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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医药大学

英文名:Beijing University of Chinese Medicine 简称:“中医药大学”,“北中医”,“BUCM” 所在地:北京 院校代码:10026 类型:文科类/理科类/医药类/211/考研院校

211工程985工程自主招生教育部直属院校
  • 北京中医药大学招生简章

北京中医药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简章2019-03-20
北京中医药大学是一所以中医药学为主干学科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唯一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的高等中医药院校,也是国家“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和“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直属教育部管理。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学校彰显特色、强化优势,已经成为在国内外享有盛誉的集教学、科研、医疗于一体的著名中医药高等学府。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教育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和进一步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结合我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我校今年继续开展具有中医药特色的自主招生工作,选拔具有中医药学科特长和发展潜质的优秀人才。我校今年自主招生设置“岐黄国医计划”和“杏林英才计划”两部分,具体如下:一、报名条件申请考生需为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参加201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高中毕业生。考生品学兼优,对中医药和中国传统文化有浓厚兴趣,高中阶段文化课学习成绩优秀,身心健康,且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报名: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2.高中阶段在中医药相关领域具有培养潜质,或高中阶段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并能够提供真实、详尽的材料予以证明。二、招生计划及专业招生计划为72人,招生专业为中医学、针灸推拿学和中药学。注:1.认定至岐黄国医计划和杏林英才计划的理工类和综合改革类考生均可填报我校全部自主招生专业,均包含中医学(岐黄国医班),但两个计划享受优惠政策不同,具体详见“五、录取办法”。 2.文史类考生只能填报中医学和针灸推拿学五年制专业,符合资格认定条件的文史类考生全部认定至杏林英才计划。3.岐黄国医计划和杏林英才计划具体认定专业请以我校后续资格认定通知为准。三、报名程序1.网络报名 请符合我校报名条件的考生于2019年3月20日至4月7日登录报名系统(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zzbm/),按照系统内要求完成网络报名。所有证明材料请拍照或扫描后,将电子文件上传至报名系统内,请确保电子文件内容清晰可读。2.邮寄材料 请于2019年4月7日前将报名材料以EMS特快专递形式寄出,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11号北京中医药大学,收件人:本科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29,电话:010-64286231。报名材料应包括:(1)申请表原件(报名系统内生成,打印后签字、盖章); (2)考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考生本人亲笔手写的个人陈述(不超过1500字);(4)能够证明考生符合我校自主招生报名条件的证明材料; (5)高中阶段社会实践、获奖及其他证明材料(上海市和浙江省考生须提供综合素质评价报告)。以上材料请使用A4纸,左侧装订,将报名表作为材料封面,勿加封皮,并请在EMS信封上注明“2019年自主招生报名”字样,以当地邮戳为准,报名材料恕不退还。邮寄材料后请随时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及报名系统,有关通知将以报名系统站内信的形式发送,并保持报名系统内所留手机号码通信畅通。3.注意事项: (1)考生论文和专利不得作为申报材料。 (2)考生提交的所有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经中学审核和校长签字,并在中学网站和班级详尽公示。初审通过考生所提交的竞赛证书将在我校招生网站上详尽公示。(3)若考生为中医药学世家、名家子弟(直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请提供相关亲属的高级职称证书复印件或具有省、市级专业资格认定的名老中医证书的复印件及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4)若考生经所在中学推荐,请提供所在中学加盖公章的报名系统内生成的推荐材料,随其他申请材料一并邮寄。(5)若考生经专家个人实名推荐,请严格按照报名系统内专家推荐流程完成,每名专家推荐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人(若超过2人,按寄出时间排序前2人)。请将推荐信和专家身份证明随其他申请材料一并邮寄。(6)个人陈述须由考生本人完成,一经发现剽窃或他人代写,我校将直接取消考生申请资格。(7)考生邮寄的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编号和版本号)需和网上报名信息一致。四、选拔程序1.初审:我校将根据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请于2019年5月8日后登录报名系统和我校招生信息网查看初审结果。未通过初审的考生,我校不再另行通知。2.复试:通过初审的考生请于2019年6月16日到我校参加复试(2019年6月15日报到)。 (1)测试 包括笔试、面试、综合评价、体育科目测试(800米跑,测试结果作为自主招生资格认定的重要参考)等内容,具体详见我校自主招生复试通知。我校自主招生复试不指定任何辅导书籍。(2)成绩和资格认定我校将依据考生复试测试情况,经校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将考生认定至岐黄国医计划和杏林英才之一,给予相应自主招生优惠。3.公示我校自主招生资格认定名单、专业及优惠政策由校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最终研究确定,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同时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并由考生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及所在中学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认定资格生效。五、录取办法1.考生必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按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报自主招生志愿。考生报考专业须按我校认定的专业填报,不能重复填报,不建议填报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2.非上海市和浙江省考生已被我校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考生,若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模拟投档线及以上,岐黄国医计划认定考生高考成绩享受30分加分进行专业录取,杏林英才计划认定考生高考成绩享受15分加分进行专业录取;若高考成绩未达到我校模拟投档线且在我校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不低于当地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我校予以录取至认定的自主招生专业。 3.上海市和浙江省考生(1)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范围要求。 (2)已被我校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考生,若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线上一定分值(上海市25分,浙江省40分)时,岐黄国医计划认定考生高考成绩享受 30 分加分进行专业录取,杏林英才计划认定考生高考成绩享受15分加分进行专业录取;若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线上一定分值(上海市15分至25分,浙江省20分至40分)时,我校予以录取至认定的自主招生专业。 注:1.以上分数以高考满分750分为基准,非750分制的省份(除上海市)折合计算。 2.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份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3.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4.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须达到AB。六、组织机构及监督机制1.在我校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自主招生工作。2.学校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纪检监察部门对自主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并接受举报投诉(010-64287504)。 3.复试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测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4.申请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申报有关材料,推荐中学和专家对推荐材料真实性负责,所在中学对出具的证明材料负责。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今年自主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 5.初审合格名单、资格认定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实行三级信息公开。6.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自主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七、时间安排项目内容时间备注报名网络报名邮寄材料2019年3月20日至2019年4月7日请于2019年4月7日前将申请材料通过EMS寄出。初审初审通过名单公布2019年5月8日后请随时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及报名系统。若安排进行调整,请以我校公布的最新通知为准。有关复试具体安排,请关注我校后续发布的复试通知。复试打印准考证2019年6月14日前报到2019年6月15日(星期六)测试2019年6月16日(星期日)资格认定认定名单公布2019年6月22日前八、联系方式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1号北京中医药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29。 咨询电话:010-64286231(兼传真)。招生网址:bkzs.bucm.edu.cn。电子邮箱:zs@bucm.edu.cn。微信公众号:通讯录-公众号-“+”-搜索“北京中医药大学招生办”或“EO-BUCM”。请有意报考的考生认真阅读本招生简章和相关报名须知,简章内容以我校招生信息网、微信公众号和阳光高考平台发布为准。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属北京中医药大学。 北京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2019年3月20日   详情
北京中医药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报名须知2019-03-20
欢迎各位考生报考北京中医药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请在填报我校志愿前仔细阅读《北京中医药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简章》和本须知,并严格按照报名系统内各栏目要求如实填写。申报过程中请注意以下事项:一、裸眼视力和色盲、色弱我校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http://gaokao.chsi.com.cn/gkxx/zcdh/200702/20070228/754576.html),请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务必仔细阅读,并在报名系统内如实填写本人裸眼视力和色盲、色弱情况。因我校自主招生专业均为医药类专业,色盲、色弱考生请勿报考。二、上传证明材料电子版报名系统内凡涉及到需上传证明材料电子版的,请尽量使用扫描方式;若使用拍照方式,请务必保证上传的照片内容清晰可读。三、高中成绩信息1.考生需全部如实填写报名系统内高中成绩、模考成绩和年级排名信息,并由所在中学审核确认。2.成绩信息填写不完整将会直接影响考生材料审核。3.未考科目成绩和排名请填写“无”或者“0”。四、个人陈述考生须在报名系统内填写个人陈述,不超过1500字。同时还须考生本人亲笔手写一份(与报名系统内容一致)。个人陈述请务必由考生本人完成,一经发现剽窃或他人代写,我校将直接取消考生申请资格。五、推荐1.考生自行决定是否由专家、所在中学或团体推荐。若无任何推荐,可跳过。如有推荐,请提供报名系统内生成的推荐材料,随其他申请材料一并邮寄。报名系统推荐流程详见附件1。2.如考生经专家个人实名推荐,请按照报名系统内专家推荐流程完成,每名专家推荐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人(若超过2人,按寄出时间排序前2人)。每位考生限1名专家推荐(若超1人,按考生材料顺序取第一名推荐专家)。如考生推荐专家国医大师或两院院士由于年龄身体原因,无法亲自完成报名系统内推荐流程,可委托专家助理等人代为完成报名系统内流程。请填写附件2并由专家本人签字。请将推荐信和专家身份证明(职称证书或专家级别认定证书等)随其他申请材料一并邮寄。六、附加材料1.考生需按照系统内要求上传身份证正反面、考生亲笔手写个人陈述、证明考生符合我校自主招生报名条件证明材料及其他证明材料。报名系统内所有证明材料均需原件拍照或扫描后上传。2.考生论文和专利不得作为申报材料。3.若考生为中医药学世家、名家子弟(直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请提供相关亲属的高级职称证书复印件或具有省、市级专业资格认定的名老中医证书的复印件及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或加盖公安部门公章的亲属关系证明或经过公证部门公正的亲属关系证明)。4.每位考生申报材料中的社会实践、获奖及其他证明材料最多提供3项(超项将按照考生提供材料顺序取前三项,上海市和浙江省考生须额外提供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均须为考生高中阶段取得。七、报名系统志愿状态“待确认”或“待补充材料”:均为无效报名,请按照系统要求进行确认志愿或补充材料操作;“待审核(请耐心等待学校审核)”:表示我校正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请耐心等待,并请随时关注系统状态,有可能我校会要求考生进行材料的补充;“材料审核通过(待初审)”:表示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已经审核通过,等待我校进行资格初审。八、邮寄材料请于2019年4月7日前将报名材料以EMS特快专递形式寄出,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11号北京中医药大学,收件人:本科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29,电话:010-64286231。报名材料请严格按照以下顺序装订:(1)申请表原件(必需); (2)考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必需);(3)考生本人亲笔手写的个人陈述(必需);(4)能够证明考生符合我校自主招生报名条件的证明材料(必需);(5)高中阶段社会实践、获奖及其他证明材料(不超过三项,上海市和浙江省考生须额外提供综合素质评价报告)(非必需);(6)推荐信及相关证明材料(非必需)。以上材料请使用A4纸,左侧装订,将报名表作为材料封面,勿加封皮,并请在EMS信封上注明“2019年自主招生报名”字样,以当地邮戳为准,报名材料恕不退还。特别注意:1.报名申请表一经下载、打印,请勿取消报名重新填报或修改报名系统内信息;若报名信息修改或取消报名后重新填报,请重新下载、打印报名申请表,并重新签字盖章!即邮寄的申请表编号和版本号需与报名系统内的申请表和版本号一致。2.考生提交的所有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经中学审核和校长签字,并在中学网站和班级详尽公示。3.邮寄报名材料后,请通过中国邮政EMS查询快递进度,若已被我校快递代收点签收,表示报名材料已投递至我校EMS代收点,我校招办将尽快安排工作人员取回。招办取回后的报名材料会在此报名平台上将“材料接收状态”变更为“已接收”。材料接收状态为“已接收”和审核状态为“待审核材料”的考生请耐心等待我校下一步公布的初审通过名单。九、填报反馈填报我校志愿后,请保持注册时所填联系电话通畅,并及时查看系统内“志愿管理”栏目下的状态信息和“我的消息”栏目,有关通知将以报名系统站内信的形式发送。十、技术支持考生在填报志愿过程中,如遇到系统技术问题,请联系填报页面下方的服务热线和客服邮箱获取支持。 附件1: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推荐流程一、推荐专家1.报名系统内推荐人信息栏目内选择添加推荐专家;2.填写推荐专家姓名、所在地、所在单位、职称、职务、手机号码和邮箱;3.志愿管理中,填报北京中医药大学自主招生志愿,按顺序填报至推荐人栏目,在添加推荐人中选择前面填报的推荐专家,点击确定;4.报名系统将在考生确认我校志愿后向推荐人手机和邮箱发送提醒,请联系推荐人根据提示信息上传推荐材料;5.推荐人收到报名系统短信和邮箱提醒后,登录邮箱,查看学信网发送的标题为《邀请您给特殊类型招生报名考生填写推荐信》的邮件,点击邮件内链接,输入推荐学生姓名、推荐人姓名和手机号进行验证后,按照页面内信息填写推荐内容;6.推荐人填写完全部内容保存后,下载推荐表,打印,如实勾选外部专家声明选项,签名,拍照或扫描后将电子图片上传至页面(专家职称证明或其他身份证明原件也可一并拍照或扫描后上传),点击完成上传,完成专家推荐流程;7.考生可在志愿管理-北京中医药大学志愿-查看详情-推荐人中查看推荐人是否已经上传推荐材料;8.考生请将推荐专家推荐信纸质版原件和专家身份证明随其他申请材料一并按要求邮寄至我校。二、推荐中学和社会团体1.报名系统内推荐人信息栏目内选择添加推荐中学或添加社会团体;2.填写推荐中学名称或社会团体名称、所在地、联系人、手机号码和邮箱;3.志愿管理中,填报北京中医药大学自主招生志愿,按顺序填报至推荐人栏目,在添加推荐人中选择前面填报的推荐中学或社会团体,点击确定;4.报名系统将在考生确认我校志愿后向推荐中学或社会团体联系人手机和邮箱发送提醒,请联系推荐人根据提示信息上传推荐材料;5.推荐人收到报名系统短信和邮箱提醒后,登录邮箱,查看学信网发送的标题为《邀请您给特殊类型招生报名考生填写推荐信》的邮件,点击邮件内链接,输入推荐学生姓名、推荐人姓名和手机号进行验证后,按照页面内信息填写推荐内容(注:请推荐中学如实填写考生排名情况,同一中学同科类人数应一致);6.推荐人填写完全部内容保存后,下载推荐表,打印,签名,拍照或扫描后将电子图片上传至页面,点击完成上传,完成推荐流程;7.考生可在志愿管理-北京中医药大学志愿-查看详情-推荐人中查看推荐中学或社会团体是否已经上传推荐材料;8.考生请将推荐中学或社会团体推荐信纸质版原件随其他申请材料一并按要求邮寄至我校。附件2:北京中医药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专家推荐委托书  请点击链接下载委托书PDF电子版(https://pan.baidu.com/s/1AYQK3bEM7wxH6XQRieZ4Aw),提取码为gbm5。北京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2019年3月20日  详情
北京中医药大学2019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2019-02-20
北京中医药大学是一所以中医药学为主干学科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唯一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的高等中医药院校,是国家“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是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为促进素质教育开展,加强学校艺术团建设,繁荣校园文化,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我校2019年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艺术团学生。一、招生项目及计划我校2019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计划为2人。舞蹈类:拟认定2人,项目为古典舞、民族舞;民乐类:拟认定2人,项目为唢呐、笙、二胡、大阮、琵琶、新笛。注:我校将根据实际报名和测试情况调整以上各项目拟认定人数。二、报名条件1.品学兼优,具有较高水平的艺术特长和较好文化课成绩,符合教育部和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报考高水平艺术团规定及我校2019年招生项目要求。若考生所在省份组织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统一测试,考生必须按要求参加测试并成绩合格。2.考生所报项目有国家统一水平测试的,一般应达到业余考级的最高级;没有国家统一水平测试的,应当有参加省级比赛或表演经历。3.项目要求舞蹈类:形象气质佳,女生要求身高1.62米及以上,男生要求身高1.70米及以上,具有独舞能力,有较好的艺术表现力;器乐类:取得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家协会、中国民族管弦乐协会等机构颁发的业余水平最高等级证书或具有相当水平,要求参加乐团排练演出2年以上。注: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项目。考生提供的资格证书上的项目,必须与报名时所选定的项目一致。三、报名与初审1.网上报名与邮寄材料:请于2019年2月20日至3月8日,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网址:https://gaokao.chsi.com.cn/zzbm/gspystbm/),按系统内要求填报信息并上传证明材料,完成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后请将以下材料通过中国邮政EMS快递至我校:(1)《北京中医药大学2019年高水平艺术团申请表》原件(报名系统内打印,申请表内包含高中阶段成绩信息);(2)考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3)最高等级证书复印件(需与报考项目一致);(4)所在中学出具的艺术团证明原件(需注明在团起止时间);(5)高中阶段参加比赛获奖证书复印件;(6)个人表演视频(存储介质为U盘,录音录像须是同期声且不得变换镜头拍摄及后期编辑处理);以上所有材料均需所在中学审核确认并加盖中学公章。快递封面请注明“高水平艺术团报名”字样。邮寄材料寄出截止日期为2019年3月8日,以邮戳为准,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材料补充或二次邮寄,所有报名材料恕不退还。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1号北京中医药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29;联系电话:(010)64286231。2.初审:我校将结合高水平艺术团建设需要,择优确定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凡未在网上报名或未获得初审合格资格的考生不能参加我校组织的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测试。请于2019年3月15日后登陆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和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bkzs.bucm.edu.cn)查询初审结果。四、测试1.报到:时间:2019年3月22日(星期五),8:30。地点:北京中医药大学和平街校区中医药博物馆一层。报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原件(无学生证需所在中学出具证明);(2)最高等级证书和高中阶段参加比赛获奖证书原件;(3)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内打印的准考证。2.测试内容:舞蹈类:自选舞蹈一个(古典舞或民族舞)、基本功展示、动作模仿、技巧展示;民乐类:自选曲目一首、视奏。3.注意事项:(1)评委可要求考生从曲目的任何地方开始或结束表演;(2)自带服装、道具、乐器(我校可提供钢琴)、伴奏mp3等演出相关物品;(3)民乐类不允许使用任何形式的伴奏。五、认定与录取1.本着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我校将根据考生测试成绩情况确定我校2019年高水平艺术团合格考生名单,并按教育部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认定资格生效。2.获得我校高水平艺术团认定资格的考生,须按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要求参加高考和填报志愿。3.获得我校高水平艺术团认定资格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考生生源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予以录取。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执行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海市和浙江省考生需达到所在省份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六、监督机制1.考生须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国家招生工作规定行为的考生,一经发现,按规定取消高水平艺术团资格。2.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测试工作,予以监督。3.我校将对测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备案。4.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录取的高水平艺术团考生开展资格复查,对于复查不合格的考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七、其他事项1.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艺术团考生入学后须遵守学校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艺术团教学排练、校园演出及比赛等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2.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在北京中医药大学。八、联系方式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1号北京中医药大学邮编:100029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64286231监督电话:(010)64287504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bkzs.bucm.edu.cn微信公众号:通讯录-公众号-“+”-搜索“北京中医药大学招生办”或“EO-BUCM”。请考生报名后随时关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微信公众号及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 北京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2019年2月20日  详情
北京中医药大学2019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2019-01-04
北京中医药大学是一所以中医药学为主干学科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唯一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的高等中医药院校,是国家“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是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作为全国中医药高等教育学会传统保健体育研究会主席单位院校,结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和人才培养目标,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我校2019年继续面向全国招收品学兼优、特长突出高水平运动员。一、报名条件1.符合教育部规定的高水平运动队报考条件,身体健康并符合运动训练比赛要求,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报名:(一)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二)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历,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2.符合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高水平运动队报考要求。如考生所在省份有相关体育专项测试,则考生必须按要求参加并成绩合格。二、招生项目及计划我校2019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为19人。公示合格考生人数按教育部规定执行,根据测试情况,择优录取,宁缺毋滥。我校将根据实际报名和测试情况调整各项目招生人数。1.武术:拟招生7人(不区分男女),项目为传统项目、竞赛项目;2.健美操:拟招生2人(不区分男女),项目为竞技项目;3.女子足球:拟招生10人(女),项目(位置)为后卫、前卫、前锋、守门员。三、报名与初审(一)网上报名与邮寄材料:请于2019年1月4日至1月11日,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网址:https://gaokao.chsi.com.cn/zzbm/gspyddbm/),按系统内要求填报信息并上传证明材料,完成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后请打印报名申请表,并按照申请表内要求填写全部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附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近三年参加比赛成绩证明复印件和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所有材料请用A4纸标准、左侧装订,须所在中学审核确认并加盖中学公章),通过中国邮政EMS快递至我校,封面注明“高水平运动队报名”字样。邮寄材料寄出截止日期为2019年1月11日,以邮戳为准,报名材料恕不退还。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1号北京中医药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29;联系电话:(010)64286231。(二)初审:我校将结合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择优确定初审合格名单。凡未在网上报名或未获得初审合格资格的考生不能参加我校组织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专项测试。请于2019年1月15日后登陆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和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bkzs.bucm.edu.cn)查询初审结果。四、测试(一)报到:时间:2019年1月17日(星期四)。地点:北京中医药大学和平街校区体育馆一层。1.武术:8:00报到。2.健美操:8:30报到。3.足球:8:15报到。须由考生本人现场报到。各项目报到后进行测试,具体测试时间报到现场通知。(二)报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原件(无学生证需所在中学出具证明);2.近三年参加比赛的成绩证明及运动员等级证书的原件;3.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内打印的准考证。(三)测试内容:1.武术:(1)基本功腿法:正踢腿、侧踢腿、外摆腿、里合腿、单拍脚、弹腿、蹬腿、前扫腿、后扫腿。跳跃:腾空飞脚、旋风脚、腾空摆莲、(侧手翻、侧空翻、旋子、旋子转体任选一项)。(2)自选项目套路和难度,其中套路包括拳和器械。(3)太极项目传统太极(拳术、器械);自选太极(拳、器械、难度)。(4)传统项目套路(拳、器械)。2.健美操:(1)基本素质纵叉、横叉、提臀、俯卧撑、躯体分腿跳。(2)难度男子:A托马斯180文森、反切;B直角支撑720、背水平成文森;C变身跳转体360、360屈体俯撑;D控腿转体360垂地、有支撑依柳辛垂地。女子:A反切、提臀文森;B分腿高直角支撑360、直角支撑720;C转体180变身跳、360纵劈腿跳成叉;D控腿转体360垂地、有支撑依柳辛垂地。(3)自选成套操化动作、难度动作。(4)才艺展示(5)身体形态3.女子足球(1)身体素质30米跑。(2)基本 技术运球绕桶射门。(3)实战能力技术能力、战术能力、心理素质、比赛作风。(4)守门员基本技术:守门技术、扑接球、掷、踢远。实战能力:技术能力、战术能力、心理素质、比赛作风。注:以上测试内容若有变化,请以测试现场工作人员要求为准。(四)凡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专项测试的考生须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学校视情况对考生进行兴奋剂抽查,对药检不合格者,取消其测试成绩。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抽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五)单独招生文化课测试拟申请我校单独招生考试资格的考生,除需符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报名条件且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或国际健将称号之一外,还需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文化课统考。请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手机APP上进行考试报名,须选择“高水平运动队”测试选项。有关考试信息另行通知。五、认定与录取(一)我校将根据考生测试成绩情况确定2019年高水平运动队合格考生名单,并按教育部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认定资格生效。(二)获得我校高水平运动队认定资格的考生,须按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要求参加高考报名和填报志愿。(三)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我校对部分运动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当其高考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线的65%时予以录取。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及武术武英级(或以上)称号之一的考生,经专家评审组审核通过后,且其在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文化课统考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成绩合格分数线,予以录取。其余考生当其高考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时予以录取。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教育部和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六、监督机制(一)考生须如实提供相关材料,我校将依据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核实考生运动技术等级。如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二)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测试工作,予以监督。(三)我校将对专项测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备案。(四)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开展入学资格复核,对于复核不合格的考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七、注意事项(一)因考生未按照相关规定要求报名和参加文化课测试及填报高水平运动队志愿的,由考生个人承担相应后果。(二)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入学后须遵守学校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运动队训练和竞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三)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在北京中医药大学。八、联系方式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1号北京中医药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29。咨询电话:(010)64286231。监督电话:(010)64287504。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bkzs.bucm.edu.cn。微信公众号:通讯录-公众号-“+”-搜索“北京中医药大学招生办”或“EO-BUCM”。请考生报名后随时关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微信公众号及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北京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详情
北京中医药大学2019年杏林计划招生简章2019-04-17
北京中医药大学是一所以中医药学为主干学科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唯一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的高等中医药院校,是国家“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是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直属教育部管理,由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北京市共建。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学校彰显特色、强化优势,是国内外享有盛誉的集教学、科研、医疗于一体的著名中医药高等学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2019年开展杏林计划(高校专项)招生,为更多优秀农村学生提供升学机会。一、报名条件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优秀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2019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我校杏林计划只招收理工类和高考综合改革地区考生。申请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区、市)负责。二、招生计划及专业招生计划人数不低于我校2019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2%。招生专业为中医学(卓越中医班)、中医学(卓越中医京华班)、中医学(卓越中西医班)、中医学(卓越中医儿科班)、中医学(卓越中医骨科班)、中医学(卓越针推班)、中药学(卓越中药班)、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药学、中药制药、药学、康复治疗学、公共管理类、药事管理、法学(医药卫生)、护理学等。具体认定专业以我校后续发布资格认定通知为准。三、报名程序请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2019年4月17日至4月25日登录报名系统(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照系统内要求进行填报,上传全部证明材料,完成报名。证明材料包括:1.申请表:填报后报名系统生成。申请表须打印后加盖中学公章,并由中学负责人和考生本人亲笔签字。往届生或中学发生变动的考生,成绩页面需同时加盖原中学教务部门公章;2.考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3.考生本人亲笔手写的个人陈述(不超过1500字);4.户籍证明:户籍卡或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父母页及本人所在页),须能证明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且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5.高中阶段社会实践、获奖及其他证明材料(浙江省考生须提供综合素质评价报告)。除上述材料外,考生还须提交时长不超过3分钟的视频至xinglin2019@bucmzs.cn,邮件标题为“杏林报名+考生姓名”。视频内容为考生自述“报考北京中医药大学的理由”和“报考优势”,画面主体须为考生本人正面,声音为同步录音,不得后期剪辑(可进行体积大小压缩),无需添加字幕。大小控制在100M左右,格式为常见视频格式,命名为“身份证号+考生姓名”。若超过邮箱发送限制,也可自行上传网盘,将视频分享链接发送至上述邮箱。注意事项:1.无需邮寄纸质材料,不接收纸质报名申请材料。报名系统内凡涉及到需上传证明材料电子版的,请尽量使用扫描方式;若使用拍照方式,请务必保证上传的照片内容清晰可读。2.若考生亲属(三代以内直系)中有从事中医药和乡村医疗等医药卫生行业工作者,请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和亲属职称或工作证明。3.考生自行决定是否由专家、所在中学推荐。若无推荐,可跳过。如有推荐,请按照报名系统内操作要求完成推荐流程。4.报名系统内高中阶段成绩和排名信息需全部如实填写,并由所在中学审核确认。如某项无成绩或排名,请填写“无”或者“0”。5.个人陈述须由考生本人完成,一经发现剽窃或他人代写,我校将直接取消考生申请资格。6.考生论文和专利不得作为申报材料。四、选拔程序我校将组织学科专家组根据考生报名材料进行综合评价,经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考生资格,给予相应优惠。有关资格认定名单、专业及优惠政策将于5月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同时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并由考生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及所在中学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认定资格生效。五、录取办法1.考生必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按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报志愿。考生报考专业须按我校认定的专业填报,不能重复填报,不建议填报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2.非浙江省考生已被我校杏林计划认定资格的考生,若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模拟投档线及以上,考生高考成绩享受15分加分进行专业录取;若高考成绩未达到我校模拟投档线且在我校模拟投档线下30分以内(不低于当地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我校予以录取至认定的杏林计划专业。(三)浙江省考生1.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范围要求。2.已被我校杏林计划认定资格的考生,若高考成绩达到浙江省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上40分时,高考成绩享受15分加分进行专业录取;若高考成绩达到浙江省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上20分至40分时,我校予以录取至认定的杏林计划招生专业。注:1.以上分数以高考满分750分为基准,非750分制的省份折合计算。2.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份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3.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高校专项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4.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须达到AB。六、组织机构及监督机制1.在我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杏林计划招生工作。2.学校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接受社会举报投诉(010-64286231/64287504)。3.复试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测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4.申请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申报有关材料,推荐中学和专家对推荐材料真实性负责,所在中学对出具的证明材料负责。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今年高校专项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5.初审合格名单、资格认定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实行三级信息公开。6.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杏林计划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七、联系方式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1号北京中医药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29。咨询电话:010-64286231(兼传真)。招生网址:http://bkzs.bucm.edu.cn。电子邮箱:zs@bucm.edu.cn。微信公众号:通讯录-公众号-“+”-搜索“北京中医药大学招生办”或“EO-BUCM”。请有意报考的考生认真阅读本招生简章,简章内容以我校招生信息网、微信公众号和阳光高考平台发布为准。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属北京中医药大学。 北京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2019年4月17日   详情
北京中医药大学2018年杏林计划招生简章2018-03-26
北京中医药大学是一所以中医药学为主干学科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唯一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的高等中医药院校,也是国家“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和“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直属教育部管理。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学校彰显特色、强化优势,已经成为在国内外享有盛誉的集教学、科研、医疗于一体的著名中医药高等学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2018年开展杏林计划(高校专项)招生工作,为更多优秀农村学生提供升学机会。一、报名条件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优秀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2018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我校杏林计划只招收理工类和高考综合改革地区考生。申请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区、市)负责组织。二、招生计划及专业招生计划人数不低于我校2018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2%。招生专业为中医学(卓越中医班)、中医学(卓越中医京华班)、中医学(卓越中西医班)、中医学(卓越针推班)、中药学(卓越中药班)、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药学、中药制药、药学、康复治疗学、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药事管理、法学(医药卫生)、护理学。三、报名程序1.网络报名请符合我校报名条件的考生于2018年3月24日至4月10日登录报名系统(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照系统内要求完成报名。所有证明材料请拍照或扫描后,将电子文件上传至报名系统内,请确保电子文件内容清晰可读。2.邮寄材料请于2018年4月10日前将报名材料以EMS特快专递形式寄出,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11号北京中医药大学,收件人:本科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29,电话:010-64286231。报名材料应包括:(1)申请表原件(报名系统内生成,打印后签字、盖章);(2)考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3)考生本人亲笔手写的个人陈述(不超过1500字);(4)户籍证明:户籍卡或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父母页及本人所在页)复印件,须能证明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且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5)高中阶段社会实践、获奖及其他证明材料(浙江省考生须提供综合素质评价报告)。以上材料请使用A4纸,左侧装订,将报名表作为材料封面,勿加封皮,并请在EMS信封上注明“2018年杏林计划报名”字样,以当地邮戳为准,报名材料恕不退还。邮寄材料后请随时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及报名系统,有关通知将以报名系统站内信的形式发送,并保持报名系统内所留手机号码通信畅通。注:1.若考生亲属(直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中有从事中医药和乡村医疗等医药卫生行业工作者,请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和亲属职称或工作证明。2.若考生经所在中学推荐,请提供所在中学加盖公章的推荐材料,随其他申请材料一并邮寄。3.若考生经专家个人实名推荐,请严格按照报名系统内专家推荐流程完成,并请将推荐信和专家身份证明随其他申请材料一并邮寄。4.报名系统内高中成绩信息需全部如实填写,并由所在中学审核确认。如某项无成绩或排名,请填写“无”。5.个人陈述须由考生本人完成,一经发现剽窃或他人代写,我校将直接取消考生申请资格。6.考生应如实提供由本人完成的专利和论文等申请材料,我校将对考生提供的专利和论文等材料进行严格审核。7.考生邮寄的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编号和版本号)需和网上报名信息一致。四、选拔程序(一)初审:我校将根据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请于2018年5月20日后登录报名系统和我校招生信息网查看初审结果。未通过初审的考生,我校不再另行通知。(二)复试:通过初审的考生请于2018年6月10日到我校参加复试。1.测试包括笔试、面试等内容,具体详见我校杏林计划招生复试通知。我校杏林计划招生复试不指定任何辅导书籍。2.成绩和资格认定我校将依据考生复试测试情况,经校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考生资格,给予相应杏林计划招生优惠。(三)公示我校杏林计划招生资格认定名单、专业及优惠政策由校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最终研究确定,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同时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并由考生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及所在中学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认定资格生效。五、录取办法(一)考生必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按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报志愿。考生报考专业须按我校认定的专业填报,不能重复填报,不建议填报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二)非上海市和浙江省考生已被我校杏林计划认定资格的考生,若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模拟投档线及以上,高考成绩享受15分加分进行专业录取;若高考成绩未达到我校模拟投档线且在我校模拟投档线下30分以内(不低于当地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我校予以录取至认定的杏林计划招生专业。(三)浙江省考生1.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范围要求。2.已被我校杏林计划认定资格的考生,若高考成绩达到浙江省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上50分时,高考成绩享受15分加分进行专业录取;若高考成绩达到浙江省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上30分至50分时,我校予以录取至认定的杏林计划招生专业。注:1.以上分数以高考满分750分为基准,非750分制的省(区、市)折合计算。2.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3.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高校专项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4.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须达到AB。六、组织机构及监督机制(一)在我校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杏林计划招生工作。(二)学校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接受社会举报投诉(010-64286231/64287504)。(三)复试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测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四)申请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申报有关材料,推荐中学和专家对推荐材料真实性负责,所在中学对出具的证明材料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的考生,经查实,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招生资格,并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五)初审合格名单、资格认定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实行三级信息公开。(六)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杏林计划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七、时间安排项目内容时间备注报名网络报名邮寄材料2018年3月24日至2018年4月10日请于4月10日前将申请材料通过EMS邮寄。初审初审名单公布2018年5月20日后请随时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及报名系统。若时间安排进行调整,请以我校公布的最新通知为准。有关复试具体安排,请关注我校发布的复试通知。复试打印准考证2018年6月9日前报到2018年6月9日(星期六)测试2018年6月10日(星期日)资格认定认定名单公布2018年6月22日前八、联系方式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1号北京中医药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29。咨询电话:010-64286231(兼传真)。招生网址:http://bkzs.bucm.edu.cn。电子邮箱:zs@bucm.edu.cn。微信公众号:通讯录-公众号-“+”-搜索“北京中医药大学招生办”或“EO-BUCM”。请有意报考的考生认真阅读本招生简章,简章内容以我校招生信息网、微信公众号和阳光高考平台发布为准。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属北京中医药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2018年3月24日      详情
北京中医药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简章2018-03-21
北京中医药大学是一所以中医药学为主干学科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唯一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的高等中医药院校,也是国家“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和“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直属教育部管理。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学校彰显特色、强化优势,已经成为在国内外享有盛誉的集教学、科研、医疗于一体的著名中医药高等学府。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教育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和进一步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结合我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我校今年继续开展具有中医药特色的自主招生工作,选拔具有中医药学科特长和发展潜质的优秀人才。我校今年自主招生设置“岐黄国医计划”和“杏林英才计划”两部分,具体如下:一、报名条件申请考生需为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高中毕业生。考生品学兼优,对中医药和中国传统文化有浓厚兴趣,高中阶段文化课学习成绩优秀,身心健康,且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报名: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或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获奖;2.高中阶段在中医药相关领域具有学科特长及培养潜质,或高中阶段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并能够提供真实、详尽的材料予以证明。二、招生计划及专业招生计划人数不超过我校2018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招生专业为中医学、针灸推拿学和中药学。注:1.认定至岐黄国医计划的考生可填报我校全部自主招生专业,包含中医学(岐黄国医班)。2.认定至杏林英才计划的理工类和高考综合改革地区考生可填报除中医学(岐黄国医班)外所有自主招生专业;认定至“杏林英才计划”的文史类考生只能填报中医学和针灸推拿学五年制专业。3.岐黄国医计划和杏林英才计划具体可填报专业请以我校认定专业为准。三、报名程序1.网络报名请符合我校报名条件的考生于2018年3月22日至4月10日登录报名系统(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zzbm/),按照系统内要求完成网络报名。所有证明材料请拍照或扫描后,将电子文件上传至报名系统内,请确保电子文件内容清晰可读。2.邮寄材料请于2018年4月10日前将报名材料以EMS特快专递形式寄出,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11号北京中医药大学,收件人:本科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29,电话:010-64286231。报名材料应包括:(1)申请表原件(报名系统内生成,打印后签字、盖章);(2)考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3)考生本人亲笔手写的个人陈述(不超过1500字);(4)能够证明考生符合我校自主招生报名条件的证明材料;(5)高中阶段学习、社会实践、获奖及其他证明材料(上海市和浙江省考生须提供综合素质评价报告)。以上材料请使用A4纸,左侧装订,将报名表作为材料封面,勿加封皮,并请在EMS信封上注明“2018年自主招生报名”字样,以当地邮戳为准,报名材料恕不退还。邮寄材料后请随时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及报名系统,有关通知将以报名系统站内信的形式发送,并保持报名系统内所留手机号码通信畅通。注:1.若考生为中医药学世家、名家子弟(直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请提供相关亲属的高级职称证书复印件或具有省、市级专业资格认定的名老中医证书的复印件及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与户籍证明。2.若考生经所在中学推荐,请提供所在中学加盖公章的推荐材料,随其他申请材料一并邮寄。3.若考生经专家个人实名推荐,如国医大师或两院院士,请严格按照报名系统内专家推荐流程完成,每名专家推荐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人(若超过2人,按寄出时间排序前2人)。请将推荐信和专家身份证明随其他申请材料一并邮寄。4.个人陈述须由考生本人完成,一经发现剽窃或他人代写,我校将直接取消考生申请资格。5.考生应如实提供由本人完成的专利和论文等申请材料,我校将对考生提供的专利和论文等材料进行严格审核。6.考生邮寄的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编号和版本号)需和网上报名信息一致。四、选拔程序(一)初审:我校将根据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请于2018年5月10日后登录报名系统和我校招生信息网查看初审结果。未通过初审的考生,我校不再另行通知。(二)复试:通过初审的考生请于2018年6月10日到我校参加复试。1.测试包括笔试、面试、综合评价等内容,具体详见我校自主招生复试通知。我校自主招生复试不指定任何辅导书籍。2.成绩和资格认定我校将依据考生复试测试情况,经校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将考生认定至岐黄国医计划和杏林英才之一,给予相应自主招生优惠。(三)公示我校自主招生资格认定名单、专业及优惠政策由校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最终研究确定,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同时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并由考生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及所在中学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认定资格生效。五、录取办法(一)考生必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按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报自主招生志愿。考生报考专业须按我校认定的专业填报,不能重复填报,不建议填报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二)非上海市和浙江省考生已被我校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考生,若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模拟投档线及以上,岐黄国医计划认定考生高考成绩享受30分加分进行专业录取,杏林英才计划认定考生高考成绩享受15分加分进行专业录取;若高考成绩未达到我校模拟投档线且在我校模拟投档线下30分以内(不低于当地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我校予以录取至认定的自主招生专业。(三)上海市和浙江省考生1.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范围要求。2.已被我校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考生,若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线上一定分值(上海市30分,浙江省50分)时,岐黄国医计划认定考生高考成绩享受30分加分进行专业录取,杏林英才计划认定考生高考成绩享受15分加分进行专业录取;若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线上一定分值(上海市15分至30分,浙江省30分至50分)时,我校予以录取至认定的自主招生专业。注:1.以上分数以高考满分750分为基准,非750分制的省份(除上海市)折合计算。2.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份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3.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4.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须达到AB。六、组织机构及监督机制(一)在我校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自主招生工作。(二)学校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纪检监察部门对自主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并接受举报投诉(010-64287504)。(三)复试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测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四)申请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申报有关材料,推荐中学和专家对推荐材料真实性负责,所在中学对出具的证明材料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的考生,经查实,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自主招生资格,并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五)初审合格名单、资格认定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实行三级信息公开。(六)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自主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七、时间安排项目内容时间备注报名网络报名邮寄材料2018年3月22日至2018年4月10日请于4月10日前将申请材料通过EMS邮寄。初审初审名单公布2018年5月10日后请随时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及报名系统。若时间安排进行调整,请以我校公布的最新通知为准。有关复试具体安排,请关注我校发布的复试通知。复试打印准考证2018年6月9日前报到2018年6月9日(星期六)测试2018年6月10日(星期日)资格认定认定名单公布2018年6月22日前八、联系方式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1号北京中医药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29。咨询电话:010-64286231(兼传真)。招生网址:bkzs.bucm.edu.cn。电子邮箱:zs@bucm.edu.cn。微信公众号:通讯录-公众号-“+”-搜索“北京中医药大学招生办”或“EO-BUCM”。请有意报考的考生认真阅读本招生简章,简章内容以我校招生信息网、微信公众号和阳光高考平台发布为准。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属北京中医药大学。 北京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2018年3月21日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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