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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医科大学

英文名:Capital Medical University 简称:“首医”,“首医大”,“CMU” 所在地:北京 院校代码:10025 类型:文科类/理科类/医药类/考研院校

市属重点大学
  • 首都医科大学招生简章

首都医科大学2018年乡村医生高职自主招生简章2020-02-12
首都医科大学2018年乡村医生高职自主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北京市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中文全称为首都医科大学,校本部位于右安门校区,地址为北京市右安门外西头条10号,燕京医学院位于顺义校区,地址为北京市顺义区大东路4号。  第三条 首都医科大学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是一所全日制北京市属公办重点大学,上级主管部门是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第四条 首都医科大学执行教育部规定,坚持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学费:序号专业名称学制招生计划学费1临床医学(乡村医生)(门头沟区)三年1502临床医学(乡村医生)(大兴区)三年903临床医学(乡村医生)(通州区)三年904临床医学(乡村医生)(顺义区)三年905临床医学(乡村医生)(昌平区)三年1306临床医学(乡村医生)(平谷区)三年1507临床医学(乡村医生)(怀柔区)三年1508临床医学(乡村医生)(密云区)三年1509临床医学(乡村医生)(延庆区)三年500合计1500备注:(1)该专业为定向招生,考生只能填报户籍所在区的专业;   (2)免学费和住宿费;    (3)预录取考生必须与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后方可被正式录取;毕业后在村卫生室从事乡村医生职业(无编制)。  第三章 报名办法  第六条 报名条件  1.已参加北京市2018年高考报名的考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应届及往届毕业生;  3.年龄:30岁以下;  4.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我校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补充规定。  (1)对考生视力的要求是:眼睛的近视矫正视力不低于4.8,各眼矫正视力镜片度数不超过800度,无色盲、色弱,无斜视、弱视;  (2)对考生听力的要求是:双耳听力范围均不低于3米;  (3)对于嗅觉迟钝、口吃者不予录取;  (4)肝功能异常者不要报考;  (5)考虑到医疗卫生服务的特殊性,学校明确提出,不鼓励躯干或肢体残疾考生报考,否则将无法完成学业。  对于新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将以入学后的体检复查为准,对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5.招生范围为招生专业限定区的考生,即门头沟区、大兴区、通州区、顺义区、昌平区、平谷区、怀柔区、密云区、延庆区。  第七条 网上报名: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先登录我校网站进入“高职自主招生网上报名系统”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信息采集,然后来我校进行现场确认。  1.报名网址:http://zhsh.ccmu.edu.cn/。  2.网上报名时间:3月18日8:30--3月22日12:30。  第八条 现场确认: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来我校进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3月24日--25日8:30-16:00。  2.现场确认地点:首都医科大学校本部(北京市丰台区右安门外西头条10号)。  3.现场确认时须携带和交验的材料:  (1)自主招生报名表:考生在我校“高职自主招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信息采集后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此表必须经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字,更改无效。  (2)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考生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需复印户主及本人户籍页)。  (4)一寸彩色免冠同底照片两张。  (5)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携带《北京市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册》的复印件并加盖学校公章;往届高中毕业生携带《北京市高中学生学籍卡片》正反面(带照片、有操行评语)或《北京市高中学生考试(考查)成绩登记表》和《北京市高中学生评语表》的复印件并加盖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公章;三校生(中专、职高、技校生)提供在校期间各学年的各科考试成绩单及操行评定的原件及加盖毕业学校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往届高职毕业生携带《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退役士兵携带“退役士兵教育培训核准通知书”或区县民政局开据的“退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应届生所在学校推荐意见。  (7)高中或中职阶段各类获奖证书的原件、复印件。  (8)考生须携带2018年高考体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9)报名费100元/人。  以上材料统一使用A4纸张打印或复印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连同我校要求携带的原件于现场确认时交予我校招生办公室。考生所交材料复印件不予退还。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取消录取资格。  第四章 考试办法  第九条 入学考试分为笔试和复试。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需参加笔试和复试。  1.笔试:满分300分  (1)考试内容:我校参加公办高职联合命题的笔试;考试内容是语文、数学、英语的综合试题,考试时间150分钟,满分300分;  (2)考试时间:2018年3月31日上午9:30-12:00。  2.复试:满分50分  (1)参加复试人员比例:笔试成绩出分后,各区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计划数的1:1.2划线,确定参加复试的人员。请考生随时关注学校招生网,参加复试人员名单将在网站上公布。  (2)考试内容:重点考察考生的基本常识、形象气质、心理素质、语言表达、创新思维、应变能力及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专业潜能等。  (3)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以上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安排详见学校招生网站,网址为http://zhsh.ccmu.edu.cn/。  第十条 加分政策  1.应届毕业生:获得北京市政府奖学金者;在高中或中职阶段取得市级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的考生,加10分计入总成绩。在高中或中职阶段取得区级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的考生,加5分计入总成绩。  2.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获优秀士兵荣誉称号或三等功(含)以上者,加10分计入总成绩。  3.高中或中职阶段获得区(县)级及以上的学科类竞赛(数学、语文、物理、化学、生物、英语、科技类)三等及以上奖项,加10分计入总成绩。此类别取得多个奖项,最多只加10分。  以上奖励加分政策同类别不累加,不同类别可以累加。每名考生最高只可享受20分的加分。  加分的考生须在现场确认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经我校严格审核后确定加分成绩。  第五章 录取办法  第十一条 自主招生录取工作由学校主管领导和相关部门及学院负责人组成的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和监督自主招生工作,同时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二条 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复试成绩+加分成绩  第十三条 志愿填报:考生只可填报户籍所在区的专业,不得跨区填报专业。  第十四条 录取原则:按照“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方针,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其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区之间不进行跨区调剂。在总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农村户籍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如果部分区上线考生人数低于计划数,剩余计划调整至生源充足所在区。  第十五条 学校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预录取考生与所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签订协议后,报学校高职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在我校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报北京教育考试院审核,经审核同意后,我校将考生录取通知书寄送所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考生方可领取录取通知书。  考生被我校正式录取后,不得再参加当年的普通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当年的普通高考。  第六章 报到与后续管理  第十六条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我校书面同意而逾期不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具体报到要求详见我校新生报到须知。  第十七条 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申报有关材料。对于不符合国家规定或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发现,经确认即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第十八条 办学地点:根据教学安排需要,教学过程在首都医科大学顺义校区——燕京医学院进行。临床阶段教学在首都医科大学教学医院进行。  第十九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  第二十条 奖学金:我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同时设有三好生、综合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等多项奖项。  第七章 学生就业  第二十一条 学生依据就读前和区卫计委所签协议由各相关区卫计委统筹安排,毕业后在村卫生室从事乡村医生工作,服务期以协议签署年限为准。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适用于首都医科大学高职自主招生。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当年国家有关规定为准。  第二十四条 联系方式  首都医科大学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83911084  学校网址:http://www.ccmu.edu.cn  招生网址:http://zhsh.ccmu.edu.cn  学校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右安门外西头条10号详情
首都医科大学2018年乡村医生高职自主招生专业及计划表2020-02-12
序号专业名称学制招生计划学费1临床医学(乡村医生)(门头沟区)三年1502临床医学(乡村医生)(大兴区)三年903临床医学(乡村医生)(通州区)三年904临床医学(乡村医生)(顺义区)三年905临床医学(乡村医生)(昌平区)三年1306临床医学(乡村医生)(平谷区)三年1507临床医学(乡村医生)(怀柔区)三年1508临床医学(乡村医生)(密云区)三年1509临床医学(乡村医生)(延庆区)三年500合计1500备注:(1)该专业为定向招生,考生只能填报户籍所在区的专业;   (2)免学费和住宿费;    (3)预录取考生必须与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后方可被正式录取;毕业后在村卫生室从事乡村医生职业(无编制)。详情
首都医科大学2019年各省市各批次录取分数线公示2020-02-12
序号省份录取批次录取最高分(理工)录取最低分(理工)备注1北京本科提前批A段(1051)575537详见2019年首都医科大学本科提前批A段录取结果本科提前批A段(8002)605513详见2019年首都医科大学本科提前批A段录取结果本科提前批B段628528详见首都医科大学2019年本科提前批B段录取结果本科普通批(1051)665581本科普通批(8002)5965462天津本科批(1132)678642本科批(4132)5755673河北本科一批(校本部)668636本科一批(燕京)6216074山西贫困地区专项567551本科一批6265965辽宁本科一批6636406吉林本科一批6545657黑龙江本科一批6565868江苏本科一批3963809浙江本科一批67361510安徽贫困地区专项616576本科一批64562411福建本科一批63861512江西本科一批64660813山东本科批(校本部)668612本科批(燕京)60957514河南贫困地区专项606541本科一批65263515湖北贫困地区专项593563本科一批63957516湖南贫困地区专项602589本科一批62760917广西本科一批66160518四川贫困地区专项653607本科一批67966719贵州贫困地区专项582553本科一批66060320西藏本科一批630(汉)400(少数民族)59340021陕西本科一批66961222甘肃本科一批63560823新疆本科民族预科班624534内地高中班(本科)556(普通类)558(单列类)502(单列四年)55451442324西藏内地高中班(本科)49540325青海本科一批61846426港澳台联招489414详情
首都医科大学关于落实北京市2020年高端技能人才 贯通培养试验项目专升本转段考试方案2020-02-12
根据2014年下发的《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审定首都医科大学与首都铁路卫生学校联合培养护理人才方案的请示》及《关于做好北京市高端技术技能人才贯通培养试验项目专升本转段工作的通知》(京教函〔2019〕537号)等文件精神,为全面做好我校2020年贯通培养试验项目专升本转段考试(以下简称转段考试)工作,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资格确认完成护理高职阶段学习,并完成不少于8个月临床实习,通过高职毕业资格审核,成绩合格的贯通培养(3+3+2)高职段学生。转段学生资格由首都医科大学依据学生学籍信息严格审核,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按照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开展贯通培养试验项目专升本转段报名。考试时间依照北京教育考试院的要求统一安排。二、转段考试办法转段考试积极贯彻落实贯通理念,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综合评价的方式,综合评价由专业课考试、平时科目考试、能力突出项目三个部分组成,专业课和平时成绩两项满分100分,能力突出项目分数在转段考试办法第三条中详述。成绩计算方法如下:综合评价得分=专业课1成绩20%+专业课2成绩20%+平时科目成绩60%+能力突出项目(0-10分) (公式1)专业课考试1、考试科目考试科目包含2门专业课程。护理专业(贯通培养(3+3+2)专业课考试科目:内科护理学(专业课1)、外科护理学(专业课2)。2、分值及考试时长专业课每门课卷面满分均为100分,折算到综合评价成绩分别为20分,两门专业课共计满分40分。专业课每门课考试时长90分钟。3、命题与阅卷根据贯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和专业特点给出考试大纲,由首都医科大学按照考试大纲命题。阅卷评分采取集体阅卷,根据评分标准评分。4、考试地点及组织。考试地点设置在首都医科大学,最终以准考证公布具体地点为准,考试前一周内发放准考证。平时科目考试平时科目考试成绩为学生高职阶段第一至第四学期必修课成绩(补考通过科目成绩以60分计算)的平均值,在学生参加专业课考试一周前汇总。平时科目成绩满分100分,折算后在综合评价成绩中满分60分。能力突出项目学生在高职阶段,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获得市级(含)以上奖励,由学生所在学院组织学生填报能力突出项目加分表,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1.参加由学校组织、认可的市级及以上文体、技能及科技比赛并获奖者,不分等级加4分。2.其他加分项(1)曾获得国家奖学金、校级特等奖、市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加10分;(2)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工作奖、科研创新奖、文体活动奖荣誉称号加2分。3.各级优秀奖学金、学习进步奖,因与学业成绩密切相关,不再纳入能力突出项目加分体系。注:所有奖项不累计,全学程以最高奖项、最高分加1次。三、录取规则及备案(一)预录取标准根据公式1计算结果,综合评价得分不低于60分。(二)备案首都医科大学招生办公室根据合格标准提出预录取名单,并在学校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北京教育考试院备案。预录取学生在取得高职毕业证书后方可正式办理相关入学手续。首都医科大学教务处2019.12.23详情
首都医科大学2020年自主招生专业及计划2020-04-20
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计划数合计150620101临床医学 (乡村医生大兴区)三年11620101临床医学 (乡村医生通州区)三年11620101临床医学 (乡村医生顺义区)三年11620101临床医学 (乡村医生昌平区)三年12620101临床医学 (乡村医生门头沟区)三年15620101临床医学 (乡村医生平谷区)三年15620101临床医学 (乡村医生怀柔区)三年15620101临床医学 (乡村医生密云区)三年15620101临床医学 (乡村医生延庆区)三年30620101临床医学 (乡村医生房山区)三年15详情
首都医科大学本科、高职(专科)2019年招生章程2019-05-17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北京市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名称:首都医科大学;上级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第三条?首都医科大学是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北京市政府共建、北京市属重点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培养包括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高职(专科)在内的各类高级专门人才。第四条?学校办学地址:校本部(主校区)--北京市丰台区右安门外西头条10号;顺义校区(燕京医学院)--北京市顺义区大东路4号。第五条?学校招生工作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六条?对经由省级招生机构审核通过并被学校确认录取的本科、高职(专科)考生,将发放由校长签发并盖有首都医科大学公章的新生录取通知书,考生凭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对取得学校学籍,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毕业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为首都医科大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相应学位证书。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七条?学校设有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本科、高职(专科)的招生工作。第八条?学校教务处招生办公室(简称招生办公室)是我校本科、高职(专科)招生的实施机构,具体负责处理本科、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九条?学校纪委作为招生监察机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第十条?学校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数量、生源质量、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并结合学校近年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来源计划落实情况,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2019年各专业分省招生计划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编印的《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第十一条?在京招生的“双培计划”、“外培计划”、“北京郊区定向班计划”、“北京急救中心定向班计划”,依据北京市相关政策和我校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二条  按照教育部及北京市相关文件精神,我校安排不超过学校本科计划1%的名额作为预留计划,预留计划的使用经学校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或投放到生源相对较好的省份。 第四章?录取规则第十三条?学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根据生源的具体情况确定提档比例,调阅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生源情况,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105%。第十四条?录取原则:1.录取时,进档考生以高考实考分和专业志愿为录取依据,采取分数优先的方法确定专业,不设专业级差。分数相同则优先录取志愿在前者;分数志愿均相同且专业计划余额不足时,将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和综合科目成绩,对单科成绩高者进行录取。在实考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政策性加分的考生。2.对高考成绩达到学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符合录取条件,但未达到所填报专业的录取分数的考生,凡服从专业调剂者将被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3.对于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为物理、化学,等级要求B+B+及以上。必修科目测试、综合素质评价符合江苏省的相关规定。符合以上条件者按分数顺序投档,录取原则先分数(不含加分)后等级。4.对于浙江省考生,我校各专业要求的选考科目详见浙江省考试院网站和我校招生信息网。第十五条?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条件:1.语种要求:鉴于我校教学过程中有中英文双语教学,建议非英语语种的考生不要报考我校,凡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入学后须改学英语。“5+3”一体化学生部分专业课程英文授课,只招英语语种的考生。2.单科成绩要求:北京市“外培计划”考生的英语单科成绩要求预防医学专业不得低于125分,护理学专业不得低于100分。3.体检要求:学校在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育厅〔2010〕2号)的前提下,从医学人才培养和就业的特殊要求考虑,从对考生负责、维护考生利益的原则出发,再次强调对考生身体状况的特殊要求,并做补充说明。(1)各专业对考生视力的要求是:眼睛的近视矫正视力不低于4.8,各眼矫正视力镜片度数不超过800度,无色盲、色弱,无斜视、弱视;(2)各专业对考生听力的要求是:双耳听力范围均不低于3米;(3)对于嗅觉迟钝、口吃者不予录取;(4)口腔医学专业不招收左利(即左撇子)的考生;(5)肝功能异常者不要报考医学类专业;(6)考虑到医疗卫生服务的特殊性,学校明确提出,不鼓励躯干或肢体残疾考生报考我校医学类专业,否则将无法完成学业。对于新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将以入学后的体检复查为准,对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4.护理学专业的要求:护理学专业招收有专业志愿的男生;鉴于护理行业的特殊性,对报考护理专业的考生要适当考虑身高,原则上身高不能低于1.55米。5.北京郊区定向生的要求:在北京地区招收五年制临床医学、预防医学专业郊区定向班,在本科提前批录取,面向定向单位所在区户籍的考生,不能跨区报考,只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有专业志愿的考生。教学过程在燕京医学院进行。录取后考生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与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方可办理新生入学手续。考生毕业后由定向单位安排就业。6.北京急救中心定向生的要求:在北京地区招收的临床医学专业(北京急救中心定向),在本科提前批录取,面向北京市户籍的考生,只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有专业志愿的考生,教学过程在燕京医学院进行。录取后考生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与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方可办理新生入学手续。考生毕业后在定向单位就业。7.内地高中班的要求:学校招收的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录取工作在教育部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按照“统一考试、统一阅卷、单独划线、单独招生”的办法和要求进行录取,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医学检验技术和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在燕京医学院学习培养,住顺义校区;其他专业在校本部培养。8.新疆民族预科班的要求:学校招收新疆民族预科生,招生类别为“民考汉”,考生录取后预科学习1年,预科考试成绩合格后,按录取专业转入我校学习。第十六条?根据《首都医科大学关于印发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的通知》(首医大校字[2018]127号)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2019级新生可提出校内转专业申请。 第五章?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第十七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需交纳学费、住宿费,具体收费标准:1.学费:“5+3”一体化本硕连读专业:本科阶段6000元/年,硕士研究生阶段8000元/年。本科专业:医学类专业6000元/年;工学类专业5500元/年;管理学类专业5000元/年。2.住宿费:我校将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用,一般为每学年750-1200元。3.临床医学(北京郊区定向)、预防医学(北京郊区定向)、临床医学(乡村医生)定向专业免收学费和住宿费。以上费用标准以2019年北京市教委审核结果为准。第十八条?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多种资助途径,主要有:经济困难生生活补贴、一次性困难补助、困难生绿色通道、困难生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及国家、北京市及社会力量冠名设立的其他助学项目。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对于报考我校“双培计划”、“外培计划”专业的考生,具体要求详见《首都医科大学2019年高水平交叉人才培养“双培计划”、“外培计划”招生简章》    第二十条?我校2019年临床医学(乡村医生)高职自主招生具体情况详见《首都医科大学2019年乡村医生高职自主招生章程》。第二十一条?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我校将根据当地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第二十二条?新生报到后,学校将对录取学生进行资格复查,凡不符合招生规定或有舞弊行为的学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第二十三条?首都医科大学网址http://www.ccmu.edu.cn招生咨询电话:(010)83911084 申诉电话:(010)83911042第二十四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首都医科大学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详情
首都医科大学本科、高职(专科)2020年招生章程2020-06-13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北京市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名称:首都医科大学;上级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第三条?首都医科大学是北京市重点高等院校,是北京市政府、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教育部共建院校;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培养包括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高职(专科)在内的各类高级专门人才。第四条?学校办学地址:校本部(主校区)--北京市丰台区右安门外西头条10号;顺义校区(燕京医学院)--北京市顺义区大东路4号。第五条?学校招生工作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六条?对经由省级招生机构审核通过并被学校确认录取的本科、高职(专科)考生,将发放由校长签发并盖有首都医科大学公章的新生录取通知书,考生凭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对取得学校学籍,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毕业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为首都医科大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相应学位证书。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七条?学校设有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本科、高职(专科)的招生工作。第八条?学校教务处招生办公室(简称招生办公室)是我校本科、高职(专科)招生的实施机构,具体负责处理本科、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九条?学校纪委作为招生监察机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第十条?学校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数量、生源质量、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并结合学校近年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来源计划落实情况,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2020年各专业分省招生计划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编印的《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第十一条?在京招生的“双培计划”、“外培计划”、“北京郊区定向班计划”、“北京急救中心定向班”,依据北京市相关政策和我校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二条  按照教育部及北京市相关文件精神,我校预留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约1%的计划,预留计划的使用经学校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或投放到生源相对较好的省份。 第四章?录取规则第十三条?学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根据生源的具体情况确定提档比例,调阅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生源情况,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105%。第十四条?录取原则:1.录取时,进档考生以高考实考分和专业志愿为录取依据,采取分数优先的方法确定专业,不设专业级差。在实考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志愿在前者;分数志愿均相同且专业计划余额不足时,优先录取有政策性加分的考生;在政策性加分相同的情况下,将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综合科目成绩或选考三科总成绩,对单科成绩高者进行录取。2.对高考成绩达到学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符合录取条件,但未达到所填报专业的录取分数的考生,凡服从专业调剂者将被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3.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4.对于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为物理、化学,等级要求B+B+及以上。必修科目测试、综合素质评价符合江苏省的相关规定。符合以上条件者按分数顺序投档,录取原则先分数(不含加分)后等级。5.对于北京市、天津市、浙江省和山东省考生,我校各专业要求的选考科目详见各省市考试院网站和我校招生信息网。第十五条?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条件:1.语种要求:鉴于我校教学过程中有中英文双语教学,建议非英语语种的考生不要报考我校,凡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入学后须改学英语。“5+3”一体化学生部分专业课程英文授课,原则上非英语语种的考生不要报考。2.体检要求:学校在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育厅〔2010〕2号)的前提下,从医学人才培养和就业的特殊要求考虑,从对考生负责、维护考生利益的原则出发,再次强调对考生身体状况的特殊要求,并做补充说明。(1)各专业对考生视力的要求是:眼睛的近视矫正视力不低于4.8,各眼矫正视力镜片度数不超过800度,无色盲、色弱,无斜视、弱视;(2)各专业对考生听力的要求是:双耳听力范围均不低于3米;(3)对于嗅觉迟钝、口吃者不予录取;(4)口腔医学专业不招收左利(即左撇子)的考生;(5)肝功能异常者不要报考医学类专业;(6)考虑到医疗卫生服务的特殊性,学校明确提出,不鼓励躯干或肢体残疾考生报考我校医学类专业,否则将无法完成学业。对于新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将以入学后的体检复查为准,对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3.护理学和助产学专业的要求:护理学和助产学专业招收女生和有专业志愿的男生;鉴于护理和助产行业的特殊性,对报考护理学和助产学专业的考生要适当考虑身高,原则上身高不能低于1.55米。4.北京郊区定向生的要求:在北京地区招收五年制临床医学、预防医学专业郊区定向班,在本科提前批录取,面向定向单位所在区户籍的考生,不能跨区报考,只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有专业志愿的考生。教学过程在燕京医学院进行。录取后考生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与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方可办理新生入学手续。考生毕业后由定向单位安排就业。5.北京急救中心定向生的要求:在北京地区招收的临床医学专业(北京急救中心定向),在本科提前批录取,面向北京市户籍的考生,只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有专业志愿的考生,教学过程在燕京医学院进行。录取后考生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与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方可办理新生入学手续。考生毕业后在定向单位就业。6.内地高中班的要求:学校招收的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录取工作在教育部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按照“统一考试、统一阅卷、单独划线、单独招生”的办法和要求进行录取,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医学检验技术和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在燕京医学院学习培养,住顺义校区;其他专业在校本部培养。7.新疆民族预科班的要求:学校招收新疆民族预科生,招生类别为“民考汉”,考生录取后预科学习1年,预科考试成绩合格后,按录取专业转入我校学习。第十六条?根据《首都医科大学关于印发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的通知》(首医大校字[2019]118号)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2020级新生入学后可提出校内转专业申请。 第五章?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第十七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需交纳学费、住宿费,具体收费标准:1.学费:“5+3”一体化本硕连读专业:本科阶段6000元/年,硕士研究生阶段8000元/年。本科专业:医学类专业6000元/年;工学类专业5500元/年;管理学类和法学类专业5000元/年。2.住宿费:我校将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用,一般为每学年750-1200元。3.临床医学(北京郊区定向)、预防医学(北京郊区定向)、临床医学(乡村医生)定向专业免收学费和住宿费。以上费用标准以2020年北京市教委审核结果为准。第十八条?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多种资助途径,主要有:经济困难生生活补贴、一次性困难补助、困难生绿色通道、困难生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及国家、北京市及社会力量冠名设立的其他助学项目。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对于报考我校“双培计划”、“外培计划”专业的考生,具体要求详见《首都医科大学2020年高水平交叉人才培养“双培计划”、“外培计划”招生简章》    第二十条?我校2020年临床医学(乡村医生)高职自主招生具体情况详见《首都医科大学2020年高职自主临床医学(乡村医生)招生章程》。第二十一条?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我校将根据当地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第二十二条?新生报到后,学校将对录取学生进行资格复查,凡不符合招生规定或有舞弊行为的学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第二十三条?首都医科大学网址http://www.ccmu.edu.cn招生咨询电话:(010)83911084申诉电话:(010)83911042第二十四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首都医科大学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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