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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英文名:Beihang University (BUAA) 简称:“北航” 所在地:北京 院校代码:10006 类型:工科类/理科类/文科类/理工类/985/211/考研院校/研

985工程211工程研究生院校自主招生国防生卓越计划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简章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9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2020-01-06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9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一、 新媒体艺术与设计学院简介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的著名高校,2017年入选国家双一流A类建设高校名单。北航艺术设计专业建立于2002年,2006年成立新媒体艺术与设计学院。学院下设数字动画艺术系、视觉传达设计系、绘画系、数字媒体艺术系及数字媒体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学院与虚拟现实技术与系统国家重点实验室合作共建“数字媒体艺术研究中心”和数字媒体艺术方向,共享数字科技高端研究实验环境。学院自2007年正式招收硕士研究生,拥有设计学一级学科硕士授予权。北航新媒体艺术与设计学院努力把握信息时代的艺术设计发展趋势:l注重以网络传播为主的设计学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l努力构建美术与设计相辅相成的共生关系与教学平台l重视拓宽专业口径的综合素质与实践能力培养l重视兼具艺术素质与信息技术能力的复合型人才培养二、专业教学1.新媒体艺术与设计学院按照小班化、导师制培养模式实施专业教学。2.综合专业基础教学阶段:主要专业基础课程有素描、色彩、中外美术史、设计艺术史、摄影基础、平面设计、动画艺术与数字媒体艺术基础课程,并开设新媒体与计算机科学技术、新媒体硬件技术及应用等信息学科交叉基础课程。3.专业教学阶段:主要依学生的兴趣与志向安排进入绘画方向、视觉传达设计方向、数字动画艺术方向、数字媒体艺术方向学习,主要专业课程有:综合绘画创作、图画书创作、数字绘画艺术、网页设计、广告设计、版式设计、数字影像合成、二维及三维动画创作、互动装置设计、媒体交互设计、虚拟现实交互设计等。三、报考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考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符合2019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3.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4.具备美术基础,必须参加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的艺术类专业统考且满足我校相应专业统考成绩要求; 5.高考文化课成绩满足我校相应的成绩要求。四、招生专业/计划/学制/学费1.招生专业:设计学类(1305)2.招生计划:70人省(区、市)河北山西内蒙古黑龙江江苏浙江湖北重庆四川计划数1033322422省(区、市)山东北京辽宁吉林福建河南湖南天津计划数文科95333323理科332 最终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3.学制:四年(按学校规定可实行弹性学制)。学生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条件授予学士学位。4.学费:8000元/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五、考试及成绩要求1.艺术专业成绩要求考生须按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参加相应的专业统考。艺术专业成绩将采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专业统考成绩。考生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高考所在省份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且不低于所在省专业统考总分的75%(含)。2.高考文化课成绩要求未合并批次的省份高考成绩达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同科类第二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批次的省份高考成绩达到本省艺术类本科招生分数控制线的140%。浙江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普通类第二段线。六、录取原则1.录取批次: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录取批次为准。2.录取规则:(1)对于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投档规则进行调档,学校负责审核录取。(2)对于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投档考生的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投档成绩的合成分录取。合成分=(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450+(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满分)×550不分文理招生的省份,按照合成分从高到低统一排序,根据分省招生计划数录取;严格区分文理招生的省份,按照合成分从高到低文理分别排序,根据分省招生计划数录取。合成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照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高考文化成绩排序优先录取。有固定录取规则和投档规则的省份按照相应省份要求执行。3.按照教育部规定,以艺术类专业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4.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并通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七、其他本简章未尽事宜后续通知。本简章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八、联系方式1.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新媒体艺术与设计学院咨询电话:010-82339725,010-82314796,010-82317288咨询时间:工作日期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网址:http://art.buaa.edu.cn2.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17810616422咨询时间:工作日期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网址:zs.buaa.edu.cn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监察处联系电话:010-82338830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2019年5月16日 详情
关于我校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考试相关安排的通知2021-01-20
各位考生:现将我校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考试相关安排通知如下:一、考试安排对象:入围我校2020年强基计划校考的考生时间:2020年7月31日考点:北航实验学校中学部(北航附中),从考点西门出入内容:现场考核,上午笔试、下午面试(部分考生按照次序可能安排至晚上);取消体质测试,2020年不再将体质测试成绩作为强基计划录取依据。考试当天的具体时间、考场安排等信息,见考生准考证(预计7月29日上午可打印)。考试期间仅允许考生本人进入考点,家长及陪同人员不得入内,考试结束后须按要求及时离场。无法到场按要求参加考试的考生,我校不再安排其他形式考核、不再安排补考。注:依据上级有关通知要求,经批准,对新疆自治区考生调整采用线上综合考核方式,将原笔试、面试环节的相关考核内容进行综合测试。考生无须到现场,以指定方式参加线上考核。具体要求,我校将在给相关考生发送的《线上综合测试须知》中明确。无法按要求参加或完成考试的考生,我校不再安排其他形式考核、不再安排补考。二、现场考核相关资料提交及核验方式为落实上级及北京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保障广大考生安全健康,确保招生考试安全顺利,现提醒参加现场考核的考生(新疆考生除外)注意以下要求:1.考试前一天(7月30日)提前核验,要求如下:(1)所有考生应提供考生本人在7月30日当天的国务院客户端“行程卡”标码彩色截图、“北京健康宝”健康码彩色截图(含照片),并填写《考生防疫信息登记表》(见附件1)。注:个别因特殊情况无国务院客户端“行程卡”的考生,须在附件1中写明无法提供原因,并严格保证相关信息的真实性。(2)依据上级要求,为加强考生的身份核验比对,所有考生应再次提供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手机自拍照片(非强基计划报名系统现有照片),要求面部清晰、不化妆、不遮挡五官、不PS。照片格式为jpg、jpeg、png,大小在100kb-2M之间;照片命名方式为:报名号.jpg/jpeg/png(如:2010002010002010.jpg)。提交时间:7月30日中午12:00前。提交方式:考生将上述材料(行程卡、健康码、登记表、照片)按要求统一打包压缩后,以考生本人“报名号+姓名”命名,发邮件至我校招生办公室邮箱:zsbgs@buaa.edu.cn。考生须保证提供信息的真实性。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考生,考试当天可能会影响其入场次序及现场安排,考生须服从指挥;对正常考试可能带来的影响由考生自行承担。2.考试当天(7月31日)入场核验,要求如下:(1)考生在考点入口须现场出示本人的身份证、准考证方可进入。(2)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还须现场出示本人于7月31日当天的“北京健康宝”绿码、有相关核酸检测资质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检测日期须在7月25日及以后,打印后本人签字有效)、《考生安全承诺书》(见附件2,落款日期为2020年7月31日,打印后本人签字有效)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对于前一天提交的行程卡信息不符合要求的考生,还须现场出示本人于7月31日当天的国务院客户端“行程卡”标码。上述材料现场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得参加考试。注:对于相关材料符合要求、但有发热等身体异常状况的考生,以及国务院客户端“行程卡”非绿标、考试当日之前14天内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安排至考点内指定考场进行考试(依据防疫要求,考场条件与普通考场相比有所区别,请相关考生谅解)。考生须服从我校现场安排。三、其他说明1.强基计划考试所涉及的交通、住宿及用餐均由考生自理,考场周边停车位有限,交通压力较大,建议合理规划出行方式、提前安排行程,并服从现场管理引导要求。为减少人员聚集,建议每名考生最多1位家长陪同。2.对于考试开始前及过程中临时突发疾病或其他严重影响考试状况的考生,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及我校应急预案处理;如有本通知未提及的其他疫情影响因素发生,按照国家及北京市相关疫情防控规定处理。考生须服从应急处理决定,相关安排产生的影响由考生自行承担。3.因疫情形势变化等原因,考试安排如须依据上级有关要求做出调整,我校将及时发布有关消息;如有其他关于考试的具体要求,我校将依据需要陆续作进一步补充通知。也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系统及北航招办官方消息。4.参加我校强基计划考核的考生,需确保身体条件符合教育部关于报考相关专业的身体条件要求,如因条件不符导致虽通过考核但仍无法被强基计划录取,相关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5.参加并通过我校强基计划招生考试被确定录取的考生,不可放弃强基计划录取资格,不再参加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后续高考志愿的录取。请自愿放弃参加我校强基计划招生考试的入围考生,于7月28日下午17:00前向我校招生办公室提交申请(声明自愿放弃,并由考生本人和家长签字,附上身份证复印件),拍照发邮件至我校招生办公室邮箱:zsbgs@buaa.edu.cn。北航招生办公室电话:13521147923北航招生办公室邮箱:zsbgs@buaa.edu.cn【附件1: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强基计划考生防疫信息登记表.docx】 【附件2: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考生安全承诺书.pdf】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2020年7月27日详情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0年高考“强基计划”招生简章2021-01-20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我校2020年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也称“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培养具有空天报国情怀、扎实数理基础、科学创新能力、全球视野格局的高素质拔尖创新人才,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相关专业招生的省份,符合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  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  高考成绩优异,专业基础扎实,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突出的考生。  第二类  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  全国青少年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全国决赛中获得一、二等奖的考生。全国青少年学科奥林匹克竞赛获奖学生以全国青少年科技竞赛获奖名单公示网站(http://gs.cyscc.org/)公示的名单为准。  以上两类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相应特殊类型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我校2020年强基计划在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招生,总计划150人。招生专业为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物理学、化学、工程力学。符合第一、第二类报名条件的考生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填报的招生专业以我校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公布为准。  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仅限理科生源报考,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须选考物理,其余2门选考科目不限。  对于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和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为:理科一门限选物理且等级不低于A,另一门限选化学或者生物且等级不低于B。  报名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身体条件须满足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相关规定要求。色弱、色盲及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任一单种颜色的考生不能报考化学专业。如教育部有最新规定按最新规定执行。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  报名时间和办法  2020年5月10日至30日前考生可登录我校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网址 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006),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考生只可填报我校强基计划1个专业志愿。  (二)  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三)  入围校考办法  第一类考生  依据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由高到低排序,按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数的4倍确定各省入围我校考核考生名单(末位如出现同分情况,同分考生均获得入围资格)并公示入围标准。考生高考成绩须同时满足报名条件规定的高考成绩要求。  第二类考生  达到学校以下条件(详见下表)和报名条件规定的高考成绩要求,即可入围。  (四)  学校考核办法  学校考核包括笔试、面试和体质测试,同时对考生的综合素质档案进行评审。考生须按要求参加我校全部考核测试环节,学校考核成绩方为有效。  1. 笔试和面试方案  笔试:重点考察学生的专业知识,逻辑思考能力,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思维。  面试:我校组织专家进行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学科特长、专业兴趣、学习能力、综合素质等多方面内容。面试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测试全程录音录像。  2. 考生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考生综合素质档案进行评审,评审结果作为面试环节的重要参考和录取环节的重要依据。  3. 体质测试方案及成绩使用方法  所有考生须参加体质测试,体质测试成绩作为录取环节的重要参考,无故不参加者视为放弃我校强基计划资格。因身体原因无法参加体质测试者须提交相关证明,经我校审核同意后可不参加体质测试,成绩计为60分。具体内容详见《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体质测试方案》(可在北航招生网查看)。  (五)  录取办法  1. 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高考满分×750)×85%+(学校考核成绩÷学校考核成绩满分×750)×15%  其中,学校考核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备注:参与折算的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  2. 确定录取名单  第一类考生  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和在相关省份强基计划的招生名额,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综合素质档案评审成绩、体质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预录取名单。  第二类考生  综合成绩达到其生源地报考第一类考生最低预录取分数线的,予以预录取。  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公布录取结果,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四、培养方案  学校精育良才,立德树人,突出人才培养中心地位,把培养拔尖人才与强化爱国担当相结合,在知识创造中培养人才,在人才培养中创造知识,着力培养理想高远、学识一流、胸怀寰宇、致真唯实的领军领导人才。  学校高度重视强基计划人才培养,以支撑和引领国家重大发展战略为目标,招收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结合学科优势,在数学与应用数学、应用物理学、 化学、工程力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五大优势专业开展强基计划人才培养,针对每个强基计划专业特点,在学校人才培养总目标指引下,进一步凸显对应专业的人才培养特色。  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瞄准国际数学前沿,培养引领数学研究方向、应用数学与工程技术交叉融合、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基础数学拔尖创新人才。  应用物理学专业,夯实理论基础,突出实验实践,强化理工融合,实施科教协同,培养具有一流竞争力的应用物理拔尖创新人才。  化学专业,培养具有家国情怀、国际视野、扎实数理基础、深厚专业知识、全面实践技能,立足化学及交叉领域的原始理论创新和颠覆性技术研发的高素质拔尖创新人才。  工程力学专业,强化数理基础,厚植力学理论,注重学科交叉融合,培养工程科学技术领域的力学基础研究和前沿拔尖创新人才。  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夯实数学与信息学科基础,深化科教融合,强化学生在数据中凝练科学问题和研发复杂数据系统演化行为的潜力和能力,培养引领信息和智能科技变革的、富有原始创新精神和技术突破能力的拔尖创新人才。  学校着力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深入推进已有的一制三化人才培养模式(导师制、小班化、个性化、团队化),加强强基计划人才培养顶层设计,构建培养目标、培养体系、课程体系、教学资源与质量体系相互支撑的系统性培养体系结构。学校人才培养模式具有如下特色:  实施完全学分制的个性化培养  促进学生知识结构的科学性,推进因材施教的个性化培养,注重扎实数理基础与解决科学问题相结合,在必修课程板块外,开设与培养方向有关的系列选修课程,实施完全学分制,学生在完成必修课程后,可以结合发展规划和学习兴趣制定个性化的培养方案。  实行多维度团队化集体导师制  为学生配备由思政、学业、学术、朋辈导师组成的导师团队,思政导师引领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形成,学业导师帮助学生强化课业学习,学术导师指导学生学术素养的培育,朋辈导师帮助学生融入校园生活,各类导师组成小组,采取集体导师制,协同助力学生成长成才。  实行小班化研究型探究式教学  提高课程教学质量,全面实施小班化教学,开展研究型探究式教学,结合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在育人中的作用,推进团队式互学互教的学习方式,以一流课程助力一流人才培养。  建立科教协同项目式能力培育  充分发挥学校学科和科研优势,面向强基计划学生,全面实施科研实验室开放机制,大力支持学生参与学校科创品牌项目“冯如杯”,配备导师指导科创实践,给予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学校科创培养项目等专项支持,助力学生科研能力的培养。  注重跨文化交流能力的蕴育  大力支持强基计划学生参与学校国际化交流项目,通过国际暑期学校、国际科创项目等形式,着力培养学生国际视野和跨文化交流能力。  强基计划作为国家重大的人才培养战略,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将以一流的人才培养体系、一流的师资、一流的课程、一流的模式、一流的资源、一流的机制,努力把一流的学生培养成一流的人才。  五、其他说明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原则上所有参加强基计划考核的学生均应提交综合素质档案。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将考生电子化的综合素质档案提供我校。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份,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考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我校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系统。  (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我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三)报名我校强基计划的相关考生,需确保高考报考科类、选考科目和竞赛获奖、身体情况等条件符合我校相关专业的报考要求,如因条件不符导致无法被我校强基计划录取,相关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通过强基计划录取的学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得转专业。特殊情况下,强基计划招生专业之间可以转专业,但转入专业须有空额。对于无法完成强基计划培养方案的学生,可分流到本专业对应普通班继续学习。  (五)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六)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七)因受疫情影响,学校考核办法和录取办法可能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做出相应调整,具体安排届时另行通知。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在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校招生办公室统筹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接受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七、咨询方式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知行南楼302室  邮编:100083  招生咨询电话:13521147923(集中咨询时间:2020年5月7日- 5月30日,工作日09:00-11:30、14:30-17:00)  传真:010-82328042  电子邮箱:zsbgs@buaa.edu.cn  北航招生网:http://zs.buaa.edu.cn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纪委(监察处):电话010-82338830,邮箱jwxf@buaa.edu.cn  八  本简章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教务处负责解释。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2020年5月7日详情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0年招生章程2020-06-19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证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是国家公办、工业和信息化部直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校址分学院路校区和沙河校区,学院路校区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邮编:100083;沙河校区位于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高教园区南三街9号,邮编:102206。本科学制四年。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获得毕业证书且符合国家和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第三条 我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和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四条 我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招生工作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领导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审议、决策本科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第五条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六条 我校根据需要组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招生工作组负责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宣传、咨询并协助招生办公室进行录取工作。招生工作组组长、副组长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聘任。第七条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监察处负责受理招生过程中涉嫌存在违规违纪问题的的信访举报,按规定进行核实和处理。关于招生工作中的具体投诉建议,由招生办公室负责办理。第三章 计划与录取第八条 我校面向全国招生,学校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类别、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公布。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第九条 我校的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在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领导下,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进行。   第十条 我校按照理工类、文史类、综合改革类、艺术类分类录取。各招生专业所对应的具体专业培养方向,以我校当年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第十一条 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第十二条 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并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成绩达到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我校调档要求的情况下,我校依据考生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由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并分配专业,不设专业志愿级差。考生分数相同时,优先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细则进行排序录取;若相关批次无同分排序细则,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语、综合(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为三门选考科目总分)科目分数排序录取。关于特殊类型的录取规则,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我校相关类别招生简章执行。第十三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招生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可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第十四条 我校在调档及分配专业时,原则上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第十五条 我校在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除飞行技术专业外,无男女生比例限制。第十六条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按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参加相应的专业统考。艺术专业课成绩将采用省专业统考成绩。艺术类考生的录取原则以我校公布的艺术类招生简章为准。第十七条 我校英语专业、飞行技术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德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或德语,其他专业对外语语种均不限制。第十八条 我校根据有关省份实施的高考改革方案和招生录取改革的建议要求,相应制定了录取方案。我校在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和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为:理科一门限选物理且等级不低于A,另一门限选化学或者生物且等级不低于B;文科一门限选历史且等级不低于A,另一门不限且等级不低于B。考生进档后按“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办法安排专业。对相关特殊类考生的要求以我校公布的简章为准。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原则上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我校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各招生专业对应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第十九条 我校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实施农村和贫困地区定向招生、民族专项招生、港澳台侨招生等招生计划。第二十条 我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此外,飞行技术专业按民航飞行员体检要求执行。第四章 附则第二十一条 对保送生、强基计划、高校专项、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艺术类、飞行技术专业等特殊类型招生事宜,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我校相关类别招生简章执行。第二十二条 我校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勤工助学、助学金、一次性补助、减免学杂费”等资助措施,保证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第二十四条 我校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奖贷学金政策等详细信息通过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第二十六条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uaa.edu.cn,E-mail:zsbgs@buaa.edu.cn,咨询电话:010-82317695。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信访举报电话:010-82338830。 详情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5所院校在京招飞165人2017-11-09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许 卉) 记者从北京教育考试院获悉,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5所院校2018年在京计划招收165名飞行学生。5所院校分别是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民航大学、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和滨州学院,招收的专业均为飞行技术,学制四年。其中中国民航大学计划招生人数最多,为75人。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计划招收40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计划招收30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和滨州学院都计划招收10人。不同的招生院校定向培养的航空单位也不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为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培养20人,为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定向培养10人。中国民航大学为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培养50人,为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定向培养20人,其余5人由中国民航大学统一组织招飞工作。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为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培养30人,为其他单位定向培养10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计划招收的10人均为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培养。滨州学院计划招收的10人为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培养。想要报考的考生要符合以下条件:普通高中毕业生,参加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文理不限,外语语种限英语;具有北京市正式户口,年龄为16至20周岁(1998年9月1日之后—2002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等有关条件。考生要参加面试,合格后参加体检。面试项目包括身高、体重、视力、五官、体型和口试。招考单位将对面试、体检(心理品质)合格的考生进行背景调查。考生要参加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考报名、填报志愿、普通体检与其他考生同步进行。高考结束后,招考单位还将对体检、背景调查合格的考生进行身体复检。面试、体检及背景调查合格的考生要填报高考志愿,在提前批次A段进行填报。飞行技术专业的录取严格按照中国民航总局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提前批次A段(含军事、公安等院校)进行。根据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既看考生的高考总分,还看英语和数学单科成绩。已被飞行技术专业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所报其他志愿的录取。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复查。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相关链接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适合报考飞行技术专业:(1)男生身高不足168厘米或超过188厘米;女生身高不足168厘米或超过180厘米(以各航空公司公布的要求为准);(2)标准体重计算方式: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身高(厘米)-110]×10%,体重不足或超出以上范围者;(3)骨与关节疾病或畸形;(4)明显的“○”型或“X”型腿;(5)久治不愈的皮肤病,如头癣、湿疹、牛皮癣、慢性荨麻疹等;(6)慢性肠胃道疾病;(7)肝炎或肝脾肿大,HBsAg阳性;(8)肾炎或血尿,蛋白尿;(9)有传染病史、精神病家族史、癫痫病史;(10)颜面五官明显不对称;(11)晕车、晕船;(12)口吃;(13)耳朵流过脓,听力差,经常耳鸣;(14)裸眼视力低于C字表0.1,矫正视力低于1.0(以各航空公司公布的要求为准);(15)肺结核;(16)较重的砂眼或倒睫;(17)直系亲属有违法犯罪记录或参加邪教组织者。原标题: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中国民航大学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滨州学院 5校在京招飞165人详情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2017-03-21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是教育部批准的全国建设高水平运动队的普通高等学校。为推动我校体育运动开展,提高学校竞技体育水平,增强大学生体育素养,加强与全国中学、体校、体工队在体育教育、运动训练方面交流与沟通,共同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才,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2017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高水平运动队将继续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一、招生项目及招生计划招生项目招生计划男子排球0—6名女子排球0—6名男子足球0—11名田   径0—12名羽毛球0—4名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总计划不超过39人,公示合格考生人数按教育部规定执行,根据测试情况,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二、报名条件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5年9月1日(含)后出生)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报名: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我校的运动项目一致(原则上运动小项也应对应一致)。三、报名程序1、考生可于2017年1月25日16:00起登陆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jyc.buaa.edu.cn/zsweb)点击“网上报名”进行注册、报名,网上报名截止至2017年2月11日24:00。步骤:注册->登录系统->选择报考“高水平运动队”->填写信息->打印报名表。2、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请下载打印报名表、高水平运动队推荐表,与运动员等级证书(二级及以上)、运动成绩证明、身份证、学生证、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复印件于2017年2月12日统一开始邮寄至“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体育部办公室收”(邮政编码100191,联系电话13161875143),邮寄截止时间2月15日(以快递邮戳时间为依据)。四、报名审核我校将组织专家对考生邮寄的报名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根据全国大学生单项协会参赛资格规定、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实际需要对报名考生进行筛选,确定参加我校测试选拔考生名单。2017年2月20日起已报名的考生可以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考生可下载打印《选拔考试通知书》。五、测试选拔我校成立由校内外专家组成的专家考核组,负责具体实施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专项测试工作。1、报到时间2017年2月24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2、报到地点: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体育部二楼会议室3、报到须知: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我校招生网上打印好的《选拔考试通知书》、身份证、学生证、测试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原件到指定地点报到,领取《测试须知》和有关测试材料。4、考生报到时须签署《同意接受兴奋剂检查和不使用兴奋剂的承诺书》。5、测试时间:2017年2月26-27日足球项目初试时间:2017年2月25日下午16:00统一进行初试,初试通过者方可参加2月26-27日复试。(注:足球项目根据报名和报道人数决定是否进行初试)其他各项目具体测试的时间、地点见报到后发给考生的《测试须知》。6、测试结束后,我校根据考生测试成绩,择优进行签约,并向考生所在生源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备案。六、录取办法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我校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签约考生执行以下优惠政策和录取办法:1、对于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合格,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时,予以录取。2、对部分运动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线的65%时,予以录取。3、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的考生,经我校核准后可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考试的有关要求参见附件:《关于做好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试点高校有关文化课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6]11号)。注:1、对于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线的省(区、市),按照各省(区、市)相关规定执行。2、获得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签约的考生,须在生源所在省(区、市)参加高考报名,并按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规定填报志愿。3、组织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统一测试省份(区、市)的签约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份(区、市)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统一测试且合格。七、监督机制1、我校在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选拔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选拔办法、标准、程序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2、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实施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选拔录取工作,保证工作正常有序进行,坚持做到程序规范化、办法公开化、结果公示化。3、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选拔录取工作由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4、学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申请并参加测试。报名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该考生的所有资格。八、注意事项1、考生报到时,学校不安排接站和住宿,往返路费、食宿费用由考生自理。2、考生没有进行网上注册报名的不允许现场报名。3、考生须在专项测试前签订“同意接受兴奋剂检查和不使用兴奋剂的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4、测试期间考生请随身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等身份证明原件。5、参加测试的所有考生必须购买测试期间的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报到时提交保险单据原件,否则不能参加测试。6、考生须按测试时间地点的要求准时到达测试场地。7、考生参加测试前由自己准备相关运动服装、运动鞋、护具等装备。8、在参加测试过程中,考生应严格执行测试专家考核组教师的统一安排进行测试,不得干扰和妨碍专家考核组的工作,否则取消测试资格。9、考生要加强安全意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10、我校将对测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备案,从严查处替考、服用兴奋剂等严重作弊行为。11、凡被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考生入校后录取专业统一为“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商管理)”,录取后原则上不得调整专业。12、凡被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在入学后须进行复试,复试内容与高水平运动队选拔测试内容相同,对达不到或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九、联系方式(工作日期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1月27日-2月5日不接受电话咨询)1、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187011666722、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体育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田径场西侧看台下咨询电话:13161875143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纪检监察办公室纪检监察电话:010-82317582十、其他说明1、若教育部或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相关规定有变化,则按新的规定执行。2、本简章未尽事宜后将续通知,最终解释权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2017年1月25日附件:关于做好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试点高校有关文化课考试工作的通知[教育部教学司〔2016〕11号]各有关高校:为进一步规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11号)要求,2017年起高水平运动队试点高校不再为一级(含)以上运动员考生单独招生组织文化课考试,有关考生需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现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一、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英语4科,每科满分为150分,4科满分为600分。考试时间为2017年4月22日至23日。考试大纲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公布。二、凡符合试点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报名条件且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拟申请试点高校单独招生考试资格的考生,应于2017年3月20日至25日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或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的“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文化考试报名系统”自主报名、交费。4月10日起,考生可在报名网站下载准考证,根据准考证上的要求,按时在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考场参加文化课考试。三、有关高校可于5月20日起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下载报考本校高水平运动队单独招生考生的文化课考试成绩。高校根据本校办学定位和培养要求,结合有关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所有考生成绩分布,自主划定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高校要切实提高对学生文化素质要求,不得为完成招生计划而降低文化课考试成绩标准。高校划定的文化课合格线及录取考生文化课成绩须在本校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四、试点高校须将上述有关要求在本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办法中予以明确,面向社会公开,并做好相关宣传解释工作。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gaokao.chsi.com.cn;gaokao.chsi.cn。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2017年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有关文化课考试时间安排 上  午下  午9:00—10:3014:00—15:304月22日语  文数  学4月23日政  治英  语教育部高校学生司2016年11月17日详情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7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2017-01-16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是教育部最早批准的可招收高水平艺术团艺术特长生的高校,为加强我校艺术团建设,推进我校美育工作开展,活跃校园文化生活,以美育人,以文化人,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我校艺术团需要,2017年我校高水平艺术团拟招收艺术特长生不超过39人。具体办法如下:一、招生对象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艺术特长突出,综合素质全面,学习成绩优良,身体健康并有志于报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的高中毕业生。二、招生项目及资格名额优惠政策招生项目资格名额  A类民乐类唢呐1民族打击乐1弦乐类大提琴1低音提琴1行进管乐类圆号1交响管乐大管1双簧管1声乐类女高音(同等条件下,会钢琴即兴伴奏者优先)1舞蹈类舞蹈(女)1舞蹈(男)1戏剧类话剧表演(女)1      B类    民乐类唢呐1民族打击乐2二胡3琵琶2扬琴2竹笛2弦乐类  小提琴2大提琴2低音提琴2竖琴2交响管乐类  双簧管1大管1行进管乐类  圆号2小号2长号3次中音号3长笛3萨克斯2大号3西洋打击乐(同等条件下,会马林巴、民族打击乐的优先)2声乐类  男高音(同等条件下,会钢琴即兴伴奏者优先)3男低音(同等条件下,会钢琴即兴伴奏者优先)3女低音(同等条件下,会钢琴即兴伴奏者优先)3女高音(同等条件下,会钢琴即兴伴奏者优先)2舞蹈类舞蹈(女)6舞蹈(男)5戏剧类话剧表演(女)1话剧表演(男)2注:1、A类、B类优惠政策详见第六条“认定标准”部分;2、我校将严格按照招生项目资格名额招收高水平艺术团考生,若符合认定条件的考生人数少于项目资格名额,资格名额可以在同类优惠项目内调整。三、报名条件及材料舞蹈类:从事专业训练5年以上,中学阶段参加舞蹈团两年以上,具备较好的艺术表现力和即兴创作能力者优先考虑。男生身高1.72米(含)以上,女生身高1.60米(含)以上,测试前进行身高测量,不符合要求者不予测试。报名材料需包括:参加中学舞蹈团的校方证明,考级最高等级证书复印件或者中学阶段获舞蹈比赛省市级一等奖或国家级二等奖证书复印件、考生本人独舞视频影像的DVD光盘,内容包括考生自选舞蹈剧目及基本功、技巧展示。声乐类:从事专业训练5年以上,能熟练视唱五线谱,中学阶段具备三年以上参加合唱团的经历,具备个人独唱能力,舞台演出经验丰富,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会钢琴即兴伴奏并达到较高水平者。报名材料需包括:参加中学合唱团的校方证明,考级最高等级证书复印件或者中学阶段获声乐比赛省市级一等奖或国家级二等奖证书复印件、考生本人独唱视频影像的DVD光盘(录音录像必须是同期声,不允许后期对声音进行修饰处理)。民乐、管乐、弦乐类:中学阶段具备三年以上乐团演奏经验,独奏水平高,优先考虑能演奏多种乐器并达到较高水平者。报名材料需包括:参加中学乐团的校方证明,考级最高等级证书复印件或中学阶段获器乐比赛省市级一等奖或国家级二等奖证书复印件、考生近期独奏视频影像的DVD光盘(录音录像必须是同期声,不允许后期对声音进行修饰处理)。戏剧类:中学阶段具备三年以上话剧团表演经验,形象较好,优先考虑有朗诵特长、会双语会议与大型活动主持经验者。报名材料需包括:参加中学话剧团的证明,考级最高等级证书(朗诵)复印件或中学阶段获话剧、朗诵等比赛省市级一等奖或国家级二等奖证书复印件,考生近期话剧出演主要角色及朗诵视频影像的DVD光盘(录音录像必须是同期声,不允许后期对声音进行修饰处理)。注:1、乐团、舞团、合唱团、话剧团经验证明:由考生所在团体出具该生排练演出的书面证明,需注明考生在团的起止时间,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2、为防止在寄送过程中出现损坏等特殊情况,考生可在报名过程中提供网盘的分享链接,作为备份申请材料。四、报名流程1、2017年1月13日起,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录阳光高考网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spystbm/),进行注册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请下载打印报名申请表,经考生本人签字和所在中学盖章后上传到报名系统(考生需注意上传到报名系统的申请表版本号必须与报名系统一致),其他所有获奖证书和证明材料(各类视频影像DVD材料除外)均须上传到报名系统。考生上传到报名系统的所有材料必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无效。2017年1月18日24时网上报名截止。考生须将下载打印的《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7年高水平艺术团申请表》,与相关报名材料(校方证明、最高等级证书复印件、省级以上比赛证书复印件、考生本人视频影像DVD光盘等),于2017年1月20日17:00前一并于寄至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团委(以实际收到时间为准)。报名材料未按时寄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2017年2月24日后考生可在报名网上查询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考生请于2月26日前确认参加考试,2月27日至3月1日考生可以打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7年高水平艺术团考核准考证》。报到时需携带打印好的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2、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团委知行北楼211室。邮政编码:100191。收件人:艺术团训练管理中心。电话:18210343908。报名材料须用EMS寄送,并在信封上注明所报项目和类别,所有材料恕不退还。五、测试选拔1、初审我校将组织专家对已报名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择优确定参加现场测试的考生名单。各项目参加现场测试的考生名额上限为拟认定名额的8倍。报名材料不齐全不真实者不能参加初审。2、测试现场确认2017年3月2日通过初审的考生持《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件按照通知时间地点进行现场确认。未按时进行现场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3、艺术项目测试测试时间:定于2017年3月3日举行,具体考场安排在现场确认时通知。测试内容:舞蹈类:a、自选舞蹈;b、基本功;c、动作模仿;d、技巧展示;行进管乐类:a、自选乐曲1首(自选乐曲一首曲目进行测试,时间长度在5分钟以内); b、视奏(考生抽选一道视奏题目进行测试);c、基本协调性测试(考生在考官的带领下进行简单的节奏和肢体动作的模仿);d、行进基本测试(考生抽取行进方案谱,在规定场地进行行进方案的测试)。注:(1)a、b项测试为单独测试,即考生独立完成所有测试;c、d项测试为分组测试,在测试前考生将抽签决定分组,并以组为单位进行测试。(2)在测试前,将面向考生举办相关的行进管乐图谱及队列行进说明会(具体时间待通知),考生自愿参加。民乐类、管乐类、弦乐类:a、自选乐曲1首,b、视奏;声乐类:a、自选歌曲1首,b、五线谱视唱;戏剧类:a、自选一段小品,时间不超过4分钟,b、背诵古诗一首(绝句)c、根据评委要求进行即兴表演,时间不超过2分钟。说明:(1)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项,不可兼项。(2)我校提供下列测试用乐器:声乐类考场:钢琴管乐类考场:定音鼓、小军鼓、马林巴(四组半)声乐考生可自带钢琴伴奏或使用CD伴奏,舞蹈音乐一律使用CD伴奏。4、文化课测试2017年3月4日,我校将组织考生进行文化课测试。文化课考试内容包括语文、数学、英语三个科目,共计300分。考试不区分文理科,统一划线。考试过程中作弊者,取消考试资格。六、资格认定办法1、必要条件:考生必须参加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组织的艺术特长专业测试和文化课考试。若所在省市举办艺术特长统一测试,考生须参加本省市艺术特长生统测,获得相应资格者才能作为我校高水平艺术特长生人选。2、认定标准: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将根据文化课测试成绩划定达标分数线,并按以下原则确定各项目资格人选:(1)A类:降至生源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为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水平艺术团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要求:艺术项目测试90分以上(含)且文化课测试成绩达标的考生,根据招生项目资格名额,按艺术测试成绩从高到低顺次予以认定(艺术测试成绩相同者,以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2)B类:降至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生源省份本科第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非750分制省份考生按比例折算),上海、浙江考生的优惠分数将根据相关规定确定。要求:艺术测试成绩80分以上(含)的考生,根据招生项目资格名额,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顺次给予认定(文化课成绩相同者,以艺术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序),已获降至生源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条件的考生不再参与此认定排队。(3)严格按照招生项目资格名额进行认定,若符合认定条件的考生人数少于项目资格名额,资格名额可以在同类优惠项目内调整。3、查询测试结果:考生可于2017年3月下旬在报名网站上查询。4、招生网站公示:认定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将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5、签约与公示:4月初,我校与被认定的考生签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高水平艺术团团员认定协议书》,并将签约考生名单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不签约者取消认定资格。被艺术团录取的所有考生入校后须参加艺术团教学排练、校园演出及比赛等活动,不得擅自退团。6、高考志愿填报:被认定的考生须按照生源所在省份设立的高水平艺术团批次填报(在未设立的省份则须第一志愿第一顺次填报),并按照本省公布的我校招生计划专业范围内填报专业志愿。七、联系方式1、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18311266670北航招办网址:zsjyc.buaa.edu.cn/zsweb2、共青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委员会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团委(北航知行楼北楼211室)咨询电话:010-82338539/18210343908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监察处联系电话:010-823175824、咨询时间:2017年1月13日至1月23日,2月21日至3月2日,工作日期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九、说明1、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全程接受校监察处监督和社会监督。2、测试过程全程录像,器乐类测试拉帘进行。3、学生本人及中学应本着“诚信”原则,严格按照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该生的认定资格及学校推荐资格。4、我校高水平艺术团选拔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试期间考生食宿自理。考生可参考我校招生信息网发布的“温馨提示”查询学校周边住宿及交通信息。5、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艺术团的有关规定均适用于我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属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重要时间节点:1、2017年1月13日—1月18日24:00,网上报名2、2017年1月20日17:00,停止接收报名材料3、2017年2月24日 公布初审结果4、2017年2月26日前网上确认参加考试5、2017年2月27日至3月1日 网上打印准考证6、2017年3月2日 参加测试考生报到7、2017年3月3日 艺术项目测试8、2017年3月4日 文化课测试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2017年1月13日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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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详细地址:
    中国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
  • 电话:
    %u0030%u0031%u0030-%u0038%u0032%u0033%u0033%u0030%u0030%u0030%u0032/%u0030%u0031%u0030-%u0038%u0032%u0033%u0033%u0030%u0030%u0030%u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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