材料,本次报名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材料补充或二次邮寄。无论学生最终录取与否,申请材料恕不退还。报名时间:2013年12月2日—12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中国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102249招办咨询电话:010-58909122 自动传真:010-69743924艺术团咨询电话:010-58909202学校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根据报名情况择优选拔学生参加测试。准予参加测试的考生名单将于2014年1月上旬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站上公布。六、考核测试对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学校将按照不同的项目,聘请校内外专家组成考核小组进行考核测试。考核测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考核语文、数学、英语,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考核办法:(一)时间、地点测试时间:2014年1月18、19日(周六、周日)测试地点待定(二)测试内容舞蹈类:基本功测试、自选舞蹈一个及即兴表演声乐类:演唱歌曲一首及视唱(五线谱、简谱自选,五线谱在2个升、降号之内)器乐类:自选曲目或曲目片断一首、试奏及乐理(管弦乐为五线谱,民乐简谱、五线谱自选)(三)其它1.我校为考生提供钢琴、定音鼓、排鼓,其它与考试有关的乐器及用品请考生自备。2.器乐类不允许使用任何伴奏,声乐类可以使用CD或MP3格式伴奏,如需使用钢琴伴奏,自带伴奏员。3.考生报到时需持有效证件(身份证或户口簿、有关获奖及资格证书原件)4.食宿自理七、录取原则根据考核情况,学校择优确定一部分专业水平优秀的学生,列入中国政法大学2014年艺术特长生候选人名单,并向社会和考生所在中学公布,向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部门备案。被我校列入艺术特长生候选名单的考生,参加统一高考,第一批录取的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省级招办有特殊规定的遵照执行),高考实际成绩在我校调档分数线以下20分且在当地第一批录取分数线上的,学校予以录取;如考生专业测试成绩突出,高考实际成绩达到当地的第一批录取分数线,学校予以录取。被学校列入艺术特长生候选名单的考生,需签订协议,承诺入学后能够遵守学校艺术团的各项规定,参加学校艺术团的活动,如有违反,将按照相关文件规定予以处理。八、领导机构及监督机制2014年艺术特长生的招生录取工作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在艺术特长生测试录取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个人或中学,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相关资格。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认真进行监督。电子邮箱:jjw@cupl.edu.cn 电话:010-58909067本简章由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详情
中国政法大学2015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2015-01-28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厚德、明法、格物、致公”的人才培养目标及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为建设健、雅、怡、彩的校园文化,推进素质教育深入实施,我校2015年将进行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现将具体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生计划及专业招生对象为参加2015年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具有艺术特长的高中毕业生,文理兼收,外语语种仅限英语。本年高水平艺术团生招生计划不超过20人,签约人数不超过40人。招生专业为哲学、经济学、法学、思想政治教育、汉语言文学、英语、新闻学、应用心理学、工商管理、国际商务、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社会学、社会工作及公共管理类等共14个专业及1个招生大类。本年招生项目见下表,最终各小项根据艺术团发展需要和考生测试实际水平确定签约数,宁缺毋滥。大项小项声乐民族唱法、美声唱法舞蹈中国舞(古典舞、民族民间舞)、现当代舞管弦乐单簧管、双簧管、大管、小号、圆号、长号、中提琴、大提琴、倍大提琴民乐高胡、中阮、柳琴、笙、唢呐、竹笛、扬琴说明:1.考生提供的资格证书上的项目,必须与报名时所选定的上表所列小项相一致(例如,报考中提琴,须提供相关测试机构提供的中提琴业余考级最高级证书)。2.每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小项报名,且报名及测试过程中不能更改。二、报名条件 报名考生须已经参加国家级等级测试机构统一水平测试并已获得业余考级最高级证书,报名期间未参加测试或已参加测试但尚未取得证书的恕不接受报名。 国家级等级测试机构为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北京舞蹈学院、中国音乐家协会、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中国舞蹈家协会及中国歌剧舞剧院。 其中,舞蹈类考生要求获得中国舞蹈家协会10级、北京舞蹈学院中国舞考级普及型教材10级、北京舞蹈学院民族民间舞9级、中国歌剧舞剧院少儿舞蹈考级10级(包含青年考级)及以上等级,男生身高173cm以上,女生身高163cm以上。 考生必须在到校报到时向学校提供符合报名要求等级证书原件,未能及时提供者将不能参加测试。 三、报名办法与资格审查(一)报名方式与材料组织报名时间:2015年1月16日—21日(报名系统于21日16:00关闭)。符合条件的高中毕业生请登陆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站进入“中国政法大学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及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报名系统”(报名已结束)填写报名信息并打印报名表,经毕业高中校长签字、教务处盖章后,按照下面顺序组织材料:1.报名表(将三张同一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贴到报名表指定位置)2.个人自荐书(包括个人经历、曾获奖项、具有何种才能等,需要考生亲自书写)3.身份证复印件4. 符合报名条件的获奖证书复印件上述材料必须装订成册。(二)材料寄送报名材料务必用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寄到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以其他形式寄送视为报名无效)。申请材料寄达学校一律不退还,且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材料补充或二次邮寄。考生须尽快报名,保证报名材料于2015年1月25日前(含)寄达学校招生办公室(以我校收到报名材料为准,逾期将不再受理)。邮寄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邮编:102249 (三)资格审查对于内容齐全、符合要求的纸质报名材料,学校组织资格审查小组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将于2015年2月初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站上通知。四、测试安排对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学校将按照不同的项目,聘请校内外专家组成考核小组进行测试。测试形式为笔试和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 (一) 测试时间测试安排在2015年3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测试地点为中国政法大学昌平校区。 (二)测试内容1.笔试。笔试测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笔试。2.专业测试 舞蹈类:基本功测试、自选舞蹈一个及即兴表演 声乐类:演唱歌曲一首及视唱(五线谱、简谱自选,五线谱在2个升、降号之内) 器乐类:自选曲目一首及试奏(管弦乐视奏为五线谱,民乐视奏为简谱、五线谱自选) (三)其它 1.我校为考生提供钢琴、定音鼓、排鼓,其它与考试有关的乐器及用品请考生自备。 2.器乐类不允许使用任何伴奏,声乐类可以使用CD或MP3格式伴奏,如需使用钢琴伴奏,自带伴奏员。 3.考生报到时需持有效证件(身份证或户口簿、有关获奖及资格证书原件)。4.食宿自理。 五、签约及录取 测试结束后,按照笔试和专业测试分数3:7的比例确定考生总分,各小项根据艺术团发展需要和考生总分,按排名先后确定学校签约名单,并于2015年3月公示。 被我校列入签约名单的考生,参加统一高考,第一批录取的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省级招办有特殊规定的遵照执行),高考实际成绩(不含加分)在我校第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且在当地第一批录取分数线上的,学校予以录取。舞蹈、单簧管、小号、扬琴专业的考生,如成绩特别突出,高考实际成绩达到当地的第一批录取分数线,学校将予以录取,此类考生签约人数不超过6人。2015年允许高水平艺术团入围考生报考的14个招生专业和1个招生大类中,凡在考生高考报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科类投放计划的,考生均可报考。我校将在普招录取中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被学校列入高水平艺术团签约名单的考生,需签订协议,承诺入学后能够遵守学校艺术团的各项规定,参加学校艺术团的活动,如有违反,将按照相关文件规定予以处理。 六、领导机构、咨询电话及监督机制 2015年高水平艺术团的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 在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个人或中学,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相关资格。 招办咨询电话:010-58909122 招办自动传真:010-69743924 艺术团咨询电话:010-58909202(专业测试相关事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认真进行监督。 电子邮箱:jjw@cupl.edu.cn 电话:010-58909067 对在我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中存在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生的入选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本简章由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有政策调整,以教育部最新政策为准。中国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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